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工程部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全套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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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工程部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全套管理规定

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73号)特种设备安全检察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五、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未经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九条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三、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合格证、安装使用及维修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及资料(开工告知、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等)。

2、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和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报告。

3、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4、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定期校验、检修记录(检定、校验报告)。

5、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及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和事故记录。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二、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在用、停用、过户、移桩、报废注销台帐。

三、设备技术档案实行专人分类管理,如有人员调动,应认真细致和办理档案交接。

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一、锅炉点火前检查与准备

1、检查锅筒内部装置是否齐全、固定良好、是否遗留有其它杂物。

2、检查炉膛、烟风道是否良好,各阀门挡板门孔的开关位置是否正确,严密程度是否良好,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已经校验、检定。

3、对转动机械进行试运转,向锅炉内给水,实验水位报警及连锁,自动给水是否灵敏、可靠。

二、锅炉启动与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点火后,升压或升温速度要符合要求,并注意保护省煤器。

2、锅炉运行要保持水位正常,气压稳定,微负压燃料要根据外界负荷大小及时调整燃料。

3、锅炉运行中须做好以下工作:

A、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

B、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水位表。

C、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排污,连续排污根据炉水品质调整。

D、每周冲洗一次压力表表弯。

E、每两周对安全阀做一次自动或手动试验。

F、清灰器每班清灰一次。

蒸汽锅炉“紧急停炉”操作规程

一、正常停炉一般按下列程序操作:

停止供给燃料和鼓风,减少引风、压火、扒出燃料,通风冷却,因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给水。

二、紧急停炉,遇到下列情况需紧急停炉处理: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给水。

5、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排污阀全部失效。

6、锅炉承压元件损坏,危及运行安全。

7、燃料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运行安全。

8、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运行安全。

锅炉停炉保养操作规程

一、锅炉停炉后,打开炉门通风48小时,待温度降至40度以下时开始保养。

二、开启排污阀,将锅筒内的水全部放掉,打开全部人孔、手孔、通风2小时后开始检查锅筒、集箱内部情况。

三、进入锅筒时,必须二人作业,一人进入锅筒检查,另一人锅筒外监护。

四、进入锅筒后,先用清水冲洗干净锅筒内壁、内部装置及各连接管道,等待锅炉检验所检验。

五、根据锅炉检验所的检验报告进行检修维修,维修结束后,采用干法保养进行锅筒及集箱保护,封闭锅筒及集箱。

六、在炉膛温度降到40度以下时,进入炉膛开始清灰,清灰前需戴好防护面具。

七、炉膛清灰只能采用干式清理,杜绝用水冲洗炉膛内部。

八、炉膛清理结束后,封堵落渣口,在炉排上放置盛石灰块的箱子,关闭炉门。

九、每30天检验炉膛内石灰块的粉化情况一次,每60天对锅筒内的石灰块、集箱内的硅胶吸水情况检验一次。

锅炉房司炉工岗位职责

一、司炉工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司炉工工作证”上岗,无证者不得独立操作。

二、司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蒸汽》、《热水》锅炉操作规程,熟悉所操作的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技术性能,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三、认真做好锅炉运行的各项记录,每小时记录一次,不准提前填写或过后补填。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班前和班中不准饮酒。

五、认真搞好锅炉房区域设备卫生,每日清扫一次,并作为交接班内容。

六、有权禁止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有权制止违章指挥。

七、对锅炉及附属设备存在的重大问题须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汇报,提出改进、修复意见。

八、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操作水平。

锅炉房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一、交班要求:

1、交班前,当班司炉人员应做到使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场地清洁,工具齐全,记录填写认真,字迹清晰。

2、交班人员应详细如实地向接班人员介绍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情况,并由接班人员认可,并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3、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或发现接班人员有喝酒等情况,不得交班离岗,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待处理后方可交班。

4、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或设备故障,不得交班离岗,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待处理后方可交班。

二、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锅炉房听取交班人员对运行情况介绍,会同交班人员进行一次巡回检查,符合交班条件,可签字接班。

2、接班人员应精力充沛,不准在班前喝酒。

3、在接班时遇有事故或设备故障发生或上一班故障未处理完毕,应主动了解情况,协助处理。

4、锅炉房内及周围环境卫生未清扫,设备不清洁,公用工具不齐全,可拒绝接班。

5、锅炉运行不正常、运行记录填写不清楚、不认真、不真实,可拒绝接班。

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一、值班司炉人员应严格遵守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做好巡回检查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司炉工每小时至少巡回检查一次,对有异常或有怀疑的部位,要增加检查次数。

二、检查时,发现有异常或重大问题,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及负责人汇报。

三、巡回检查时的路线:

操作室→电控柜→热工仪表→锅炉本体及安全附件→省煤器→给水装置及各管道阀门→鼓引风机及烟风道→出渣除尘→水处理设备。

四、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1、操作盘上各仪表及指示信号是否正常。

2、受压部件部位是否变形、渗漏。

3、锅炉人孔、手孔、汽水管道、阀门有无渗漏。

4、水位、汽压、气温(水温)、负压是否正常,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温度表、热工仪表及保护装置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5、炉墙、炉拱及钢架有无损坏、变形。

五、锅炉燃烧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燃烧工况是否良好。

六、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机械运转部位润滑、冷却、有无异常振动及噪音。

七、烟风道有无堵塞、漏风,各阀门及挡板位置是否正确。

锅炉用水及炉水是否符合水质标准要求,给水设备能否保证可靠供水。

锅炉维修工岗位职责

一、应熟悉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熟悉掌握维修方法,精心维修并对所承担的修理工作质量负责。

二、与有关工种人员积极配合,密切协助,以高质量按时完成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并及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及设备技术档案。

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违章作业,工作中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四、设备维修完毕,要及时做锅炉内部清理工作,严禁防止工具、焊条头等杂物遗留内部,同时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搞好文明生产。

五、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提出所需要配件和材料计划,并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

锅炉房安全制度

一、锅炉房大门前,明显位置应设置“锅炉重地,闲人免进”的醒目标志。

二、非锅炉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外来人员到锅炉房参观、学习,要办理有关手续。

三、司炉工不准随意带外人到锅炉房内会客,不准在锅炉房内聚众喝酒、吵闹、下棋、打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非值班人员,不准乱动锅炉房内的电源开关、仪表及阀门。

五、锅炉房内要保持通道及入口畅通,运行期间,锅炉房门不准上锁或闩住。

六、司炉人员应具备灭火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

七、锅炉发生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八、不得在有压力的情况下,对锅炉受压元件进行修理。

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

一、水质化验员应经培训,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二、水质化验员应认真执行《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熟悉所操作设备及化验仪器,药品的性能,掌握锅炉运行的一般常识,保证锅炉给水,炉水符合技术标准要求,防止锅炉结垢腐蚀。

三、负责除氧设备操作和管理,保证除氧效果。

四、水质化验员应及时对给水进行化验,每2小时对硬度、PH值化验一次。

每班化验一次溶解氧。

当交换器临近失效时,应增加化验次数。

五、应及时对炉水进行化验,每2小时对炉水碱度、相对碱度化验一次,并根据炉水指标,监督指导司炉工进行排污。

六、水质化验员应认真操作水处理设备,失效后须及时处理。

七、水质化验员应认真如实地填写水质化验及水处理设备操作运行记录,并按交接班制度要求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水质化验员应定期对水处理设备进行检查,停炉后,负责对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锅炉结垢和腐蚀进行检查分析,并记录存档。

 

锅炉房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成立以主任为组长、锅炉房技术骨干为成员的应急处理小组。

二、锅炉房配备应急灯及应急配件及工具。

三、健全以安全为主体的消防保障体系,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安全可靠。

四、做好定期检查和日常的维修、维护保养,确保备用锅炉的完好性,保证备用锅炉可随时投用。

五、定期对锅炉、压力表、燃气安全报警装置进行检查、检验,做到安全可靠。

六、定期对锅炉安全装置进行手动试验,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七、定期检查消防安全通道,保证安全畅通及人员疏散。

八、对司炉工进行故障应急处理培训,确保故障处理程序合法。

九、保持通讯畅通,建立锅炉房主管→主任助理→分管副主任→中心主任故障逐级汇报制度,紧急情况下可越级直接汇报。

十、在锅炉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之前,必须按规定填写任务计划书进行策划,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一、锅炉房必须在每年供暖开始前和供暖运行期间各演练一次。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准备工作

1、检查软水箱水位,水位过低时及时补充软水。

2、打开水源前后阀门(关闭给水旁通门)

3、打开天然气阀门,并检查其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应是6000毫米水柱)

4、观察锅炉水位,水位过高过低,电控柜都将自动保护销段。

二、开机及注意事项

1、打开总电源开关,观察控制面板上各种指示是否正常;若有故障指示应及时排除;

2、按下“启动”按钮,PLC将进行自测。

若检测一切正常,燃烧器自动运行,点火开始时20-42秒钟后进气阀自动打开,此时应点燃向炉膛内喷火。

如果连续三次不能点火燃烧,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再点火燃烧。

3、待锅炉开始上压时,检查各接口是否有渗漏,如有渗漏应及时处理。

同时检查电脑控制器的控制程序是否正确。

4、运行中每小时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并按规定做好各项记录,签名确认。

5、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Ø水位下降到下限位以下不熄火、不能自动给水。

Ø水位升至上极限位以上仍不停止给水。

Ø水位不断下降,虽不断加大给水,水位仍下降。

Ø给水系统不能运行,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可靠给水。

Ø水位、安全阀、压力控制器任何一种失控。

Ø锅炉元件损坏或本体发生异常,危及人身安全。

Ø锅炉房失火或发生火警等异常情况。

Ø锅炉压力上升超过允许工作压力,安全阀排汽,仍不自动熄火、压力继续上升。

三、正常运行

1、要求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

2、锅炉水质必须满足GB1576-2001蒸汽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

3、排污:

为防止锅炉结垢,需定期排污,每班一次,排污应在低压(0.2MPa)下进行,压力太高易出现危险。

4、司炉工要认真负责,及时做好锅炉运行情况记录。

四、维修保养

1、定期清洗燃料管路系统。

2、定期清洗烟气管中的积灰积碳,包括燃烧器战火棒、稳燃烧板、光敏管、炉膛、烟管等。

3、水位检测电极及温度检测探头定除垢,防止检检测失灵。

4、定期清除锅炉水垢。

5、对锅炉附件定期检查,防止失灵。

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煮炉加药操作

1.1、将药用热水溶解后,总药量一次加入锅筒内,加药前把水位调整到低水位,加药后再把水位调到最高水位进行煮炉。

注意不能把固体药加入炉内。

1.2、煮炉期间应从锅筒和水冷壁下集箱排污处取炉水样,监视炉水碱度及磷酸根的变化,排污前后各取一次水样,煮炉后期炉水的碱度和磷酸根应不再变化。

1.3、煮炉期限为3天,第一天保持0.1MPa表压力下煮24小时,第二天保持0.2-0.3MPa表压力下煮24小时,第三天保持0.1MPa表压力下煮24小时。

1.4、煮炉的前两天停止排污,第三天的最后一班每两小时排污一次。

1.5、锅炉停火以后,4小时内关闭烟风档板。

1.6、锅炉停火4小时后,打开烟风档板自然通风冷却。

1.7、停火6小时后,当炉水温度降到50℃以下时可全部放出炉水。

1.8、炉水放完后,再上满水,再放出去,冲洗一遍。

2、向锅炉和管网注水操作

2.1、开启汽包的排空阀

2.2、进水温度不宜过高,水温与锅筒筒壁温差不大于50℃。

2.3、注水过程要加强检查,发现漏水及时处理,并检查水位自动控制和高低水位报警器,

作应可靠。

2.4、给水上升到最低水位时,暂停给水,观察水位有无变化时,如有变动时立即查明原因。

无异常,可继续给水,使水位上升到正常水位。

2.5、向热水炉注水时,当排空阀见水时停止注水;给水网注水时,用补给水泵从回水管注水,同时在管网最高点放空,能够放出水时为注满水。

可以启动循环泵,循环压力稳定时方可进行点炉。

3、点火操作

3.1、打开烟道档板,启动风机进行机械通风5-10分钟。

3.2、把点火把点着烧旺,送入油枪喷头前下方,开进油阀门,小心地点火。

3.3、根据燃烧情况,调整油门、油门和送风量,使燃烧稳定进行。

3.4、等火焰稳定、燃烧正常,炉膛温度有所上升以后,抽出点火把。

3.5、点火速度不要太急促,特别是水容量大的和水循环较差的锅炉,炉温更应缓慢上升。

3.6、如果出现灭火时,应分析原因,排除故障。

强制通风5-10分钟后,再进行点火,严防发生爆燃事故。

3.7、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情况。

适当加强通风和燃烧,开始升压或升温。

3.8、若点火未着,应立即切断点火气源,重新强制通风5-10分钟,再点火。

4、锅炉升压(升温)操作

4.1、蒸汽锅炉当压力升至0.05-1MPa表压力时,冲洗水位表。

4.2、当压力升至0.1-0.15MPa表压力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以防止因污垢堵塞失灵。

4.3、当压力升至0.15-0.2MPa表压力时,关闭上锅筒排空。

4.4、当汽压上升至0.2-0.3MPa表压力时,检查应无渗漏现象,拧紧松动的入孔、手孔和法兰连接螺丝。

操作时应侧身,所用扳手的长度不得超过20倍螺丝直径。

4.5、当汽压升至0.3-0.4MPa表压力时,进行一次下部放水,放水引起水位降低时,应开戾给水阀补水。

4.6、热水炉温升达到20℃时要进行排污串水一次,压力表要进行冲洗。

正常开户升温过程不能少于4小时。

5、蒸汽锅炉的暖管操作

5.1、先开戾蒸汽管道上的所有疏水阀门,排出管道内积存和凝结水。

5.2、缓慢开户锅炉的主汽阀,至全开启,应加关半圈,以防因热胀而卡死。

5.3、当看到疏水阀处排出干燥蒸汽时,即可结束暖管,并关闭疏水阀。

5.4、在暖管过程中,应注意检查管道支架与膨胀节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暖管,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继续暖管。

6、蒸汽锅炉的并炉操作

6.1、当锅炉汽压比蒸汽母管汽压低0.05-0.1MPa,水位在正常水位线时才可以进行并炉。

6.2、主汽阀缓慢开启到全开后,应回转半圈,以防汽阀因受热膨胀后卡死,最后关闭疏水阀。

7、蒸汽锅炉的供汽操作

缓慢地开戾主汽阀,当听不到蒸汽管道内异常声响后,再开大主汽阀。

如管道内有水击声,应开大管道疏水阀,待凝结水排尽后,再重新开大主汽阀送汽。

8、蒸汽锅炉的排污操作

8.1、先微开慢开阀,预热两个阀间管道,无冲击声时即可全开,然后打开快开阀少许,预热排污管道,无冲击声将快开阀全关几次进行排污,排污完毕,先将快开阀关闭,再关慢开阀。

8.2、当两台以上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时,严禁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同时注意渗漏现象。

9、缺水事故的处理

9.1、如水位表中的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又可见到水位时,应冲洗水位表确定水位的高低。

9.2、手动调节加大给水量。

9.3、经过上述处理后,如水位仍继续下降,则应立即停炉。

关闭主汽阀,继续向锅炉给水。

9.4、如严重缺水,则不应向锅炉给水。

应按紧急停炉处理方法处理。

并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10、满水事故的处理

10.1、立即关闭给水阀门,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或旁路烟道。

10.2、开启排污阀、加强放水,但要注意水位表内水位,防止放水过量造成缺水事故。

10.3、关小风闸门,减少油(气)量和送风。

10.4、开启主汽阀、分汽缸和蒸汽母管上的疏水阀门。

10.5、待水位正常后,恢复正常燃烧。

11、汽水共腾事故的处理

11.1、全开上锅筒的表面排污,同时可适当进行底部排污,加强给水,保证正常水位,以降低锅炉的含盐量。

11.2、打开过热器、蒸汽管路和分汽缸上的疏水阀门。

11.3、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炉水品质,增加对炉水分析次数,炉水品质未改善前,不允许增加锅炉负荷。

12、蒸汽炉爆管事故的处理

12.1、炉管轻微破裂,如锅炉水位尚能维持正常,裂口不可能迅速扩大时,应加强给水,

负荷运行,并立即启用备用锅炉,待备用炉升火投入正常运行后再按正常停炉处理。

如有数台锅炉并列供热,应将此炉与蒸汽母管隔断后作正常停炉处理。

12.2、炉管爆破,水位和汽压迅速下降时,应紧急停炉。

如水位低于最低水位或不可见时,切记向炉内进水,但要维持引风机运行,待排尽烟气和蒸汽后停止。

12.3、停炉后,即关闭主汽阀。

13、热水炉的爆管事故处理

13.1、热水炉发生爆管后,应立即停炉。

13.2、使水泵循环,继续给水,待炉水温低于50℃时停止给水。

14、烟道内二次燃烧事故的处理

14.1、立即停止向炉膛供给燃料,紧急停炉。

14.2、关闭烟道送风档板和各孔门,严禁通风。

14.3、采用蒸汽喷入烟道灭火或CO2灭火器灭火。

14.4、事故消除后,认真检查设备,如无异常可先通风5-10分钟左右,再按操作规程点火,重新点火,重新投入运行。

15、燃烧室炉墙损坏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现炉体外护板过热皮,应立即停炉检查,若是炉墙损坏,应立即修复。

16、电源中断事故的处理

16.1、立即关闭燃烧器,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

16.2、立即关闭蒸汽联箱总阀,清扫油系统。

16.3、查明停电原因和恢复时间,做好重新点炉的准备。

17、热水锅炉汽化事故的处理

17.1、发生汽化事故的现象时,立即减少锅炉的热负荷,即调整小火焰。

17.2、检查分析造成汽化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主要是加强补水和减少燃烧。

17.3、经减少热负荷和加强补水以后,仍无效果时,应紧急停炉。

18、锅炉灭火事故的处理

18.1、发现灭火,要立即关闭油(汽)阀门,打开旁路循环阀门(注意不要影响正常炉)。

18.2、风机运转5-10分钟以后,停止风机运转,关闭烟风档板。

18.3、若循环水泵也停运时,应检查锅炉水位,随时排出汽化蒸汽。

18.4、分析灭火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19、紧急停炉的操作

19.1、若是单炉运行,需要紧急停炉时,可开大循环阀门,关闭油(气)嘴,立即停火。

19.2、若有别的炉并列运行,运行炉应加强调整和监视。

19.3、若有备用炉,为保证供热,应立即启动备用炉,使其投入运行。

锅炉的湿式保养和干式保养

干式保养:

锅炉停炉后用干燥剂置于锅内并定期更换,以保证锅内壁在停用期间始终保持干燥进而避免金属内壁面腐蚀的一种方法。

其做法是:

将锅炉受热面内外的污垢、烟炱清除干净,用微火将炉烘干,将盛有干燥剂(无水氯化钙或生石灰)的盒子放入锅炉的上下锅筒及联箱内封闭人孔,手孔,将汽水系统、烟风系统与外界隔绝。

锅炉炉容每立方米加无水氯化钙1-2KG或生石灰2-3KG定期更换。

停用时间2个月以上的,在将锅炉受热面内外的污垢、烟炱清除后,还应在受热面内部凃防锈漆,锅炉附件涂油保护后在进行上述干法保护处理。

湿式保养:

锅炉停炉后,给锅内注入碱性溶液,使金属表面产生碱性保护层,使金属表面免受腐蚀的一种方法。

将锅炉受热面内外的污垢、烟炱清除干净,关闭与外界连接的管道,将锅内注满软化水。

无软化水可灌入生水但每吨水需加如2KG的氢氧化钠或5KG的磷酸三钠或10KG的硫酸钠,将药品溶解后灌入锅内。

灌入后将锅内水加热至105℃,排除水中气体,之后关闭所有孔口,防止空气进入。

 

锅炉房2011年12月培训考核试题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

1、安全工作的要旨:

思想上,行为上

2、登高作业时,各种材料和工具必须用专用工具传递,严禁任意。

3、蒸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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