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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读后感6篇

《红字》读后感6篇

《红字》读后感1

  《红字》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海丝特·白兰,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色A字。

当地的法律很严格,大家让站在审判台上的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时,为了捍卫爱人的名誉和纯洁的爱情,她宁愿受罚也毅然决然的独自承担了后果而没有说出来他的名字。

他就是阿瑟·丁梅斯代尔,一位受过良好教育、文雅而持重的牧师,在教区有极高的声誉。

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

于是海斯特接受了惩罚——在绞刑架上抱着孩子示众两个小时,并且终生穿着一个胸前有鲜红的A字的衣服,代表“通奸”(adultery),并且直到死,也要把A字刻在坟墓上。

  她像一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天使。

然而这个勇敢的天使用自己孱弱的身躯把一切承受,像一朵荒芜丛中开出的野玫瑰一般,狂风暴雨,也不低下天使的头。

对于永佩在她身上的A字,她也丝毫没有畏惧,而是把字母A非常漂亮地绣在自己的胸前。

从那之后,虽然每个居民都排斥她,不与她交往,仿佛这个城市要与她隔离一般,但她仍然对每一个人都献出自己的爱心,尽一切所能的帮助别人。

  她可以面对所有人的唾弃与鄙视,但无法面对她与阿瑟的女儿──珠儿。

就像她所说“珠儿是我的幸福!

──也是我的折磨!

是珠儿叫我还活在世上!

也是珠儿叫我受着惩罚!

她就是那个红字,只不过也具有千万倍的力量来报应我的罪孽!

”珠儿像一个众目睽睽之下的有生命的“红字”来惩罚海斯特,时时提醒着她那段往事的不堪回首,珠儿一生下来就扮演着嘲笑、攻击、质问她胸前可疑红字的角色。

然而这个勇敢的女性,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

  七年之后,阿瑟决定面对自己的错误,与海斯特一起在群众面前承认了自己的罪恶,最终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

红字在他们的身上冉冉生辉。

  最后,她的A字耻辱渐渐的被人们遗忘,反而很多人都认为A字代表的是“天使”(angle)“能干”(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前进”(advance)“艺术”(art)“爱情”(amorous)等等。

最后,出于对所爱之人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

而墓碑上就刻这那句“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

  《红字》表达了,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探讨人类“善”与“恶”的哲理。

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

但作品却表达勇敢、善良的自然力量占胜社会力量。

  海丝特是崇高道德的化身,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而我正是被她的勇敢与善良所感动。

她的勇敢与善良,最终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

《红字》读后感2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

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

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

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

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

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

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

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海斯特爱丁梅斯代尔,但是真的是一直都爱吗?

那是否就是爱?

那难道不是一种沧桑的感情吗?

因为那些苦难彼此的心紧紧相连,所以他们才能够见面后自然而然的内心平静的交谈,但是那就是爱吗?

如果是爱,为什么丁梅斯代尔当初要虚伪的质问?

海斯特站在刑台上真的是出于爱要保护牧师,还是只是既然已经站在那里了,就让事情发展下去的无奈和无助?

牧师后来总是要拷问自己,折磨自己,难道真的是出于爱,而不是因为自己的逃避和虚伪令自己厌恶吗?

海斯特坚强的活着,帮助大家,难道不是出于生命本身的坚韧?

那和爱究竟有多大关系?

至于他们在树林里的谈话,那么自然而然,那么激情澎湃,是爱情的原因还是对自由的向往?

  如果说到爱,我认为那孩子珠儿才是爱的花身,她狂放,她敏感,她被母亲所爱,也爱着母亲,并且善于反抗和自我保护,我认为她才是红字的主角,A字只是个束缚但同时也是个区别于他人的标志。

我认为那孩子的一切品性都是霍桑的向往。

海斯特胸前的A字,牧师放在胸前的手,都象征着束缚,我想霍桑真心真意的想冲破这种束缚,他内心挣扎,向往自由,可是时代不允许,世俗不允许,他的无奈表现在结尾,牧师说出了心中的积郁,他释放了自己的心灵,但是他死了,他始终无法和海斯特自由的生活。

海斯特带着珠儿离开了,那么她自由了吗?

她回来了,而且至死连墓碑上都刻着那个A字,并且它和牧师的墓中间还有一段距离,那是霍桑对自己的嘲弄,他对时代和命运的无奈。

而那个孩子,自由的化身,珠儿却没有太多结局,我们从只字片语中猜测,她嫁人了,富有了,生育了,但是那不确定的语气是不是反映出作者的不确定呢?

是否表现了作者的犹豫呢?

是不是象征了作者意识到想要逃离那个时代的希望是多么的渺茫呢?

而且珠儿的幸福远在不所知的世界,那是不是又象征了作者想要逃避的心理呢?

《红字》读后感3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

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读后感4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

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

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

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

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

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

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

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

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

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

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

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

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

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

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

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

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红字》读后感5

  血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那挂在胸前的红字,却远远不及烙在内心的红字可怕,《红字》读后感。

  霍桑的《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受到不合理的婚姻束缚了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

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讥讽,仍然保守着一个秘密--孩子的父亲是谁。

一次又一次被当众xx,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

她一边受前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担心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生活。

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体现了霍桑思想的矛盾性。

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受到惩罚,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读后感《《红字》读后感》。

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

作为白兰和牧师两人不应该产生的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

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

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展现了出来。

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

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

虽然他的内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

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同样的刻在他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

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

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暗示与压力。

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红字吧。

当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就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

然后就不断会有良心的煎熬,于是有一些罪犯就会自首,甚至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甚至自尽。

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

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

即使有一天,发现自己走错路了,你也应该转身,大步朝着对的方向去,而不是一直回头怨自己错了,或者一直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

《红字》读后感6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

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

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

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

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

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

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

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

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

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日记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

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

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

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

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

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

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

“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

”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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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集合15篇)》】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集合15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

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

以下是帮大家整理的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1

  最近我读了作家张天翼写的《宝葫芦的秘密》,读完以后,我感触颇深。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小学生—王葆,在钓鱼时遇见了宝葫芦,成为了它的主人。

以前,王葆无忧无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但后来,在宝葫芦的影响下,王葆无法与同学们玩耍。

为了保守秘密,他一直对亲人撒谎。

最后,王葆说出了秘密,发现这只是一场梦的事。

  书中王葆不想过着撒谎一辈子的生活,想多与自己的好朋友玩,多与亲人说些话,而厌烦宝葫芦的事令我有很深的感触。

是啊,一个人,纵使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却没有一个可以将心里话倾诉给对方的知心朋友,他是孤独的。

那种一天到晚撒谎的生活只会让他厌烦,不会欢乐。

  没有亲情与友情的生活,是昏暗的。

没错,你有钱,你有势,却只能躲开熟悉的人,这种生活,你不想逃开吗?

记得读过一本书——《钱堆里的男孩》,与这本书讲述的是不同的故事,说的却是同样的道理。

主人公乔是他老爸几十亿英镑的继承人,但他因为老爸整天忙于工作,不理他而感到厌烦,想摆脱那些钱,就像王葆想扔掉宝葫芦一样,他们二人都是宁可不要权力与金钱,而要有亲情与友情的关怀。

  我认识一位阿姨,她非常有钱,想买什么就能买什么。

她快乐吗,不,她很忧郁。

因为她一个人带孩子,而且她与她儿子之间的关系不和谐,总是争吵,感觉不到亲情的温暖和宁静。

我想在金钱与家庭和谐之间,那位阿姨定会选择后者。

  有人说:

生活有三种情不可缺少,亲情、友情和爱情。

我认为生活必不可缺少两种情的陪伴:

亲情与友情。

是它们陪伴我们一路走到今天,走向未来。

也许生活中没有爱情可以处世,但如没有亲情与友情,却只能孤独度日,没有笑与欢乐。

亲情与友情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即使你有亿万家财,也换不来一个知心朋友。

所以我们还是好好珍惜那来之不易的亲情与友情吧!

让我们用真诚换真心,与家人和朋友至诚相待吧!

  一本《宝葫芦的秘密》,一位才华横溢的作家张天翼,读完这本书,我似乎明白了许多许多……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2

  《宝葫芦的秘密》是在小时候看的,讲了小学生王葆碰到困难时,幻想有一个神奇的宝贝出现帮他。

有一天,王葆在钓鱼时偶遇会实现任何愿望的宝葫芦,后来,宝葫芦帮王葆钓鱼、写作业还有考试。

  这样的宝葫芦就是每个小孩子甚至是每个人梦寐以求的宝贝吧,毕竟不劳而获,是一件想一想就觉得轻松的事儿啊。

但是要想获得真正的成功,是不能靠外力的,成功不是某一个成果,更是我们为之不懈努力的过程。

作者丰富的想象力不由得令人佩服,童心童真童趣,可能就因某一个有趣的情节,让我们想起逝去的童年。

想起我们小时候也是那么不爱学习,只爱玩儿,却希望有个机会可以不劳而获。

  小学生王葆,希望自己也能得到一个无所不能的宝物,得到宝葫芦之后,发生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

重要的是,作者不仅写出了生动有趣的故事,在教育意义上所做的努力也不应该被忽视。

可以看出尽力用奇妙的故事去引导小朋友们的三观成长,是作者的愿望。

  从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生活的热爱,这个故事好像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未来、过去和现在的界限,不再明晰。

故事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恍然间让我们看到世界的多元可能。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让读者跟着书中的宝葫芦上天入地,随手翻开一页,都是有趣的故事。

给予了宝葫芦灵动的生命,蕴藏着无尽的乐趣,寥寥几句,就把读者带到了书中的那个场景里,让我们再次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奇妙和美好。

  这一本书是送给孩子的礼物,也同样适用于成年人。

不管我们是否长大,人类对世界的奇妙和美好的追求从来就没有改变过啊。

会和孩子一起读这个有趣的故事,和她一起感受世界的温暖和美好,感受这个世界满满的善意,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心底的那方净土。

  在日常的忙碌奔波中,阅读童书是一个抚慰心灵的好选择,有时候会呈现出了让人惊艳的阅读体验。

用成年思维去阅读和思考时,会发现很多不同的东西。

但总有些是不变的,比如不劳而获是多么的危险的想法,虽然这个想法可能在过了很久之后也是无法戒掉的吧。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3

  嘿嘿!

今天我就来讲讲我在四年级下学期读的第二本书吧,它的名字叫做《宝葫芦的秘密》,想必有很多人都读过,今天我就来讲一讲,我对它的读后感吧!

  我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的是一个宝贝呢,还想着我要是有这么一个宝葫芦,该多么好呢!

一想起来那些有了宝葫芦的人们我就羡慕嫉妒恨啊!

我也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可以帮我做所有的事情,我什么也不用干了!

哈哈哈!

但这好像就是一个梦,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就算实现了,但它也不一定会给我带来好处,有人会问我怎么知道的呢?

其实就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宝葫芦帮我做的事情,都是自己能做的事情,而不想做的事情我在想我能做为什么就不能自己做呢?

对,我可以自己做!

王葆在钓鱼时捡到了一个宝葫芦,而这个宝葫芦确实给他带来了很多物质上的一些利益,也确实给很多事情的麻烦解决了很多,但也确实惹了不少麻烦呢,比如说考试的时候,他想着自己怎么做?

但是宝葫芦觉得,我可以帮主人做好啊!

结果就把同学的考试卷,在写上名字之前偷拿过来给了王葆,这种事情肯定让王葆高兴极了呢!

可王葆并不知道,这可是别人的卷子啊!

但就在这时这位同学,报告给了老师,王葆才知道自己的卷子不是宝葫芦自己做的,而是同学的。

这让他紧张坏了,但还是暴露了。

从那结束后,王葆收拾书包的时候之前学校丢的东西,结果都找着了那是因为被宝葫芦拿走了,给了谁呢?

给了王葆,王葆低着头慌忙的跑出了教室,这对他是一种很大的打击,随后他就把宝葫芦扔了,再后来杨栓,来到他的身旁,告诉他学校乱套了,他的爸爸已经在校长室了,他急忙跑回学校,把所有的事实都说了出来,这时他身上好像丢了一块大石头一样,终于把心里的疙瘩说了出来。

放松极了!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我们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4

  在暑假里,我读了很多图书,其中有一本令我印象最深,名叫《宝葫芦的秘密》。

  什么是宝葫芦?

宝葫芦是个宝贝呀!

你想要什么,他就会给你什么。

主人公王葆在一次钓鱼中调到了这个宝贝,他和王葆约定,如果王葆不把他供出来,他就为王葆服务。

  有一次,学校举行了象棋比赛,王葆让宝葫芦帮忙。

当宝葫芦听见主人说:

“吃车,再吃象------”宝葫芦还真让王葆把车和象吞下去了,王葆难受得又将棋子吐了出来。

这还不算什么。

有一天,他和王葆进了玩具店,王葆说这些玩具他都喜欢,于是,宝葫芦来了一次惊天动地的玩具总动员,把所有玩具都搬进王葆家,差点将他压瘪了。

还有更可怕的,王葆想进电影院看关于恐龙的电影,结果宝葫芦却把他变进了电影里,差点成了恐龙的食物。

  一次又一次,宝葫芦每次都在帮倒忙,那天,数学考试,王葆又一次请宝葫芦“帮忙”了,宝葫芦却又弄糟了——把别人的名字都“搬”上王葆的试卷。

  最后,王葆明白,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考出好成绩,没有不劳而获,也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从此他好好努力,终于在一次游泳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

  是呀,宝葫芦能给我们什么?

他只能帮助我们不择手段地追求金钱和荣誉。

不是最后还是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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