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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生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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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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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三章路德的“职业”概念)

有关米尔斯、帕累托、哈贝马斯、布迪厄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 2008-10-2710:

47

分类:

原著博览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

当前的世界人,我们到处可以看见男女们互相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

这一套活动我将称之为生育制度。

生育制度是个新名词,因之我得先说明一下这名词的意思。

乡土本色

--------------------------------------------------------------------------------

图书名称:

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

图书作者:

费孝通    ISBN:

7301037244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1997年5月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

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将来再说。

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

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

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

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

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最大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了。

我们不妨缩小一些范围来看,三条大河的流域已经全是农业区。

而且,据说凡是从这个农业老家里迁移到四围边地上去的子弟,也老是很忠实地守着这直接向土里去讨生活的传统。

最近我遇着一位到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很奇怪的问我:

你们中原去的人,到了这最适宜于放牧的草原,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真象是向土里一钻,看不到其他利用这片地的方法了。

我记得我的老师史禄国先生也告诉过我,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

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

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

“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

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

我初次出国时,我的奶妈偷偷的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我箱子底下。

后来,她又避了人和我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着的东西煮一点汤吃。

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

——我在《一曲难忘》的电影里看到了东欧农业国家的波兰也有这类似的风俗,使我更领略了“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了。

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

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象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

我遇见过一位在张北一带研究语言的朋友。

我问他说在这一带的语言中有没有受蒙古语的影响。

他摇了摇头,不但语言上看不出什么影响,其他方面也很少。

他接着说:

“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这几个姓,我从墓碑上去重构每家的家谱,清清楚楚的,一直到现在还是那些人。

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

”——这结论自然应当加以条件的,但是大体上说,这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

我们很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大旱大水,连年兵乱,可以使一部分农民抛井离乡;即使象抗战这样大事件所引起基层人口的流动,我相信还是微乎其微的。

当然,我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

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口在增加,一块地上只要几代的繁殖,人口就到了饱和点;过剩的人口自得宣泄出外,负起锄头去另辟新地。

可是老根是不常动的。

这些宣泄出外的人,象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运命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

我在广西靠近瑶山的区域里还看见过这类从老树上吹出来的种子,拼命在垦地。

在云南,我看见过这类种子所长成的小村落,还不过是两三代的事;我在那里也看见过找不着地的那些“孤魂”,以及死了给狗吃的路毙尸体。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

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一处住在的集团为单位的。

本来,从农业本身来看,许多人群居在一处是无需的。

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至多在男女间有一些分工,好象女的插秧,男的锄地等。

这种合作与其说是为了增加效率,不如说是因为在某一时间男的忙不过来,家里人出来帮帮忙罢了。

耕种活动中既不向分工专业方面充分发展,农业本身也就没有聚集许多人住在一起的需要了。

我们看见乡下有大小不同的聚居社区,也可以想到那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了。

乡下最小的社区可以只有一户人家。

夫妇和孩子聚居于一处有着两性和抚育上的需要。

无论在什么性质的社会里,除了军队、学校这些特殊的团体外,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

在中国乡下这种只有一户人家的小社区是不常见的。

在四川的山区种梯田的地方,可能有这类情形,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

这一点对于我们乡土社会的性质很有影响。

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屋沿相接的邻舍。

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

我们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

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与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

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

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

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

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

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用Tonnies的话说:

前者是Gemeinschaft,后者是Gesellschaft,用Durkheim的话说:

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

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我以后还要详细分析这两种社会的不同。

在这里我想说明的是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象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

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

这过程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

“学”是和陌生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悦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

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

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

从俗即是从心。

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

”——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

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

这样才发生法律。

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

“这不是见外了么?

”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

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

西洋的商人到现在还时常说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类于神话的故事真多:

说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磁器,还是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货,一文不要的交了来,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

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象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

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在做母亲的人听来都清清楚楚,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来。

不但对人,他们对物也是“熟悉”的。

一个老农看见蚂蚁在搬家了,会忙着去田里开沟,他熟悉蚂蚁搬家的意义。

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

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需要这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内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

在乡土社会中生长的人似乎不太追求这笼罩万有的真理。

我读论语时,看到孔子在不同人面前说着不同的话来解释“孝”的意义时,我感觉到这乡土社会的特性了。

孝是什么?

孔子并没有抽象的加以说明,而是列举具体的行为,因人而异的答覆了他的学生。

最后甚至归结到心安两字。

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去承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

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办法。

这种办法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是无法应用的。

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在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

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

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名实的分离

我们把乡土社会看成一个静止的社会不过是为了方便,尤其在和现代社会相比较时,静止是乡土社会的特点,但是事实上完全静止的社会是不存在的,乡土社会不过比现代社会变得慢而已。

说变得慢,主要的意思自是指变动的速率,但是不同的速率也引起了变动方式上的殊异。

我在本文里将讨论乡土社会速率很慢的变动中所形成的变动方式。

我在上面讨论权力的性质时已提出三种方式,一是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三是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

现在我又想提出第四种权力,这种权力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之中。

社会继替是指人物在固定的社会结构中的流动;社会变迁却是指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

这两种过程并不是冲突的,而是同时存在的,任何社会决不会有一天突然变出一个和旧有结构完全不同的样式,所谓社会变迁,不论怎样快,也是逐步的,所变的,在一个时候说,总是整个结构中的一小部分。

因之从这两种社会过程里所发生出来的两种权利也必然同时存在。

但是它们的消长却互相关联。

如果社会变动得慢,长老权力也就更有势力,变得快,“父不父,子不子”的现象发生了,长老权利也随着缩小。

社会结构自身并没有要变动的需要。

有些学者,好象我在上文提到的那位Spengler,把社会结构(文化中的一主要部分)视作有类于有机体,和我们身体一般,有幼壮老衰等阶段。

我并不愿意接受他们的看法,因为我认为社会结构,象文化的其他部分一般,是人造出来的,是用来从环境里取得满足生活需要的工具。

社会结构的变动是人要它变的,要它变的原因是在它已不能答复人的需要。

好比我们用笔写字,笔和字都是工具,目的是在想用它们来把我们的意思传达给别人。

如果我们所要传达的对象是英国人,中文和毛笔就不能是有效的工具了,我们得用别的工具,英文和打字机。

这样说来社会变迁常是发生在旧有社会结构不能应付新环境的时候。

新的环境发生了,人们最初遭遇到的是旧方法不能获得有效的结果,生活上发生了困难。

人们不会在没有发觉旧方法不适用之前就把它放弃的。

旧的生活方法有习惯的惰性。

但是如果它已不能答复人们的需要,它终必会失去人们对它的信仰,守住一个没有效力的工具是没有意义的,会引起生活上的不便,甚至蒙受损失。

另一方面,新的方法却又不是现存的,必须有人发明,或是有人向别种文化去学习,输入,还得经过实验,才能被人接受,完成社会变迁的过程。

在新旧交替之际,不免有一个遑惑、无所适从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心理上充满着紧张,犹豫,和不安。

这里发生了“文化英雄”,他提得出办法,有能力组织新的实验,能获得别人的信任。

这种人可以支配跟从他的群众,发生了一种权力。

这种权力和横暴权力并不相同,因为它并不建立在剥削关系之上的;和同意权力又不同,因为它并不是由社会所授权的;和长老权力更不同,因为它并不根据传统的。

它是时势所造成的,无以名之,名之曰时势权力。

这种时势权力在初民社会中常可以看到。

在荒原上,人们常常遭遇不平常的环境,他们需要有办法的人才,那是英雄。

在战争中,也是非常的局面,这类英雄也脱颖而出。

现代社会又是一个变迁激烈的社会,这种权力也在抬头了。

最有意思的就是一个落后的国家要赶紧现代化的过程中,这种权力表示得也最清楚。

我想我们可以从这角度去看苏联的权力性质。

英美的学者把它归入横暴权力的一类里,因为它形式上是独裁的;但是从苏联人民的立场来看,这种独裁和沙皇的独裁却不一样,如果我们采用这个时势权力的概念看去,比较上容易了解它的本质了。

这种权力最不发达的是在安定的社会中。

乡土社会,当它的社会结构能答复人们生活的需要时,是一个最容易安定的社会,因之它也是一个很少“领袖”和“英雄”的社会。

所谓安定是相对的,指变得很慢。

如果我单说“很慢”,这话句并不很明朗,一定要说出慢到什么程度。

其实孔子已回答过这问题,他的答案是“三年无改于父之道”。

换一句话来说,社会变迁可以吸收在社会继替之中的时候,我们可以称这社会是安定的。

儒家所注重的“孝”道,其实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是“无违”,那就是承认长老权力。

长老代表传统,遵守传统也就可以无违于父之教。

但是传统的代表是要死亡的,而且自己在时间过程中也会进入长老的地位。

如果社会变迁的速率慢到可以和世代交替的速率相等,亲子之间,或是两代之间,不致发生冲突,传统自身慢慢变,还是可以保持长老的领导权。

这种社会也就不需要“革命”了。

从整个社会看,一个领导的阶层如果能追得上社会变迁的速率,这社会也可以避免因社会变迁而发生的混乱。

英国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很多人羡慕英国能不流血而实行种种富于基本性的改革,但很多忽略了他们所以能这样的条件。

英国在过去几个世纪中,以整个世界的文化来说是处于领导地位,他是工业革命的老家。

英国社会中的领导阶层却又是最能适应环境变动的,环境变动的速率和领导阶层适应变动的速率配得上才不致发生流血的革命。

英国是否能保持这个纪录,还得看他们是否能保持这种配合。

乡土社会环境固定,在父死后三年之后才改变他的道的速率中,社会变迁也不致引起人事的冲突。

在人事范围中,长老保持他们的权力,子弟们在无违的标准中接受传统的统治。

在这里不发生“反对”,长老权力也不容忍反对。

长老权力是建立在教化作用之上的,教化是有知对无知,如果所传递的文化是有效的,被教的自没有反对的必要,如果所传递的文化已经失效,根本也就失去了教化的意义。

“反对”在这种关系里是不发生的。

容忍、甚至奖励、反对在同意权力中才发生,因为同意权力建立在契约上,执行着权力的人是否遵行契约是一个须随时加以监督的问题。

而且反对,也就是异议,是获得同意的必要步骤。

在横暴权力之下,没有反对,只有反抗,因为反对早就包含在横暴权力的关系中。

因之横暴权利必需压制反抗,不能容忍反对。

在时势权力中,反对是发生于对同一问题不同的答案上,但是有时,一个社会不能同时实验多种不同的方案,于是在不同方案之间发生了争斗,也可以称作“冷仗”,宣传战,争取人民的跟从。

为了求功,每一个自信可以解决问题的人,会感觉到别种方案会分散群众对自己的方案的注意和拥护,因之产生了不能容忍反对的“思想统制”。

在思想争斗中,主要的是阵线,反对变成了对垒。

回到长老权力下的乡土社会说,反对被时间冲淡,成了“注释”。

注释是维持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变动的内容。

在中国的思想史中,除了社会变迁激速的春秋战国这一个时期,有过百家争鸣的思想争斗的场面外,自从定于一尊之后,也就在注释的方式中求和社会的变动谋适应。

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极大的分离。

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

结果不免是口是心非。

在中国旧式家庭中生长的人都明白家长的意志怎样在表面的无违下,事实上被歪曲的。

虚伪在这种情境中不但是无可避免而且是必需的。

不能反对而又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只留一个面子。

面子就是表面的无违。

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

在一个完全固定的社会结构里不会发生这距离的,但是事实上完全固定的社会并不存在。

在变得很慢的社会中发生了长老权力,这种统治不能容忍反对,社会如果加速的变动时,注释式歪曲原意的办法也就免不了。

挟天子以令诸候的结果,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全趋向于分离了。

血缘和地缘 

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和权力。

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

血缘的意思是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

亲属是由生育和婚姻所构成的关系。

血缘,严格说来,只指由生育所发生的亲子关系。

事实上,在单系的家族组织中所注重的亲属确多由于生育而少由于婚姻,所以说是血缘也无妨。

生育是社会持续所必需的,任何社会都一样,所不同的是说有些社会用生育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来规定各人的社会地位,有些社会却并不如此。

前者是血缘的。

大体上说来,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变动得大的社会,也就不易成为血缘社会。

社会的稳定是指它结构的静止,填入结构中各个地位的个人是不能静止的,他们受着生命的限制,不能永久停留在那里,他们是要死的。

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生育,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

父死子继:

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那是职业的血缘继替;贵人之子依旧贵——那是身分的血缘继替;富人之子依旧富——那是财富的血缘继替。

到现在固然很少社会能完全抛弃血缘继替,那是以亲属来担负生育的时代不易做到的。

但是社会结构如果发生变动,完全依血缘去继替也属不可能。

生育没有社会化之前,血缘作用的强弱似乎是以社会变迁的速率来决定。

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

世界上最用不上意志,同时在生活上又是影响最大的决定,就是谁是你的父母。

谁当你的父母,在你说,完全是机会,且是你存在之前的既存事实。

社会用这个无法竞争,又不易藏没、歪曲的事实来作分配各人的职业、身分、财产的标准,似乎是最没有理由的了;如果有理由的话,那是因为这是安稳既存秩序的最基本的办法。

只要你接受了这原则,(我们有谁曾认真的怀疑过这事实?

我们又有谁曾想为这原则探讨过存在的理由?

)社会里很多可能引起的纠纷也随着不发生了。

血缘是稳定的力量。

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

“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

生,也就是血,决定了他的地。

世代间人口的繁殖,象一个根上长出的树苗,在地域上靠近在一伙。

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上亲疏的一种反映,区位是社会化了的空间。

我们在方向上分出尊卑:

左尊于右,南尊于北,这是血缘的坐标。

空间本身是混然的,但是我们却用了血缘的坐标把空间划分了方向和位置。

当我们用“地位”两字来描写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占的据点时,这个原是指“空间”的名词却有了社会价值的意义。

这也告诉我们“地”的关联派生于社会关系。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社群包含着地域的涵义。

村落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多余的,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

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但是人究竟不是植物,还是要流动的。

乡土社会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他们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的扩大。

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

——这还是以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说的。

事实上,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向内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律的限制,逼着这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到别的地方去找耕地。

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

这种例子在移民社会中很多。

在美国旅行的人,如果只看地名,会发生这是个“揉乱了的欧洲”的幻觉。

新英伦,纽约(新约克)是著名的;伦敦,莫斯科等地名在美国地图上都找得到,而且不止一个。

以我们自己来说罢,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

我十岁离开了家乡,吴江,在苏州城里住了九年,但是我一直在各种文件的籍贯项下填着“江苏吴江”。

抗战时期在云南住了八年,籍贯毫无改变,甚至生在云南的我的孩子,也继承着我的籍贯。

她的一生大概也得老是填“江苏吴江”了。

我们的祖宗在吴江已有二十多代,但是在我们的灯笼上却贴着“江夏费”的大红字。

江夏是在湖北,从地缘上说我有什么理由和江夏攀关系?

真和我的孩子一般,凭什么可以和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吴江发生地缘呢?

在这里很显然在我们乡土社会里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

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地方去的并不能象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

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

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

但是事实上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却相当困难。

我常在各地的村子里看到被称为“客边”“新客”“外村人”等的人物。

在户口册上也有注明“寄籍”的。

在现代都市里都规定着可以取得该土地公民权的手续,主要的是一定的居住时期。

但是在乡村里居住时期并不是个重要条件,因为我知道许多村子里已有几代历史的人还是被称为新客或客边的。

我在江村和禄村调查时都注意过这问题:

“怎样才能成为村子里的人?

”大体上说有几个条件,第一是要生根在土里:

在村子里有土地。

第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

这几个条件并不是容易的,因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土地并不充分自由卖买。

土地权受着氏族的保护,除非得到氏族的同意,很不易把土地卖给外边人。

婚姻的关系固然是取得地缘的门路,一个人嫁到了另一个地方去就成为另一个地方的人,(入赘使男子可以进入另一地方社区)但是已经住入了一个地方的“外客”却并不容易娶得本地人作妻子,使他的儿女有个进入当地社区的机会。

事实上大概先得有了土地,才能在血缘网中生根。

——这不过是我的假设,还得更多比较材料加以证实,才能成立。

这些寄居于社区边缘上的人物并不能说已插入了这村落社群中,因为他们常常得不到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他们不被视作自己人,不被人所信托。

我已说过乡土社会是个亲密的社会,这些人却是“陌生”人,来历不明,形迹可疑。

可是就在这个特性上却找到了他们在乡土社会中的特殊职业。

亲密的血缘关系限制着若干社会活动,最主要的冲突和竞争;亲属是自己人,从一个根本上长出来的枝条,原则上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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