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常用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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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常用知识点

注册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常用的68个知识点,建议背诵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原则(四个)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

(3)系统性原则;

(4)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

3、制度分类:

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和人机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一般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环境管理。

(1)综合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灾减灾管理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三同时"制度;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流程

(1)起草。

由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起草。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

(3)审核。

(4)签发。

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总工程师签发。

(5)发布。

采用固定方式进行发布。

(6)培训。

(7)反馈。

(8)持续改进。

对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外,每3-5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确保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7条)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培训时间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继续教育8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车间

(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8、班组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9、特种作业人员(十大类)

(1)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专业;(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10、特种设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1、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12、特种设备的管理

(1)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操作,定期接受培训。

(3)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登记。

(4)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在检验有效期满1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6)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7)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超过使用年限的按规定进行报废。

(8)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13、相关方管理

(1)根据自身的资质和能力,承包相应的工程。

承包工程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应成立组织机构,实施项目制管理。

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2)根据工程需要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出现责任和管理制度执行的真空。

(3)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要界定清晰。

(4)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核实和确认。

(5)针对项目施工的环境、安全管理要求,组织对施工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6)在危险性较大或与正在生产运行设备、区域有交叉的施工,设置专职的安全监护人员,防止发生意外。

13、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范围具体包括五类企业:

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将法律所指的三类企业分为六种:

矿山企业分为煤矿企业和非煤矿企业两种,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分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三种,加上建筑施工企业共为六种。

14、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未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哪些生产经营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时应进行安全

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4)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16、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2)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3)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4)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17、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安全设施设计备案意见书(复印件);

(2)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

(3)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料情况。

18、安全生产预警的任务/程序:

监测、识别、诊断和评价,特征:

快速性、准确性、公开性、完备性、连贯性。

19、预警机制要遵循及时、全面、高效和引导的原则。

20、预警信号:

红色Ⅰ、黄色Ⅱ、橙色Ⅲ、蓝色Ⅳ。

21、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22、应急管理包括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4个阶段。

2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遵循哪些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2)条块结合,属地为主(3)统筹规划,合理布局;(4)依托现有,资源共享;(5)一专多能,平站结合;(6)功能实用,技术先进;(7)整体设计,分步实施。

24、事故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包括:

(1)接警与响应级别确定;

(2)应急启动;(3)救援行动;(4)应急恢复;(5)应急结束。

25、应急预案编制包括以下6个步骤:

(1)成立工作组。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编制计划。

(2)资料收集。

(3)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4)应急能力评估。

(5)应急预案编制。

(6)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或者聘请外部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后,按规定备案,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26、完整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应急预案概况。

(2)事故预防。

对潜在事故、可能发生的次生与衍生事故进行分析并说明所采取的预防和控制事故的措施。

(3)准备程序。

应急行动前所需采取的准备工作。

(4)应急程序。

(5)现场恢复。

主要包括宣布应急结束的程序;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价等。

(6)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27、应急程序的主要任务和程序:

(1)接警与通知;

(2)指挥与控制;(3)警报和紧急公告;(4)通信;(5)事态监测与评估;(6)警戒与治安;(7)人群疏散与安置;(8)医疗与卫生;(9)公共关系;(10)应急人员安全;(11)抢险与救援;(12)危险物质控制。

28、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

(2)查明人员伤亡情况。

(3)查明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

(4)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5)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总结事故教训。

(7)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8)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

29、事故的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该怎样做/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4)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30、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四不放过"原则。

(3)政府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31、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30人以上死亡(含30人),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含100人),或者1亿元以上(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

10-30死亡(含10人),或者50人-100人重伤(含50人),或者5000万-1亿元(含5000万)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

3人-10人死亡(含3人),或者10人-50人重伤(含10人),或者1000万-5000万(含1000万)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

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2、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时限及报告要求是什么?

(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事故报告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交通事故、火灾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5)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

3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是什么?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4、依据事故级别划分事故调查级别

(1)特别重大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2)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3)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进行调查。

35、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人员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构、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3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7)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37、较大涉险事故是指哪些?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4)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污染的事故;

(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的事故;

(6)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38、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

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

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财产损失价值

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停产、减产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其他损失费用。

39、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和辨识

危险有害因素分类的方法常用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健康"的方法进行。

(1)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四大类:

1)人的因素:

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从事禁忌作业、心理异常、辨识功能缺陷、其他。

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指挥错误、操作错误、监护失误、其他。

2)物的因素

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防护缺陷;点伤害;噪声;震动伤害;电离辐射(包括X射线、γ射线、α粒子、β粒子、中子、质子、高能电子束等);运动物伤害;明火;高温物质;低温物质;标志缺陷;有害光照;其他,

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粉尘与气溶胶、其他。

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3)环境因素

室内作业场所环境不良:

室内地面滑、室内作业场所狭窄、室内作业场所杂乱、室内场地不平、室内架梯缺陷、地面、墙和天花板的开口缺陷、房屋基础下沉、室内安全通道缺陷、房屋安全出口缺陷、采光照明不良、作业场所空气不良、室内温度、湿度、气压不适、室内给、排水不良、室内涌水、其他。

室外作业场所环境不良地下(含水下)作业环境不良

其他

4)管理因素

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制未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管理不完善、其他。

(2)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因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冻伤等)。

(3)按职业健康分类有害因素分为10类132种。

40、各种职业性有害因素按来源可分为三类:

1)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

生产性粉尘:

矽尘、煤尘、石棉尘、电焊烟尘等。

化学有毒物质:

铅、汞、苯、一氧化碳、硫化氢、甲醛、甲醇等。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精神性职业紧张;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长时间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设计缺陷(如照明不良、换气不足);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太阳辐射)

41、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方法有哪些?

(1)直观经验分析法:

对照、经验法;类比方法。

(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42、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过程/系统安全分析过程

(1)厂址;

(2)总平面布置;(3)道路及运输;(4)建(构)筑物;(5)工艺过程;(6)生产设备、装置;(7)作业环境;(8)安全管理措施。

43、安全评价的程序

(1)前期准备。

明确评价对象,收集资料。

(2)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部位、方式和发生的途径及变化规律。

(3)划分评价单元。

(4)定性、定量评价。

(5)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遵循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提出措施建议。

44、定性和定量安全评价方法

定性:

安全检查表法、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因素图分析法、事故引发和发展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危险可操作性研究法、预先危险分析方法、故障假设分析方法。

定量:

概率风险评价法、伤害(或破坏)范围评价法、危险指数评价法、故障树分析、事件树分析、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45、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目的。

评价报告编制的目的。

(2)评价依据。

列出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等参考资料。

(3)概况。

被评价对象的选址、水文地质情况、生产规模、产品、功能分部等情况。

(4)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5)评价单元的划分。

划分评价单元的原则、分析过程等。

(6)安全预评价方法。

/(6)评价方法的选择。

(7)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8)安全预评价结论。

46、安全验收评价内容及评价结论

安全验收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符合性评价和危险危害程度的评价;安全对策

措施建议;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等。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应包括:

符合性评价的综合结果;评价对象运行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明确给出评价对象是否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对达不到安全验收要求的评价对象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47、重大危险源危险性分级与危险控制程度分级

定级:

一级重大危险源A*≥3.5;二级重大危险源2.5≤A*<3.5;

三级重大危险源1.5≤A*<2.5;四级重大危险源A*<1.5。

一般来说,单元的危险性级别愈高,要求的受控级别也应愈高。

A级B2≤0.001;B级0.001

C级0.0010.1

各级重大危险源应达到的受控标准是:

一级危险源在A级以上;二级危险源在B级以上;三级和四级危险源在C级以上。

48、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信息网络;

(2)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区县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

(3)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预警系统;

(4)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分级、建立台账,明确管理责任、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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