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制度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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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制度示范文本

食品经营许可制度示范文本

尊敬的食品经营者:

您好,为了您能够尽快的准备好相关许可材料,尽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我们制作了此制度示范文本。

带有经销现场制售类、保健食品、餐饮饭店不适用此制度许可示范文本。

当然,我们也高兴的希望您能够自己制定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但请注意,这里提供的制度示范文本为基础性示范文本,您自己制定的相关制度必须包括这些基本的制度。

1、本示范文本中带有“*”号的为推荐性制度,如需使用打印,需将“*”号去除。

2、如果您在经营的过程中没有仓库,请将食品经营仓库周围环境图、食品经营仓库平面布局图删除,如果您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在一起,您也可以将食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图、食品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修改为食品经营场所及仓库周围环境图、食品经营场及仓库所平面布局图,将两个内容绘制在一张纸上。

3、相关绘图应保证绘制的唯一性、准确性及不可修改的要求。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和培训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

4、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5、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6、凡是参与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都应先取得工种为食品的健康证明,包括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和可能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

7、食品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组织单位参与食品经营的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的培训活动,做到培训有计划(培训计划书),召开有记录(签到表、影像资料),每年培训不得少于40个小时。

8、食品安全培训应当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日常经营的各种规范制度开展。

9、从业人员健康证在有效期止30日前办理新的健康证明。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上述制度。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2、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3、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

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5、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

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6、积极配合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

7、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至少配备两人,确保一人在岗。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上述制度。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于本单位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负责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食品安全管理单位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4、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向本单位管理层提交自查小组名单,并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5、本单位起草的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应当含有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名单,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方案,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6、食品安全自查审核应当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开,并保留相关的自查报告备查。

7、自查频次:

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

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8、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C)其他应该追加的情况。

9、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单位食品从业人员都可以向本单位相关管理层提出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的建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批准实施。

10、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应当有本单位内负责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11、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前,应当召开一次简短的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要对照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12、自查结束后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

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13、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14、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

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确定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15、提交自查报告。

1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存。

17、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检查时,应当及时予以提供。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上述制度。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 制定食品采购计划。

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 选择供货商。

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 签订供货合同。

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 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 对食品进行查验。

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 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 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 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

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 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 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 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 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

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 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

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 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 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

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 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

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 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 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 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 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

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护保养制度

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食品经营销售区应按照食品性质进行分类,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该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要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放按照产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二、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自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生产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标破损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四、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者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六、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七、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废弃物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产生的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第三条本单位内部企管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第四条废弃物分类

1、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物:

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

2、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物:

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废弃物。

3、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4、各部门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5、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存放场所。

6、一般废弃物存放

a)生产中产生的布料、线头直接回收至存放处。

b)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c)不可回收的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域——垃圾池。

7、废弃物的处理

a)废弃油由企管部统一处理。

b)更换下来的含油物品等易燃物,废旧灯管、废电池等其它有害废物,由企管部联系有处理能

力的合法机构进行处理。

8、一般废弃物的处理

一般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可回收的废弃物企管部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由有资质的垃圾清运单位清理。

9、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企管部对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废弃物清单》中。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上述制度。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经营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食品经营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对病人进行救治,防止事故扩大。

三、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要在2小时内向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四、食品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处理消费者对食品的投诉,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食品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包括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

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调查人员首先应将消费者投诉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

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的,耐心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4、对于投诉事件,工作人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负责人请示,待负责人做出决定后再作处理。

5、消费者直接投诉到消费者协会的,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五、食品经营者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

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上述制度。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销售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经营单位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和销货台帐台帐。

 

二、进货台帐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规格(品种)、数量、生产批号、进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四、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本经营单位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六、本经营单位销售食品时,食品批发单位和购货者实行进销台帐,即进货商将批发商开具的销售票据粘贴成进货台帐。

 

七、消费者有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应当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三)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消费安全,本单位(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并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公司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二、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其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及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相应档案。

四、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销售相适应的要求。

五、依法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并记录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食品进货关,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二年。

六、依法建立健全商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销食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食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食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七、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发现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及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八、主动向购货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清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十、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公众和社会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积极配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本单位(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行政处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承诺书

我公司(单位)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全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已向为我公司(单位)提供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的供应商、生产商索要了相关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和相关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经我公司(单位)严格审查供应商、生产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本年度检验报告等相关手续,全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并将相关的手续全部留存备查。

如果出现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并接受执法机关对我们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食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图

单位名称:

承德市XXXXX商贸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

承德市XX县XX镇XX街XX号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示意图由企业自行绘制,应包括四周的主要道路及相邻建筑用途及距离,有北向标记;2、应当标记出前后左右至少25米距离内的邻居。

食品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单位名称:

承德市XXXXX商贸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

承德市XX县XX镇XX街XX号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

本示意图由企业自行绘制,应标明室内各功能区域面积、用途、设施名称和位置。

食品经营仓库周围环境图

单位名称:

仓库地址:

 

类比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图制作

(无外设仓库的不用制作)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示意图由企业自行绘制,应包括四周的主要道路及相邻建筑用途及距离,有北向标记;2、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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