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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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doc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工业管道、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设备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进行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五)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树立现代设备管理理念,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企业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

企业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企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与网络,设备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实现设备安全、环保、节能和系统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设备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分管设备领导任组长,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为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贯彻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设备管理的工作方针、目标,决策处理设备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审核批准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和年终评比结果。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设备管理的综合协调。

办公室设在生产经营管理部,由分管设备管理工作的副主任兼任设备管理办公室主任。

设备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负责与国家有关部门联系,上报有关材料。

(二)负责落实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的决策,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规划、综合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定、修订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集团公司设备大检查工作和设备管理工作会议。

(四)负责牵头组织设备管理和设备隐患治理工作。

(五)组织中高级设备管理人才培训工作。

(六)负责落实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负责限上检修改造项目的实施管理。

(二)负责限上检修改造项目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

(三)负责企业和招标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及检修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指导管理,监督资质预审、发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监督中标项目合同签订。

(四)负责限上检修改造项目企业与检修改造施工队伍之间的组织协调,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

(五)负责检维修标准定额的管理。

第十三条物资装备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及生产装置检维修所需设备和备件的采购及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及检维修所需设备和配件及时供应。

(二)负责集团公司设备及配件的集中储备和库存物资调度调剂工作,合理控制库存。

(三)负责国内外设备供应市场研究工作,为集团公司的工程项目提供设备采购相关信息。

(四)负责集团公司重大设备国产化攻关、研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总部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其职责范围,在相应环节各负其责,协助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石油工程管理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资产公司(以下简称事业部、管理部)是分管业务范围内设备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应明确1名领导成员分管设备管理工作,明确设备管理处室和职责。

事业部、管理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集团公司关于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实有关部署、安排。

制定、修订分管业务范围内设备管理的制度、规程、标准、规定,制定主要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管理办法。

(二)设备管理主要职责在事业部、管理部,负责管辖业务范围内设备综合管理、专业管理。

提出设备中长期发展和更新改造规划建议或意见,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设备更新和改造,对管辖业务范围内企业上报的设备年度更新和改造计划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和分批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油田企业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管辖业务范围内设备投资计划中重大关键装备的技术谈判工作,并组织技术经济论证以及后评估工作。

(四)负责设备更新和检维修管理;负责设备修理费使用管理。

(五)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做好设备管理骨干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组织设备技术考察,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促进装备技术进步。

(六)在生产经营管理部的统一组织下,落实、参加设备大检查和设备管理考核评比工作。

(七)组织或参与对分管企业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指导企业恢复生产并制定防范措施,参与事故处理。

(八)组织专家解决企业难以解决的重大设备技术问题,组织开展重大设备技术攻关。

(九)负责审查管辖业务范围内设备处置行为,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工作。

(十)总结交流设备管理工作经验,组织学习和推广应用现代设备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

第十六条企业要加强设备管理工作领导,落实领导责任。

企业应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设备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企业应设设备、电气、仪表副总工程师,协助分管领导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特大型、大一型炼化企业,应设专职设备副职领导。

企业应明确设备管理责任部门,配备精干高素质的设备管理专业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形成健全的设备管理组织体系。

大型和特大型企业宜建立三级设备管理体系,中小型企业宜建立二级设备管理体系,合理配备设备专业管理人员。

基层单位应配备设备副职和一定数量的设备技术人员。

第十七条设备管理应实行专业化管理,企业应掌握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的核心技术。

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检修、维护计划和材料、配件计划,负责检维修质量控制和验收,负责设备档案和检修维护资料的管理。

第十八条企业设备分管领导主要职责:

(一)负责企业设备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标准、规范、制度,主持制定企业设备管理目标、规划和措施,综合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决策处理企业设备、动力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审批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计划和定期的考核结果。

(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标准、制度等,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三)协调组织主要生产装置停工检修、主要设备大修计划的制定和审批,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审批重大设备更新计划。

(四)审查企业修理费、设备更新费使用计划,履行企业内部审批程序并报总部主管部门批准,组织实施,确保合理使用。

(五)组织或参与上报集团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提出处理建议。

(六)参与企业重点基本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七)加强设备管理队伍建设,提出优化各级设备部门人员配备的建议,指导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八)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采用现代化设备管理技术,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技术含量和设备管理内涵。

第十九条企业依据本办法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设备副总工程师、设备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

设备管理部门作为企业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其职责范围应充分体现对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并发挥主导作用。

第三章设备前期管理

第二十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投运阶段的管理工作。

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明确责任主体。

第二十一条设备规划是企业生产经营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生产设备的运行可靠性、设备技术成果应用、安全生产、节能和环境保护要求、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来确定。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企业设备规划,并纳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

第二十二条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要负责更新设备的设计审查,参加基建、技措等重大项目的设计方案论证和设计审查,在设备选型中应遵循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原则,对设备的适用性、可靠性、维修性、安全环保性和经济性提出要求,并督促落实。

坚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第二十三条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最优、综合成本最低的原则,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设备采购管理的规定组织采购。

加强国内外重要设备的监造,严格进厂设备的质量验收。

购置的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主要设备的选型、签订技术协议及设备购置和进厂验收。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建立设备供应商的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

第二十五条企业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审查安装施工方案,落实质量保证体系;设备安装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和调试;竣工验收后,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设备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项工作。

第二十六条设备投产前,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全面掌握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维护方法,制定试运行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HSE教育和设备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二十七条企业要建立设备前期管理责任制,有关部门应对其在设备前期各阶段所承担的工作负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设备使用维护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程,严格执行巡回检查、维护保养等各项制度,建立设备隐患发现、分析、报告、处理等闭环管理机制。

第二十九条企业对设备运保商实行合同管理,明确责任,建立考核制度,并严格考核。

第三十条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严格持证上岗。

设备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关键设备、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海洋石油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岗位操作人员是设备运行和日常维护保养的责任者,必须遵守设备操作、维护制度和规程,严格控制操作指标,严禁超温、超压、超速等超指标运行。

严格按照设备点检、巡回检查等管理规定和标准,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

第三十二条设备维修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点检管理规定、点检标准和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

委托承包商进行设备维护或运保的,必须明确相应维护或运保职责范围和考核标准。

第三十三条企业加强设备故障和事故管理,建立设备故障和事故记录,制定主要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三十四条企业重视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的特级维护,机械、电气、仪表、操作、管理专业应分别建立台帐,做好记录,掌握设备运行特性和规律,减少故障和降低维修成本,提高设备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三十五条企业要制定并严格实行备用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坚持定期对备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第三十六条企业要加强关键设备、需要监控运行和运行年限较长设备的管理,定期开展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评估,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障设备安全可靠运行,降低设备运行风险。

第三十七条企业要制定活动设备回场检查制度,配备专职检验人员,定期做好设备回场检查,及时处理设备存在问题。

第三十八条企业重视并做好设备防腐蚀工作。

制定设备防腐蚀工作管理制度,设立设备防腐蚀专业技术岗位。

要采用工艺、技术防腐等综合技术措施,预防设备腐蚀。

第三十九条企业必须执行设备润滑(油水)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的“五定”、“三级过滤”。

第四十条企业应配备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主管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工作,配备开展状态监测工作所需的仪器,积极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及时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态,积累状态监测历史数据,总结探索设备故障停机规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

第四十一条加强仪表自控设备管理工作。

要建立仪表自动化管理、使用、维护、检修的责任制和规程并严格执行,提高仪表的完好率、使用率和控制率。

要重视仪表自动化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以适应仪表自动化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换代快的特点。

第五章动力管理

第四十二条动力(水、电、汽、风、氮等)是企业公用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要明确动力管理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第四十三条企业要加强动力设备的管理,做好公用工程的综合平衡,保证水、电、汽、风、氮等系统的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和供应。

第四十四条企业要优化动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制定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证生产安全和重点生产部位的动力供应。

第四十五条加强水质管理工作,确保工业水、循环水、脱盐水质量,不断改进水处理工艺,严格水处理药剂和离子交换树脂的管理,加强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

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节约用水,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

第四十六条加强热电生产管理:

(一)建立健全专业管理体系,组织开展专业竞赛,不断提高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水平。

(二)参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做好技术监督工作。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可靠性管理网络和评价、指导、分析、预测系统,保证电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四)加强燃料管理,保证燃料质量,降低消耗和成本。

第四十七条加强电气设备和运行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工业的技术法规和制度,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规程。

(二)企业电气设备及运行的管理,应以安全发、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

(三)企业应完善、落实电气“三三二五”(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企业应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有关运行、调度、操作等各项规程,并严格执行。

(五)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和预防性试验。

(六)重视并做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与维护,严格保护定值的管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七)做好防爆电气设备、接地与接零装置、电气安全用具管理,做好防过电压、防污闪、防小动物、防火、防雷、防冻、防洪和防震等管理工作。

(八)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

第四十八条加强蒸汽的产、供、用管理,保证蒸汽品质,合理使用蒸汽,做好尾汽、冷凝水的回用和余热利用。

第四十九条加强工业用风和仪表用风的管理,严格控制仪表用风的露点、油、尘含量等指标,确保供风质量、压力。

制定并严格执行空分装置安全运行制度,保证正常供氮、供氧。

第六章设备修理和修理费管理

第五十条设备修理是恢复设备技术性能的基本手段,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企业应制定具体的设备修理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实际运行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油田企业设备维修计划主要为年度综合修理计划和月度维修计划,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核定、汇总并监督实施。

炼化企业设备修理计划分为年度修理计划、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月度维修计划。

炼化企业主要生产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应按要求及时上报,并按计划进行停工检修。

其它修理计划编制、审批下达由企业自行规定。

销售企业设备维修计划主要为年度综合修理计划。

油库、加油站、输油管线(包括泵站)、车船年度综合修理计划由销售事业部负责审批并监督实施。

第五十二条设备修理要执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定期检测和状态监测相结合,推行基于风险的检测技术和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策略,坚持预防性维修方针,既要防止设备失修,又要避免过剩维修。

第五十三条加强设备和装置检修全过程的管理,做好设备修理前的准备、修理过程的监控和修理后的验收,科学安排修理时间,降低修理成本。

第五十四条加强检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设备修理的质保体系。

设备修理要严格执行检修计划,执行检修规程和检修技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

使用单位可根据情况实施中间质量检查。

主要设备大修和主要检修工程应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第五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在检修结束后,开展检修项目的统计工作,组织编写检修技术总结,做好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

对重大检修项目,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第五十六条企业要对进入其内部市场的检修单位进行资质认证及年度审验。

特种设备的承修单位须有相应资质,修理内容应与资质相符。

第五十七条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配件储备定额,物资供应部门和财务部门配合。

第五十八条设备使用单位负责配件需求计划的编制,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配件需求计划的汇总、审核。

物资采购部门在平衡利用库存后按计划组织采购,在满足设备正常运行需要的基础上,合理储备配件。

企业要做好配件修旧利废和改制代用工作,建立材料、备件购置计划及时性、准确性和采购材料、备件质量及储备的考核机制,建立设备及备件积压的考核制度。

第五十九条加强设备修理费管理

(一)修理费使用范围为企业所属设备的修理、维护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二)修理费管理的指导原则是坚持设备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原则;坚持科学、规范、经济的检修,努力降低成本的原则;坚持对修理费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的原则。

(三)企业修理费应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管理。

设备修理、更新支出应由财务部门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规范核算和列支渠道。

(四)建立和完善设备修理规程和定额,并严格执行。

第六十条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是修理费使用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年度修理费预算,统一平衡,合理使用,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并对修理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

企业财务部门协助设备管理部门按修理费预算做好修理费的控制工作。

加强对修理费的核算,按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修理费用结算审核单及时入账。

第七章设备更新改造

第六十一条设备更新是指采用新设备替代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环保状况和经济效益差的原有设备。

设备改造是运用新技术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以改善或提高设备的性能、效率,减少消耗及污染。

第六十二条设备更新改造的原则:

(一)设备更新改造应当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产品开发和技术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二)设备更新应着重采用技术更新的方式,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达到优质高产、高效低耗、安全环保的综合效果。

(三)设备更新改造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科学决策,选择最优方案,确保获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四)设备更新改造应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的必要性、技术的先进性和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

第六十三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进行更新:

(一)使用年限已满,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的。

(二)因生产条件改变,已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

(三)使用年限未满,但缺乏配件无法修复使用的。

(四)毁损后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五)经论证,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或虽然能满足生产要求,但更新更经济合理的。

(六)技术落后,不符合安全、环保、节能要求的。

(七)机动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报废规定的。

(八)国家明令淘汰和其他符合更新条件的。

第六十四条企业必须按计划实施设备更新改造,为正常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投资计划管理必须纳入集团公司投资计划统一归口管理,按照投资决策程序及管理办法执行。

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第八章设备处置

第六十五条设备处置是对本办法所指设备进行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调拨、转让、清产拍卖、重组、捐赠及出租等处置行为。

第六十六条设备处置应遵循国家和集团公司对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根据资产产权和处置对象、资产额度、处置条件、处置时间、技术鉴定结果,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以确保处置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六十七条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查,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设备,应当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权限审批后,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十八条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拟处置设备进行技术鉴定,根据生产需要,提出具体处置意见,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

第六十九条企业应对长期停用的设备予以封存,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七十条企业重新使用闲置设备,必须经过全面的技术检验,符合技术要求,并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七十一条为盘活存量设备,规范设备处置行为,企业应制定设备处置的具体办法。

第七十二条为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企业应加强闲置设备的调剂利用工作,定期发布闲置设备信息,最大限度地在集团公司内部调剂使用闲置设备。

第七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对因报废、修理、改造而拆除设备形成的废旧物资的管理,应按照规范的程序处置废旧物资。

第九章设备综合管理

第七十四条企业应根据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程度,按照关键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进行分级管理,并明确设备分级后的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职责。

第七十五条为便于管理和统计,按设备的特点和用途,进行设备分类。

分类办法由集团公司制定下发。

第七十六条要建立健全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做到“一台一档”,档案内容应涵盖设备技术文件、全过程管理动态文档;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时,必须按档案管理办法组织交接。

设备档案除国家、集团公司规定要求有纸质文件外,电子档案、资料与纸质档案、资料同样有效。

第七十七条开展设备管理达标创优、专业劳动竞赛和设备管理、技术经验交流活动。

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

第七十八条集团公司根据石化行业发展要求,制定重大设备发展规划,组织企业积极开展国内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统筹重大设备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的引进和消化;对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国内专业院所、设计部门、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共同开展研发和技术攻关。

第七十九条企业要结合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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