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协警合同范本.docx
《交警协警合同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警协警合同范本.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交警协警合同范本
交警协警合同范本
篇一:
协警合同
大方县高店乡中心小学协警聘用合同书
甲方:
大方县高店乡中心小学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为协警提供安全保卫工作,并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时间及范围
1、服务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
学校安全和维护;对外来人员、车辆的检查和查验;对学校各类物资进出的控制;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控制;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和规范;对校园内的各类紧急情况进行控制;协助学校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紧急事件。
二、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期协警服务费人民币元整,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支付元,由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
逾期不付,每10个工作日按每月应付款项5‰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协警人员提供良好的执勤工作环境,关心协警人员的生活,为协警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必须严格依照规定,妥善保存。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对协警人员违背本合同职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实事求是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不得指使协警人员从事违纪违法犯罪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渎职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由甲方根据公安部门《协警工作处罚制度》进行督查和考核。
5、甲方遇大型活动、各类事故、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乙方可以商请调用学校所在乡镇其他学校的协警参加维持校园人员、车辆通行、排队秩序,甲方可以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费用。
6、乙方在执行勤务时因公发生伤亡事故,由甲乙双方合理分担有关误工、抚恤等费用,其医疗费用由乙方从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中解决。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协警从业人员资格证。
如果经甲方试用不符合要求,或违反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经教育没有改进的,甲方可予以辞退,但应提前一个星期告知乙方。
2、协警在执行勤务时,必须着统一的协警服装,佩戴标志和执勤证;必须
服从甲方和公安派出所的双重领导,认真学习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协警服务;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必须认真维护责任区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或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抓获,扭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对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和灾害事故现场,应先行保护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秩序。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违约金元人民币。
如甲方因乙方提供的协警服务不符合要求而解除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元人民币。
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3、因甲乙双方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各有过错,则应根据过错大小由双方分摊责任。
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终止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当事人责任。
4、因乙方协警工作上疏忽或失职直接给学校造成了损失,如检查不严导致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并发生了盗窃、扰乱、群殴等事件;私自放进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中毒等事故;私自放走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等,经查证属实,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七、解决争议的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乙方在学校必须与已有门卫室管理人员及其他教师协调好关系,不得闹事。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解决。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当地派出所备案,一份报教育局法规股存查。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某某年11月16日
篇二:
协警好不好_协警和辅警的区别
协警好不好_协警和辅警的区别
关键词:
协警好不好,协警和辅警的区别
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
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它不是一级授权联防队。
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
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
协警永运转不了正,除非参加招警考试。
考试。
协警好不好_协警和辅警的区别
篇三:
劳动合同书(交警中队)
劳动合同书
(全日制文本)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实际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双方确认,
理解下列各条款的含义,并愿遵照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止,其中试用期(见习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法定顺延情形之一时,本合同期限
自动顺延至法定情形消失。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同意甲方将其派遣到
从事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在:
江阴
2、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用工单位、工作内容、合同履行地可进行变更,但必须相
应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3、乙方如不适应岗位工作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甲方或用工单位有权决定对乙方进
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岗位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用工单位岗位
实际工作要求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督促用工
单位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如用工单位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定期为乙方进
行健康检查。
如确诊为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或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
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乙方系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
的特殊保护规定提供保护。
五、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和用工单位协商,由用工单位代为支付乙方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
得超过一个月,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工单位向
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江阴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用工单位支付乙方的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
方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用工单位的考核办法确定。
个人收入所得税由乙方承担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代为扣缴。
(三)甲方应根据江阴市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工资指导价位,以及用工单位的经济效
益情况,督促用工单位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并合理调整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中应由乙方
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为扣缴。
2、如乙方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用工单位应与甲方协商,并由甲方代为缴纳。
3、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各项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
助。
七、劳动纪律
甲方应将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乙
方知悉并同意遵照执行。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或用工单位新订或修改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等管理规定,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八、协商条款
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内容作为双方的特别约定,并愿遵照执行。
(一)上述各条款中的“用工单位”为乙方的实际用人单位,乙方和用工单位之间属
派遣性质。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并上岗后视同已对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工作条件、工作要求、
劳动强度、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等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完全了解和
认可,乙方也可与用工单位另行订立《岗位协议》以明确双方岗位职责等。
(二)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应按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执行。
乙方应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方应在合同期内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1、配合用工单位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工作要求等方面的教育、管理;
2、督促用工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并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及时支付乙方的工资等劳
动报酬。
3、督促用工单位及时支付乙方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有关费用,甲方定期(每月或
每季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代为乙方办理有关缴费手续;
4、负责管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和档案。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做好下列工作: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2、接受和服从用工单位的教育与管理,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3、为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劳动,认真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及思想情况。
(五)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要求离开用工单位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及用工单
位,经批准同意后办理有关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如有保密或竞业限制协议的,乙方应承
担相应赔偿责任。
如乙方自行离职且未按规定办理任何解约手续,由此给甲方及用工单位造
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协商条款,对方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给对方造成
经济损失的、还应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或用工单位为乙方出资培训或提供其它特殊待遇
(如:
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双方可变更劳
动合同相关内容或签订专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八)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可能知悉甲方和使用单位商业秘密的,甲
方或使用单位可事前与乙方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也可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明确双方的
权利义务。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解
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使用单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3、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或用工单位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或被公安机关收容教养的;
5、泄露甲方或使用单位的商业秘密,给甲方或使用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从事第二职业或参与赌博、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7、作风不正,道德败坏,严重损坏甲方和工用单位企业形象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其他需要协商约定的事项:
1、本人已阅读用工单位制定的《协警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并愿意遵
照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制定的《协警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乙
方如违反《协警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之相关规定,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或
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本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
为终止条件):
1、;
2、
3、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变更、中止、解除、
续订劳动合同。
2、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
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规定的,按乙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相关专项协
议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甲方或用工单位违约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应依法承担补偿和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
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江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江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出
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出书面申请。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阴市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2、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