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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手册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

手册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发布日期: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

盖公司公章

 

目录

一、编制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

①、适用范围

②、名词解释

③、编写目的

④、法律依据

二、隐患排查管理手册的编制、审定、批准及发布

三、隐患排查管理手册修改要求

四、隐患排查工作岗位设置及各岗位职责

五、工作流程

1、安全管理审查

2安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

3安全管理审查记录

4安全管理审查结论

5设备分类排查

6设备分类排查记录

7综合整治检查

六、隐患排查标准建立

1、特种设备隐患分类分级参考标准(见附件6-1分级标准)

2表格目录

1)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表

2)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3)特种设备一级隐患告知(报告)表

4)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年度汇总

5)特种设备隐患(一级)排查结果备案表

3、安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见附件6-2通用审查标准)

七、隐患排查计划的制定(见附件7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流程)

八、隐患治理要求

九、隐患上报工作要求

一十、隐患档案管理要求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十二、宣传、培训制度

十三、隐患排查体系的审核和评估工作

十四、隐患排查奖罚制度

十五、接收监督与举报制度

十六、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要求

 

一、编制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

①、适用范围

本《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手册》适用于我司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隐患的排查、检验、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等。

②、名词解释

特种设备隐患是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和环境上的缺陷等。

特种设备隐患实施分级管理。

按隐患严重程度分为三级;按隐患性质分为四类。

特种设备隐患分类分级标准详见《上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③、编写目的

本手册主要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针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开展或督查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手册指导隐患排查单位对不同种类、类别、品种的特种设备,根据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在隐患排查的要求、程序、途径、内容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

④、法律依据

本手册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程如下。

隐患排查应根据排查设备种类、类别配备相应法律、法规、规程。

【综合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5]63号);

3)《上海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4)《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5)《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专项法规】

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3)《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5)《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6)《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

7)《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8)《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9)《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10)《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11)《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12)《起重机械安全监察技术规程-桥式起重机》

1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1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范》(报批稿)

15)《工业车辆使用、操作与维护安全规范》

二、隐患排查管理手册的编制、审定、批准及发布

①、隐患排查管理手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编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生效。

②、安全管理部应对隐患排查管理手册统一逐册编号,发放时要求领用人在发放记录上签名。

③、隐患排查管理手册的持有者调动工作或离开本公司,应将隐患排查管理手册交还发放部门注销。

三、隐患排查管理手册修改要求

①、安全管理部代表应定期组织(一般在每年的管理评审之前进行)对隐患排查管理手册的评审,并将评审情况提交管理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必要时可进行换版。

②、为体现公司保持和实施隐患排查管理体系的连续性,安全管理部可以保留一本旧版隐患排查管理手册,但应对其进行标识和登记,其余的旧版质量手册一律予以销毁。

③、隐患排查管理手册修订时,应根据公司特种设备状况进行修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修订后必须执行1.5的审批流程。

四、隐患排查工作岗位设置及各岗位职责

①、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2)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从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②、隐患管理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应急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演习;

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援用品完好有效。

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崇庆碗)

1)、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2)、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3)、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4)、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6)、对特种设备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7)、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9)、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0)、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1)、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2)、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④、运行操作人员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点检,发现隐患的上报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处。

⑤、采购负责特种设备供应商的导入及监管,同时按照公司技术要求

1)与供应商协调各项技术指标,加强特种设备外协供应商的监管

2)特种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的购入,并对其质量负责。

3)根据我司情况特种设备主要由外协单位维保、修理改造和部分检测,采购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部门要求,每年对供应商资质审核一次。

⑥、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徐淑娟)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定岗特种设备安全排查负责人。

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3)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4)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5)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6)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车间部室报告。

五、工作流程

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前,特种设备使用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做好隐患法规相关记录,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分安全管理审查、设备分类排查、综合整治检查等三个方面的检查。

每项检查应按规定的时间和频次开展,各项检查可在不同时段独立进行。

①、安全管理审查

安全管理审查是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及安全管理水平的审查。

安全管理审查分为通用要求审查和专项要求审查。

②、安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

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安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的实施部门、排查时间表、排查依据条款、排查要求详见表2.1.1《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安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

各项审查记录内容及格式企业可按相关法规要求及企业管理特点进行记录。

隐患排查记录要求详见2.1.3《安全管理审查记录》。

安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结束后,还应按特种设备的种类、类别、品种分别进行安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

③、安全管理审查记录

1)安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记录

安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后应及时填写《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见附件1)中“特种设备隐患排查记录2——安全管理审查(通用要求)”。

该表格只作符合性记录,即“符合”或“不符合”。

若排查结果为“不符合”,排查单位还应填写“不符合项描述”、“不符合项原因分析”、“不符合项整改措施”、“不符合项整改情况”等(见附件1中“特种设备隐患排查记录5——排查结论”),若有必要可另行详细记录不符合的具体内容及状态。

隐患排查存在不符合项应提交专业人员,根据“特种设备隐患分类分级参考标准”对隐患类别级别进行判定,并按照《上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隐患记录和上报。

2)安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记录

安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后应及时填写《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见附件1)中“特种设备隐患排查记录3——安全管理审查(专项要求)”。

该表格只作符合性记录,即“符合”或“不符合”。

若排查结果为“不符合”,排查单位还应填写“不符合项描述”、“不符合项原因分析”、“不符合项整改措施”、“不符合项整改情况”等(见附件1中“特种设备隐患排查记录5——排查结论”),若有必要可另行详细记录不符合的具体内容及状态。

隐患排查存在不符合项应提交专业人员,根据“特种设备隐患分类分级参考标准”对隐患类别级别进行判定,并按照《上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隐患记录和上报。

④安全管理审查结论

安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填写《特种设备隐患排查记录5——排查结论》中结论部分内容。

同时由使用单位隐患排查人员和隐患排查责任人签字。

⑤、设备分类排查

设备分类排查是按特种设备种类或类别的不同,根据法规、规范要求的途径和方法,对特种设备隐患进行的排查。

每单项排查结束若发现隐患应及时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若未发现隐患,每年度也至少要填写一次隐患排查记录。

隐患排查记录的填写要求见2.2.9。

⑥设备分类排查记录

1)隐患排查记录要求

设备分类排查后应填写相关检查记录,同时填写《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见附件1)中“特种设备隐患排查记录4——分类排查”。

该表格不可代替各类排查途径的检查记录,只记录隐患排查的结果,即“符合”或“不符合”。

若排查结果为“不符合”,排查单位还应填写“不符合项描述”、“不符合项原因分析”、“不符合项整改措施”、“不符合项整改情况”等(见附件1中“特种设备隐患排查记录5——排查结论”),若有必要可另行详细记录不符合的具体内容及状态。

如排查中未发现隐患,每种排查途径每年可只填写一次。

隐患排查存在不符合项应提交专业人员,根据“特种设备隐患分类分级参考标准”对隐患类别级别进行判定,并按照《上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隐患记录和上报。

2)分类排查结论

设备分类排查审查结束后填写“特种设备隐患排查记录5——排查结论”(见附件1)中结论部分内容。

同时由使用单位隐患排查人员和隐患排查责任人签字。

7、综合整治检查

综合整治检查包括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和管理评价。

1)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指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是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补检查单位实施的安全监管。

监督检查由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负责实施,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按《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处置,对发现的一级隐患还须按《上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要求填写《特种设备隐患(一级)排查结果备案表》进行隐患统计汇总和上报。

2)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基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和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整治由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负责实施,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按《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处置,对发现的一级隐患还须按《上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要求填写《特种设备隐患(一级)排查结果备案表》进行隐患统计汇总和上报。

3)管理评价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是指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评估、确定评价等的过程,并通过采取科学的、差异化的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降低风险,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安全管理评价的实施方法详见《上海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实施办法》。

实施过程中对发现的一级隐患还须按《上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要求填写《特种设备隐患(一级)排查结果备案表》进行隐患统计汇总和上报。

6)隐患排查标准详见:

表2.1.1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安全管理。

八、隐患治理要求

1)及时处置要求

1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

同时按照自身职责督促隐患整改:

2能现场整改的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整改。

3隐患整改时间较长、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或本部门无力解决的,立即报公司安委会,由公司安委会核查确认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不得拖延。

将事故隐患的相关信息及时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4隐患整改要做到“五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定完成期限)。

2)分级上报要求

①一般隐患,应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患发现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②重大隐患,应报当松江安监局:

隐患发现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松江安监局。

3)安全保障要求

①因技术或其它条件限制不具备整改条件、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②在整改前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应停产整改

③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巡检力度,防止事故发生。

4)改进复查要求

九、隐患上报工作要求

1)各级监管部门上报要求

1针对投诉举报的内容、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以及使用单位报告的一级隐患,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认为需要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派出监察人员予以核查。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定期检验及其它检查时,发现有特种设备隐患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并根据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报送区特种设备监管部门

2)使用单位系统内部的要求

1安全隐患的上报和整改工作逐级进行,班组、部门、公司安全部门各级发现的安全隐患信息上报上一级部门备案。

2对整改难度较大、整改时间较长的一级隐患,应填写《特种设备一级隐患告知(报告)表》(见附件4),及时报告所在区特种设备监管部门。

必要时,区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还应将隐患情况抄报当地政府和市质量技监局。

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特种设备隐患,有权向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举报。

3)使用单位内部管理要求

1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在整改过程中,要及时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报告整改进度、整改存在问题等情况,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要及时指挥、协调、解决隐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事故隐患按期限完成整改。

2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报公司安全部,安全部安排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隐患排查登记台帐上签字,事故隐患消除,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3公司应每年对特种设备隐患进行统计汇总,填写《特种设备隐患年度汇总表》(见附件5)、《特种设备隐患(一级)排查结果备案表》(见附件6),于每年5月31日前书面报告所在区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并附电子版。

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在维修保养工作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书面告知使用单位。

十、隐患档案管理要求档案管理制度

①档案的种类:

1)特种设备隐患排查记录(五种单据)

2)隐患排查标准建立内容内的附件表格(四种单据)

3)事故档案:

包含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抢险救援报告等

4)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季度自检、年度自检的记录表单。

5)其他信息:

和隐患排查相关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②归档程序:

1)报告及领导批示应按照记录记录表单要求,逐级批示完成,方可归档。

2)流程发起人跟进整个流程。

3)分类组卷,组卷时应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同一类型的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纸质文件材料分别整理存放,并标注互见号。

 

4)文件材料向档案部门归档时,交接双方应按照归档文件材料移交目录对全部文件材料进行清点、核对,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编写归档说明。

移交清册一式二份,双方责任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③保管部门和要求:

1)质量部负责保管隐患档案,并对其进行管理。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事故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3)除质量部其他单位可保存与其职能相关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制件。

4)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签认手续完备;数字照片应打印纸质拷贝;录音、录像文件(包括数字文件)、电子文件应按要求确保内容真实可靠、长期可读。

5)擅自销毁事故文件材料、未及时归档,或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档案损毁、丢失或泄密的,将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档案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5效时限:

档案有效时限为7年,7年内不得销毁、转借、损坏等。

十一、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别是安全隐患这块,关系着整个生产的安全系数。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从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中划拨30%用于隐患治理。

2、对隐患治理的资金,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其独自开户,做到专款专用。

③、车间在使用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本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④、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⑥、车间在使用资金上应做到“三到位”,即:

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

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⑦、本公司财务部门应对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车间按计划实施,生产办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十二、宣传、培训制度

①、本单位特种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现场操作人员以及所有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

②、各下属机构也可根据需要对本机构内的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③、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理论知识;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技能;

4)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和紧急避险知识。

④、所有员工应严格按要求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听讲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水平。

6、积极参加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十三、隐患排查体系的审核和评估工作

1、隐患等级评估:

A级: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的事故隐患。

(属国家级重大隐患)

B级: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9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C级: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伤事故或3人以上的轻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D级:

其它微小事故隐患。

2、生产单位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委会、当地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委会和当地人民政府,公司安委会、生产单位必须配合相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3公司总经理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副总负责重大及以上(A、B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各个车间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A、B、C级)排查与管理;安全生产部和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安全隐患(A、B、C级)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各级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级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

4、公司负责A、B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专业部门负责A、B、C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并负责对不能及时整改的A、B级隐患制定监控运行和应急防范措施(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

十四、隐患排查奖罚制度

1、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并酌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责令立即上报。

3、对接到公司安委会《停工指令书》或有关执法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而未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除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外,公司将酌情对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4、对不积极配合公司安委会和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整改或未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的单位,责令立即改正,酌情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对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生产单位所在地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依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五、接收监督与举报制度

1、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2、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

3、安全监督部门将收集到的有关举报材料报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核查、督办、确认举报事项,确保每一项举报均能得到及时处理,鼓励全员参与,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4举报内容:

1)在生产、生活中存在可能引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正常生产运营的各类安全隐患;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

3)生产生活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

4)生产设备、生产车辆的各类安全隐患;

5)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章驾驶等行为;

6)工人未进行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即上岗的行为

7)工人无证上岗的行为

8)隐瞒不报或谎报、延报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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