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公桥镇中学寄宿生管理条例.doc
《石公桥镇中学寄宿生管理条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石公桥镇中学寄宿生管理条例.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石公桥镇中学寄宿生管理条例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议,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
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
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
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
并带齐学习用具。
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楼。
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
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收录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
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追跑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和留宿。
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值日老师请假并进行考勤登记,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
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
星期六、日不回家者,应主动通报宿舍值日老师。
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学校外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教室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学楼,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
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老师反映。
8.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三个为重”、“四个关心”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碍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别人的食品。
不随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
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钱、借物要归还。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
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
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
学生宿舍未经允许不得引进火种,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等用具。
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2.住宿生个人钱物妥善保管。
13.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二、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要求
1.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
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
做到墙壁上无脚印。
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
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和床下抽屉内)。
床头书架只能摆放学习书籍,书籍要摆放整齐。
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码放整齐。
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他杂物。
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
10前,下午2:
10前,晚上10:
1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老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4.坚持周二扫除制度。
每个住宿必须按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周二早7:
10前认真完成个人的扫除任务。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6.要保持自习室、盥洗室、浴室、厕所的整洁卫生。
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大、小便池中。
大便后要放水冲洗便池。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少少开灯,人走灯灭。
8.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
9.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
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住宿生要支持舍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老师提出,合理解决。
11.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颂检查结果,每周进行以班为单位的积分评分统计,评比纳入学校班级校风评比。
三、值日生和寝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按床位顺序,每两人轮流负责宿舍一周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做到通风换气、扫地、拖地、擦窗台及柜顶。
暖瓶排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
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寝室长的监督和检查,支持寝室长工作。
(二)寝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做舍长。
舍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优秀宿舍。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
舍长有权监督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
舍长不负责任将追究舍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同学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情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全宿舍同学应支持舍长工作。
四、学生宿舍公物保护要求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暖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
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
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
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
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仍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老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用自己的锁锁好。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
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