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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程序运行情况报告

行政审批程序运行情况报告

行政审批程序运行情况报告

  近年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区委提出的打造“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核心区”、“国际旅游度假区”、“现代服务业聚集区”的战略目标要求,把打造阳光政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系统谋划、科学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职能定位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成立于XX年。

区政务办理大厅位于区行政大厦西塔楼二楼,现有办公面积380平方米。

目前,共进驻行政审批部门十九个,进驻各类行政许可事项7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45项。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促进局)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9人,下设四个职能科室:

综合部、投资协调部、代理服务部、业务管理部。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崂山区政务办理大厅的日常事务管理、监督、考核,协调督办审批流程,组织许可事项的联合会审。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七大”会议精神的学习,积极开展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以及“廉政准则”等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开展“红旗窗口”和“文明服务岗”评选活动,创建“青年文明号”。

  

(二)新的政务办理大厅建设进展顺利。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针对大厅办公场所不足的问题,研究新大厅的建设方案。

纪委书记刘青华、副区长张军带队,对我区已建成的、可以改建审批大厅的建筑逐一现场勘察,初定将丽达商场北侧的电影院改建为审批大厅;后因其结构需改造太多,投资较大,区领导最终确定放弃该方案,决定在崂山区市民文化中心项目中调剂一定面积,建设综合性审批大厅(行政审批及土地招牌挂、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电子监察全部入驻大厅)。

新的政务办理大厅位于崂山区政府东侧,设计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计划于XX年下半年建成。

目前,该项目基坑开挖基本完成,施工图设计、规划指标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正在向规划部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我中心密切与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保持联系,提出了相关的建设意见,积极配合项目的进展。

  (三)积极探讨设立行政审批、许可、服务事项管理部门。

  为了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参照市行政审批的管理模式,目前我中心正联合区监察部门,向区编办申请成立崂山区行政审批事务管理办公室,已便对我区审批大厅和外设专业大厅的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管、统一考核。

  (四)建立新的电子审批系统,不断完善监管体系。

  根据青岛市的统一要求,我中心正在修订完善新的电子审批系统,修改收件、审核、审批人员资料,增加非行政许可事项和垂直部门的审批事项,培训工作人员熟悉操作系统,进行系统测试和试运行,最终与青岛市审批系统对接。

目前,已分批次向浪潮公司提供相关的许可和非许可事项的资料,修订、完善新的审批系统,采购扫描设备。

预计10月份完成新系统的开发,进行试运行和与市审批系统的对接。

届时,收件人员可以将审批相关材料扫描,以附件的形式进入系统,负责审核的科长和审批的局长就可以在各自的微机上进行工作,既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也可解决因大厅面积过小、相关领导不能进驻的问题。

另外,区监察局可以利用网络数据,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事项效能情况动态监控,及时准确的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通过这个平台,加强政务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投诉,以便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五)积极协调,不断扩充进驻单位。

  为了更好的方便企业,我中心坚持“能进则进”的原则,积极协调会商,将气象局、地震局和统计局三个窗口单位新纳入到政务办理大厅。

但因当前审批大厅面积的限制,执法局等多个单位进驻大厅的要求不能实现,很是遗憾。

待新大厅建成后,所有审批部门、审批人员、审批事项即可全部进驻,真正实现“一门受理,一地办结”。

这样,既可解决因入驻部门不全而导致的往返各部门的问题,也可以解决大厅个别窗口只是咨询,或者只是收发室的问题,保证各事项都可在大厅直接办理。

  (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为了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中心加强了培训教育和巡查监督,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暂行办法》、《考核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投诉制度》、《保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统一收费制度。

截止XX年8月底,政务大厅受理各类事项15490件,办结15102件。

其中即办件10604件,即办件当场办结率为100%;承诺件4876件,办结4498件,办结率92%,承诺件提前办结4448件,提前办结率为%,平均承诺时限11天,实际平均办结天数天,平均提前天,实现了零投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授权仍不充分,“体外循环”的现象依然存在。

  有的部门将重要的审批事项、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存在“小权进、大权不进”的现象。

多数部门没有把审批权授予窗口负责人,大厅窗口人员只能办理即办件,承诺件多要回单位审批。

部分部门的审批事项属于不同科室负责,不同的分管领导,分头审批,延长了办理时限。

  

(二)窗口人员配备仍不到位。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应该是具有审批权限的国家正式公务人员。

区委、区政府在政务大厅成立之时,也要求各部门必须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进驻大厅。

但就总体而言,政务大厅27名窗口人员中,近一半仍为临时雇员或聘用人员。

  (三)监管协调难度大。

  我中心的职能主要是对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进行管理监督,这就使得中心在管理、协调时力度不够。

个别部门人员更换频繁,缺乏工作连续性。

另外,大厅的工作人员工作量大、要求严,中心又没有相应的激励政策支持,因此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管理上有一定的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配合新政务大厅的建设。

  学习、借鉴成都、青岛、胶南等先进地区大厅建设的经验,认真调研,及时提出大厅建设、布局、装修等建议和需求。

加强沟通,积极配合房管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围绕新大厅建成后的管理运行,提前做好进驻部门、人员、事项的摸底,系统、设备的优化升级及内部职能的调整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为新大厅的建设和启用做好准备。

  

(二)启用新审批系统,提高办件水平。

  一是结合新系统的修订完善,规范行政许可事务,实施流程再造;二是梳理审批、收费事项,搞好人员培训,特别是审核、审批领导的培训;三是进行系统的试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各项功能,并做好与市审批网络的对接。

通过新系统的运行,全面实现网上审批,使所有许可事项收件、预审、审批网上传送。

同时,对尚未入驻政务大厅的审批事项,按照政务大厅的管理模式,使用统一的软件,统一的办理流程,统一的监督管理考核体系,使其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保持一致。

另外,做好并联审批和联合勘查工作的推进,压缩办件时限,提高服务质量。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争取区编办的支持,成立崂山区行政审批事务管理办公室,强化监管、协调职能,逐步实现我区审批大厅和外设专业大厅的统一监管、考核。

行政审批程序运行情况报告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崇府办发10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积极认真组织开展了扎实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广泛宣传教育、转变思想观念,提高了干职工对贯彻落实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意义的认识,促进了行业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行政审批事项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8月20、23日,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党政领导班子会、局行政工作会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局专项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对落实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各项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另外,局党政领导班子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确保自查自纠活动取得成效。

同时,为有效做好专项自查自纠工作,我局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明确贯彻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并组织行业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等法规文件,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牢固树立“权力即是责任,权力即是服务”的意识,着力提高对贯彻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的理解能力和实践能力,切实规范行政许可权的正常运行。

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会议、办专刊、黑板报等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干职工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重要性。

  2、落到实处,开展自查自纠。

8月24日26日,我局在自查自纠工作中,严格按照崇府办发101号文件内容和要求,逐项对照,自查自纠,并落到实处。

经认真查摆,我局能正确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崇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决定》(崇府发11号)文件精神,坚决兑现缩减审批项目事项的承诺,坚决兑现改进审批方式的承诺,坚决兑现缩短审批时限的承诺。

如: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含房屋拆迁延长暂停期限审批)、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的转让审批、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县政府交由我局承办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基地附属物转让、出租、抵押”都能依法依程序进行公开。

具体是:

①在信息公开方面。

我局对所保留的项目能及时向社会公开、并重新进行流程再造;有关审批事项、依据、案件、数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也能逐项分类及时对外公示;能依法依规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②在实施程序方面。

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切实履行了“一次性告知制”;有关印章和书面凭证使用符合法律规定;在实施审批项目中没有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能依法依程序实施行政审批;能对有关需要依法举行听证的事项进行听证;行政许可变更与延续符合法律规定;办理期限符合《决定》中的承诺期限要求;在实施行政许可程序中符合法律特别规定;能严格依法告知救济渠道和方式;能及时对行政审批案卷立卷归档。

③在许可费用方面。

能依法公开法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能对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费用;收取的费用能及时全部上缴国库;在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④在监督检查方面。

我局能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并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检查制度;许可核实工作人员能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撤销、注销行政许可符合法律规定;能对被许可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依法予以处理;能及时对监督检查案卷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⑤我局在对精简的行政许可项目能依法停止执行,没有存在明放暗收、改头换面的现象。

  二、取得成效

  一是,我局本着为行政许可相对人提供方便、优质服务的原则,按照要求,在显眼处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和承诺期限进行了集中上墙公示,如:

办理新建房审批手续程序,由3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办结;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程序,由30个工作日缩减为9个工作日办结;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证程序,由3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办结;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程序,由5个工作日缩减为2个工作日办结;办理危房鉴定程序,由3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办结;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由5个工作日缩减为2个工作日办结;房屋登记程序,由3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办结。

  二是,我局由XX年初县政府确定的行政许可项目6项,缩减为5项,并将法定服务期限内缩减为30%,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要求,做好了行政许可项目的贯彻执行工作。

  三是,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力度,我局十分注重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实行政务活动“六公开”,搞好窗口服务,落实承诺服务,开展创业服务,不断提高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是,我局对各单位行政执法管理职能进行了明确规定,编制了行政执法项目结构表和办事机构、工作程序、服务时限表,制定了《房管局社会服务承诺》、《房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房管局关于举报投诉处理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对单位人员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始终做到在执法过程中与法定条件和标准相统一。

  五是,通过此项自查自纠,使我局行业执法工作人员更加树立了依法审批、依程序审批的意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了办事效率,更加注重提高为全民创业提供优质行政服务的能力。

  三、存在问题

  经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我局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主要是:

  1、行业执法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还不够强,不能很好地落实优质服务标准、执法责任制和承诺服务制,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完善;

  3、学习不够重视,特别是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4、使用行政许可文书存在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行政许可行为尚需进一步规范。

  为有效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力度。

一是加强法规宣传教育。

组织行业执法工作人员系统地学习专业法规知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争取支持,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二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不定期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动态监管,认真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重视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人员岗位职责和执法工作责任制,使各项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四是深化创业服务工作。

重视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服务职能,完善行政许可文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依法治业工作,为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四、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的成效,形成长久的长效机制,主要有如下意见建议:

  一是要继续抓好学习教育,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二是要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建立定期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并设立投诉监督热线电话,受理和处理有关违反本行业行政审批规定的事件。

  三是要利用行政监察作用,由局纪检组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立即严肃处理,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制止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维护我县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经济环境,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以制度来加以约束、制止和惩处行政许可项目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是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不断通过这个自查自纠专项工作来联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创业服务、内部管理和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推进房地产健康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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