常用建筑材料检验检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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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建筑材料检验检测监理细则

B13

银庭馨苑二期(1-8#、15#、16#楼及地下室)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常用建筑材料检验检测)

 

内容提要

水泥、砂、混凝土试件

砌筑砂浆、钢材、砖

钢筋焊接及钢筋机械连接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一、水泥

1、基本常识

1.1硅酸盐水泥分32.5级、32.5R级、42.5级、42.5R级、52.5级、52.5R级六个标号,分两种类型,不掺混合料的称I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I,掺混合料的称II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II。

1.2普通硅酸盐水泥分22.5级、22.5R级、32.5级、32.5R级、42.5级、42.5R级六个标号,代号P.O。

1.3矿渣、火山灰、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分22.5级、22.5R级、32.5级、32.5R级、42.5级、42.5R级六个标号,代号分别为P.S、P.P、P.F。

1.4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

工厂名称、生产许可编号、品种名称、代号、标号、包装年月日和编号,包装袋两侧应印有水泥名称和标号,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印刷采用红色,矿渣水泥采用绿色,火山灰水泥和粉煤灰水泥采用黑色。

2、验收批

以同一生产厂的同一出厂编号水泥为一个取样单位(即验收批)。

3、取样方法

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水泥的不同部位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取得的水泥样经充分混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一般试验项目

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细度。

5、试验依据的规程

水泥各指标试验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J053-94)和《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中有关方法进行: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μm筛筛析法)》(GB1345-91)。

6、强度评定标准

按规定的试验要求进行水泥基本性能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按国标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标准(GB1344-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标准(GB12958-1999)进行相应的评定、道路硅酸盐水泥(GB13696-1999)。

当检验的指标均符合要求时,方能判定为合格品;若有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加倍进行复验,当合格时判定为合格品,当复验不

合格时,该水泥即为不合格品。

7、一般检查项目

7.1厂家品牌:

每批混凝土浇筑使用水泥必须采用同一厂家、同一标号、同一批号(出厂编号)水泥,厂家质保资料必须齐全,确定所使用水泥的生产厂家需经指挥部及监理组确认。

7.2水泥仓库:

使用拌和楼(电子秤),混凝土一般要求用罐装水泥,不同标号、批号水泥必须分罐存放。

使用袋装水泥时对每袋水泥重抽验过磅,库房应防雨、防潮,排水沟畅通,库房地面经处理垫空,上铺油毛毡,库存量不得小于未来3天计划使用量,不同进场日期批号的水泥分别堆放。

水泥存放时间不得大于3个月,超过该期限的水泥必须进行再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或受潮的水泥必须清除出场。

8、成果资料

8.1监理日记:

记录承包人水泥进场数量、用量、库存量及上述一般检查项目的检验结果。

8.2承包人报验:

A-5建筑材料报验单(附厂家质保资料、试验报告-3d和7d强度报告的必须补报28d强度报告;承包人自检报告)。

8.3监理抽检:

监理抽检报告。

《建筑用卵石、碎石标准》(GB/T14685-2001);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

《砂、石碱活性快速试验方法》(CECS48:

93)。

三、砂

1、验收批

用大型工具运输至现场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至现场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

2、一般试验项目

筛分析、表观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堆积密度等。

3、取样方法

从堆料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混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每组样品取样数量不少于10kg。

4、试验依据的规程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

《建筑用砂标准》(GB/T14684-2001)

《砂、石碱活性快速试验方法》(CECS48:

93)。

5、水泥混凝土用砂技术标准

《建筑用砂标准》(GB/T14684-2001)

6、一般检查项目

6.1堆放场地:

场地必须平整硬化,周围排水良好。

存放量必须与相应规格砂使用量相当。

6.2堆放:

不同批次砂必须分堆堆放,立牌标明其产地、规格、数量、使用部位、是否检验合格。

6.3砂大于5mm颗粒含量超过10%时,必须过筛后进入堆料场。

7、成果资料

7.1监理日记:

记录承包人砂进场数量、用量、库存量及上述一般检查项目的检验结果。

7.2承包人报验:

A-5建筑材料报验单(附各项试验报告,包括厂家碎石碱活性检验报告)。

7.3监理抽检:

监理抽检报告。

四、混凝土试件

1、混凝土试件的取样

1.1现场搅拌混凝土

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和拌和地点分别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一工作台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仍不得少于一次;

③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即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的试件),至于现场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公路工程试件留置组数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附录D.0.1规定,其规定如下:

构件名称

留置组数

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等)

2组/每单元

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

2组/80~200m3或工作班

上部

结构

构件长<16m

1组

构件长16~30m

2组

构件长31~50m

3组

构件长>50m

不少于5组

小型构件

不少于2组/批或工作班

钻孔桩

桩长<20m

不少于2组

桩长>20m

不少于3组

桩径大、浇筑时间长

不少于4组

换工作班时

2组/工作班

小型构造物

不同原材料、配合比、拌和站

2组/座、处或工作班

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拌和站

2组/几座、处合并或工作班

同条件养护的试件组数,根据施工需要确定,为拆模、吊装、张拉预应力、承受荷载等地施工阶段的强度依据。

1.2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和组批条件应遵循下列规定执行:

①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按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

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1.3抗渗混凝土

混凝土抗渗试件留置按下列规定:

①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m3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混凝土抗渗试件:

②每增加250~500m3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

③如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

④抗渗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件,一组(6块)进行标准养护,另一组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d。

2、试件制作

制作混凝土试件用的试模由铸铁或钢制成,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装拆方便。

试模内应机械加工,其不平整度应为每100mm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度。

2.1试模选用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为正方体,每组3块,试模尺寸按下表选用。

骨料最大粒径(mm)

试模尺寸(mm)

30

100×100×100

40

150×150×150

50

200×200×200

混凝土抗渗试件采用顶面直径(d)为175mm,底面直径(D)为185mm,高度(h)为150mm的圆台体,每组6块。

2.2制作试件时,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一层矿物油脂或其它脱模剂。

2.3每组试件所用的拌和物,根据不同要求应随机地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抽取试样,试样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的1/4至1/3之间采取。

取样后立即制作试件。

2.4试件采用人工振捣时,混凝土拌和物应分层装入试模,每层的装料厚度大致相等。

插捣用的钢棒长600mm,直径为16mm,端部应磨圆。

插捣应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

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达到试模表面,插捣上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度约20-30mm。

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同时,还得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入数次。

每层插捣次数不少于15次,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2.5试件采用振动台成型时,应将混凝土拌和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试模内

壁略加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和物高出试模上口。

振动时应防止试模在振动台上自由跳动,振动应持续至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2.6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环境下静置1-2昼夜,然后编号拆模后放入标准养护室内养护(温度20±3℃,湿度90%以上)。

无标准养护室时,混凝土试件可在温度为20±3℃的不流动水中养护,水的PH值≥7。

2.7采用与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应立即覆盖表面,以防水分蒸发,其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

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3、试验项目

混凝土抗压强度;混凝土抗渗;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混凝土抗压弹性模量、混凝土抗折强度等。

4、试验依据的规程

4.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85)

4.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4.3《混凝土经构工程施工有验收规范》(GBJ50204-2001)

4.4《预拌混凝土》(GB14902-94)

4.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7-87)

4.6《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GBJ80-85)

4.7《普通混凝土长期性和耐久性试验方法》(GBJ82-85)

4.8《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JGJ15-83)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

T0517-94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试验:

T0518-94

混凝土抗压弹性模量试验LT0519-94

5、混凝土质量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指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

当采用非标准尺寸试件时,其抗压强度应乘以尺寸换算系数,折算成标准试件抗压强度:

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换算系数为0.95;

边长为200mm的立方体换算系数为1.05。

试件强度代表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取三个试件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的强度代表值。

②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中值之差超过中值的15%时,取中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③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值之差均超过中值的15%时,该组试验无效。

5.1当试件少于10组时,可用非统计方法进行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和《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JTJ071-98的要求:

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符合下列条件:

Rn≥1.15R

Rmin≥0.95R

5.2当试件≥10组时,应以数理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评定:

Rn-K1Sn≥0.9R

Rmin≥K2R

式中:

n—同批混凝土试件组数;

Rn—同批几组试件强度的平均值(MPa);

Sn—同批几组试件强度的标准差(MPa),当Sn<0.06R时,取Sn=0.06R。

Sn=

Ri—第i组混凝土试件的抗压强度值(MPa)

R—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或标号)(MPa);

Rmin—n组试件中强度等组最低一组的值(MPa);

K1,K2—合格判定系数,见附表。

砼强度的合格判定系数

试件组数n

10-14

15-24

≥25

K1

1.70

1.65

1.60

K2

0.90

0.85

 

注:

本数理评定方法通常用于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不能保持一致,且混凝土强度变异性不能保持稳定时,或在前一个检验期内的同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的情况。

(——公路工程常使用本评定方法)

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能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能保持稳定时,应由连续的三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Rn≥R+0.7σ0

Rmin≥R-0.7σ0

Rmin≥0.85R(≤C20时)或Rmin≥0.90R(>C20时)

σ0—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强度的标准差(MPa),应根据前一个检验期(三个月内)内同一品种混凝土试件的强度数据按公式σ0=

确定。

m—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的数据总批数(不得少于15)。

5.2当混凝土的标准养生条件抗压强度不满足GBJ107-87的要求时,应在混凝土结构物或构件上取芯进行抗压强度试验,以评定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6、成果资料

6.1监理日记:

记录承包人混凝土浇筑情况、旁站记录、各实测项目的检验结果。

6.2承包人自检资料:

砼拌和、浇筑等现场各项记录、各实测项目的检验资料、砼强度报告等。

6.3监理抽检:

监理抽检的各实测项目的检验资料、砼强度报告。

六、砌筑砂浆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水泥、砂为主要材料,用于一般砌体等用途的砂浆抗压强度试验的试件取样、制作。

2、取样

2.1每250m3砌体中的各种标号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应至少制作一组试块(每组6块)。

如砂浆标号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2.2砂浆试验用料可从同一盘搅拌机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输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三个不同部位集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料的1至2倍。

2.3砂浆拌和物取样后,应尽快成型试件。

3、试件制作

3.1试件采用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模成型。

3.2制作砂浆试件时,应在试模内壁涂上脱模剂或机油。

3.3将砂浆注入试模,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振捣密实,并用抹刀刮平表面。

3.4按规定的养生条件(标准养生或自然养生)进行养生至规定的龄期。

4、依据标准

4.1《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T70--2000)

4.2《砌筑砂浆》(GBJ203—83)

4.3《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

4.4《建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4.5《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00)

5、试验项目

抗压强度等。

6、验收标准

砂浆抗压强度等级是以70.7mm*70.7mm*70.7mm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温度(20℃±3℃)和规定湿度(水泥混合砂浆相对湿度为60%至80%,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相对湿度为90%以上)的条件下,养护28d龄期的平均极限抗压强度而确定的。

以六个试件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

当最大值与最小值与平均值之差超过20%时,以中间四个试件的平均值作为抗压强度值。

水泥砂浆强度的合格标准:

①同标号试件的平均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②任意一组试件的强度最低值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5%。

当砂浆的强度符合要求时,判合格;当一次抽检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检,当试验结果符合要求时,判合格,当复检仍不合格时,判该批砂浆不合格。

7、成果资料

7.1监理日记:

记录承包人砂浆浇筑情况、旁站记录、各实测项目的检验结果。

7.2承包人自检资料:

砂浆拌和、浇筑等现场各项记录、各实测项目的检验资料、砂浆强度报告等。

7.3监理抽检:

监理抽检的各实测项目的检验资料、砂浆强度报告。

七、钢材

1、适用范围

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冷轧带肋钢筋、冷拔低碳钢丝、冷拉钢筋的取样。

2、级别、代号(牌号)、公称直径

2.1热轧带肋钢筋:

分为HRB335、HRB400、HRB500:

公称直径范围8-50mm,推荐公称直径为8、10、12、16、20、25、32和40mm。

2.2热轧光圆钢筋:

强度等级代号为R235。

公称直径为8-20㎜,推荐公称直径为8、10、12、16、20㎜。

2.3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圆盘条的牌号为Q215、Q235,公称直径为5.5、6.0、6.5、7.0、8.0、9.0、10.0、11.0、12.0、13.0、14.0㎜。

2.4冷轧带肋钢筋:

按抗拉强度分为三级:

CRB550、CRB650、CRB800、CRB970、CRB1170。

公称直径范围为4-12㎜,推荐公称直径为5、6、7、8、9、10㎜。

3、钢材力学性能验收批、取样数量和方法

钢材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贷状态的钢材组成。

其验收批重量、取样数量和方法见下表。

钢材品种

验收批重量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热轧带肋钢筋

60t

拉伸:

500mm3根

冷弯:

300mm3根

任取3根,每根端头截去500㎜后各取1根拉伸和冷弯试件

热轧光圆钢筋

60t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60t

拉伸:

500mm3根

任取3盘,端头截去500㎜有1盘各取1根拉伸和冷弯试件

冷弯:

300mm3根

冷轧带肋钢筋

50t

同上

同一

冷拔低碳钢丝

甲级:

逐盘检验

乙级:

5t为一批任取3盘

拉伸同上,反复弯曲3根

同上

冷拉钢筋

20t

同一

同一

注:

钢材不足以上验收批数量时,仍按一验收批验收。

4、一般试验项目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以上三项目由拉伸试验测得)、冷弯。

5、依据规程

5.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

5.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

5.3《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

5.4《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

5.5《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6《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

5.7《金属弯曲试验方法》(GB/T232-1999)

5.8《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件制备》(GB2975-1998)

6、一般检查项目

6.1钢材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贷状态的钢材组成,厂家质保资料必须齐全,确定所使用钢材的生产厂家需经指挥部及监理组确认。

6.2堆放:

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别堆放,不得混杂,且应设立识别标志。

钢筋在运输和堆放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

钢筋宜堆置在仓库中,库房应防雨、防潮,排水沟畅通,库房地面经处理垫空,上铺油毛毡。

如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7、成果资料

7.1监理日记:

记录承包人钢筋进场数量、用量、库存量及上述一般检查项目的检验结果。

7.2承包人报验:

A-5建筑材料报验单(附厂家质保资料、力学试验报告)。

7.3监理抽检:

监理抽检报告。

八、钢筋焊接及钢筋机械连接

1、适用范围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闪光对焊、电弧焊(单面搭焊、双面搭焊)、电渣压力焊、带肋钢筋套筒抗挤压连接、钢筋锥螺纹接头。

2、一般试验项目

抗压强度、闪光对焊增加冷弯试验项目,挤压接头和螺纹接头应做接头型式检验。

3、验收批及取样数量

3.1钢筋闪光对焊:

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就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接头数量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3.2电弧焊:

以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为一批,从每批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3.3电渣压力焊:

以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拉伸试件。

3.4钢筋螺纹接头:

同一施工条件下的同一验收批材料的同等级、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3个试件进行单向拉伸试验。

4、取样要求

4.1对焊及电渣压力焊:

拉伸试件长500㎜,接头应位于试件中央。

对焊的冷弯试件长300㎜,接头位于试件的中央,冷弯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变形部分消除,且与母材的外表齐平。

4.2搭接焊:

拉伸试件长500㎜,直径25㎜以上的钢筋应长一些。

搭接在试件的中部。

注意两根被连接钢筋在搭接段应先弯一角度(15度左右),使搭焊好后的两根钢筋在同一直线上。

5、依据标准

5.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5.2《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

5.3《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8--96)

5.4《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JGJ109--96)

5.5《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6、一般检查项目

6.1检查不同部位钢筋连接方法的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①钢筋的焊接与绑扎接头:

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中的钢筋接头不宜绑接。

普通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宜采用焊接。

钢筋的纵向焊接应采用闪光对焊(HRB500钢筋必须采用闪光对焊)。

当缺乏闪光对焊条件时,可采用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钢筋的交叉连接,无电阻点焊机时,可采用手工电弧焊。

各种预埋件T形接头钢筋与钢板的焊接,也可采用预埋件钢筋埋弧压力焊。

电渣压力焊只适用于竖向钢筋的连接,不能用作水平钢筋和斜筋的连接。

②钢筋的机械接头:

钢筋直螺纹接头适用于直径16~40mm的HRB335、HRB400牌号钢筋的连接。

6.2其他检查项目

①钢筋的焊接与绑扎接头:

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

焊工必须持考试合格证上岗。

凡施焊的各种钢筋均应有材质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焊条、焊剂应有合格证,各种焊接材料的性能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钢筋接头采用搭接电焊时,两钢筋搭接端部应预先折向一侧,使两接合钢筋轴线一致。

钢筋接头采用帮条电弧焊时,帮条应采用与主钢筋同级别的钢筋,其总截面积不应小于被焊钢筋的截面积。

接头双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5d,单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10d。

接头长度区段内受力钢筋接头面积、接头弯折、轴线偏移、焊缝厚度宽度横向咬边深度、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的最大百分率等按规范要求检查。

②钢筋的机械接头:

带肋钢筋套管挤压接头施工时温度低于-20℃,应进行专门试验,所用套管材料应选用适于压延加工的钢材,其实测力学性能、承载力及尺寸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套管在运输和储存中,应按不同规格分别堆放,应防止锈蚀和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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