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创业型城市活动方案精选范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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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供的观察对象,注意形象逼真,色彩鲜明,大小适中,引导幼儿多角度多层面地进行观察,保证每个幼儿看得到,看得清。
看得清才能说得正确。
在观察过程中指导。
我注意帮助幼儿学习正确的观察方法,即按顺序观察和抓住事物的不同特征重点观察,观察与说话相结合,在观察中积累词汇,理解词汇,如一次我抓住时机,引导幼儿观察雷雨,雷雨前天空急剧变化,乌云密布,我问幼儿乌云是什么样子的,有的孩子说:
乌云像大海的波浪。
有的孩子说“乌云跑得飞快。
”我加以肯定说“这是乌云滚滚。
”当幼儿看到闪电时,我告诉他“这叫电光闪闪。
”接着幼儿听到雷声惊叫起来,我抓住时机说:
“这就是雷声隆隆。
”一会儿下起了大雨,我问:
“雨下得怎样?
”幼儿说大极了,我就舀一盆水往下一倒,作比较观察,让幼儿掌握“倾盆大雨”这个词。
雨后,我又带幼儿观察晴朗的天空,朗诵自编的一首儿歌:
“蓝天高,白云飘,鸟儿飞,树儿摇,太阳公公咪咪笑。
”这样抓住特征见景生情,幼儿不仅印象深刻,对雷雨前后气象变化的词语学得快,记得牢,而且会应用。
我还在观察的基础上,引导幼儿联想,让他们与以往学的词语、生活经验联系起来,在发展想象力中发展语言。
如啄木鸟的嘴是长长的,尖尖的,硬硬的,像医生用的手术刀―样,给大树开刀治病。
通过联想,幼儿能够生动形象地描述观察对象。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纳入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坚持“自主创业,市场导向,社会支持,政府促进”的原则,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实现创业促发展,创业促就业的良性互动,开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局面,为振兴经济做出贡献。
我国古代的读书人,从上学之日起,就日诵不辍,一般在几年内就能识记几千个汉字,熟记几百篇文章,写出的诗文也是字斟句酌,琅琅上口,成为满腹经纶的文人。
为什么在现代化教学的今天,我们念了十几年书的高中毕业生甚至大学生,竟提起作文就头疼,写不出像样的文章呢?
吕叔湘先生早在1978年就尖锐地提出:
“中小学语文教学效果差,中学语文毕业生语文水平低,……十几年上课总时数是9160课时,语文是2749课时,恰好是30%,十年的时间,二千七百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
”寻根究底,其主要原因就是腹中无物。
特别是写议论文,初中水平以上的学生都知道议论文的“三要素”是论点、论据、论证,也通晓议论文的基本结构: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但真正动起笔来就犯难了。
知道“是这样”,就是讲不出“为什么”。
根本原因还是无“米”下“锅”。
于是便翻开作文集锦之类的书大段抄起来,抄人家的名言警句,抄人家的事例,不参考作文书就很难写出像样的文章。
所以,词汇贫乏、内容空洞、千篇一律便成了中学生作文的通病。
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单在布局谋篇等写作技方面下功夫,必须认识到“死记硬背”的重要性,让学生积累足够的“米”。
二、工作目标
要练说,先练胆。
说话胆小是幼儿语言发展的障碍。
不少幼儿当众说话时显得胆怯:
有的结巴重复,面红耳赤;
有的声音极低,自讲自听;
有的低头不语,扯衣服,扭身子。
总之,说话时外部表现不自然。
我抓住练胆这个关键,面向全体,偏向差生。
一是和幼儿建立和谐的语言交流关系。
每当和幼儿讲话时,我总是笑脸相迎,声音亲切,动作亲昵,消除幼儿畏惧心理,让他能主动的、无拘无束地和我交谈。
二是注重培养幼儿敢于当众说话的习惯。
或在课堂教学中,改变过去老师讲学生听的传统的教学模式,取消了先举手后发言的约束,多采取自由讨论和谈话的形式,给每个幼儿较多的当众说话的机会,培养幼儿爱说话敢说话的兴趣,对一些说话有困难的幼儿,我总是认真地耐心地听,热情地帮助和鼓励他把话说完、说好,增强其说话的勇气和把话说好的信心。
三是要提明确的说话要求,在说话训练中不断提高,我要求每个幼儿在说话时要仪态大方,口齿清楚,声音响亮,学会用眼神。
对说得好的幼儿,即使是某一方面,我都抓住教育,提出表扬,并要其他幼儿模仿。
长期坚持,不断训练,幼儿说话胆量也在不断提高。
创建创业型城市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充分就业,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有效手段。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创业型城市的五项主要指标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在实施全民创业工程的基础上,力争全面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标准。
具体目标为:
(一)全员创业活动指数:
是指参与创业活动的人数占城镇劳动者的比例。
创业活动是指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自主创业。
到年底,全县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
(二)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
是指辖区内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数之和,占全部新增就业人数的比例。
主要反映创业带动就业的程度。
创业培训和指导1500人(其中:
按照1:
2的比例,创业培训500人,创业指导1000人);
帮助成功创业500人,创业带动就业3000人,创业带动就业率达到1:
6。
(三)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
主要反映通过创业活动促进的创业企业增长率,创业企业1-3年存活率。
平均每年新增创业企业130户,新增个体工商户900户以上,创业企业存活率(存活1年以上)达到80%以上。
(四)创业环境满意度:
反映社会各界对当地创业环境和创业工作的满意程度,反映创业工作成效。
主要指标包括小企业平均创业成本、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创业服务满意率、创业活动就业率,以及创业政策、制度完善和落实程度。
新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5000平方米,创业环境满意度的各项指标达到90%。
(五)其他整体反映城市创业活力、创业效率以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的指标。
在全县18个乡镇,6个园区,23个社区,518个行政村中,按照45%的比例,确定8个乡镇、3个园区争创“创业型乡镇(园区)”,10个社区争创“创业型社区”,233个行政村争创“创业型行政村”,利用两年时间使创建比例达到95%以上。
以上五项指标,要求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实现国家创业型城市创建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1.成立领导机构。
在县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创业办、发改委、教育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编办、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经贸局、卫生局、农业局、统计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科技局、国土局、总工会、团县委、工商联、妇联、残联、人民银行支行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以上各部门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就业服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就业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各乡镇、园区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大力支持这项工作。
2.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相互配合、各界关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牵头工作。
重点开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创业项目开发和跟踪服务;
县委宣传部负责创建工作的新闻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财政局负责拓宽融资渠道,落实财政政策,提供扶持资金、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等;
县科技局负责高科技创业项目的开发推介,以及科研机构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落实和协调;
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国土局负责孵化基地的建立和创业场地的协调和安排,对创业基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等负责审批立项;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毕业前的政策宣传;
县创业办、发改委负责创业环境的改善;
县经贸局负责牵头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创业市场导向信息发布机制,发布本县适合微小、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行业及创业项目指导目录等;
县工商局负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放宽全民创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条件,制定、落实相关服务措施,为全民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市场准入服务;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税费减免政策的落实;
团县委负责青年YBC(即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是由团中央、全国青联发起的一项旨在帮助中国青年创业的国际合作项目)创业计划的组织实施,以及青年企业家协会参与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工商联负责行业企业协会参与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妇联负责组织开展妇女创业活动等;
其他部门及各乡镇、园区负责协调和配合好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各项工作。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建立和完善准入条件宽松、管理简单方便、融资渠道畅通、措施全面的政策优惠体系,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1.放宽市场准入。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创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出资期限等准入条件。
扩大创业主体人员范围,降低门槛,鼓励全民创业。
2.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困难就业对象自主创业;
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促进企业吸纳和稳定各类人员就业。
3.全面落实财税扶持政策。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筹集更多的创业扶持资金,支持百姓创业、能人创业。
同时,税务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和贷款贴息政策,激励各类劳动者创业。
4.完善创业促就业相关配套政策。
规划建设、土地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提供和安排创业场地,建立规模和示范性的创业基地、见习基地,为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提供保障。
5.改善服务体制,开辟“创业绿色通道”。
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对创业项目的跟踪服务,通过提供便捷高效、周到细心的服务,为创业者开辟绿色通道。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1.整合培训资源,建立统一管理,统一配置的培训体系。
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统筹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见习、职业资格培训、技能培训等创业就业培训服务。
2.拓宽培训对象的覆盖面。
把有就业和创业愿望的各类城乡劳动者纳入培训范围,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的培训。
3.组织开展特色培训。
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人员的不同特点,提供“关爱就业培训”,“特色产业培训”,“回乡创业培训”,“转岗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4.进一步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将创业培训和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扩大到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进城务工农民工、残疾人和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回乡农民工等。
受训人员达到相应标准及要求的,培训机构按现行相关文件规定享受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1.加强基础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和完善县、乡镇、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实现信息联网。
逐步把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技术指导和融资贷款等服务,解决创业者的实际困难。
2.加大创业载体的创建力度。
充分利用各类园区、开发区、产业聚集地、专业市场等建立创业园、创业街、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就业见习基地,打造创业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载体。
3.深化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逐步建立“政府组织、企业参与、创业者受益”的创业指导模式。
积极举办创业博览会、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广泛征集创业项目和创业金点子,建立创业项目数据库,为创业者提供丰富准确的创业信息,提高创业成功率。
设立创业指导服务窗口,加强创业跟踪服务,逐步建立集“项目征集、项目展示、专家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创业指导工作机制。
(五)健全工作考核体系。
1.建立目标管理制度。
将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列入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年度综合考评。
将工作任务逐级量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统计监督,责任落实到人。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对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以及创业主体发展、创业拉动就业等各项工作,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兑现奖惩。
四、具体措施
(一)加大宣传导向力度。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创建创业型城市宣传力度,营造“创业促就业、创业富百姓、创业促发展”的浓厚氛围,激励全民参与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
媒体阶段性专题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创业主题宣传咨询活动不少于3次,创业先锋评选或创业大赛不少于2次。
(二)加大创业培训力度。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将创业培训列入教学培训计划和培训任务,阶段创业培训人数达到500人次。
(三)加大创业指导服务力度。
加强基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创业指导服务力度,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1000人次。
(四)启动创业模拟运作项目试点工作。
发展20家经营较为成熟、社会责任感较强的企业、机构作为创业见习基地。
(五)强化创业绿色通道服务力度。
制定创业“绿色通道”工作方案和流程,为创业者提供集“注册登记、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为一体的绿色通道服务。
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并向全县推广。
(六)建立创业者协会组织。
鼓励乡镇及有关部门建立创业者协会、创业者联谊会等创业者自律服务组织,培养创业者自我管理、自律服务的意识。
(七)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
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推进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全县创建信用社区比例达到50%以上。
多渠道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创业贷款500人次。
(八)扶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筹集100万元作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九)建立创业基地。
6个园区结合各自产业优势,建立完善创业孵化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全县建立创业园区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出台创业者自主创办企业经营场地具体使用办法和相关政策措施,有效帮助创业者解决场地难问题。
五、创建工作步骤
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年1月至2月。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
年3月至8月。
积极开展创新扶持政策、改善创业就业服务、扩大职业培训、组建创业服务平台、壮大创业主体,优化创业环境等工作,同步提高各级创建工作达标率,不断推动创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考评验收阶段:
年9月至12月。
在全县组织创建工作模拟考评,对照国家考评标准和工作目标任务,逐项落实,查漏补缺,认真考核,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完善,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全部达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责任。
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创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开展创业促就业工作。
各乡镇、园区要研究制定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园区于3月15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创建办公室,并定期汇报本区域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部门配合,落实工作责任。
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整体联运,齐抓共管。
要按照创建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积极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期实现创建目标。
(三)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创业环境。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各类创业者提供平等、优质的服务,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县创建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建立全县统一的创建创业型城市情况分析、统计报告制度,按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认真抓好创建工作的考核、检查与评定工作,定期对全县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督促各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
对在创建活动中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于组织动员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同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确保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