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的相关材料和造价税率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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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的相关材料和造价税率修改版

第一篇:

建筑工程项目的相关材料和造价税率

所谓“甲供料”,是指甲方在建造不动产的活动中自行采购的钢材、水泥、砖等各种建筑材料(含设备),乙方对此提供建筑、安装、装饰等方面的服务,材料的价格风险由甲方承担,材料的数量风险由乙方承担。

一般而言,乙方承接建筑、安装、装饰等工程业务,与甲方无论采用“包工包料”还是“包工不包料”承包形式,都会有一部分“甲供材”。

之所以采用甲供料,无非就是控制工程质量和降低工程造价。

一、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一)《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①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②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分析:

建筑劳务大包(即包工包料)业务:

(一)乙方大包,建筑材料为购进。

包括所有的原材料和设备、动力在内,大包合同额就是营业税计税依据。

乙方开具全额发票。

例如:

大包合同8000万,其中购进材料的价款5000万元,则乙方开具全额发票8000万元,缴纳营业税。

甲方凭借8000万营业税发票在税前扣除。

(二)乙方销售自产货物,并做建筑业劳务。

营业税计税收入为建筑安装费,增值税计税依据为货物销售额。

此时,甲方必须取得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类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三)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不缴纳营业税。

例如:

大包合同8000万,其中甲方自行采购设备1000万元、材料4000万元。

则营业税计税依据为7000万元,此时乙方只能开具发票3000万元。

而甲方凭借3000万建筑发票、5000万货物销售发票在所得税前扣除。

(四)装饰劳务假设为清包工业务,甲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价款5000万,工程费3000万,则营业税计税依据为3000万元。

即:

营业税计税依据,既不包括甲方采购的设备价款,也不包括材料价款。

此时,甲方取得了两类发票,一类是货物销售发票,一类为建安发票。

三、会计处理甲方在拨付材料的时候一般的会计分录有两种方式,一是甲方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材料并计入“开发成本”处理,即:

借:

开发成本贷:

原材料

票据处理:

凭材料供应商开给甲方的商品销售发票入开发成本。

二是甲方将自行购进的材料当成预付款拨付给乙方:

借:

预付账款贷:

原材料当乙方开来建筑业发票时,借:

开发成本贷:

预付账款而乙方会计处理,则是收到甲供料时,借:

原材料贷:

预收账款

每月将收到的材料及工程价款汇总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

《土地增值税清算规程》(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五条审核建筑安装工程费时应当重点关注:

(一)发生的费用是否与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工程结算报告、工程施工合同记载的内容相符。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购建筑材料时,自购建材费用是否重复计算扣除项目。

(三)参照当地当期同类开发项目单位平均建安成本或当地建设部门公布的单位定额成本,验证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是否存在异常。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自营方式自行施工建设的,还应当关注有无虚列、多列施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情况。

(五)建筑安装发票是否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

第二篇:

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方法

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方法

论文摘要: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基本建设工作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对其经济利益产生最直接的影响,如何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社会生产水平相适应,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力度,提高建筑工程造价人员素质,才能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走上国际化的道路.如何使某一时期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始终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是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工程造价。

长期以来,我国都是采用通过概预算确定工程造价,即“定额费用文件规定”的模式,也就是按定额计算直接费,按取费标准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调整、补充,最后得到工程造价,而且至今仍是采取这种程序和方法。

这里直接费与间接费的计算依据,分别是参照定额和取费标准。

定额既包括了生产过程中的实物与物化劳动的消耗量,同时还包括了各项消耗指标所对应的单价,属“量价合一”式的定额;取费标准是依据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由国家确定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构成直接费用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长期相对稳定,业主的主体以国营、集体单位为主;承包商绝大多数为国营、集体施工企业,管理模式单一。

在这种条件下,采用“量价合一”式的定额和依企业资质等级确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工程造价是可行的。

可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属静态管理模式,并且完全是政府行为,管理部门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编制、解释定额,制定政策、法规和纠纷仲裁等方面。

1目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弊端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己不再长期稳定不变,而是同其它商品一样随市场变化;业主与承包商的性质大有改变并呈现出多元化,目前施行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

(1)施工企业利益严重受损,造成施工企业“计划经济的收入,市场经济的支出”的局面。

如果为外资业主,则等于肥水外流。

(2)施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将管理费用大幅度降低,使工程管理大打折扣,从而影响建筑产品质量。

(3)由于业主与施工企业地位不平等,施工企业为承揽任务垫资施工,大量贷款,不仅使企业发展走入死胡同,而且造成严重不良债务,给金融业带来负面影响

(4)在项目招标中业主片面压低取费,从而造成资质等级低、管理水平低的企业的中标率高于资质等级高、管理水平高的企业,使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的管理、技术、装备优势难以得到发挥,并且挫伤了企业进一步提高管理、技术和装备水平的积极性。

(5)导致了取费等级高的企业在承揽任务后,将工程层层转包给资质等级和取费等级较低的企业,坐收管理费,不仅产生腐败,而且,由于这些企业管理水平低,技术、装备水平有限,致使工程事故频发,使业主利益受损的同时,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

(6)承包商为了中标片面压低报价,中标后利用增加现场签证等手段弥补损失,不可避免地带来。

“三超”,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难以控制。

2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形态的转变

为了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形态正在由静态向动态转变,并在以下两方面取得进展。

(1)定额由“量价合一”改为“量价为离”,作为工程消耗量标准是统

一、固定的,而工程实物消耗量的单价和物化劳动,在空间上各地是有区别的,在时间上不同时期是变化的。

因此,最新编制的定额只体现工程消耗量标准,而将全省各市、地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季度定期在造价信息刊物上予以发布,并实现了全省市范围的价格信息联网。

(2)取费标准的确定依据由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改为按工程类别取费,实行以取费证书和取费认证单相结合的取费管理办法取费证书用以表明施工企业所具有的最高取费级别,取费认证单用以判定工程类别并确定工程项目的取费标准,这样既避免了业主编制标底时片面压价,损害施工企业利益;又使达不到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取费等级的施工企业被预先排除在招标范围之外.从而保证了公平竞争的实现,也保护了业主的利益。

工程类别是按照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难易程度等来划分。

3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

当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许多措施尚属过渡性质,针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未来的发展,业内人士提出了多种设想。

3.1简化费用项目,保留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其它能够反映企业间竞争的费用因素如:

冬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措施费、远征费等均按实际发生计取,作为个别成本报价。

3.2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

目前由政府行使的纠纷仲裁职能将转变为法律仲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3.3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由政府管理转变为行业管理,建立建筑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只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工作。

由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规范,实现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并全面参与到国际工程造价业的竞争与发展中去。

3.4建立并完善行业协会监管下的工程造价中介咨询服务体系。

由中介机构确定工程造价,定期发布人、材、机的价格及价格变动指数,预测有关价格走势,为用户提供动态的工程造价基础资料,参与工程项目从立项投资分析到招投标标底、标书的编制,到工程决算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并承担法律责任,使工程造价管理真正纳入市场化轨道,最终形成以业主、中介咨询机构和承包商为建设市场主体的格局。

3.5做好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其它工作,如:

招投标管理、承包商的监管、工程质量的监督、合同和技术资料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从而形成较为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

从长远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与国际接轨。

目前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中所采取的诸项措施都是以此为出发点进行的,我们只有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力度,提高建筑工程造价行业专业人员的素质,才有可能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走上国际化的道路。

第三篇:

建筑工程合同印花税税率

建筑工程合同印花税税率

篇一:

建筑合同印花税率

篇一: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1‰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1‰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立据人;

12营业帐簿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立帐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14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篇二: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1‰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1‰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立据人;

12营业帐簿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立帐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

14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篇三:

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税率表14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100%万分之五

篇二:

建筑施工合同印花税税率

篇一: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1‰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1‰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立据人;

12营业帐簿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立帐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14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篇二:

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税率表14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100%万分之五篇三: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1‰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1‰立合同人仓单或

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立据人;

12营业帐簿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立帐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

14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篇三: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税

篇一: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1‰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1‰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立据人;

12营业帐簿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立帐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14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篇二: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1‰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1‰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

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立据人;

12营业帐簿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立帐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

14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篇三:

核定印花税规定

第二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其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第三条核定印花税计税依据应遵循及时、准确、公平、合理原则。

第四条地方税务机关依照印花税征收范围,对符合第二条规定范围的纳税人,按以下规定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率征收印花税:

(一)购销业务,分别按实际采购、销售或购销总额7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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