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3005730 上传时间:2023-05-01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127.9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6页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6页
亲,该文档总共2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3.8在发生火灾事故的情况下,所有单位及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和生活用水,利用所有共用水系统设施进行灭火。

3.10水费实行统一,由甘肃金昌热电联产基建工程部向金昌市镇水管所缴纳水费及结算,总计量表设在金昌市镇供水主管道上,由建设单位与供水部门共同抄记。

各施工单位分区内的总计量表计为计量依据,每月由各施工单位用水管理负责人和建设单位负责人共同抄记。

3.11收费的标准按照金昌热电联产制定的要求执行(原则上按照金昌市、镇水费收取标准制定,适当增加相应的税费),每月定期进行结算。

3.12每月根据各施工单位在正常用水的情况下,对施工用水产生的各种水损失、损耗费用,根据计量的实际发生量,按比例进行分摊(用水量多的施工单位,分摊的水损耗费用也相对较多)。

在非正常施工用水的情况下(包括:

计量水表、施工供水管线出现的各种问题),按施工用水考核办法严肃进行处罚,并承担较多的水损耗的比例费用。

3.13

4施工用水考核办法

按照第八章《工程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施工用水用电相关条列考核

5附则

5.1本制度由甘肃金昌热电联产基建工程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5.3对违反本制度之行为由金昌热电联产基建工程部负责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6附件

6.1建设施工用水管理协议(见本节附件1)

6.2施工用水管道接管图(见本节附件2)

 

申请单位用水申请流程图

第六节施工用电用水考核

第一条根据《电力法》有关规程及本规定,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制订相应的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否则对责任单位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完成。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对各自范围内的用电设施做到精心维护、及时检修、管理有序。

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甚至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将对责任方处以lO0-1000元的罚款,并限期恢复。

第三条施工电源用电布设(包括线路改线),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供电方案实施竣工后未经验收而运行,则对责任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四条严禁非电工拆卸、安装用电设施,违者被罚款100-300元。

第五条加强现场管理,保护现场直埋电缆及其地面标牌,对损坏直埋电缆等设施的视情节处以300-1000元罚款,并限期恢复。

第六条加强厂区道路照明及施工照明管理,及时维护,确保道路、施工作业面照明正常。

否则,对责任单位每检查发现一次处以50—200元的罚款。

第七条未按施工用水管理制度办理施工用水的相关手续,擅自在主管道阀门后接水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和查实,每次罚款1000元,同时该时间段内的用水量按所接管最大流量的2倍计取;

擅自同意其他单位搭接施工供水管道的施工单位,亦按此考核。

第八条各施工用水单位在基建施工过程中损坏主供水管道及用水设施,视情节每次罚款5000~10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此对工期进度造成影响,同时执行施工进度的考核。

第九条未经金昌热电联产基建工程部同意,擅自切断水源或者自行供水,一经发现和查实,每次罚款2000~5000元;

擅自安装和拆除施工用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每次罚款5000~10000元。

第十条无论以何种方式浪费水资源,一经发现和查实,按照偷水行为进行处罚,每次罚款1000—5000元,其用水量按照其最大用水量的双倍收取水费,并由金昌热电联产基建工程部裁定和解释。

第十一条计量表计安装前必须校验合格(必须有合格证),并且具有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书。

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未及时更换校验合格的表计和未通知管理部门)及维护不当,造成的损失每次罚款1000~5000元,并按其最大用水量的双倍收取水费。

第十二条用水单位对用水管道有维护管理的义务,对用水管道的任何破坏造成水量损失,当月的分摊水量由该用水单位全部承担,且用水单位必须及时修复用水管道,若未能及时修复,当月施工水损费用由该事故用水单位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用水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日期(每月6日前)交纳水费,不能按时交纳水费手续的施工单位,对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滞纳金)按水价的五倍至十倍实行超计划加价收费处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接到建设单位下发的工程联系单后必须按工程联系单规定的日期完成施工用水的完善工作,若未能及时完成,需按工程联系单的罚款数额进行处罚,视情节建设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不予供水。

第十五条各施工单位应确保本施工和生活区域的水管、阀门不得泄漏,如出现水管、阀门泄漏应及时进行消除。

分表和总表之间的水管出现泄漏的情况时,相关的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如不及时组织人员抢修或不听从建设单位主管人员对抢修的安排时,该单位承担当月总表和各分表的计量差的全部费用。

附件1:

建设施工用水管理协议

为贯彻国家节水方针政策,加强金昌热电联产工程施工用水管理,根据《施工用水管理制度》保障用水设施的完善特制定本协议,建设单位(甲方)、建筑施工单位(乙方),共同就工程建筑施工用水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保证按《施工用水管理制度》规定管好建设施工用水,按月(每月6日前)向甲方缴纳水费及用水消耗月报表,甲方定期抽查工程施工用水情况。

二、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每月6日前)到金昌热电联产工程部办理每月施工用水注销手续,逾期不注销施工用水缴纳手续的,用水量按水价的五至十倍实行超计划加价收费处理。

三、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管理做到节约用水,防止跑、漏和长流水现象,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跑、漏和长流水的,按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乙方应按照施工用水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施工用水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计量用水表必须是合格产品,并且要求出具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甲方应作好用水设施审查工作,对用水提出书面审查见意,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和落实,否则按照施工用水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以上条款,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不予供水。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就金昌热电联产工程施工用水设施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按照施工用水管理制度继续执行。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附件2:

施工管道连接图

各位尊敬的读友,谢谢大家观看本文,如有需要请下载编辑使用,谢谢大家,本人将继续为大家分享跟多的文档资料,谢谢!

以下为附加文档,如果不需要请下载后编辑删除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各要场所门口必须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的警示牌。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因工作需要而进入者,必须持有证件或有本单位派人带领,方可上岗。

2、要害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本岗位的上岗证,方可上岗工作。

3、要害场所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刻注意安全,防止各种灾害事故发生,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4、要害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同时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并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时不能干无关的事。

5、要害场所应配备良好的防范设施及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其可靠性能,当防范设施和消防器材失去应具备的性能时,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6机电队应加强对管辖范围内要害场所的管理,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查岗检查工作,严格考核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岗位工交接班制度

一、各岗位职工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二、交接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设备运行情况;

2、设备运行时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3、岗位有无事故隐患;

4、工具、备品、备件是否齐全;

5、岗位卫生情况;

6、各种记录是否规范,内容是否齐全。

三、在规定的接班司机缺勤时,交班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必须得到机电值班的同意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四、交接双方应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对主要部位进行交接检查;

各部件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异状、异响,各包机部位是否清洁。

五、交班司机如发现接班司机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现象时,应拒绝交班并向领导汇报请示。

六、接班司机认为交班司机未按规定要求交代清楚必要的情况和设备有不能接班的情况时,有权拒绝交接班,并向队值班领导汇报。

七、确认能够正常交接班后,双方共同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交班司机方能离开岗位,并向队值班领导汇报。

八、交班过程中若发生事故,交班人员应与接班人员共同处理,如果所需处理时间过长,必须请示队值班领导,取得值班人员的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与接班人员进行交接班。

皮带机安全保护试验制度

1、司机交接班时,应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并作好详细记录。

2、我井胶带输送机现使用的安全保护装置为PZBJ-Ⅱ型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皮带机综保监控仪。

3、试验时应检查下列传感器是否灵敏可靠:

①防打滑传感器延时5~15秒;

②堆煤传感器1~3秒;

③跑偏传感器20~40秒;

④烟雾传感器;

⑤超温自动洒水装置;

⑥撕裂传感器;

⑦开停传感器;

⑧温度传感器整定误差值小于5℃;

⑨松弛传感器。

4、当班司机在每次运输任务完成后,应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5、运转组维修工每天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时,应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6、试验项目中任意一项不合格,不得开动胶带输送机。

皮带机维修管理制度

1、大倾角皮带的维修工作由运转维修组负责。

2、坚持巡回检查制度,按时检查,发现有异响或不转托辊及时更换,将换下来的托辊及时修好,准备再用。

3、分段或整机拆检更换托辊,根据使用经验,确定出检修周期。

4、经常清除托辊间夹杂的煤及杂物,使托辊保持转动灵活。

5、对于缺油的托辊及时注油,以延长托辊的使用寿命。

6、对胶带边部损坏、中部撕裂和脱胶部位及时修补。

7、对于胶带接头严重变形、破裂,金属卡子变形、损坏,要及时重新接头、整形或更换金属卡子。

8、定期检修托辊,检修时密封圈内必须加适量的润滑脂,转动不灵活或损坏的托辊应立即更换。

9、每天检查胶带接头,发现局部损坏要及时修理或更换接头。

停送电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供电,防止事故发生,电气设备在进行检修、搬迁等作业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设置栅栏和悬挂警标等规定程序,严禁带电作业。

电气设备在进行各项需停电作业的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专人制,中间不得换人、严禁约时送电。

1、停电:

停电时,必须把有关线路的电源开关全部断开,与之有关的变压器,必须断开高、低压两侧开关,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必须加闭锁。

井下高压隔离插头脱离电源,操作手把上均应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当部分设备停电时,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之间应设置临时栅栏,安全距离不小于0.35米,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2、验电:

停电后,必须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验电器验电。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的设备上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

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设备,听其有无放电声,确定是否确无电压,验电工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在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对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

3、放电、装接地线:

经验电证明设备确无电压后,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使剩余电荷放尽。

接地线用有接地和短路导线组成的成套接地线,装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接地线应连接可靠,拆除接地线的程序与此相反。

装、拆接地线的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禁止将身体其它部位碰触到接地线。

4、送电:

当设备检修完毕恢复送电时,必须由原来执行停电并悬挂标示牌的操作人员亲自取下此牌,然后方可合闸送电。

变电所事故处理规定

一、变电所发生事故时,当值班人员要迅速地向机电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再按事故汇报程序逐级汇报。

同时,作好下列检查:

1、掉闸的开关名称编号,掉闸的时间及事故象征;

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3、电压、电流、潮流变化情况;

4、设备运行异状。

二、线路掉闸,允许强送一次,强送不成,不再试送。

三、变压器掉闸,值班员应立即投运备用变压器,并立即汇报机电值班领导,若查明系过负荷、外部短路或二次回路故障造成事故,可立即强送一次。

四、发生接地事故,必须立即汇报机电值班领导,并按领导命令进行选盘,保证一小时内查出故障回路,予以解除。

地面变电所巡回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对运行和备用(包括附属设备与周围环境)设备,按运行规程的规定和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定时巡回检查。

2、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缺陷有发展、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根据领导指示增加的巡视等。

3、巡视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同时向领导汇报。

井下配电所巡回检查检修制度

2、每班检查下列情况不得少于两次:

(1)高爆开关油位、变压器油位;

(2)低爆开关声响及配出电缆温度情况;

(3)低爆开关符合铭牌对照;

(4)检漏继电器指示;

(5)变压器运行声响及温升;

(6)高低压开关停送电手柄指示;

(7)各种停送电牌的数量。

3、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4、每月对硐室内所有设备进行一次检修。

5、各高爆、变压器、低爆、检漏器的接地检查,设备性能检查和完好状况由维修电工负责。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硬及时汇报处理。

6、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及开关过流、无压释放校对由分管副区长及主管技术员负责。

井下供电系统电气试验制度

1、所有井下电气设备,都应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电气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2、井下安装的馈电开关,按技术规范计算整定值,定期整定,定期试验。

3、井下供电应经设计计算并审批后,方可实施。

4、检漏应实行每日就地、每月远距离试验制度。

5、接地系统每季度测试一次。

6、高压开关(板)、变压器每年取油样化验一次。

7、变压器每年对绝缘直流电阻测试一次。

8、入井电缆必须经过下列试验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1)阻燃性试验;

(2)进水耐压试验;

(3)外观检查有无破损情况。

9、大型电机必须每年对绝缘直流电阻测试一次。

地面变电所检查维修责任制

1、值班人员对运行和备用设备(包括附属设备与周围环境)按运行规程的规定和巡回检查图路线进行定时巡视检查。

2、遇到下列情况值班员应增加巡视次数:

(1)过负荷或负荷由显著增加时;

(4)遇有大风、雷雨、浓雾、冰冻、大雪等气候变化时;

(5)根据领导指示增加的巡视等。

3、巡视后将发现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重大缺陷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4、分管副区长、主管技术员每周应进行一次监督性巡视。

5、巡视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同时向领导汇报。

6、由维修电工负责电气设备的过流保护、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的检查、实验和整定,保持三大保护完整、灵敏可靠,由问题及时处理。

7、值班员应对运行中的电容器每隔两小时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填入记录本。

8、值班员巡检时若发现电容器外壳变形、漏渗、膨胀,应立即退出运行。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发生了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达不到一类设备的叫设备的缺陷。

2、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班值班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导专人及时消除,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3、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交接班时应详细进行交代。

6、变电所所长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记录,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的缺陷应既安排处理。

7、消除重大设备缺陷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援,以免造成中大损失。

压风机检查维护制度

1、定期检查

(1)班检由当班司机按巡回检查路线的内容及要求进行,主要用手摸、目视、耳听等方法,发现问题或事故隐患,应立即汇报队分管领导处理。

(2)月检由机电维修工进行,主要检查检修效果及配件质量,必要时进行调整或更换个别机件;

发现重大损坏时,须立即汇报队分管领导,并停机及时处理。

2、每周定期检修

(1)检查油的泄露情况,若有泄露应及时修理。

(2)清洁机组内外部卫生,检查油气分离器滤芯阻力。

(3)检查所有管路,软管和管接头,有无泄露或明显损坏。

3、每季度定期检修

(1)运行500小时后清除表面灰尘,检查冷却器是良好、对轮销松紧是否符要求。

(2)运行500小时后检查并用相应工具吹扫空气滤芯器,检查电气各部件是否完好。

4、每年定期检修

(1)1000小时检查一次温度计、传感器、电气系统,二位三通电磁阀、二位两通断油电磁阀的先导阀阀芯,检查其密封是否良好,内孔是否畅通,阀芯是否灵活。

(7)每月至少让二位三通电磁阀、二位两通断油电磁阀受电转换一次,防止阀芯生锈。

(5)初次使用空压机时,运行2000小时应立即更换一次压缩机油,以后每运行3000小时须更换一次与标准相符的压缩机油。

3、日常保养维修

(1)启动前及运行期间检查油位。

(2)每班检查压缩机油与显示温度是否一至。

(3)每班检查曲轴箱、注油器、电动机及滑动轴承油量一次。

(4)每班检查一次汽缸的吸排气阀,必要时缩短检查周期,对安全阀的动作每周检查一次。

矿灯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1、为了保证矿灯及其充电架的安全运行,运转副队长应认真拟定矿灯及其充电架的检修计划和检修内容,并组织实施。

2、矿灯、充电架除岗位上的日常检修外,应组织定期检修。

(1)周检:

由矿灯房班长组织自行进行。

主要检修内容如下:

①对全部矿灯进行外表检查、处理;

②检查矿灯亮度;

③检查充电架接地装置;

④检查和更换不亮的指示灯和无指示的仪表、指示器。

(2)月检:

由矿灯房班长组织,运转队派电工配合。

①处理充电设备的隐患;

②清扫检查整流器,整定过流保护;

③对充电架进行绝缘摇测;

④抽查矿灯的完好状况;

⑤用标准仪表测试校对充电电路上的仪表。

(3)年检:

由运转副队长组织。

①对需要大修的充电架进行大修;

②整流器大修;

③试验充电架接地电阻。

3、定期检修质量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经检修的矿灯,除进行绝缘电阻、充电电压等测试外,还要在矿灯房内进行不少于11小时的放电试验,符合标准后方可发放。

矿灯延时延点和红灭灯管理制度

一、矿灯工应按规定时间用灯牌到固定窗口领灯和交灯。

防止领灯早、交灯晚,造成过放电。

在使用矿灯不应过放电,禁止矿灯连班使用,必要时应及时换灯。

二、用灯者升井后应及时将矿灯交回灯房,最迟不得超过交班后2小时,超过2小时矿灯仍未交回灯房,灯房值班人员应汇报井区调度并查明原因。

凡无故不交灯者,按灯房的规定处理。

三、上井后必须立即将灯交回灯房,如因工作需要连班时,必须换灯,矿灯房作好记录。

四、矿灯不得互换或借用。

五、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整无缺,没有损伤。

六、领灯时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如发现有缺陷,可要求灯房修理或更换。

七、领灯后要爱护矿灯,不得敲打乱摔,不准私自打开灯的上盖和灯头,尤其禁止在井下打开或修理矿灯,以免引起井下瓦斯及煤尘爆炸。

八、使用人员发现自己的灯为红灯或灭灯时,应交给灯房人员检查处理。

九、使用中如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人员说明。

十、红灯或灭灯不允许上架充电,并应及时修理。

十一、红灯不发,严禁红灯上架充电,必须填写红灯记录,并进行维修处理后方可上架充电。

矿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院校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