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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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摘要: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动力,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可见,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有机联系的认识已经提高到生命相依的高度。
本文在对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以及在我国的演进历史的基础上,对人民民主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进行了介绍,最后就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人民民主;社会主义;生命
一、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
“民主”一词起源于希腊文,由demoe和kratos两词合成。
它始见于古希腊著名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历史》一书。
Demoe是“人民”和“地区”的意思,kratos是“权力”和“统治”的意思。
从希腊文原意看,“民主”就是指“人民的权力”。
雅典著名政治家伯里克利说过,我们的制度所以被称为民主制度,是因为政权在多数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
列宁说:
“民主”一词按希腊文直译,意思是“人民的政权”这说明民主的实质就是人民的民主。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内容,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就是全体人民在共同享有对生产资料不同形式的所有权、支配权的基础上,享有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力。
作为一种制度来说,它首先是指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不容侵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其次是这种由绝大多数人实行的统治,必须通过民主制的政治形式来实现。
所以社会主义民主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劳动人民是否有权行使国家权力和怎样才能有效地行使国家权力的问题,也就是国家的国体和政体。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政体。
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与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相适应的政体形式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都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原则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二、人民民主的历史传承及在我国的演进
民主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目标,从古代雅典的民主制到近现代的民主制,是人类在不断地探索民主的价值内涵与实现形式。
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民主的源头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
在古希腊时期,人们从城邦正义出发,探索了奴隶制直接民主的形式。
雅典率先建立了以平民为中坚力量的民主政体,并塑造古希腊民主的经典范例。
但是,古希腊的民主形式在中世纪的欧洲,由于受到封建专制和天主教的双重挤压,并为获得长足的发展,反而走向濒临到保存火种之地步。
由于缺乏民主,中世纪在历史上一直被认为是“黑暗时期”。
但是雅典民主的实践,经过诸如柏拉图《理想国》、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和《雅典政制》,乃至到罗马时代波里比乌斯《通史》、西塞罗《论共和国》等经典名著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民主思想和理论,并遗赠给后世。
古希腊民主思想,经中世纪到三R运动,特别是启蒙思想经典作家洛克、卢梭和孟德斯鸠等人精深的思想演绎与发展,对西方乃至近现代东方国家的民主政治思想理论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通过英国光荣革命、法国大革命与美国独立运动等重要事件的历史出场,逐步演化为西方社会的民主传统。
西方国家借助民主的力量,创设了议会民主、政党民主和人民普选等民主类型,建立了英国议会制、法国三级议会和美国三权分立等制度,并通过民主契约政治走向了现代宪政国家,有效地限制了政府权力,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由是,民主成为西方政治文明的核心因素。
民主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谈到无产阶级的解放时说,“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
”社会主义国家也一直把人民民主这一价值作为自身建设与发展的目标。
长达两千多年的高度专制集权的中国封建社会,并没有给民主足够的生存发展空间,以至于出现了治乱循环的“黄宗羲定律”。
伴随五四运动的兴起,科学与民主开始在中国启蒙。
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高擎“三民主义”的旗帜,推翻了清政府结束了中国长达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历史,民主共和的观念得以传播和为社会接受。
然而,袁世凯的“皇帝梦”再次使民主走进黑暗的深渊,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没有得到丝毫的改变。
国民党之国民政府在军阀混战中凭借武力形式上统一了中国,其实行的治国方式为训政,并没有把中国引向民主的通途,而是再度陷入了四大家族之官僚资本的统治之中。
民主在中国践行的责任历史性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人,从防止和避免中国历史治乱循环周期律的角度出发,主张运用民主的价值和手段。
1945年7月4日,毛泽东同志在与民主人士黄炎培的著名的“窑中对”中,谈起中国共产党如何跳出“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黄宗羲定律”的问题时,曾精辟地论述:
“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
这条新路,就是民主。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
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新中国成立以后,作为过渡性的宪法《共同纲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五四宪法总纲规定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关于五四宪法的指导原则,毛泽东在1954年6月14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中指出:
“原则基本上是两个:
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最权威和最庄严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写入宪法。
从此,人民民主在中国真正开始了其宪政实践历程。
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著名论断,并把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提出“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把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同志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一文中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深刻指出“为了保障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
1989年他又强调“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这是三中全会以来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今后也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
”而后在1992年,小平同志在南巡谈话中进一步强调了法制之于民主的重要性,“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基于这种法治观念的确信,中国迎来了民主建设的春天。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当政治文明的目标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写入宪法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置于了法治的伟大实践之中,成为宪政常态的和稳定的追求。
然而,民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则是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重大的理论课题。
新世纪新阶段,在总结了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以及时间的历史经验基础上,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谈到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时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一科学论断。
并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这表明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视“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意味着我们党对民主与社会主义有机联系的认识已经提高到生命相依的高度,即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立身之本,是社会主义的活力之源。
清晰地展现了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灵与肉的关系,赋予了人民民主丰富的时代内涵。
三、人民民主建设在现阶段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一)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
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人民普遍享有的民主。
对社会主义来说,人民民主不是外来的“附加物”,而是其与生俱来的本质规定。
社会主义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形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社会主义国家是由共产党执政的,而共产党执政的实质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之所以选择了社会主义,就因为社会主义能够使他们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真正由他们自己来掌握自己的命运。
社会主义的历史进步性和合理性,就在于实现人民民主,在于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民主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历来是同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现实国情相联系的。
人民民主的实现和发展也不例外。
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初的设想,社会主义应当建立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经济文化高度发达的基础之上。
然而,由于世界历史发展的特殊性,现实社会主义国家几乎都是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这些国家除了底子薄、起点低以外,往往还具有民主法制传统少的历史特点,加上社会主义实践的时间还不长,民主政治建设尚处在探索之中,由此决定了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民主的具体制度和形式还不够完善,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受到一定影响。
对此,我们必须立足国情,着眼未来,把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愈发展,人民民主就愈发展;而人民民主愈发展,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先进性也就愈显明。
在未来的征途上,社会主义应当、也能够为人民民主开辟更加广阔的道路,越来越充分地展示其特有的优势和本色。
(二)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基石
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愈加稳固。
社会主义从登上历史舞台之日起,就以广大人民的拥护、支持和参与为其根本政治基础。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安身立命的基石。
任何时候,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力量都是不可战胜的,人心向背始终是决定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历史命运的根本因素。
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就是社会主义的“民心工程”。
有了充分的人民民主,人民群众就会真心诚意地把社会主义当作自己的社会制度来维护;有了充分的人民民主,人民群众在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中就能更好地发挥主人翁作用。
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应有之义。
人民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原则,不仅要体现于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而且要体现于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文化制度以及其他各项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民主含量”的高低,是衡量其制度健全完善程度的重要指标。
在社会生活中,人民民主越是充分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民主含量就越高,就越能达到健全完善的理想境界。
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必要条件。
人民民主就其本质而言,在于使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这也正是社会主义制度健全完善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实践告诉我们,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在充分反映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基础上,更好地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则,更好地体现社会发展趋势和时代潮流,不断地走向成熟和完备。
(三)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力量之源
人民民主具有粘合剂的重要作用,能够有效凝聚民心、民气、民力,能使社会主义充满活力和生机,是社会主义的活力之源。
民主是解放思想的基本条件。
事实证明,我们只有充分发展人民民主,才能在全党、全社会形成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才能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充分表达新的见解、新的观点、新的思想,从而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人民民主是凝聚民心、调动民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效武器。
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
毛泽东在强调民主时说:
“我们充分地发扬了民主,就能把党内、党外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就能使占总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民大众团结起来。
做到了这些,我们的工作就越做越好,我们遇到的困难就会较快地得到克服,我们事业的发展就会顺利得多。
”邓小平提出:
“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目的是创造条件调动全民的积极性,使中国人民的聪明智慧充分地发挥出来。
所以说人民民主是凝聚力量、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强大纽带,只有发展人民民主,才能有效减少社会矛盾和磨擦,降低社会运作的成本,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智慧集中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意志凝聚起来,形成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强大合力。
(四)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政治取向
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社会主义价值才能愈加升华。
人民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涵,是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移的奋斗目标,也是社会主义必须贯彻始终的政治取向。
也就是说,人民民主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内在目的。
在党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过程中,人民民主的实现和发展,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景,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的价值。
社会主义作为人类社会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决定性环节,是人类历史活动规律性与目的性相统一的产物。
这里讲的规律性,是指合乎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
这里讲的目的性,是指合乎人们谋求自身利益和幸福的主观目的。
从目的性这个角度来讲,社会主义是作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为合理的价值目标和追求而存在的。
这种价值目标和追求,概而言之就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它反映在社会政治层面,就是实现最广泛、最充分的人民民主。
从人类历史的大视角来看,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而人民民主,则是实现这个价值目标的关键所在。
离开了充分实现并不断发展着的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就难以到达这一价值目标的彼岸。
在社会主义不断向更高境界发展的过程中,人民民主的实现和发展水平,始终是衡量社会主义现实价值的重要尺度。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和实现人民民主,毫无疑问是我们共产党人必须肩负起来的历史重任。
(五)人民民主是实现科学决策的保障
科学决策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现代化和各项现代化的前提,是实现科学决策的保障。
只有民主才能避免决策权集中于一个人或少数人之手,减少决策的主观性、随意性,增加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民主是独立思考和集体决策的完美统一。
每个个体独立思考是民主决策走向科学决策的前提。
只有充分发扬民主,造成一种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社会风气,才能博采众议、多谋善断;只有充分发扬民主,让人说话,让人说真话、说反对的话,从不同的角度说不同的话,才能把各种因素和各种可能性考虑到,趋利避害,实现正确决策。
此外,民主能够使多数人在认识到原来的决定是错误的时候,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修正,使决策走向正确,走向科学。
从这个角度讲,民主是一种修错机制,民主政治就是能够依据多数人的意志,按照一定程序修正的政治,民主决策就是正确的多数人按照程序进行科学的决策或者就是多数人按照程序纠正错误、使决策正确化科学化的决策。
决策权的高度集中是造成建国以后我国经济、政治以及其他灾难的主要原因。
以经济为例,从建国初到1986年,我国生产性投资约2万亿元,其中浪费和未产生效益的达1.35万亿元。
民主的缺乏让我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至于因缺乏民主引发的政治灾难,如反右、十年文革等,造成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
历史的经验昭示我们:
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类专家学者的意见,建立适合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民主的科学的决策机制,是我国经济社会走向和谐发展、持续进步的前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成功的关键。
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对策
(一)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认识,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客观规律的揭示,是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民主建设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执政党不仅要加强和重视人民民主制度的建设,切实把民主政治建设作为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制度建设的内容,使党成为民主的领导力量。
同时也要改善对于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提高党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过程中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
人民当家作主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要求,因而必须把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到丰富和发展人民民主制度上来。
依法治国要求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都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二)加强制度、规范和程序的完善
十八大明确指出必须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项在运作模式和作用形式上具有复杂要求的系统工程,是法制基础上的制度模式。
回顾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以及我国建国后一段时期内民主政治发展的教训,重要的一条就是,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和提法不可谓不丰富,但是实现这些理念的体制机制却较为缺乏,使得好的民主理念和思想难以落实。
为此,必须重视民主政治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程序的建设和完善。
把民主的原则和规律性的要求,落实为既定的规范形式和程序步骤,使民主政治的运行有法可依、有序可循,在制度化的轨道上长期稳定地发展。
只有通过健全的制度和规范的作用,才能有效防止和克服无政府主义和“大民主”。
(三)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是科学发展观在政治发展方面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现途径。
若民主政治的发展不能及时满足现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就不可能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推动作用,甚至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制约影响,这样的发展模式难以称之为全面而科学的发展。
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生活的变革,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重要的实现条件。
如果民主政治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国家的政治生活就不能有效地服务于经济建设,甚至会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后腿。
特别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迅速推进和社会生活大变动的时代,更需要清醒地把握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积极稳妥推进民主建设的进程,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支持。
(四)从我国国情出发,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
在中国建设民主政治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遵循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
民主政治建设既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同时也应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根据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学习和借鉴对我有益的成果,绝不盲目照抄照搬别人的模式。
以协商民主的理论和制度为例,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国特色的重要内容。
同时也应看到,协商民主理论和体制也是近几十年来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民主形式,这就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通过广泛交流和比较借鉴,对协商民主理论和制度形式予以认识和把握,注意吸收其中对我国有益的内容。
事实上,协商民主理论在科学决策、社区建设、企业治理、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都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通过对他人经验的研究和认识,能够不断地丰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和形式,这一点与坚持中国特色不仅不矛盾,而且对于坚持和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具有积极意义
五、小结
只要我们坚定发展人民民主的政治信念,不断加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就一定能够实现人民民主,就一定能够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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