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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车《行规》

 

行车组织规则

太原铁路局

2014年9月

总  则

一、《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是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的规定,并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和生产实践制定的具体规则,是我局普速线路行车组织的基本技术规章。

二、各部门、各单位除认真贯彻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及铁路总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外,均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规定。

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不得违反本规则的规定,不得制定与本规则相抵触的规定。

三、《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适用于除大西高速线长风街线路所(不含)至永济北站局界及太原南大西场、石太场至动车所间动车上下行走行线、大西场与石太场间联络线、太原动车运用所以外的局管内普速铁路,衔接国铁的专用铁路比照本规则执行。

《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适用于大西高速线长风街线路所(不含)至永济北站局界及太原南大西场、石太场至动车所间动车上下行走行线、大西场与石太场间联络线、太原动车运用所。

重载铁路行车组织执行《重载运输技术管理规则》,未明确部分执行本规则。

用语说明

1.《技规》: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

2.《行规》:

《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3.《重规》:

《重载运输技术管理规则》。

4.《站细》:

《车站行车工作细则》。

5.《段细》:

《段行车工作(管理)细则》。

6.超过、不足、以上、以下、以内、以外:

不包括本数。

7.及其以上、及其以下:

包括本数。

8.信号机前方(外方)、后方(内方):

信号机显示的方面为前方(外方),反之为后方(内方)。

9.前方站、后方站:

列车开向而尚末到达的车站为前方站,列车已越过的车站为后方站。

10.隔开设备:

系指安全线、避难线,有联锁装置能起隔开作用的道岔。

11.按站间区间掌握:

在自动闭塞区间因特殊原因,不改变原闭塞方法,仅按站间区间间隔放行列车,即在前行列车到达前方站后,方可放行后续列车。

列车在区间仍按通过信号机的显示要求运行。

12.线路坡度(以千分率‰。

表示):

斜坡起止点间的高程差与水平距离之比值,则为线路坡度,即线路实际坡度。

如在一段线路内有多处线路坡度时,这段线路内所有不同坡度线路两端的高程差与水平距离比值之加权平均,即为线路平均坡度;如把线路曲线和隧道对列车产生的阻力换算为线路坡度,并参与实际坡度的计算,则为线路换算坡度。

单机挂车、岔线取送车及调车作业、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手推调车、车辆防溜规定中的坡度除已明确的外系指该线(股道)的线路实际坡度;长大下(上)坡道区间和列车在超过20‰坡度的区间被迫停车规定中的坡度系指该区间的线路平均坡度;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站方向的坡度系指该制动距离内的换算坡度。

13.调车机车:

专门用于车列的解体、编组、转线及车辆的取送等调车作业的机车。

14.区域调车机车:

在两个及以上车站调车作业的调车机车统称区域调车机车。

15.前端:

列车或车列最前一辆车的前端。

16.尾部:

列车或车列的最后一辆车。

17.后部:

列车或车列后部(含最后一辆车)的适当位置。

18.前部:

列车或车列前部(含最前一辆车)的适当位置。

19.车列:

若十车辆连挂在一起,无机车和列车标志。

20.车组:

2辆及以上车辆连挂在一起。

3辆及以下为小组车;4~6辆为中组车;7辆及以上为大组车。

21.一钩:

单机或机车连挂车辆,由一股道去另一股道,并变更运行方向的调车作业。

22.一批作业:

指一次下达的调车作业计划钩数,通常填写在一张调车作业通知单上。

23.越区:

越出《站细》划分的调车作业区域。

24.转场:

机车牵引或推送车列由一车场转往另一车场的调车作业。

25.关门车:

关闭制动支管的截断塞门,车辆能通风,但本身不起制动作用。

26.交接线:

在编组场内为车场间进行车辆交换而设置的线路或路企之间交换车辆的线路。

27.集控站:

CTC区段由列车调度员直接办理接发列车作业的车站(含线路所)为集控站。

28.非集控站:

CTC区段由车站或线路所值班员直接办理接发列车作业的车站(含线路所)为非集控站。

第一章技术设备

第1条 技术设备资料管理的规定(普速《技规》第8、9、236条)

1.新建、改建铁路行车设备及建(构)筑物,在交付使用前,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施工单位于开通1个月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供竣工资料,经设备管理单位审核盖章后提前30天向使用单位、业务处室按以下内容提报(既有设备发生更改时,由设备单位提供相应技术资料):

(1)工务部门应提供线路(包括驼峰)平面及纵断面图,标明坡度、曲线及起讫点;线路编号、名称,股道钢轨类型、全长及有效长起止点、线路间距;道岔编号、道岔类型及正线道岔尖轨尖端里程、道岔侧向运行的速度限制、警冲标位置,车站的中心里程;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的线路实际坡度及曲线半径,区间内长大桥梁、隧道的孔跨式样、中心里程、起讫里程及限界资料,隧道内线路数量、中心里程、起讫里程及限界资料,车站及桥梁、隧道防灾系统、道口、平过道运用维护资料。

(2)电务部门应提供标明信号楼、信号机(名称、号码、位置、距线路中心线距离)、道岔坐标、道岔编号、侵限绝缘、正线及到发线有效长的信号平面布置图(注明接发超限列车的线路),联锁图表,控制台盘面图及使用说明书(计算机联锁设备、CTC设备、纳入联锁的脱轨器使用说明书)。

通信段应提供通信设备、视频系统等使用说明及区间通信设备情况。

(3)房建部门应提供候车室、天桥、地道、仓库、行车房舍、风雨棚、站台等建(构)筑物的平面图及限界资料。

(4)供电部门应提供区段(含车站)接触网导线最低高度、支柱侧面限界,分段、接触网终点标、分相绝缘器、关节式分相的位置,分区所、开闭所、牵引变电所的位置,供电臂范围,隔离开关的位置和使用说明;车站信号设备的供电来源及容量;站场照明桥、投光灯塔等照明设备的位置、类型、数量,客车上水栓位置、数量、压力、流量。

(5)机务、车辆部门根据车站要求提供编制《站细》需要的技术资料。

包括风管路、列车试验器、车号自动识别系统AEI,5T设备、固定脱轨器设置位置及走向限界图。

(6)信息部门提供:

信息机房的计算机运行环境标准及相关项目使用说明。

(7)车务部门提供:

新建或改建CTC/TDCS的车站,CTC/TDCS系统所需车站数据,由电务段提出数据需求申请,车务站段提供盖章的《站细》或行车作业办法。

2.各单位应按照设计规范和相关标准审核并提报数据参数、技术资料以及完整、齐全的竣工资料。

3.相关单位依据提供的技术资料制定使用、管理、维修办法,保证安全的操作办法,修改《站细》、作业办法及《技术履历簿》,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发给合格证后,方准使用。

设备管理单位应对使用人员进行讲解指导。

第2条 技术设备管理分工的规定

一、道岔设备分工

1.道岔结构强度相关的连接杆、基本轨通长垫板、可动心轨道岔的凸缘铁连接螺栓、轨道绝缘部分的鱼尾板及其螺栓等部件的检查、维修、更换,由工务部门负责。

有关电气特性的绝缘部分、可动心轨道岔的心轨接头联接螺栓、锁闭框、托板的维护,由电务部门负责。

2.轨距杆、地锚拉杆由工务负责。

电气特性的绝缘部分由电务负责定期检查,因绝缘发生问题需要更换时,由电务通知工务配合更换。

装有绝缘的轨距杆、地锚拉杆,由电务组织,工务配合每年联合检查测试一次。

3.电务部门和工务部门相互配合,进行道岔尖轨的密贴和动程调整工作。

道岔高低、方向、水平超标,尖轨爬行大于20mm,转辙部分连接杆丁字铁连接销磨耗旷动影响道岔转换,道岔部分轨距不符合标准,尖轨尖端与基本轨或可动心轨与翼轨不靠贴(大于1mm)、肥边顶住基本轨、滑床板吊板超标、尖轨动程不符合标准、顶铁顶尖轨影响道岔转换,由工务负责处理,电务部门配合。

4.道岔转辙机及表示器、检查器、锁闭装置、导管装置、连接杆及安装装置由电务部门负责,与钢轨、轨枕联接的钻孔工作由主体施工部门负责。

5.锰钢辙叉上的导电销座日常由电务部门检查、保养。

脱落时,由电务部门通知并配合工务部门焊修。

6.冻结、胶接式绝缘接头属工务部门设备,电务部门对其绝缘性能每季度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绝缘性能不良时立即通知工务部门处理。

7.装有绝缘的钢轨接头,凡轨缝小于6mm或大于构造轨缝,钢轨端面不平直、有毛刺、肥边

挤损绝缘,道钉、扣件碰鱼尾板由工务部门负责处理,电务部门配合。

8.可拆换轨道电路绝缘接头的紧固强度由工务部门负责,电气绝缘部分由电务部门负责。

9.磁枕由工务部门维护,供电部门负责检测。

二、GYK车载设备分工

1.电务部门负责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主机、人机界面(DMI)、机车信号接收线圈、机车信号机、专用速度传感器(大型养路机械作业车归工务机械段负责)和外部接口(主机与压力传感器、电磁阀、熄火装置、轴温装置、无线列调的接口)、警惕按钮、扬声器。

2.轨道车所属部门负责故障隔离装置、制动装置(电磁阀)、压力传感器、熄火装置、轴温监测装置等。

3.设备分界:

(1)GYK专用速度传感器:

轨道车所属部门负责提供符合速度传感器安装机械结构要求的轴箱盖及轴端连接装置,光电速度传感器及其固定螺栓归电务部门,其他类型速度传感器归轨道车所属部门负责。

(2)轴温监测装置以GYK主机插座为界,插座归电务部门,插头及连接电缆归轨道车所属部门。

(3)电务部门管理设备与轨道车所属部门管理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按对信息或电源“谁取用(需要)、谁负责”的原则,由取用信号或取用电源的设备部门一并负责管理。

GYK主机箱的插头及连线由电务部门负责,各配线中电源线,空挡、向前、向后工况信号线,GYK熄火、保压、常用制动、紧急制动控制指令输出线、压力传感器信号检测线以线鼻为界;以上接线排及接线柱、接线座归轨道车所属部门管理,连线及线鼻归电务部门管理。

轨道车所属部门、电务部门共用接线排或接线座的,遇有检修作业时其连接状态按照“谁检修、谁紧固、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4)GYK(含专用安装支架)安装结构以设备固定在轨道车本体、机架或安装台上的螺孔、螺丝(栓)分界,车体、机架或安装台归轨道车所属部门负责管理,设备固定连接由电务部门负责。

设备安装时涉及在轨道车车体及机柜、机架上切割、钻孔、施焊的,由轨道车所属部门负责。

(5)同步操控车载通信单元(OCU)、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列车防护报警设备(LBJ)、无线列调450MHz机车电台、列尾专用电台(400MHz、800MHz)、大功率电台(400kHz+400MHz电台)、列尾控制盒(包括可控列尾)等之间通过电缆连接的,以接插件(插头与插座)、接线排(接线座与线鼻)划分管理界限。

(6)电务部门负责GYK专用U盘写入设备及运行记录分析设备的软件维护,负责对运行控制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故障处理,负责基础数据的编制及试验验证。

轨道车配属部门负责GYK运用管理、运行记录分析,负责专用U盘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的写入,负责压力传感器、制动装置以及轴温传感器的维护和管理。

4.电气故障检查分工:

电务部门管理设备及其连接电缆的检查和故障判断处理由电务部门负责,轨道车所属部门管理设备及其连接电缆的检查和故障判断处理由轨道车所属部门负责。

三、驼峰减速器设备分工

工务部门负责:

1.基本轨、护轮轨、轨枕、固定基本轨的配件及其螺栓、轨距杆的维修及更换。

2.保持减速器区段内轨距、水平不超过限度。

3.道床的捣固、排水、道作清理等。

4.基础轨枕的维修更换。

5.钢轨与支架的连结,螺栓(包括卡铁)紧固。

6.减速器人口护轮轨的检查维修。

7.整体道床的底作梁板及桩基础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电务部门负责:

1.减速器制动夹板、制动梁、复轨器及制动部分动力设备的维修。

2.减速器的维修、清扫、注油及机构强度各部规格尺寸的测量调整。

3.减速器内部软管道系统的维修。

4.支架基础螺栓紧固。

5.清扫道床面油垢。

6.混凝土整体道床的维护和检查。

四、机车信号设备分工

1.安装在机车上的机车信号接收装置、机车信号机及其电线路由电务部门负责维修;机务部门负责保证其设备完整。

2.机务部门应提供机车信号设备使用的电源端子固定的电源,电源端子归机务负责;电源端子至机车信号设备的引线归电务部门负责。

3.机务部门应提供机车信号接收线圈安装支架及换向转换开关接点。

五、LKJ车载设备分工

1.电务部门管理设备:

(1)LKJ车载设备:

监控装置主机、人机界面单元、专用速度传感器、专用压力传感器、无线调车为显信号接口盒、UPS信息接收装置(含UPS天线)、LKJ总线扩展盒、LKJ本/补切换装置、事故状态记录器、LKJ功能扩展盒(含鸣笛转换器)、LKJ警惕装置、机车信号设备、应答器信息接收单元(BTM)、速度信号隔离装置。

(2)TAX设备:

TAX信息平台(含机箱、电源单元和通信记录单元)、机车语音记录装置、TDCS单元、机车信号通信单元。

(3)机车车号识别设备:

车载编程器、电子标签。

(4)LAIS车载设备:

主机、天线、接线盒、合路器及通话器。

2.机务部门管理设备:

(1)与I,KJ相关的车载设备:

司机室语音箱、通用屏幕显示器接线盒及转换开关、数模转换盒、双针速度表、常用制动装置、紧急制动装置、停车继电器、V/F转换器、A/F转换器、协议转换器。

(2)LKJ信息获取设备:

机车工况辅助接点、柴油机转速信息接点、电力机车原边电流信息接点、防撞车挡或土挡信息接收装置。

(3)安装在TAX设备中的机车轴温检测(走行部检测)单元、电力机车智能电表记录单元、轮轨润滑控制信息单元。

3.电务与机务、车辆设备分工:

(1)LKJ车载设备、TAX设备、机车车号识别设备、LAIS车载设备之间通过电缆连接的,以接插件(插头与插座)、接线排(接线座与线鼻)划分管理界限。

(2)电务部门管理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由电务部门负责。

(3)电务部门管理设备与机务、车辆部门管理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按对信息或电源“谁取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取用信号或取用电源的设备管理部门一并负责。

(4)LKJ系统的功能、性能、结构须符合铁路总公司规定的技术条件或技术规范,未经铁路总

公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扩充、删减或变更。

4.电气故障检查分工:

(1)电务部门管理设备及其连接电缆的检查和故障判断处理由电务部门负责,机务、车辆部门管理设备及其连接电缆的检查和故障判断处理由机务、车辆部门负责。

(2)电务部门管理设备与机务、车辆部门管理设备之间的通信为逻辑信号、电源时,由信号(电源)取用(需要)方牵头进行检查判断,信号(电源)提供方负责按技术规范、技术条件规定的信号定义、电平(电压)提供信号。

(3)电务部门管理设备与机务、车辆部门管理设备之间的通信为计算机通信时,双方按技术规范、技术条件规定的通信协议规程进行检查判断,由通信主机或主叫方牵头负责检查接口线路、通信链路、通信代码等。

5.同步操控车载通信单元(OCU)、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列车防护报警设备(LBJ),无线列调450MHz机车电台、列尾专用电台(400MHz、800MHz)、大功率电台(400kHz+400MHz电台)、列尾控制盒(包括可控列尾)等之间通过电缆连接的,以接插件(插头与插座)、接线排(接线座与线鼻)划分管理界限。

6.设备安装结构分界:

(1)设备安装结构以将设备固定在车本体、机架或安装台上的螺孔、螺丝(栓)分界,车体、机架

或安装台由机务、车辆部门负责。

(2)机车或动车上需要加装改造LKJ等设备时,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完成加装改造相

关工作。

其中:

LKJ专用轴端式速度传感器:

以安装速度传感器的机车或动车轴箱端盖分界,速度传感器及其固定螺栓由电务部门负责,机车、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符合速度传感器安装机械结构要求的轴箱盖及轴端连接装置。

LKJ专用压力传感器(鸣笛转换器):

以压力传感器(鸣笛转换器)与制动管系或装置连接的接头分界,压力传感器(鸣笛转换器)及密封垫圈由电务部门管理;机车、车辆部门负责提供符合压力传感器(鸣笛转换器)安装机械结构要求的管路连接座及固定装置。

7.相关地面设备管理:

(1)安装在机务段内与LKJ系统相关的机车车号识别系统AEI设备、LAIS地面基站由机务部门负责。

(2)与机务段内网络相连接的,用于电务LKJ运行记录文件转储、质量分析工作站设备及局域网络设施由电务部门负责。

8.通信段负责在TAX设备中的DMIS单元的安装与维护。

9.供电部门负责电力机车弓网检测单元。

10.工务部门负责TAX箱中的轨道检测单元。

11.车务部门负责无线调车灯显设备。

六、列控系统车载设备分工

1.车辆部门动车组进行二级以上检修时,应及时通知电务部门对列控车载设备进行检修。

2.动车组安装列控系统速度传感器的车轮轮径尺寸发生变化(车轮旋修或更换)后,车辆部门应及时提供轮径尺寸,电务部门应及时修正列控车载设备系统设定。

3.电务部门负责列控车载设备的主机(含DMS)、DMI、速度传感器、轨道信息接收单元天线、点式信息接收单元天线、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及相互之间连线。

七、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车载设备(STP)分工

1.电务段管辖设备:

联锁数据采集设备、地面控制主机、车务终端、站调终端、终端打印机、无线通信设备、专用网络设备、地面UPS定位设备(地面应答器)、无线通信天线、地面UPS天线、地面电源设备及车载主机、车载分机、LKJ通信接口、车载无线通信设备、车载无线通信天线、UPS天线(车载应答器查询主机、查询天线)、车载打印机设备。

2.通信段管辖设备:

STP通信使用的数字通道和网桥设备。

3.机务段管辖设备:

机车电源。

负责提供STP车载主机、车载分机、LKJ通信接口、车载无线通信设备、车载无线通信天线、UPS天线(车载应答器查询主机、查询天线)、车载打印机等设备的安装位置。

4.电务段与机务段分工:

STP电源引入以机务电源端子排为界,电源引出端子和电源引出线由电务段维护,接线座由机务段负责维护。

5.电务段与通信段分工:

通信接入设备、光缆线路由通信段负责维护,网桥、光纤收发器及其输出连线(含插头)至STP

终端设备一侧由电务段负责维护。

八、货物列车列尾装置分工

主机(中继器)由车务部门负责管理,司机控制盒及附属设备由电务(通信)部门负责管理,机务部门负责日常使用。

九、道岔电加热融雪装置分工

以融雪装置的隔离变压器440V电源引入端子为界,引入端所有的440V电力电缆由供电部

门负责管理,端子(含)至负荷侧部分由电务部门

负责管理。

十、信息网络设备分工

1.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信息机房以内的网络设备及非光缆通道维护,通信部门负责光缆通道线路(含纳入电务清算的路局管理设备与通信运营商的端接线和端接配件)及相关设备维护。

2.信息机房有通信投资的光端机或协议转换器等设备,以此类设备为界,此类设备及外接线路部分由通信部门负责,其他由信息部门负责。

3.信息机房内有通信数字配线架(DDF)、光纤配线架(ODF)(含光缆终端盒)且只包含信息系统业务的,以DDF、ODF(含光缆终端盒)架为界,DDF、ODF架及线路侧由通信部门负责,其他由信息部门负责;信息机房内非信息专业的通信设备、线缆等由使用单位负责。

4.2M网络通道:

(1)信息机房内广域网2M通道由通信2M电缆直接引入的,以信息机房内该2M电缆的2M对接头为界,2M对接头以外的部分由通信部门负责,其他由信息部门负责。

(2)信息机房内广域网2M引入通过光端机或协议转换器引入的,按本款第2项执行。

5.信息机房内网络通过光缆引入的,按本款第2,3项执行。

6.信息机房内网络通过电缆引入的,以通信联人信息机房第一连接端子为界,端子及外部线路由通信部门负责,其他由信息部门负责。

站内信息机房到信息机房线缆直连通道末移交通信的由信息部门负责。

7.信息部门与TDCS/CTC中心的设备维护分界

以设置在信息中心机房和TDCS/CTC中心机房中的光转换设备为界,通信段负责信息中心机房与TDCS/CTC中心机房之间光电转换设备及光缆通道的维护;信息部门和电务段分别负责该设备以外各自管理区域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

十一、通信设备分工

1.局TDCS/CTC设备、站内通信网络(包括其他行车部门终端)2M通道,以局中心机房、信号机械室或其他行车部门机房协议转换器接口(RJ45端口)为界,协议转换器(含接口)线路侧(至通信机械室)的相关设备及线缆的维护(包括ODF、DDF架)由通信段负责维护管理。

2.信号集中监测设备联网2M通道,以协议转换器V35接口、光纤收发器、网桥、光端机(采用带协转功能路由器时)为界,电务段负责上述设备输出侧的联线及其插头、插座的紧固维护;通信段负责上述设备(含自配线缆)以及至通信机械室相关设备和线缆的维护,包括设于信号机房内的ODF、DDF架。

3.车站无线车次号校核系统和无线传输调度命令系统设备,均以车站TDCS分机连接器插座为界,连接器插座以外包括插头、传输电缆等由通信段负责维护管理。

4.半自动闭塞引入线以通信(信号)机械室第一连接端子为分界点,端子以外归电务段负责。

5.STP通过网桥或光纤收发器等联接时,以通信网桥的输出接头或光纤收发器的输出接头为界,引入到网桥的通信线缆、光缆及网桥、光纤收发器由通信段负责维护,网桥、光纤收发器输出连线(含插头)至STP终端设备一侧由电务段负责维护。

6.计轴自动站间闭塞传输通道,从通信机械室至信号机械室的光纤及光纤插头由通信段负责维护,其余由电务段负责。

7.信号列控设备通道,以信号机械室信号列控设备交换机端口为界,通信段负责ODF架至列控设备交换机的尾缆以及ODF架至通信机械室相关设备和线缆的维护。

交换机及其端子的紧固由电务段负责。

8.车辆系统红外、5T设备使用音频通道时,以车辆探测站电缆接线端子分界,通信线路侧(含接线端子)由通信部门维护。

使用光数字通道时,以车辆探测站通信接入设备或光纤收发器分界,通信线路侧(含通信接入设备或光纤收发器)由通信部门维护,包括设置于车辆机房内的通信配套路由器。

9.车辆系统红外、5T设备使用2M数字通道,维护界面以通信协议转换器或光纤收发器(ODF/DDF架或第一连接端子)为界,通信段负责通信协议转换器或光纤收发器(含自配线缆)及线路侧至通信机械室的相关设备及线缆的维护,包括设于车辆机械室内的路由器、ODF、DDF架。

10.机务系统(调度命令传送等系统)电路使用2M电路,以设置于机务部门的通信接入设备分界,信线路侧(含通信接入设备及ODF、DDF架)由通信部门维护。

十二、峰尾停车器分工

1.峰尾停车器管理以股道间端子盒为界,室内所有设备、室外电缆、端子盒等归电务部门管理维修,端子盒外与停车器相连的接线及停车器设备归车务部门管理维修。

2.在驼峰尾部集中联锁情况下,停车器应纳入集中控制。

3.停车器控制台或显示器应单独设置,不能在电气集中控制台上增设条件。

十三、表示器设备分工

1.安装在联锁区域内及调车线、专用线、段管线上的道岔表示器,由电务部门负责维修。

专用线、段管线道岔表示器灯泡、锁具配置和更换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在上述线路上的弹簧扳道器,由工务部门负责维修。

2.专用线的道岔表示器,由电务部门负责维修。

安装在脱轨器上的脱轨表示器,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

安全线、避难线上安装的脱轨表示器,由电务部门负责维修。

十四、电源设备的分工

1.信号楼、行车室室内外照明,空调、动力及其他专业用电配电箱或分开关。

(1)室内照明、生产用空调等应独立设置配电箱,采用电缆直接引入方式的,以电缆终端头为界,终端头及引入电缆由供电部门管理,该配电箱(包括引入线)至室内配线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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