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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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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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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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文[2005]03号
北京邮电大学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造性思维的重要基地。
实验室开放是利用和挖掘现有实验室资源,为学生提供进行实践创新和科学探索的条件,是实验教学手段改革的新形式,在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中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鼓励和规范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使实验室开放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含义
实验室开放是指各类教学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设施等资源,在一定的时间段内为在校本科学生提供学生自由选择、学生自主设计实验项目的实验活动。
实验室开放的实验项目一般应是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项目。
二、实验室开放的组织
1、学校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资产处进行组织协调,各学院主管院长直接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院实验中心(室)负责本院实验室开放工作的具体实施。
2、各学院要积极筹划,挖掘资源潜力,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所有教学实验室全天开放。
3、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力量,加快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开发和研究,建立内容较为丰富,形式较为多样的实验项目库,为学生自主选择实验项目提供更多的余地。
4、各学院要确定实验室开放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研究提高实验室开放指导教师积极性的办法。
5、跨学院进行实验室开放的,其学生进行实验的耗材费、实验指导教师的酬金由学生所在学院负担,实验结束后进行院间结算,各学院不得由于经费的原因而影响学生选择开放性实验室。
6、各开放实验室应采取多种渠道,向全校公布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开放范围、具有主要的仪器设备等实验条件。
7、学校对各学院进行教学水平评估时要考核学院的实验室开放业绩,各学院也应将实验室开放工作作为对实验室的考核内容之一。
三、实验室开放的项目形式
1、教学实验项目拓展型。
指在教学计划以外,有兴趣的学生为了进一步提高实践能力而从实验项目库中自主选择实验项目或自行设计与教学实验项目类似的实验项目。
2、科研创新型。
指学生综合应用多种知识自行设计或科研课题部分的项目,包含了方案设计、制作、调试等活动内容,完成后自成体系,并具有一定的功能的项目。
四、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管理程序
1、实验项目申请预约:
学生进行实验以前,必须在准备开始实验前一周填写《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申请表必须详细说明实验方案,使用设备及材料要求,材料经费预算,实验时间,实验人员承担的任务等信息。
2、实验项目的审批:
开放性实验室应组织实验指导教师对《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有:
1)实验方案是否可以达到实现目标;
2)实验人员承担的任务分配是否合理;
3)实验项目的实验条件是否可以满足;
4)实验项目材料预算经费是否经济;
5)时间安排是否合适。
为了鼓励学生进入开放性实验室,保护其进行创新实验的积极性,实验室要与申请人进行必要的协商和沟通,要努力创造条件,安排学生的实验,对于科研创新型实验项目,实验室要组织指导教师对实验项目方案进行审核,必要时要指导学生修改实验方案。
3、经指导教师批准的实验项目才可以进入实验室安排实验。
4、每个实验项目参与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较大的科研创新型实验项目参与人数可适当放宽,项目组人员由学生自由组合。
5、实验项目的指导:
实验室开放的实验项目,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指导教师的职责是进行实验室管理,特别是安全的教育、答疑、设备和材料供应、实验项目验收、实验项目验收后的资料整理。
6、实验项目的验收:
实验人员在实现了实验方案提出的目标(功能)后,要提供各自的实验报告,论文或心得体会等实验结果;
7、指导教师要对实验项目进行验收,检查项目实现设计目标的情况,批改实验报告,确定给予学分。
8、实验室要记录学生进入实验室的情况,《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实验报告、论文或心得体会、典型的实验项目的实验结果要予以保存。
五、学分的评定
设立创新实验学分是为了调动学生参与课外的实验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同时,给予的学分也应确切地反映学生在某一个方面的能力。
评定学分的标准如下:
1、教学实验拓展型项目:
1)独立完成了从实验题库中选择的实验项目,给予0.5学分。
2)合作完成了从实验题库中选择的实验项目,根据实验人员在实验中的能力和作用分别给予
0.2-0.5学分。
3)独立完成了自主设计的实验项目,给予1学分。
4)合作完成了自主设计的实验项目,根据实验人员在实验中的能力和作用分别给予0.5-1学
分。
2、科研创新型项目:
1)合作完成了创新实验项目的设计方案并实现了设计目标,根据实验人员在实验中的能力和作用分别给予1-2学分。
2)独立设计创新实验项目方案并实现了设计目标,给予2学分。
3)完成的创新实验项目,已经投入生产并取得好的效益,或获得了专利,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了论文,或参赛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其完成人在原基础上增加1学分。
3、创新实验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创新实验学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为4学分。
4、无实验报告、论文、心得体会等实验总结文字材料,不给予学分。
六、激励措施
1、为实验室开放而开发、设计、研究的优秀实验项目,可以申报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
2、在三年进行一次的“实验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时,实验室开放的效果将作为评审的依据之一。
七、本办法自2005年5月3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各学院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有关实施细则。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北京邮电大学
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
申请进入实验室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Email:
参与人员所承担的任务
姓名
性别
所在学院、班级号
所学专业
任务
学分
申请实验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计划开始时间
预计结束时间
申请实验内容(方案)简介:
(此栏可附页)
项目实现目标: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所需主要仪器设备
名称/规格
数量
备注要求
主要耗材
名称/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元)
备注要求
耗材总价
元
该项目属于:
教学实验拓展型科研创新型
实验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指导教师验收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注:
学分栏是实验项目验收后,由指导教师根据学分评定标准评定后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