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市政园林管理局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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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市政园林管理局Word下载.docx

(一)申请资料的送审与受理

建设单位(个人)按要求准备材料,送工程所在地的区余泥管理所申请办理余泥渣土排放证或受纳证,区余泥管理所对申请单位交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验收,材料齐全即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其中符合减免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工程,建设单位另填写《建筑垃圾处置费减免审批表》,提供有关减免依据,向工程所在地的区余泥管理所(机构)提出申请,区余泥管理所(机构)受理后并在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再由建设单位携带审批表向市余泥管理处申请审批,经批准后再按程序到区余泥管理所办理余泥渣土排放证。

(二)现场勘查

余泥管理部门受理后,安排时间对工地进行现场勘查,并做好如下工作:

1、核对用地红线与用地范围;

2、核对地形地貌,确定现场标高;

3、核查工程有否违章对外排放(受纳)余泥渣土;

4、检查验收工地现场围蔽、洗车槽和洗车设备的落实情况。

对各种原因造成不能设置洗车槽的,按如下要求办理:

(1)设置活动式钢筋洗车架;

(2)市区内市政维护和管线施工工程无法设置洗车槽的,应有保证路面卫生的具体措施;

(3)受纳场地没有水源或电源的,必须分设出入口,出口处须保证有5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不属于重点区域的受纳场可用石粉面代替。

(三)计算余泥排放(受纳)量

经办的工作人员严格依照建设单位(个人)提供的基本资料、图纸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计算余泥排放(受纳)量。

其中:

1、建筑垃圾计算按建筑总面积乘以2%折算为立方米;

2、拆屋余泥排放量计算:

依据用地红线图上房屋类型,按A类型为1.0立方米/层.平方米;

B、C类型为0.8立方米/层.平方米;

D类型为0.6立方米/层.平方米等折算为立方米。

(四)初审和复审

经办人按要求将现场勘查情况、计算结果及审核意见输入电脑业务系统内相应栏目,并提交领导审批。

(五)审批

余泥管理部门对一般的建设工程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符合《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试行)》的工程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通知建设单位前来领取缴款通知书。

不予审批的,应提出理由并告知建设单位。

(六)缴款和发证

建设单位凭余泥渣土管理部门开出的缴款通知书,到工商银行缴交建筑垃圾处置费,交费后凭银行的发票和缴款通知书回单,到余泥渣土管理部门领取《余泥渣土排放证》或“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复函”。

属于申办余泥渣土受纳手续的,不需缴纳费用,待审批后直接到余泥渣土管理部门领取《余泥渣土受纳证》或“临时余泥渣土受纳复函”。

(七)归档及资料备案

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已发放余泥渣土排放证或受纳证的案件进行登记归档,并将每个案件土方计算表及图纸资料报市余泥处备案。

(八)案件的抽检和复查

根据穗容环[2006]67号文件精神,市余泥管理处按照本规定和羊城市容环卫杯检查标准,对各区余泥管理所(机构)受理审批的案件进行抽检和复查。

二、一般建设工程申办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应提交的材料

建设单位(个人)需要排放(受纳)余泥渣土的,应在排放(受纳)前携带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到工程所在地的区余泥管理所(机构)申办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

(一)基建施工工程类

1、基本资料

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申请表、建设单位介绍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坐标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

2、图纸

总平面图、四至图、首层平面图、地下室各层平面图、建筑剖面图等,以上图纸应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

基坑支护平面图、支护大样图、(桩)基础平面图、(桩)基础大样、(桩)承台平面图、(桩)承台大样图等,以上图纸应为正式施工图。

(二)房屋拆卸类

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申请表、建设单位(个人)介绍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房屋拆迁许可证》。

若属于单位自有产权的房屋拆卸工程可用《房地产权证》代替《房屋拆迁许可证》;

若属于个人自有产权的房屋拆卸工程可用《房地产权证》代替《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红线附图(即红线图)。

若属于单位自有产权的房屋拆卸工程没有红线图,可用《房地产权证》附图代替;

若属于个人自有产权的房屋拆卸工程可用《房地产权证》附图代替红线图。

(三)平整场地(含劈山)工程类

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申请表、建设单位介绍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

红线图、竖向规划总平面图或平整设计说明。

(四)市政建设工程(包括道路、桥梁、管线、地铁工程)类

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申请表、建设单位介绍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

若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的,可用《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或《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或借地施工协议代替。

土建施工图全册(含:

施工平面图、工程纵和横断面图、(管坑)剖面图、各类型施工井图纸、挡土墙图纸、渠箱图纸、(桩)基础平面图、(桩)基础大样图、(桩)承台平面图、(桩)承台大样图;

属于地铁工程类还要提供基坑围护、出入口、风亭风道施工图纸)。

(五)房屋室内外装修类

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申请表、建设单位(个人)介绍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若房屋室内装修工程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用《房地产权证》代替。

装修施工图纸。

(六)市政设施维护维修类

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申请表、建设单位介绍信、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

可计算余泥排放量的施工图纸或施工任务单。

(七)受纳余泥工程类

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申请表、建设单位介绍信、《建设用地通知书》(或《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若没有《建设用地通知书》可以用《建设用地批准书》代替。

红线图、竖向规划总平面图或回填余泥设计说明。

(八)余泥渣土排放证或受纳证延期

余泥渣土排放证或受纳证的有效期已到期,而工程又未完工,还需对外排放(受纳)余泥渣土的,建设单位(个人)应持以下资料到原发证的余泥管理部门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1、基本资料

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申请表、建设单位(个人)介绍信、申请延期报告、原余泥渣土排放证或受纳证原件。

工程提供的图纸未满保存期并还保在在余泥管理部门的案件,不需重新提供图纸。

否则,按首次办理的要求提供图纸资料。

未能提供上述各类型工程资料和图纸的,应提出合理的书面解释。

如遇特殊工程或上述资料和图纸不能满足计算余泥排放(受纳)量需要的,还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提供其他相应的资料和图纸。

已完成“三通一平”工程的,在办理建设阶段余泥排放证,还应提供前期办理的《余泥渣土排放证》或《余泥渣土受纳证》复印件。

三、市重点工程申办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或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受纳)复函应提交的材料

资料、图纸齐全的市重点工程申办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按前述“一般建设工程申办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应提交的材料”到工程所在地的区余泥管理所(机构)办理。

申办“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受纳)复函”工程必须符合《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试行)》有关规定,被市建委列入“广州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的重点工程。

申办“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受纳)复函”工程应在排放(受纳)前,携带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到工程所在地的区余泥管理所(机构)申办。

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申请表、建设单位介绍信、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建设工程用地文件、临时施工复函、中标通知书、招投标的有关土方量预算文件(或余泥排放量的情况说明)。

其中用地文件可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临时施工场地的复函”或《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或《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或“借地施工协议”。

参照上述各类型建设工程所需要提供的相关图纸办理。

若没有正式的施工图纸可用招标图纸代替。

提交的图纸资料不齐全,建设单位需提交情况说明。

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和图纸,应提出合理的书面解释。

如遇特殊工程或提供的资料和图纸不能满足计算余泥排放(受纳)量需要的,还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提供其他相应的资料和图纸。

已完成“三通一平”工程的,在办理建设阶段余泥排放证,还应提供前期办理的(余泥渣土排放证》或《余泥渣土受纳证》复印件。

四、建设单位领取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许可文件后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二)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文件,不得对外排放(受纳)余泥渣土。

(三)在排放余泥渣土之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余泥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上报余泥渣土排放计划。

(四)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聘请办理了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的车辆运输余泥渣土,严禁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超载运输。

如运输车辆违章超载,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责任。

(五)严格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对运输余泥渣土和出入工地的车辆进行认真冲洗,冲洗不干净的车辆严禁上路,保证工地出入口和周边马路不受污染。

(六)主动配合余泥渣土管理机构的检查,服从管理。

(七)应在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规定的有效期内排放(受纳)余泥渣土,过期无效。

(八)办理了“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复函”或“临时余泥渣土受纳复函”的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相关图纸资料后,应尽快到区余泥管理所办理结案手续,领取余泥渣土排放证或受纳证。

余泥渣土运输业务办证材料和办理程序

一、根据《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证程序。

二、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包括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正证及副证。

申领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正证必须以运输公司为单位申请。

正证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车辆审验合格后发放;

副证由运输单位根据车辆所承运的工程,提交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的区余泥渣土管理机构或通过网上申请的形式申请办理。

三、申领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正证的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需提交的资料

运输单位应提供准运证正证业务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即营运证)复印件、车辆技术参数表、车辆资料列表。

车辆资料列表应以A4纸张说明车牌号码、车型、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载重吨位、国家发改委汽车目录编号等内容。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二)申请车型的要求

l、国家发改委汽车目录所列的车型;

2、领取了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

3、符合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关于车厢密闭性能的要求(上盖板为平盖)。

(三)申办准运证正证的受理

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受理条件对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受理和不受理的决定,并发出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

受理凭证将说明审验安排的时间、地点和技术标准;

不受理凭证将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四)申请车辆的审验

车辆审验合格标准如下:

1.车厢上盖完整,没有破损、变形或孔洞;

2.车厢上盖合闭后,与车厢旁板或左右上盖之间没有超过1厘米的缝隙;

3.尾门完整、牢固、无变形,设有防漏槽,合闭后没有超过1厘米的缝隙;

4.尾板的左右尾钩和液压自动尾钩完整、牢固、无变形;

5.车厢档板保持出厂原样,不得擅自增高;

6.车身没有超过10厘米x10厘米的大面积锈迹或油漆脱落;

7.车厢底板没有超过直径1厘米的孔洞;

8.车身颜色为黄色;

9.车门统一喷涂运输公司的名称、准运编号、联系电话和载重量;

10.上述标准如有变动,以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五)准运证正证的发放

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车辆审验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车辆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审验合格的车辆发放“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正证”,审验不合格的车辆发出“不同意核发建筑垃圾准运证的通知”。

四、申领建筑垃圾准运证副证的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已领取建筑垃圾准运证正证的运输公司到市余泥管理处申领“广州市余泥管理办证申请卡”,并提交申请报告及网上申请准运证副证责任书。

(二)向工程所在地余泥渣土管理机构申领准运证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广州市余泥管理办证申请卡、准运证副证申请表、准运证正证、余泥渣土排放证(或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复函)复印件、运输合同。

(三)网上申领准运证副证办法凡已在余泥渣土管理部门办理过准运证副证的,凭广州市余泥管理办证申请卡、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正证,自行购置A4彩色打印机、读写卡器,登陆

(四)办理准运证副证后的有关要求

1.车辆领取准运证副证后,必须由运输公司加盖公章并与准运证正证同时使用,方才有效。

2.准运证副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承接工程排放证的有效期限和准运证正证的有效期限。

3.运输公司和车辆必须按照准运证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

五、建筑垃圾准运证正证和办证申请卡的补办、报废、过户、年审管理办法

(一)遗失准运证正证和办证申请卡,需要补领新证的,必须以运输单位名义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向市余泥管理处提交准运证正证业务申请表、遗失报告、报刊的遗失声明等材料。

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遗失准运证正证的按首次办理准运证正证程序补办;

遗失办证申请卡的按办证申请卡办理程序补办。

(二)损坏准运证正证或办证申请卡,需要换领新证的,运输单位应向市余泥管理处提交准运证正证业务申请表申请换发,交回损坏的准运证正证或办证申请卡。

市余泥管理处接到申请后,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批后,予以换发。

(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因自然或事故等原因造成报废的,准运证正证随之失效。

使用单位应在报废的十天内提交准运证正证业务申请表、车辆报废手续证明、准运证正证等资料,报市余泥管理处备案并审批注销准运证正证。

(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过户的,必须以双方运输单位名义向市余泥管理处提出申请,填写准运证正证业务申请表,并提供已在交警部门过户的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交回准运证正证。

市余泥管理处受理申请,经逐级审批后,予以换证。

(五)已领取准运证正证的运输车辆必须参加每年两次定期的审验,审验的时间和内容以审验通知为准。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有效期内参加审验,应以运输公司名义向市余泥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提交准运证正证业务申请表申请补验。

市余泥管理处接到申请,经研究同意其申请补验后,按车辆首次审验程序对车辆进行审验,合格后予以办理续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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