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节点验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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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节点验收
一、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所承接的建设工
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
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1、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与中标书中相一致,有施
工承包手续及合同。
2、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项
目质量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工程项目部。
项目经
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资格及上
岗证书。
3、项目经理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其代表单位法
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一个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
个项目的建筑主体工程施工。
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
承担连带责任。
4、设立独立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有经
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
施工单位应依照国
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
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对于重要
分部(子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由施
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组织单位技术质量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
形成检查记录签字认可,合格后方可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
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附件一:
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备案具备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桩基子分部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桩基子分部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提供施工质量桩基子分部工程自评
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对桩基子分部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成桩
质量检查报告),提供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
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
对工程
桩基子分部工程是否与设计文件及变更一致,进行确认的意见。
5、有完整的桩基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建筑工程资料技术规程》),
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二、桩基子分部质量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1、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条件备案表;
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桩基子分部工程基桩检测报告(桩身质量和承载力);
6、桩基子分部工程桩基竣工图;
7、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附:
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
8、桩基子分部质量验收备案表。
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备案表
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工程桩规格、型号
建设单位
总桩数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基桩施工单位
土建总包单位
检测单位
施工起止时间
验收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是否符合要求
1
是否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至基底(或混凝土垫层)标高,并且标出轴线、中心线(或承台轮廓线)等。
2
基桩试块报告和基桩检测报告(桩身质量和承载力)。
3
施工单位(含土建)、监理单位是否已对现场实物按要求进
行了实测,并备有实测记录,绘制桩基竣工图。
4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已整改完善到位。
5
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及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实施情况。
6
工程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质量管理网络及人员资格证书。
3)工程桩检测报告。
4)各种材料、构配件的质保书、复试报告和进场检验记录。
5)隐蔽验收记录。
6)工序报验记录。
7)混凝土(水泥土)试块报告。
7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对现场实物按要求进行了实体检验,并将检验资料报送质监站。
建设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总包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桩基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注:
1、工程资料应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工程桩类型要求提供。
2、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和记录报审日期:
附件二:
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分部质量备案具备条件及提供资
料
一、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分部质量备案具备验收具备条件:
1、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2、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提供基础(含地下室)分部质量分部自评报
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已签署《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
告》;
4、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
5、监理单位对监理单位对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质量分部全过程监
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基础(含地下室)分部质量分部质量评估
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
对基础(含
地下室)质量分部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
7、有完整的基础(含地下室)分部质量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建筑工
程资料技术规程》),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
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8、法定检测单位已对分部的实体进行实体检验(如:
钢筋保护层厚度)
合格。
同时,质监站抽测科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抽测的主要
项目进行随机抽测。
二、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质量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和《桩基工程质量验收
监督记录》;
2、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砼、砂浆试块试压报告和钢筋工程连接试验报告;
4、有关构配件的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5、质量事故(问题)处理记录或整改报告;
6、隐蔽验收记录;
7、防水施工资料;
8、钢结构工程的安装记录和验收报告;
9、预应力结构工程的张拉资料;
10、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附: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
量验收记录);
11、地下室深基坑支护结构工程验收情况;
12、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13、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分部质量验收备案表。
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分部验收备案表
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层次及结构类型
建设单位
建筑面积
监理单位
勘探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检测单位
开工、完成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是否符合要求
1
已按图纸及合同约定施工至±0.00标高,并且标出轴线、中
心线、标高等。
2
室内基础尚未进行回填土施工,已具备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的回填土施工方案。
3
地基与基础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已整改完善到位及反馈情况。
4
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及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实施情况。
5
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已收集完整,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
确认。
主要包括:
(1)地基验槽记录或《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各种材料、构配件的质保书、复试报告和进场检验记
录。
材料检测不合格及处理反馈情况
3)隐蔽验收记录。
(4)工序报验记录。
(5)两块试压报告及强度评定报告。
(6)其他必须提供(如:
防水施工、预应力结构工程的张
拉等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
6
法定检测单位来对分部的实体进行(如:
钢筋保护层厚度)抽
验合格。
建设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总包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其它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报审日期:
附件2
附件三:
主体结构质量验收备案具备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备案条件:
1、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
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盖
章。
3、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
评价,提供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
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
对工程
主体实体是否与设计文件及变更一致,进行确定。
5、有完整的主体结构验收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建筑工程资料技术规
程》,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
定资料。
6、法定检测单位来对主体分部结构的实体进行(受力钢筋保护层厚
度、现浇楼板结构厚度等)实体检验合格。
同时,质监站抽测科按《工
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抽测的主要项目己进行随机抽测。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工程实行样板套制度和楼面实行蓄水试验
制度执行是否落实。
其施工质量验收必须符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规程》要求,其他单元、楼层主体应完成灰饼、阳角护角、外墙
洞眼、抗裂网片、门窗洞口尺寸校核、暗埋水电管敷设和试穿线、试
水等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
病措施己落实到位。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
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报送质监站归档。
二、主体结构质量验收需提供备案以下资料:
1、施工单位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
2、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附: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
4、主体结构验收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建筑工程资料技术规程》,见证
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5、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砼强度验收记录和砼条件试块强
度报告;
6、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和钢筋
保护层检测报告;
7、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8、主体结构验收质量备案表。
主体结构验收质量备案表
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层次及结构类型
建设单位
建筑面积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主体开工、完工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是否符合要求
1
已按设计及合同约定将主体分部的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毕。
2
有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认可的装饰工程施工方案。
3
属于结构子分部的专项工程(如钢结构)已通过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4
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已整改完善到位,工程实行样板
套制度和楼面实行蓄水试验制度执行规定落实。
并具备下列验收条
件:
箱(盒)已预埋,导管敷设完毕,导管未隐蔽,导管和箱(盒)
连接到位。
预埋预留洞口已清出,并有检查记录。
门、窗四周及阳角
护角已完。
5
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及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实施情况。
6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已整改完善到位。
7
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确认。
主要包括:
1)分部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各类原材料质保书、复试报告和进场检验记录,两块试压报告及强
度评定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序报验记录。
4)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5)其他必须提供(如:
钢结构、预应力结构工程的张拉等工程质量控
制资料)。
8
法定检测单位来对主体分部结构的实体进行(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
现浇楼板结构厚度)抽验合格。
质监站抽测科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计划》抽测的主要项目进行随机抽测符合要求。
建设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总包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其它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报审日期:
附件四: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具备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
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提供建筑节能分
部工程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
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
质量评价,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
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
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是否与设计文件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
5、有完整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资料,监
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隐蔽工程相关影像资料;节能工程实体
检测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提供资料:
1、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建筑节能意见批准书及节能设计变更复审
批准书;
2、法定检测单位来对实体进行检测抽验合格报告;
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建筑类型
居住□公共□
建设单位
建筑面积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主体开工、完工日期
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编号
工程性质
新建□改建□
扩建□其他□
建筑节能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新型墙材应用情况
墙材名称
使用量
(m3)
墙材规格
(长*宽*
高)(mm)
生产厂及备案证号
围护结构主要节能措施实施情况
外墙隔热
材料
名称
厚度
mm
应用面积(m2)
生产厂及备案证号
外立面颜色
深色□浅色□
外墙隔热材料
应用部位
及形式
填充墙□砼结构□
内保温□外保温□
外窗玻璃
(幕墙)材
料
中空□
单片□
空气层厚度
(mm)
玻璃
品种
普通透明□
着色吸热□
热反射镀膜□
Low-e□
生产厂家备案证号
外遮阳构造类型
阳台□外挑楼板□遮阳蓬□百叶□其它
窗框材料
普通铝合金□断热铝合金□塑料钢□塑料□钢塑共挤□其
它
生产厂家
屋面隔热
材料
名称
应用面积
(m2)
生产厂及
备
案证号
厚度
建筑设备及用电分项计量实施情况
照明灯具
(光源)类型
应用
数量
套(盏)
空调系统选用设备形式及制冷能效
比
□热水㎡
□光电㎡
□制冷㎡
□采暖㎡
热泵利用(应用建筑面积)
□空气源热泵㎡
□水源热泵㎡
□地源热泵㎡
用电分项计量
动力□是□否空调□是□否
照明□是□否插座□是□否
序号
检查项目
是否符合
要求
1
完成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
具有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认可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3
建筑节能分部已通过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4
建筑节能分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已整改完善到位。
5
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及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实施情况。
6
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确认。
主要包括:
1)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各类原材料质保书、复试报告和进场检验记录。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序报验记录。
4)实体检验记录。
5)其他必须提供。
7
法定检测单位来对实体进行检测抽验合格报告资料报送质监站。
建设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总包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其它单位意见:
年月日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责任人签字:
报审日期:
附件五: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是指监督机构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
和技术标准等,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单位工程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加验收的人员,于验收7个工作日前由
建设单位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
知书”。
监督站并派员参加现场监督工作(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
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情况等实行监督,并对实
体质量、相关资料和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进行抽查)。
其
具备的条件、提供的资料、验收的方案、验收的承诺规定如下:
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建设单位报送《竣工验收通知书》监督人员已确认签收。
2、建设单位确认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住宅工程
已通过分户验收),法定建设程序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完
备。
3、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
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突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落实和分户验收贯
字。
4、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
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突出住宅工程质量通
病防治落实和分户验收贯彻方面)。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
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
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
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已符合要求。
7、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江苏省《建筑工程资料技术
规程》)。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0、有相关法规规定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如:
已取得消防、
规划、档案等专业认可文件)。
11、建筑物明显部位已设置好永久性标牌。
12、配套建设的供电、供水、供气、绿化等各项公共设施能满足正常
使用。
13、整个外墙及全部外窗进行淋水试验结果合格符合《住宅工程质量
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规定。
二、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2、监理单位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建筑工程资料技术规程》见证
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相关资料;
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7、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
录;
8、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的《住宅工
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9、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报审表。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报审表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层次及结构(户数)
建设单位
建筑面积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开工、完工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是否符合要求
1
建设单位确认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住宅工程
已通过分户验收)。
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和
标准等情况。
2
(1)住宅工程质量是否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进行了逐户验收。
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以及按规定与之配套建设的公共设施、设置永久性标牌。
(2)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3
专项工程(如建筑节能、钢结构)已通过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4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已整改完善到位。
5
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及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实施情况。
6
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确认。
主
要包括:
1)各分部(子分部)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各类原材料质保书、复试报告和进场检验记录。
3)两块试压报告及强度评定报告。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序报验记录,验收记录。
5)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如:
外墙及外窗进行淋水试验、屋面淋
水、蓄水试验记录、幕墙三性试验报告等)。
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7)其他必须提供(如:
钢结构、预应力结构工程的张拉等工程记
录和验收报告资料)。
7
住宅工程已通过分户验收资料报送质监站。
建设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总包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其它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注: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是作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能否竣工验收备案的一个前提条
件。
报审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