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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天鸿果蔬有限公司

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的控制及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所有进出公司厂区的人员和车辆。

第三条职责

保卫室负责公司进出人员、车辆的出入控制管理。

第四条人员出入管理

一、内部员工出入管理

1、正常上班期间必须按照公司要求佩戴工牌,违反者,保卫室禁止进入。

2、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带人进入生产厂区参观,一经发现,保卫室禁止进入。

3、禁止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比如危险刀具、黄赌毒等)进入厂区,一经发现,保卫室有权制止。

(附百度)

4、携带物品出厂时,保卫室有权进行检查,发现私自携带公司财物的,上报行政部经理及其所在部门经理,给予开除处理。

5、非正常上下班期间,员工进出公司的,保卫室要询问员工去向及原因;在夜间21点至凌晨6点期间,所有进出厂员工要在门岗处进行登记。

二、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1、外来人员进入厂区,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并经保卫人员电话联系确认后予以放行。

2、客户需要进入生产厂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有相关领导批准事先通知门卫,按照公司规定的参观路线,且由公司内部人员陪同入厂。

未办理上述手续的,保卫室禁止进入。

3、上级领导、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客人,相关接待部门需提前与保卫室联系,如未提前联系的,保卫室联系相关领导确认后予以放行。

4、一般来访人员,一律在公司外会客。

严禁嫌疑人员、陌生人员、儿童进入公司。

醉酒者、着装不整及闲杂人员进入公司的保卫人员要及时劝离,不服从者及时上报保卫负责人处理。

5、对故意滋事、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行为的,保卫人员要给予制止;必要时报警,由驻地派出所协助解决。

三、员工家属出入管理

员工事先提出申请,由人事部统一制作出家属证并在行政部保卫室备案,家属凭证进入公司生活区域,没证禁止入内。

第五条车辆出入管理

一、公司内部车辆管理

1、员工私家车辆管理

(1)所有员工私家车进入厂区必须凭“车辆通行证”,无“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保卫室禁止进入。

车辆进入公司,员工自觉将车停在停车位上,不按公司规定停放的,保卫人员通知车主到现场调车并给予通报。

(2)员工私家车不准进入生产厂区,禁止在停车区以外行驶和乱停乱放。

2、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管理

(1)员工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进入办公区或生产厂区时,必须服从门卫管理,并按规定停放到存车棚内。

所有车辆必需停车落锁,整齐划一,管理有序,严禁出现乱停、乱放现象。

出门时要接受门卫经检查后放行。

未经允许不得在办公区、生产厂区内行驶,违反的按照本规定给予处理。

(2)因工作需要在厂区骑行的车辆应经分管领导批准;无行政部保卫室统一配发标识牌的自行车、电动车禁止在厂区骑行。

二、外来车辆管理

1、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办公区内,以下车辆除外:

(1)公司高管约见的客人车辆;

(2)政府职能部门车辆;

(3)出示“执法证”的车辆;

(4)车内所装货物人力无法运送的车辆。

其中前三种类型车辆进入办公区时,相关接待部门需提前与保卫室联系,如未提前联系的,保卫室联系确认后予以放行,并按照指定停车地点停放。

其他外来车辆必须将车辆停放在门外停车场,人员到保卫室登记,经保卫室联系确认后进入。

2、外来车辆除环保局、质监局、安监局、电业局及公司领导提前给保卫室通知的车辆外,其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厂区。

3、参观车辆管理

(1)营销参观车辆进入生产厂区必须出具营销中心签字确认的《参观通知单》方可进入。

(2)政府职能部门的参观、检查活动车辆,相关对接部门须提前与保卫室联系,未提前联系的,待保卫室联系确认后予以放行。

3、运送成品车辆管理

(1)车辆进厂时需到保卫室门卫领取放行条并登记,保卫室告知厂区相关规定(禁烟、厂区限速和携带物品登记),调度车辆按顺序进厂过磅。

(2)车辆出厂时需经保卫室检查是否有签批好的放行条,如没签批不予放行。

4、运送原料车辆管理

(1)车辆进厂时需到保卫室门卫领取放行条并登记,保卫室告知厂区相关规定(禁烟、厂区限速和携带物品登记),调度车辆按顺序进厂过磅。

(2)车辆出厂时需经保卫室检查是否有签批好的放行条,如没签批不予放行。

5、特种车辆管理

(1)运送液氨进厂时,需提供危险品运输证、押运证、行驶证,告知是否有防火措施(如没有到保卫室领取防火帽),做好特种车辆登记,到门卫领取放行条并登记,保卫室告知厂区相关规定(禁烟、厂区限速和携带物品登记)及行驶路线后给予放行;出门时到保卫室接受保卫人员检查无误后出厂。

(2)运送氧气、乙炔车辆进出厂时,须出具特种行业资格证书、危险品运输证、押运证、行驶证,经保卫人员确认后,给予领取放行条并登记,保卫室需告知厂区相关规定(禁烟、厂区限速和携带物品登记)及行驶路线后给予放行,出门保卫人员根据车辆进出厂登记表核对是否与车内物品相符,检查无误后做好检查记录放行出厂。

6、其他车辆管理

(1)物料库送物料车辆

保卫室查看车内载货情况是否需要进厂,如需进入给予领取放行条并登记,并告知厂区相关规定(禁烟、厂区限速和携带物品登记)及行驶路线后给予放行。

出门时保卫人员根据车辆出入厂登记表检查是否与车内物品相符,是否有接收人签字,核对无误后凭出门证,接受保卫人员检查无误后做好检查记录放行出厂。

(2)其他送件、施工车辆

车辆进厂时,保卫人员查看车内物品是否符合进厂条件,如需进入给予领取放行条并登记,并告知厂区相关规定(禁烟、厂区限速、携带物品登记等)及行驶路线后给予放行。

出门时凭出门证,接受保卫人员检查无误后做好检查记录放行出厂。

第六条罚则

一、保卫人员违反规定的,按照绩效考核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负激励考核。

二、未经公司允许私自在办公区、生产厂区乘骑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一经发现,每人给予20元/次的罚款。

三、保卫室已禁止入厂,仍私自闯入办公区、生产厂区的机动车辆,给予不低于200元/次的罚款。

四、保卫室已禁止入厂,仍私自闯入办公区、生产厂区的人员,给予每人50元/次罚款。

五、运送成品或原料的车辆,进入厂区后发现私藏人员、水箱放水、扔物品等造假现象,一经发现,给予不少于1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规定未涉及事项视情节轻重,上报公司,给予20-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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