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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稳招标书.doc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基础设施工程公司平湖市东方大桥项目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基础设施工程公司

襄阳白石街PPP项目

招标文件

(水稳材料)

2017年月日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基础设施工程公司襄阳白石街PPP项目

目录

1招标邀请书 3

2材料招标书 4

3合同格式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投标书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1法人授权委托书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2投标报价书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基础设施工程公司襄阳白石街PPP项目

一招标邀请书

招标邀请书

致:

为引导物资供应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基础设施工程公司对襄阳白石街PPP项目的水稳材料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材料供应方。

经预审,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次物资的投标。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基础设施工程公司

2017年月日

二材料招标书

材料招标书

1招标内容及要求

1.1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质量标准

备注

1

4.5%水泥稳定破口砾石

立方

13392.5

抗压模量1300mpa,15摄氏度劈裂强度0.4mpa,7天浸水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值不低于1.5mpa

粒料最大直径不超过53mm,压碎值不大于30%,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2

4.5%水泥稳定级配砂砾石

立方

6000

3

5%水泥稳定碎石

立方

12831.5

抗压模量1500mpa,15摄氏度劈裂强度0.5mpa,7天浸水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值不低于3mpa

粒料最大直径不超过31.5mm,压碎值不大于35%,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1.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砂符合GB/T14684-2011标准、石子符合GB/T14685-2011标准、水泥符合GB175-2007标准。

水泥因选用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不小于6h的po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品牌为葛洲坝“三峡”或华新“堡垒”。

1.3计量及验收方式:

1.3.1主体、二次结构等有施工图纸的部位,根据施工图纸计算按压实量方计量,不增加损耗;临建道路及其它无施工图纸的临建设施用水稳地材,根据需方现场签收过磅小票结算。

签收人为项目指定材料员及项目部指定的其他人员(必须两人或以上共同验收确认)。

指定验收人签字的送货单作为供方结算的唯一凭证,除此之外的任何机构或个人在送货单或其他单据上盖章或签字均属无效,供方不得以此要求需方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

需方验收人员名单以需方项目部书面函件为准。

1.3.2按照小票计量结算方式,需方要对水稳方量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的方式有称重容重换算以及容器测量,抽查的实测数量与小票申报数量误差超过-1%时,按小票计量结算的,则当批次水稳地材从开始供应到抽查时的所有商品混凝土均以小票申报数量×平均实测率计量(平均实测率=实测数量/小票申报数量),同时供方支付需方当批次水稳地材结算金额5%的违约金。

1.4报价要求:

单价,指投标价格中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包括销售货款、运费、包装费、装卸费、保险费、周边协调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即为结算单价。

本合同结算单价为综合固定单价,如遇市当地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则双方经协商洽谈后签订补充协议。

1.5到货时间:

每批货物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供方保证在双方协商好的时间内送货到工地。

2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如下内容的标书:

2.1报价:

投标价格中应包括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

2.2付款方式:

2.2.1每月15日办理结算,供方按甲方要求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次月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7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至总结算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无息付清。

2.2.2经双方协商,供方接受需方以银行保理、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材料款。

2.3对质量、供货时间及服务的承诺(承诺书):

2.3.1注明该产品的技术及验收标准,提出质量保证措施。

并有出现质量问题后的经济责任及处罚措施。

2.3.2投标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货,并要注明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货的经济责任及处罚措施。

2.3.4投标单位对售后服务要有明确的承诺,包括跟踪服务程度、质保期限及处罚措施。

2.4供方的信誉和资历:

投标单位应填写近两年与我公司的合作情况及其产品在招标地区的使用情况(需附证明资料),并出示其他能证明厂家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级及信誉的资质证件。

2.5公司业绩及配合我方投标的工程及情况。

3开标时间、地点

送标、开标时间:

2017年月日

送标、开标地点:

投标网址:

云筑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亚琴(13707181721)刘俊(15802741613)

4投标须知:

4.1参加投标单位必须详细了解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线上(网络)和线下(纸质版)同时投标,投标书必须按招标方提供的标准投标书的格式编写。

线上线下报价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则以线上报价为准。

4.2投标单位需在招标截止时间内在网上进行投标报价,附件含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录)、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书等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否则视为废标。

并按需方纸质版开标时间按时到场参加开标。

4.3投标方对招标方有其他优惠条件,可在报价同时进行备注说明。

4.4投标单位一旦中标,电子投标书及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5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向全局通报,三年内禁止该公司在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内进行任何材料的投标活动。

4.6过程保密:

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标价、审查、澄清、评标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投标人都不应向其它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4.7招标文件澄清: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部分有疑问,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书后、开标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针对各家疑问在集采平台上予以答复。

5评标办法

具体流程如下:

5.1第一轮报价由招标方按规定开标时间进行公开唱标(网上开标同时进行),第一轮淘汰4.5%水泥稳定破口砾石报价最高的单位(若出现该项报价一致,则淘汰5%水泥稳定碎石报价最高的供方,以此类推)。

未被淘汰的单位进入第二轮议价流程。

5.2、第一轮唱标完成后,各投标单位在知悉相关单位的第一轮报价后,按招标方要求,单独现场填报调整的第二轮竞价签字确认后递交给现场评标小组,同时为防止出现恶意竞价,对不作调整或放弃权利的,视为第二轮竞价不变。

若出现第二轮报价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情况,招标方将按恶意竞价进行处理,取消其投标资格。

网上第二轮报价同时进行。

5.3、第二轮竞价后,评标小组根据评标记录及评标规则,推荐拟中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排序),确定中标价原则为合理低价原则,若中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属于不合理低价的,评标人员要求现场澄清,如没有充分理由说明和合理解释的将视为恶意竞价,予以淘汰。

评标人员会签同意后形成评标结论。

评标结论报送分公司(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审批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5.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方评委要综合考评投标单位企业资质、工作业绩、投标承诺、综合能力等确定推荐单位,并优先考虑第二轮竞价后最终报价具有优势的单位。

5.5、投标单位只有评标名次知情权,招标人不作相关解释。

6中标通知书

招标单位根据投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并向中标投标单位发出网上短信中标通知。

7合同的签订

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有权认为该中标单位已自动放弃中标并废除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之后,招标单位有权从其他中标侯选单位中按得分顺序选择最终中标单位。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致中建三局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作为法定代表人,在此特授权(姓名)(身份证号)作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与相关事宜。

具体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本公司参与本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活动;

2.代理本公司进行合同谈判;

3.代理本公司签订(合同编号),办理工程结算事宜;

4.代理本公司处理本工程现场的一切事宜;

5.代理本公司履行本合同义务。

该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起有效,到合同履行完成后失效。

代理人在此期间以我公司名义进行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我公司均予认可,并愿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盖章公司全称):

(签字法定代表人):

(时间):

年月四投标书

物资投标书

中建三局二公司基础设施工程公司:

根据贵方要求,我方对襄阳白石街PPP项目水稳材料报价内容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金额(元)

适用税率(%)

1

4.5%水泥稳定破口砾石

立方

13392.5

2

4.5%水泥稳定级配砂砾石

立方

6000

3

5%水泥稳定碎石

立方

12831.5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五合同格式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集采平台编号:

材料买卖合同

(版本:

2.0)

买方(全称):

卖方(全称):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

材料(设备)买卖合同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根据互惠互利、配合协作的精神,在对本合同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物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

物资

名称

牌号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计量

单位

暂定

数量

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

含增值税综合单价

备注

不含增值税暂定总价

大写:

小写:

¥元

含增值税暂定总价

不含增值税暂定总价*(1+增值税税率)=元

(大写:

元)

备注: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已包括材料费、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

2、本合同中所约定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乙方不得以此数量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并要满足甲方施工现场的需要,否则按合同所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最终签收的实际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合同暂定数量或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依据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

4、乙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上述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且无任何瑕疵,保证货物交付后无任何第三人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1、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现场验收交货。

甲方有权依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调增(减)合同中材料供应数量,乙方不得变更本合同第一条中约定的单价。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前3-7天下达的书面采购计划,保证无条件按照书面计划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货物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不得指定任何第三方代为向甲方供货,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收货,若甲方同意收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供货的,甲方将仍视为乙方供货,并只向乙方提供收货凭证,甲方有权拒绝向第三方提供收货凭证。

三、交货的方式:

双方协商一致,按下列第种

1、乙方应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所需费用包括运费、上车力资费及卸车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若由甲方负责卸车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应付的材料款中扣除。

2、甲方自提自运。

运费、上车力资费、卸车费、材料损耗费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应付乙方材料款中扣除。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与方法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验收标准与方法:

(1)材质证明书必须随货同行,否则甲方不予办理收料结算手续。

(2)甲方如有质量异议,应在收货后7天向对方提出,乙方应在3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视为默认异议成立,由此发生的取样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3)因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共同取样并送交检测站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如出现不合格品,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包退包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数量验收:

(1)验收方法:

(2)如有数量异议,应在收货后7天内提出;

(3)因数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送至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复检,并以该机构的复检结果为准,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4、验收人及相应的验收文本附件:

货到工地后,甲方指定工长、材料人员、监督验收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在收货现场验收,并出具甲方指定验收人三人以上同时签字的验收单交一联给乙方作为结算的唯一凭据,乙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单上要注明合同编号、计划编号及收货时间,甲方不另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除此之外的甲方任何机构或个人在验收单或其他单据上盖章或签字均属无效,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

5、若甲方有提前送材料样品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送审材料样品,样品送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样品本身,还包括提供样品的材料品牌、商标、规格、型号、花色、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一旦甲、乙双方签约后且材料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乙方不得作任何变更。

正式交货时材料的质量、外观、品牌、商标、规格、型号、花色、标识、生产厂家、产品准用证、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应保持和样品一致,如所进材料和样品不一致,属于乙方违约,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6、验收数量后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产品使用前进行检测的产品,待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复试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在48小时内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及往来的吊、运费用。

7、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可直接从应付材料款中扣除。

对于由该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坍塌、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直接经济和法律责任。

8、甲方参与了对乙方材料的验收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法律责任。

9、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5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五、安全及职业健康安全

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可针对具体供应货物涉及的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提出具体要求)。

3、乙方应当给负责运送货物的车辆办理交强险及商业保险,否则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事故或货物毁损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负责材料正式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包括运输途中、装货、卸货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4、货物到达指定堆场或仓库等甲方指定地点时,如因运载车辆事故、卸货等原因导致的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由于非甲方原因的任何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六、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日与甲方核对上月日至本月日所供材料数量,并办理完结算手续。

2、乙方需在办理结算手续时向甲方业务主管部门提供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超出本合同规定时间未办理完结算手续的,甲方有权不予办理乙方承担该批货款2%的违约金,甲方在支付乙方该批货款时一并扣除,乙方不得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4、乙方应将当月办理完结算的材料设备,按甲方提供的对账单格式在当月录入中建集采系统。

中建集中采购平台上的对账单不作为结算付款依据,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作为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

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单据向甲方主张确认结算或付款。

七、价款支付

1、乙方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指定(身份证号:

)作为收款经办人,同甲方相关人员沟通洽商付款具体事宜。

甲方仅向乙方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支付价款,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代为收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当乙方收款银行账号发生变动时,应以函件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前已按原账号付款,则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有权根据业主付款方式选择货币以外的形式(包括且不限于票据、实物抵债等)向乙方付款,乙方应自行承担票据贴现、承兑、实物权利取得等产生的一切相关利息、费用等。

4、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供产品无质量缺陷,乙方无违约记录,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以及检测报告完整无误;

(2)乙方申请付款依据的结算单已经由甲方最终有效确认,付款期限已经届满;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了足额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甲方已完成发票认证;

在支付条件达成的基础上,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付款:

5、乙方承诺:

如因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工程款,导致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变更支付货款的安排,并放弃向甲方追究违约和计取利息的经济责任。

乙方必须确保每次送货的连续性,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延期供货或拒绝供货,否则,每发生一次未按时到货,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元/次的违约金,甲方可以不经乙方同意直接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另外,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工期延误等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开具发票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以其本单位名义开具的,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与本合同中乙方名称一致的发票专用章(如税务部门要求合同、发票等备案登记的,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应按如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甲方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2)乙方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2、乙方应当按每期结算金额开具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之日起30天内提供给甲方,如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规、不及时、无法认证,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付款逾期,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利息、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若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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