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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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实施细则
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
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为切实加强全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实现项目建设目标,达到预期效益,参照国家农发办制定的建设标准,结合山东农业综合开发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凡省批准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均须按照本实施细则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检查验收。
一、综合标准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应达到:
“农田成方,集中连片;灌排配套,设施先进;道路畅通,设计规范;土地平整,土壤肥沃;林网适宜,生态良好;科学种植,产业明显;高产稳产,优质高效;管理严格,运行顺畅。
”的总体目标,成为发展现代化农业的示范区。
通过项目建设,解除制约项目区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成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示范区;项目区要建设高水平的农田基础设施,田地平整肥沃,设施先进,全面配套、田间道路畅通;项目区因地制宜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农田林网适宜,生态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项目区要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农业科技贡献率明显提高,成为粮食丰产方,主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项目区要达到优质高产高效的目标,取得较高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让农民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为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按灌区或流域进行统筹规划,集中连片进行规模开发治理。
按照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采取水利、农业、林业和科技等综合配套措施,进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
开发治理后,项目区建设前后要有明显的区别,平原地区的项目区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基本实现园田化;丘陵山区的项目区,坡地基本实现梯田化。
(三)项目建设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密切结合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各具特色的开发模式;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群众意愿,主动让农民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让农民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严格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机制,确保建成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标识标牌设置应当统一、规范、实用,包含项目区基本情况、总投资、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护运营、监督举报等基本信息,项目区标识标牌设置应当是永久性或半永久性的,在工程建设与验收中同步实施。
二、水利措施标准
(一)灌溉工程
1.灌溉系统规划科学,灌溉用水有保证,水质符合农田灌溉用水标准,因地制宜采取工程、农艺、管理等节水措施,灌溉制度科学合理。
2.灌溉设计保证率:
(1)半干旱、半湿润地区或水资源不稳定地区,以旱作为主,灌溉设计保证率70~80%;以水稻为主,灌溉设计保证率75~85%。
(2)干旱地区或水资源紧缺地区,当以旱作为主,灌溉设计保证率50~75%;以水稻为主,灌溉设计保证率70~80%。
(3)对于喷灌、微灌区,对各类作物而言,灌溉设计保证率85~95%。
3、灌溉水利用系数:
(1)渠系水利用系数:
大型灌区不应低于0.55;中型灌区不应低于0.65;小型灌区不应低于0.75;井灌区采用渠道防渗不应低于0.90,采用管道输水不应低于0.95。
(2)田间水利用系数:
水稻灌区不宜低于0.95;旱作物灌区不宜低于0.90。
(3)灌溉水利用系数:
大型灌区不应低于0.5;中型灌区不应低于0.6;小型灌区不应低于0.7;井灌区不应低于0.8;喷灌区不应低于0.80;微喷灌区不应低于0.85;滴灌区不应低于0.9。
4、工程及措施
(1)渠灌区渠道防渗工程:
流量1m3/s以上的宜采用弧形坡脚或弧形底梯形断面,1m3/s以下的宜采用U型断面。
渠道防渗率:
大型灌区不应低于40%;中型灌区不应低于50%;小型灌区不应低于70%;井渠结合灌区在上述范围内可降低15%~20%;井灌区固定渠道应全部防渗。
(2)井灌区低压管道输水工程:
1)田间固定管道长度宜为90~150m/hm2;
2)支管走向宜平行于作物种植行,支管间距宜采用50~150m,单向浇地时取较小值,双向浇地时取较大值。
3)出水口(给水栓)间距不应大于100m,且应用软管与之连接进行灌溉。
每个出水口控制灌溉面积宜为0.25~0.60hm2,单向浇地时取小值,双向浇地时取大值。
(3)喷灌工程
1)喷灌应满足设计风速条件下的喷洒水利用系数、喷灌强度、喷灌均匀系数和喷灌雾化指标要求,不得漏喷,不得产生地表径流。
2)喷灌系统应有控制、量测、排水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
3)中心支轴式、平移式和绞盘式喷灌机组应保证运行安全、可靠。
4)轻型和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的控制面积宜按0.667hm2(10亩)/kw为宜。
(4)微灌工程
1)微灌用水必须经过净化处理,并设过滤装置。
2)应安装控制、量测、排水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
3)微灌应满足均匀度要求,不得产生地表径流。
(5)在灌溉水源优化调度方面总的要求是坚持开源节流并举、采补结合的原则。
充分利用黄河水和项目区现有的湖、库、河等地表水,合理开采地下水做到采补平衡。
在引黄灌区,充分利用黄河水。
在山前冲积平原区,优先利用地表水(河水、库水、湖水),再次利用浅层地下水。
在积极拦蓄地表水的同时,加强引水补源工程建设,以提高灌溉工程水源保证率。
(6)在纯井灌区和部分引黄灌区的宜井区,主要采取“以井为主、以黄河水补源”的工程模式。
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资源可利用情况进行设计,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机井出水量应选用理论公式计算,通过抽水试验确定。
井灌区机井数量控制在1眼/50亩左右,井河双配套区斗、农级渠道全覆盖外,每个方田内机井数量不少于2眼。
在纯井灌区要重点发展以单井控制面积为灌水单元的PVC低压管道灌溉工程,无井房隐蔽机井(或小井房机井)、潜水电泵、水锤消除器及排气阀、PVC管灌、田间畦灌、软管灌溉、变频柜、射频卡要综合配套。
在有条件且农民群众有积极性的地区,允许采用喷灌、微灌等先进节水技术,以大幅度提高水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率。
(7)在引黄灌区要彻底改变传统的用机器从沟里提水的模式,对灌溉模式实施突破。
采取高标准的工程设计模式,发展固定泵站PVC地下管道灌溉工程。
采用灌排渠(地下沟)不防渗+中小型固定泵站+离心泵+PVC管道输水+田间窄、短、畦灌+软管灌溉模式。
灌排渠的深宽要从实际出发,既要满足排水又要考虑其蓄水功能,不要设计的太大,造成浪费。
有条件的地方最好配套电力,确因配套困难可以配套柴油机。
桥、涵、闸等建筑物配套齐全。
考虑到引黄灌区黄河水断流或处于下游急需水时用不上,可以适当打一部分井,实现机井与黄河水共用管网。
(8)在引河水(库水、湖水)灌区发展中小型固定泵站提水PVC低压管道灌溉工程。
规划主要采用中小型固定泵站+PVC管道输水+田间窄、短、畦灌+软管灌溉模式。
(9)在电力设施方面,输变电线路配套要齐全,项目区高压线路、变电设备应能够满足项目建设电力增容所需。
采用地埋式电缆铺设方式,方便项目管理。
5、效益
节水灌溉应有利于提高灌溉保证率,并使工程措施、农艺措施、管理措施有机结合,提高灌溉用水的产出率和产出效益。
实现节水灌溉后,受益区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粮棉总产量)应提高15%以上,粮食作物的水分生产率应提高20%以上,且不低于1.2kg/m3;节水灌溉工程节水达到20%以上,项目效益费用比应大于1.2。
6.推行科学合理的灌溉模式。
蔬菜等经济价值较高的作物采用节水、丰产灌溉模式;严重缺水地区采用灌关键水等非充分灌溉模式。
7.项目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宏观上实行总量控制,微观上实行用水定额管理。
积极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模式,配备必要的量水设施,按用水量和核准的水价收取水费,以管理促节水。
8.全面实行工程、农艺、管理等节水措施。
(二)排水工程
1.主要建筑物防洪设计标准应达到防洪保安全,确保历史最高水位挡得牢,超标准有对策。
2.排涝标准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一般可采用5~10年。
排水系统健全,排水出路通畅,排水渠系断面及坡度设计合理,桥、涵、闸等建筑物配套,末级固定排水沟的深度和间距,符合当地机耕作业、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
灌排建筑物、灌溉渠道设计防洪标准不低于10年一遇。
三、农业措施标准
(一)农田工程
1.土地平整,集中连片。
平原地区的田(地)块,要以有林道路或较大沟渠为基准形成格田,以适应农业机械化和田间管理要求。
格田面积为不超过300亩。
2.丘陵山区的10-25度坡耕地,按照有利于水土保持要求,建成等高水平梯田(地),地面平整,并构成反坡;土壤活土层厚度一般不小于25-30cm,田面宽度一般要达到3m以上,田(地)埂稳定牢固,修建好排水沟、泄洪沟,达到防洪标准,防止水土流失。
(二)土壤改良
1.通过施用农家肥、秸秆还田等措施,土壤耕作层有机质含量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上。
2.改造瘠薄地要加厚土层,使耕作层达到20cm以上。
改造砂姜黑土或土壤中卵石多的地块,要清除砂姜卵石并掺合粘土。
3.项目区内耕地全部实行配方施肥。
(三)良种繁育与推广
在有条件而又需要的项目区建立优质良种繁育基地,修建种子晾晒、仓储设施,配备必要的种子加工检测设备。
良种繁育能力设计或区域内已具备的繁育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区内优势农产品生产的需要,优良品种的覆盖率达到100%。
(四)农业机械化
积极推广农业机械化作业,主要作业环节全面实现机械化。
土壤改良、良种推广、农业机械化经费主要以项目整合资金为主。
四、田间道路标准
(一)布局合理,顺直通畅。
田间道路建设分干道、支路两级,干道宽6~8m,支道宽4~6m,全部实行沙石硬化。
关键路段可以采取沥青、混凝土硬化。
道路按一路两沟或一深沟、高抬路面设计。
对项目区内穿过村庄的道路可以统一规划,对路面硬化可给予适当补助。
(二)建设标准合理实用。
田间道路建设要科学设计,突出节约土地;建设标准合理实用,切不可贪大求洋。
五、林业措施标准
(一)因地制宜地采取林业措施,平原地区加强农田防护林网建设;丘陵山区要积极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土地沙化地区要加强防护林带建设,可适当减小林网网格面积。
(二)项目区内主要道路、沟渠、河流两侧,要适时、适地、适树进行植树造林,长度达到适宜植树造林长度的90%以上。
造林时应预留出农机进出田间的作业通道。
可以同项目区内的村庄统一规划设计,并予以适当补助。
(三)树种选择应以速生经济树木为主,可以因地制宜选择其他树种。
苗木胸径要达到3cm以上,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98%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要达到9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
(四)平原地区的农田防护林网建设,要达到林业部门规定的标准,防护林网格面积与格田面积一致;防护林网控制面积占宜建林网农田面积的比例达到85%以上。
六、科技措施标准
(一)技术推广。
在项目建设期间,推广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等方面的技术。
鼓励采用经济适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二)技术培训。
在项目建设期间,对项目区受益农户进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2-3次。
要加强对项目区乡村干部、技术员、财务人员和受益农户在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方面的培训,使其熟悉有关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的要求,更好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扶持农技服务组织。
适当扶持原有农技服务体系,形成比较健全的农技服务组织。
重点支持具有技术推广服务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为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补助适量服务经费等方式,明确其在项目建设中的具体任务,并严格进行考核,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民合作组织。
七、优质安全标准
(一)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要成为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即具有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具备一定规模、产业化经营程度较高的种植业(经济林除外)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针对优势农产品的实际生产需要,突出节水、良种、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等建设内容。
主导优势农产品的种植面积不低于项目区农作物种植面积的70%;良种基本实现统一供应,并且来源有保障。
(三)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农技服务、质量检测(检验)体系配套完善,保证标准化生产的需要,产品质量安全,产品市场相对稳定。
(四)基地具备一定规模,形成产地品牌,有相应的龙头(企业或市场)作保障,产业化经营程度较高,项目区农民增收明显。
(五)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优化生态环境,对整治环境所需资金可进行少量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