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定金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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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定金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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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定金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

二手房定金合同范本

二手房购房定金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市区,(以下简称该房屋)。

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产权人:

第二条:

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此

房价为净价,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内保留设施设备清单如下: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条:

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

的材料及手续.(如果乙方需要贷款)

第六条:

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H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时间:

时间:

篇二:

租房定金协议

租房定金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现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市区路弄(支弄)

号室。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O

三、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币元整。

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同时甲方应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

四、房屋租金

数额:

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币元

整。

乙方以形式支付甲方。

支付方式为付

押。

五、其他

甲乙双方商定在年月日

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

有效证件、房地产权证(若是代理人签约,应还带好代理人有效证件和产权权利人的委托书),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证件(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证件)。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约可视为违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篇三:

中介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

营业执照号:

中介资质证号:

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屋。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平方米,产权性质。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c

上述房屋成交总价中包含下列附属物: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元,甲方出具收据给乙方,为督促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甲方须将购房定金交于丙方监管,丙方出具收据给甲方。

同时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将该房产权证交丙方办理上市审批及过户手续,在房产交易所转移产权时,签字后的收件单由丙方保管。

该房在天内交接完毕(如条件成熟可提前交接)。

无论甲方或乙方因素造成延期均按总房款的赔付给对方滞纳金,以延期10天为期限,过期按违约处理。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按现行的房屋测虽规范测虽、经市房管部门审核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按套计价,甲、乙双方互不追究,房价不变。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其他合法所有(共有人),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

自本合签订之日

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

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

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日内双倍返还购房

定金给乙方。

违约方履行违约责任后,甲乙双方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合同解除。

在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无权要求丙方返还产权证(退房)或定金(房款)。

2、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的任何一方悔约的,违

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

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剩余定金不足部分被违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取。

七、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时所发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八、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实际成交价%支付

给丙方中介服务费。

九、本合同中,甲、乙双方的委托代

理人均承担各自代理方的法律责任。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镇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内格部分填定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以于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的,以手写项为优先。

十二、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签订的任何买卖合同如发生与本合同条款、房屋价格相抵触的一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

四、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其他事项:

1、2、3、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法人:

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身份证:

电话:

年月曰

篇四:

浅谈《中介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提示

浅谈《中介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提示

[20XX/5/1016:

35:

19][点击:

4588次]

浅谈《中介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提示

近期以来,很多友向我诉说了签订中介买卖合同后遇到的困惑。

作为一个专攻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我本无意对一些不良中介急功近利,仅仅追求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及其中介费而不顾双方实际履行能力及其风险后果等等行为进行

抨击,但基于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深圳房地产信息的提醒义务,现对签订二手房中介买卖合同中非常普遍的问题提示如下:

提示一:

签订空白买卖合同是非常危险的,往往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后遗症并造成巨大损失。

李小姐经朋友介绍,去某中介公司看房后拟购买一套房产,但因为卖家不在现场,乂轻信中介说这套房产很多人在抢,所以,急于购买并在中介提供的一份空白合同上签了名字,还交了5万元定金,该合同中仅仅填上了价格230万,

其他都未填写,中介称等找到业主后再填其他事项。

可没想到,等李小姐拿到卖家签好字的合同时,里面的定金竟然填上了50万!

并且在三日内就要补足,一时把李小姐推到的悬崖边,等找中介理论,中介说业主就是这个意见,否则,5万的定金就要当违约金没收掉。

可见,如果草率签订空白合同是会留下很大的后遗症和风险的,望置业者们慎重,切勿落入空白合同的陷阱,一旦落入,只能倒霉了。

提示二、很多中介合同中没有履行期限的条款,这暴露出中介合同在制定上有很多缺陷。

针对中介合同,很多友电话中都提到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就是中介的合同中没有具体的履行期限。

主要表现为

1在有抵押的买卖合同中往往只约定了买方(或卖方)

赎楼,却没有限定赎楼的期限,更没有超过期限未完成赎楼而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条款。

对此,中介通常会引导负责赎楼的一方另行与担保公司签订一份《赎楼协议》,这样就把赎楼的责任推向了另一合同关系中,即使赎楼出了问题,中介也能很好的推掉责任,且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同时,由于买卖合同与赎楼合同相互脱节,往往出出现买卖各方无法进行实际监控的局面。

一般来说,赎楼首先要由原业主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银行通常也要求提前一个月申请,这样,至少要把申请的期限预留在赎楼的期限里;等可以赎楼了,再把资金打进银行后,银行还要拖7天扣款,然后才出具付清贷款证明,最后去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这样的一个周期下来,常常需要45天的时间。

另外,如果再加上办理赎楼的公证手续,买卖双方签订《赎楼协议》等环节,以及赎楼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递件过户的15天左右时间,一套房产的过户往往需要60天

的时间才能办理完毕。

以想象,深圳的房价在60天内会有怎样的变化内,价格涨了卖家就会返价,甚至利用没有约束的赎楼条款故意拖延,而买家只能干等;价格降了,买家也不想要,也要求担保公司迟延赎楼甚至不交赎楼费用。

种种想象,都是利用赎楼的真空地带

由此可见,如果在办理赎楼的过程中限定一个明确的期限,并且约定如果期限届满尚未完成赎楼的,无过错方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或买房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这样,对于有效监督赎楼过程并充分行使合同权利,保护诚信者利益,无疑是必要的,更是合理的!

2很多中介合同没有约定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具体时间的约定,也没有违约处罚的条款

律师注意到,一般中介合同中也注明了“双方在完成赎楼后7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并递件过户”,或“在何时以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并递件过户”的约定,但是,如果一方拒不配合呢?

哪个条款能制约呢?

对此,往往都采取了打电话、发短信,甚至发函通知等措施,实际上类似的做法往往收效甚微,一是缺乏对方的签收及认可而显得证据效力不强;二是证据形式不规范很难被采信;三是极大的浪费时间。

说到底,还是因为中介合同中的此项条款都是非强制性约定,也缺乏可操作性。

对此,律师建议:

能否约定迟延一日处罚一定的违约金呢?

超过一定的期限能否单方解除合同呢?

凡此种种,只要在违约责任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条款,都将会极大的约束买卖双方。

3在期限不明确的问题上,过分依赖中介的督促行为,

并不一定产生积极地效果。

很多人发现对方没有积极履行

合同,可是合同中乂没有限制性的条款或对守约方有利的权

利条款,通常是一遍一遍找中介人员敦促对方,而中介的性质本来就是服务于双方的,不可能有制约一方的合同权力,更不能行使裁决的权力,所以其敦促的程度和效果毕竟是有限的。

在一般房产买卖纠纷的诉讼中,法院往往会担心中介存在偏袒一方的可能,而不充分认定中介证明的证据效力,所以,合同本身的约定固然重要,但双方履约过程的证据更为重要,它能够直接反映一方是否信守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以,律师建议,双方完全可以签署流程单式的履约承诺书,如果一方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是否违约即见分晓。

提示三、不要轻信中介关于贷款比例及利率的口头承诺,没有银行或中介方的书面承诺,常常会引起纠纷。

很多朋友来电话称:

他们在中介公司经业务员现场给银行打电话,银行答复可以提供几成贷款多少贷款利率。

中介一口保证能够申请到8成贷款及7折汇率,所以就签订了2成首付,8成贷款的中介合同,但是,随着政策的调整,8成贷款根本贷不下来,而定金乂交了,一时陷入困境。

在多数人的经历中,都在无奈之下找中介来处理,中介都是推脱责任,说没有承诺过“一定能够”申请到贷款,只是曾经表示“争取”,而没有保证,这样问题就出现了,一方面贷款出现障碍,另一方面,卖家也不会同意,必然会面临损失定金的风险,对此,律师特别提醒,在没有查实贷款比率及利率的情况下,千万别轻信中介的口头承诺,或者在合同中

注明:

如果无法取得合同约定的贷款额,买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即应返还定金。

提示四、不要轻信关于房款20%勺违约赔偿,这种中介

合同的阅读并不一定能够实现。

很多中介的合同中,违约

条款都设置为“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房款20%勺违约

金”,为此,很多朋友一看到对方有违约的情况,几乎都打起了20湿款违约金的算盘,却没有想到,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已经依照了定金法则在操作,都是收取(或支付)了定金,

这样,即使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法院自然会依照双方实际履行的定金罚则来判决,而不会依照违约金来判。

同时,可以想象,法律设立违约金制度一方面是保证合同履行,另一方面是保障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就一个买卖合同违约的事实看,房产并未交付,也不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怎么可能会被判决支付20%(按照房价一般都超过20-30万元)的违约金金,如此判决岂不比炒房还来的快!

岂不更加助涨投机心理!

律师多次就此条款与法官探讨,几乎都答复说不可能这样简单,基于公平原则,法官也会明示被告是否要求降低违约金比例,所以,即使没有收取定金,也仅仅会基于法官的自由裁虽权判处适当的违约金,所以提醒那些拿20%B约金

约定打主意的朋友们一一省省吧!

别异想天开!

相收取的中介费,在未收到中介服务费以前,

是很难清退的

提示五、很多中介监管的“水电押金”都变成了提前变

很多友反映,他们在最初签订中介买卖合同时,都或多或少地以“水电押金”的形式,将部分定金押在中介公司。

而到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单方解除时,中介公司是根本不会退还该款的,理由是中介费没有收到,除非双方交了中介费,否则不可能交给一方;另外,他们还以“双方托管”的名义为借口,并称自己没有处理的权力等等,总之,这部分款实际上变成了预留的中介费。

所以,关于该项“水电押金”提前收取是否有必要,我始终觉得既不科学,也合理。

也更很多地产朋友讨论过,应该在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时候提存水电押金,也不是签中介合同时就预留,可是,地产的朋友认为不这样无法保障他们的利益。

说了这么多,实际上还是期待广大的友能够慎重对待买卖和中介服务。

别拿房子闹矛盾,别因轻信增烦恼。

深圳的房地产服务市场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可是我每次看到各种中介合同版本时确不以为然,不为别的,我期待更诚信更科学合理的服务方式及规则。

篇五:

房地产买卖授权定金合同

房地产买卖及授权定金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买方)愿意委托上海市天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一白二十二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介方)以下列条件购买卖方所座落

于市区(县)路

弄号室之房地产。

买方并

对该房地产情况已进行了实地勘察和充分了解。

第一条:

【房地产购买条件】,买方愿意依下列条件购买上述房地产:

付款方式及交房时间

房地产成交总价:

人民币元整,建筑面积m2(以产证为准)。

房内设施及装潢约

定:

户费、物业维修基金、煤气、有线电视约定:

税、费约定:

抵押状况:

口无口有万元银行

付款方式:

第一次签订买卖合同时,支付总房款

%计人民币第二次签订买卖合同后天内支付总房款%计人民币第三次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

天内,支付总房款%计人民币第四次买方付清全部余款日

内计人民币卖方交出上述房地产。

备注:

①若乙方申请购

房贷款,而银行批准金额不足申请额度的,则买方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

受理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补足不足部分。

②若卖方上述房

地产尚欠银行抵押贷款,则买方愿先支付房款

计人民币元整用于解除上述房地产的抵押关系。

③交

易时间:

买方在收到中介方通知后日内

与该房业主至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事宜。

④卖方须于

之前将上述房地产内户口迁出并

结清相关费用

第二条:

【定金支付】

(一)买方为促使交易成功,同意于签订本合同时,支

付定金人民币计元整。

(二)本合同自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为约定的有效期间,在有效期间内买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

则中介方有权没收定金。

(三)在有效期届满而本合同所列条件仍不为卖方所接

受,则本合同终止,买方所支付之定金立即无

息返还;若卖方接受本合同所述条件,并在本合同或其传真件上签字确认,则买方授权中介方将上述

定金直接支付给卖方;如果卖方同意接受本合同上述条件且已签字确认,而买方乂反悔不买的,则买

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三条:

【买卖合同的成立及内容(特别提示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卖方一旦在本合同上签字同意,则

买卖双方之间就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即告

成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电子版交易合同只是为了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形

式要件,付款的时间及交房时间亦可由中介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卖方签字确认时间及办理税务

申报和买方办理贷款所需时间进行合理的必要调整,但应同买卖双方进行协商。

第四条:

【买方义务】

(一)若买方未按中介方通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方式),前来签订电子版买卖合同,或在签订

电子版买卖合同后反悔不买的,则上述房地产不予保

留,卖方即可出售给第三人,并可按总房价的30%

要求买方承担违约金或没收买方所付之定金,同时要求买方承担卖方因此支出的中介费、及因诉讼而

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

(二)在买卖成交时,买卖双方应各自依法负担有关税、费(双方亦可约定税费的承担方式及金额)

如国家政府调整税费,买卖双方不得以此为由损害中介方的利益。

(三)买方延期付款时,应按应付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超过15天仍未支付时,卖方可

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

(一)项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服务报酬】

(一)中介方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买方即确认应支付房屋总价的%计人民币(含

装修在内)作为中介方之服务报酬,但征得中介方同意,买方可在签订电子版交易合同时支付报酬。

(二)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订后,若买方在中介方通知期限内未到中介方处与卖方签订电子版的买卖合同,则买方

仍应向中介方支付房屋总价的2%(含装修在内)计人民币的报酬。

(三)若买方违约,应支付购买总价2%(含装修在内)计人民币的违约金作为中介方服务报酬。

(四)若卖方在本合同签字确认后反悔不卖,则买方全权委托中介方办理相关法律诉讼事宜。

第六条其他约定:

第七条【纠纷的解决方式及费用、责任承担】

买方同意合同最后的备注中对和中介方产生纠纷时解决方式及承担责任的约定。

立书人:

买方签名:

中介方:

上海市天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20XX年月曰20XX年月曰

关于卖方权利及义务:

第一条本人已同意接受买方上述全部购买条件、付款时间、违约责任。

第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卖方签字确认同意买方上述购买条件时,则买卖双方应按中介方通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方式),至中介方签约中心,由中介方代书签订电子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方既已完成委托代理中介事项,同时协助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第三条卖方知晓上述特别提示条款的内容、含义并愿意受其约束。

第四条若卖方无故未按本合同约定前来签订电子版买卖合同,或在签订电子版合同后乂反悔不卖的,则买方可解除合同,并按总房价的30%^求卖方承担违约金或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若定金暂存在中介方,则卖方应另外赔偿买方一倍定金);买方亦可向法院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承担买方因此支出的中介费、及因诉讼而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五条中介方协助买方与卖方签订了本合同后,卖方

即确认应支付房屋总价的%(含装修在内)

计人民币作为中介方之服务报酬,但征得中介方同意,卖方可在签订电

子版交易合同时支付报酬。

第六条卖方应在交房前将房屋内的户口清空,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按每天100元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订后,若卖方在中介方通知期限内未到中介方处与买方签定电子版的买卖合同,则卖方仍应按房屋总价的2%(含装修在内)计人民币支付中介方服务报酬。

第八条上述定金本人已收取,但本人愿将已收上述定金暂存于中介方处至签订电子版买卖合同当日由中介方无息转交。

第九条若买方在本合同签字确认后或签订电子版买卖合同后反悔不买,则卖方全权委托中介方办理相关法律诉讼事宜。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方式及费用、责任承担】卖方同

意合同最后的备注中对和中介方产生纠纷时解决方式及承担责任的约定。

立书人:

卖方签名:

中介方:

上海市天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曰

备注:

买卖中任何一方和中介方产生纠纷(不包括买卖双方之间的纠纷)且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各方都同意选择上海市?

区人民法院为本协议下争议事项的管辖机构,并确认由败诉方按上海市律师收费标准负担另一方的律师费、差旅费及相关费用。

篇六:

售房定金收条

售房定金收条

今收到购买购房定金大写元整。

双方商定该房的成交价为大写前签合同。

违约责任:

出售方违约双倍退还定金,扣除中介服务费剩余部分归购买方所有,购买方违约,定金不退扣除中介服务费剩余部分归出售方所有。

备注:

收款人:

身份证号:

年月日

鑫城房产

篇七:

20XX二手房买卖合同(完整版)

20XX二手房产买卖合同

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土地

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

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30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

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七条【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

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

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买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

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

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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