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项目合约(最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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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天逸财金科技服务(武汉)有限公司

产品采购及服务合同

(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项目)

目录

第一条 词语释义 2

第二条 项目内容 3

第三条 项目费用 3

第四条 支付和结算方式 4

第五条 售后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 5

第六条 版权归属 6

第七条 双方责任 6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

第九条 反商业贿赂 9

第十条 不可抗力 9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10

附件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报价书》 11

附件二:

《系统验收标准或要求》 12

附件三:

《系统接收确认书》 15

附件四:

《系统上线验收确认书》 16

附件五:

《系统培训课程表》 17

附件六:

《工作说明书》 18

甲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747号

邮政编码:

430060

法定代表人:

徐学敏

合同事务联系人:

邓勇刚

电话:

027-85355252

乙方:

天逸财金科技服务(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逸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吴家湾湖北信息产业科技大厦902室

邮政编码:

430070

法定代表人:

温峰泰

合同事务联系人:

李奥菲、周磊

传真:

027-59730730

电话:

027-59396688

开户名称:

天逸财金科技服务(武汉)有限公司

账号:

999005598010301

开户行: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东湖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及其相关服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词语释义

软件产品:

指乙方所研发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

项目:

指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系统”)。

本项目包含软件产品本身以及乙方专门为甲方所研发的客户化功能等内容。

上线:

指甲方采用本项目软件作为生产环境,用于业务开展,并能持续提供正常的客户服务。

推广:

指本项目软件开发成果仅限于甲方使用。

包括系统安装、调试、现场使用培训并采用现场服务的工作方式。

服务:

指本合同项下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软件产品安装、培训、项目实施管理、技术支持、系统维护及其它服务。

系统接收确认书:

指甲方所签署的接收系统书面通知,其中应载明系统接收的时间。

上线验收确认书:

指甲方所签署的系统上线成功的书面通知,其中应载明系统上线的时间。

知识产权:

指本合同项下,系统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权、商标权、软件产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授权、以及系统其它延伸法律权益。

日:

指自然日。

期限的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工作日:

本合同所称“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以外的日期。

项目组:

由甲方项目经理、业务经理、技术经理、配置管理员、质量保证员、文档管理员和乙方项目人员共同组成。

第二条 项目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提供天逸贸易融资平台软件产品,并按甲方的业务需求对该软件产品进行客户化开发、使客户化后的软件产品能支持甲方的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拓展及管理。

二、甲、乙双方在合作意向达成后,乙方将客户化前的软件产品在甲方测试环境部署,乙方配合甲方对软件产品的功能进行测试确认,同时甲方根据测试结果提出软件产品的客户化需求,乙方对软件产品按甲方需求进行客户化改造。

三、乙方客户化的产品模块为订单融资、验货后融资、应收帐款保理、应收帐款池融资。

四、乙方负责客户化后的软件产品在甲方的安装及调试,并提供系统维护服务,服务时间区间为2011年7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2011年7月1日为双方约定的系统投产日期,若约定投产日未能投产,则服务时间区间为投产日开始的6个整月。

五、乙方向甲方提交本系统相关文档,并在系统验收前提交一套完整的文档资料。

六、乙方承诺于2011年7月1日前完成应收帐款保理业务产品模块的客户化工作、并将系统投入甲方生产。

为达此工作目标,甲方应在2011年5月28日前确定应收帐款保理业务产品模块的客户化需求内容;同时甲方派人完成甲方承担的与甲方行内系统互联的开发工作;甲方准备好投产所需的软件及硬件环境。

因甲方原因延误,则系统投产日可后延迟。

七、甲方承诺在应收帐款保理业务产品模块的客户化工作完成并验收后的一周内将系统投入生产。

八、在系统投产后的5个月内,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继续完成订单融资、验货后融资、应收帐款池融资模块的客户化工作,并协助甲方投入生产。

第三条 项目费用

一、本合同的项目费用,详载于附件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项目报价书》。

二、按附件六之《工作说明书》所约定之项目工作范围外,提出的系统需求属于客户化开发工作,开发工作量由甲方根据乙方的编码量核定。

服务收费方式采用劳务报价方式计价:

2.8万元/人月(计价使用实月进行计算,如需折算为人日价格,则按照每月21工作日另行计算)。

具体费用依据工程量使用人力估算报价。

具体说明如下:

1、该软件产品以标准版模块上线,如与中信银行现有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冲突,对该软件产品的修改和升级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但仅限于1人月(乙方因修改和升级产生的开发工作量,由乙方书面申报、由甲方根据编码量核定工作量大小,对于超出1人月的工作量,按甲方核定的工作量计费)。

2、计费开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与总行安全认证平台对接相关的开发工作、与总行公司网银系统对接相关的开发工作、与总行信贷管理系统对接相关的开发工作、与银行客户财务管理系统相关的开发工作、以及甲方提出的新增系统功能相关的开发工作。

具体开发内容由甲方根据甲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要求确定。

3、计费开发工作由甲方、乙方共同评估工作量,在核定结算工作量后,以单个项目或劳务合同的方式体现在新合同中,完成项目费用的结算。

四、系统上线及验收方式:

本系统上线及验收应配合项目实际需要,完成如下工作:

1)系统安装及业务测试: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本系统安装,并由甲方出具附件三《系统接收确认书》并完成系统业务测试工作。

2)系统上线验收:

本系统开始试运行后,甲乙双方商定系统上线测试开始,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始上线验收,验收标准参照附件二《系统验收标准或要求》,在本系统成功上线并运行十五个工作日后向乙方出具附件四《系统上线验收确认书》,本系统上线验收完成。

五、互惠条件

为满足该软件产品在中信银行系统内的使用和推广要求,甲方、乙方共同完成相关的系统开发和试点应用工作。

甲方支持乙方推广应用该系统,为该系统的不断完善提供各类便利条件。

乙方视具体推广应用效果可延长甲方软件使用许可权或商定其他双方认可的互惠合作条件。

乙方授权甲方使用乙方的软件系统产品,免费使用时间区间为产品投产之日开始的6个整月,在免费使用到期日的一月内,乙方通知甲方办理续签合同事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应,约定合同续签地点及日期。

否则乙方有权终止甲方使用本系统。

甲方在确定续签合同后,在合同签订前乙方不得终止甲方使用本系统。

第四条 支付和结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价款、费用、金额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二、支付时,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乙方所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以本合同中所注明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相应付款期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应加盖乙方公章。

三、付费方式

甲方续签合约时可与乙方商议续签合同的付费模式,具体付费模式可参照以下几种:

(1)租赁——根据约定价格按月、季、半年方式支付使用费用(年使用费不超过20万元;若连续租赁使用四年,总使用费则不超过75万,同时甲方获得该系统的永久使用权,乙方提供该系统的程序源代码)。

(2)一次性买断的方式(一次性买断费用不高于75万元,可分为多次付款,付清款项后,乙方提供该系统的程序源代码)。

(3)系统流量使用费(依据甲方开票量、贷款金额、手续费及利息收入等方式计价,具体方式可由双方灵活商定)。

(4)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其他合作方式。

对于该软件产品的具体付费模式由甲、乙双方协商,付费金额可根据系统的推广应用情况由甲方、乙方灵活商定。

第五条 售后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

一、本系统运行期间,乙方提供远程技术支持,甲方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得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若系统出现问题时,根据需要乙方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二、本系统维护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故障排除及恢复;

2)系统功能范围内新版本免费升级;

3)软件产品操作培训;

4)系统性能调优;

5)每年两次免费系统巡检(系统缺陷修复、业务操作指导、参数优化、流程及权限调整支持等)。

三、技术支持服务及服务标准

乙方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提供维护支持服务。

甲方提交的问题报告按照对实际业务的影响程度分成五级:

Ø级别一:

紧急

包括如下情况:

发生DOWN机、银行业务无法处理、发现重大故障需立即解决否则将造成损失。

Ø级别二:

较急

出现问题的功能用到的频率较高,问题描述清楚,原始资料齐全。

Ø级别三:

出现问题的功能用到的频率较低,但有多家分支机构(大于5家)提出问题,问题描述清楚,原始资料齐全。

Ø级别四:

一般

出现问题的功能用到的频率很低,问题描述清楚,原始资料齐全。

Ø级别五:

其他

1)问题出现随机、原因不明,无法复现,需长期跟踪方能根本解决(大多与环境因素有关),但通过简单的手工干预可以完成正常作业的问题。

2)现有系统能够正常运做,但如果进行较少的参数调整或修改,能使甲方满意,且需求细节详细,无须进一步说明。

各类问题的响应时间和解决时间规定如下

级别

乙方初次响应时间

乙方内部组织问题会诊并给出解决方案

乙方最终解决问题

级别一

<10分钟

<30分钟

<2小时

级别二

<30分钟

<2小时

1天

级别三

<4小时

1天

3天

级别四

1天

2天

1周

级别五

3天

1周

1月

第六条 软件使用及版权归属

一、本系统为乙方所研发,其知识产权为乙方所有,非经乙方书面之同意,甲方不得反(转)译、散布、发行、出售、出租、出借、委外或让与其它任何第三方使用及修改。

若甲方自行修改而致本系统有任何的损失,乙方不承担损失责任,但有义务以收费方式提供技术支持以解决问题。

二、甲方运用本系统所做的业务数据、及产出的报表皆为甲方独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三、乙方承诺其对向甲方所交付的本合同项下的软件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享有充分、合法的知识产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一切合法权利。

四、为满足该系统在中信银行系统内使用而进行的系统修改和功能新增,知识产权为甲方、乙方共同所有。

对于甲方在甲方业务管理范围内推广使用及甲方的客户通过本系统办理业务、乙方在甲方业务范围之外推广使用,甲方、乙方均不可设置限制性条件。

五、该软件产品仅限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使用。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予甲方从系统首次投产后6个整月的软件使用许可权。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软件开发服务过程所应遵循的标准:

1.国家标准规范

2.中国金融行业同业标准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本系统的实施、客户化开发。

按项目实际需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所有相关资料信息以及测试所需的实施条件、环境和实施场所。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及以后所相应的补充合同的有关条款按期足额支付款项。

3.接到乙方关于阶段性工作结束的书面通知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处理。

4.甲方及甲方之员工对乙方提供的无论何种形式或载体的内部资料及其它与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有关或无关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为法律法规所要求或有关国家权力机构合法命令。

三、乙方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软件产品,并按甲方需求如期完成本项目。

2.乙方提供于甲方的软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代码、技术文档等,必须是乙方拥有版权或获得授权使用的。

如果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产品而发生侵权等情况,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3.乙方保证该软件是一个开放式可兼容的系统,可以在基于甲方所设置的系统规划中按甲方需求运行。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涉及的软件、文档等,应保证没有侵权之虞。

5.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系统符合甲方所提出的业务需求,并为甲方未来业务发展留有必要的灵活度;乙方承诺在设计与开发过程中考虑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

6.乙方对于本系统开发质量应达到系统设计方案的要求,并确保本系统长期有效、稳定、安全地运作。

7.乙方及乙方之员工对甲方提供的无论何种形式或载体的内部资料及其它与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有关或无关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为法律法规所要求或有关国家权力机构合法命令。

四、转让:

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将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出让给第三方,除非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违约。

一、保密责任:

在无另一方发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除非法律法规要求或有关国家权力机构合法命令,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目的、条款、价格或与本合同相关的知识产权、商务秘密等信息。

双方应相互告知并要求其相关人员予以保密。

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并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软件质量责任:

1.乙方保证按软件产品规定标准,保质保量并按时地完成甲方所需求的系统软件开发工作。

2.若乙方的工作成果未能通过甲方的阶段性评审验收,并且经过双方协商后仍无法就改进以实现阶段性目标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将知识产权属于乙方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就地卸除,双方并应归还相互持有对方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文档等,且双方仍应遵守本合同所述保密责任。

三、付款责任: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确认的开发费用、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向乙方按期付款。

四、技术保护责任: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对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提供的知识产权技术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发表、展示、发行、翻译或许可第三方复制、使用、转让、修改,否则应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退出规定:

如果乙方发生情势变更不再具有履约能力,或双方对合同履行与支持维护服务产生重大分歧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退出并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乙方退出前经甲方验收通过的部分的软件开发阶段费用及劳务服务费用。

甲方有权要求继续使用已完成的开发成果或指定乙方的接替者在阶段开发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发,乙方有义务协助本项目接替者实现平稳移交。

乙方退出后,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九条 反商业贿赂

一、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

三、甲方严格禁止甲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

甲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甲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甲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四、甲方郑重提示:

甲方反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五、如因甲乙双方或双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双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最短时间内以快递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权威机构的有效证明。

收到发生不可抗力通知的一方须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上述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后果扩大,因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三、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期履约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消除后尽快通过快递邮件或传真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30日,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以后的执行问题。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经双方有权人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谅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可由双方另定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和修改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

附件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项目报价书》

附件二:

《系统验收标准或要求》

附件三:

《系统接收确认书》

附件四:

《系统上线验收确认书》

附件五:

《操作培训课程表》

附件六:

《工作说明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天逸财金科技服务(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报价书》

单位:

人民币元(未税)

报价项目

价格

类型

数量

列表价格

折扣

%

特惠价格

备注说明

单价

总价

特惠总价

1

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

Pack

1

4,200,000.00

4,200,000.00

99.99%

1.00

不得反(转)译、散布、发行、出售、出租、出借、委外或让与其它任何第三方使用及/或修改

2

客户化开发

人-月

1

28,000.00

28,000.00

100%

0.00

1.前置网银信息平台及客户化开发

2.超出1人月的开发工作量依据需求量由甲乙双方共同估算核定

3.采用单个项目和合同的方式体现

3

产品培训

小时

6

5,000.00

30,000.00

100%

0.00

内容见:

附件五《系统培训课程表》

附件二:

《系统验收标准或要求》

一、项目系统文档质量标准

所提交的文档需按本项目相应的文档规定编写,文档验收以抽样方式进行(见以下验收准则),所有文档必须具有详细的修改记录,所有提交的文档必须符合文档规范,且文字通顺,条理清楚,无二义性。

编号

文档名称

质量标准

1

项目计划书

1、项目主计划和详细进度计划应依据项目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主计划应设置里程碑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明确时间和责任人;

3、详细进度计划应体现里程碑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进行滚动编制;

4、明确项目开发过程中质量保证的组织、角色、流程和资源,对计划、执行、检查、措施等质量环节明确落实到责任人;

5、明确各项质量保证活动的具体内容,包括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和目标,及为达到质量目标必须采取的各种质量保证活动措施;

2

工作说明书

1、明确系统所需各项业务功能;

2、明确项目组组织结构;

3、明确项目成员的工作职责;

4、明确项目的工作阶段;

5、明确项目变更管理准则;

3

测试计划

1、明确测试计划的管理和资源要求;

2、进行正确的风险评估;

3、突出本轮测试重点;

4、正确使用测试策略;

5、明确测试目标;

6、明确问题管理和变更控制;

4

测试案例

1、案例已覆盖到所有需要集成的功能;

2、案例包括容错性的案例;

3、案例已按相关性进行分类;

5

技术手册

1、提供本软件系统的整体架构设计及每一个子系统的具体实现过程和有关知识,包括实现方法和具体处理流程;

2、主要内容应包括:

软件概述、安装与初始化、运行说明、每个子系统的设计实现方法和具体处理流程及对异常情况处理方法等;

3、应通过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评审;

6

安装手册

1、安装实施手册应包括系统安装配置过程详细描述;

2、包括应用系统(含第三方软件)安装配置过程的详细描述、软件清单及配置参数说明、系统资源配置需求说明等内容;

3、明确说明安装的环境、设备和介质描述;

4、明确说明安装的具体操作步骤;

5、明确说明具体安装后的应用配置;

6、说明测试安装是否成功的方法;

7、列出常见的安装问题和解决办法;

8、应通过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评审;

7

用户操作手册

1、符合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的运行维护文档要求;

2、操作步骤方法已被清晰描述,向操作人员提供应用系统的每一个运行的具体过程和有关知识,包括操作方法的细节;

3、应通过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评审;

8

培训计划

1、确定培训后的预期结果,分析潜在的困难和问题;

2、确定培训的时间安排和进度控制,各相关机构职责;

3、确定培训的方法和培训环境;

4、应通过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评审;

9

用户培训手册

1、说明要培训的对象、培训目的;

2、具体列明培训的内容;

3、具体说明系统运行所需的软硬件环境等;

4、应通过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评审;

二、验收内容

1.系统功能验收

以中信银行武汉分行和天逸公司双方签字确认的工作说明书所定义的功能为验收的依据。

2.系统性能验收

系统响应能力符合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性能指标。

系统资源利用合理,无交易堵塞现象。

三、验收方式

1.项目小组初步验收

2.中信银行武汉分行专家小组评审

附件三:

《系统接收确认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项目

系统接收确认书

 贵公司与本行于二〇一一年月签订之【产品采购及服务合同】,今贵公司已依约提交系统测试,并经本行接收,为此特立此书。

此致

天逸财金科技服务(武汉)有限公司

立书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代表人(签章):

系统接收时间:

 年月日

附件四:

《系统上线验收确认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项目

系统上线验收确认书

 贵公司与本行于二〇一一年月签订之【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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