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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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拟保留古建、古树等。
1.4.4有形与无形的坟墓。
1.4.5原有的但又必须拆除或改造的电力、电讯、自来水、雨水、污水、煤气、热力管线和设施等。
1.5工程项目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总开工令之前,必须对开工条件落实情况详细的调查,防止开工后索赔事件的发生。
建筑工程开工一般应具备“六落实”。
即投资落实、施工图设计落实、市政配套落实、“三材”落实、施工单位落实、现场“三通一平”落实。
1.6设计交底会
1.6.1在施工设计交底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及图纸差错等,并对施工设计图纸进行会审;
1.6.2开工前,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及时组织设计交底,由设计单位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交底会上要对已提出的问题和需要做施工图纸变动的问题,通过协商、研究,统一意见,
明确结论。
1.6.3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应有文字记录。
交底后由施工单位整理填写会议纪
要,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方会签后,可做为施工的依据。
1.7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7.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是在施工单位自审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即有编制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施工单位公章),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工程师。
1.7.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返回施工单位。
涉及增加工程措施费的项目要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并将已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送建设单位备案。
1.7.3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改动,需要改动时,施工单位要报请监理单位审查同意。
施工单位因擅自改动,所发生的质量、安全、工期、措施费用等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1.7.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完毕后,监理单位应对实施效果作出评价。
1.8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1.8.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依据开工条件具备的情况,签字同意工程项目开工。
1.8.2工程开工报审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2.经常性工地会议监理实施细则
2.1经常性工地会议的目的
经常性的工地会议以研讨在施工过程出现的计划、进度、质量、支付等许多问题而召开的工作性会议。
在实施合同中,具有沟通信息,共同研讨,消除分歧的作用。
为了使会议富有成果,能有效的对工程施工起到推动作用,应定期召开,一般每周一次。
经常性工地会议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与主持(或由建设单位主持),根据议题的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列席会议。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质量、材料、预算、计划等方面负责人参加。
并邀请建设单位负责人或其代表参加。
会议设专人记录,会后签发会议纪要。
2.2经常性工地会议主要议题(参考)
2.2.1对上次会议记录的确认:
2.2.1.1主持人请所有出席者提出对上次会议记录不准确或不清楚的问题;
2.2.1.2检查上次会议确定的问题解决情况或执行情况;
2.2.2工程进展情况:
2.2.2.1审核所有主要工程部位的进度情况;
2.2.2.2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问题;
2.2.2.3对采取的措施进行分析。
2.2.3对下期的进度预测:
2.2.3.1对进度计划进行预测;
2.2.3.2新的工作进度计划;
2.2.3.3完成进度的主要措施。
2.2.4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情况:
2.2.4.1工地人员是否与计划相符;
2.2.4.2出勤情况分析,有无因缺员而影响进度;
2.2.4.3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套是否充足;
2.2.4.4如果人员不足,施工单位采取什么措施,这些措施能否满足要求。
2.2.5施工单位投入的设备情况:
2.2.5.1施工设备与施工单位提供的技术方案或操作工艺方案要求是否相符;
2.2.5.2施工机械运转状态是否良好;
2.2.5.3设备维修设施能否适应需要;
2.2.5.4备用的配套是否充分,能否满足需要;
2.2.5.5设备能否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2.2.5.6设备利用情况是否令人满意;
2.2.5.7如发现设备方面的问题,施工单位采取什么措施,这些措施能否满足要求。
2.2.6材料质量与供应情况:
2.2.6.1必需用材的质量与输送供应情况;
2.2.6.2材料质量令人满意的证据;
2.2.6.3材料的分类堆码与保管情况。
2.2.7技术事宜:
2.2.7.1工程质量方面问题;
2.2.7.2工程测量问题;
2.2.7.3增补图纸问题;
2.2.7.4工程计量方法问题;
2.2.7.5额外工程的规范;
2.2.7.6预防天气变化的措施;
2.2.7.7施工中对公用设施干扰的处理措施;
2.2.7.8混凝土的拌合、试验;
2.2.7.9对施工单位所遇到的技术性问题,如何采取补救方案。
2.2.8财务事宜:
2.2.8.1月付款证书;
2.2.8.2工地材料预付款;
2.2.8.3价格调整的处理;
2.2.8.4工程计量记录与核实;
2.2.8.5工程变更令;
2.2.8.6计日工支付记录;
2.2.8.7现金周转问题;
2.2.8.8违约罚金。
2.2.9行政管理事项:
2.2.9.1工地移交状况;
2.2.9.2与工地其他施工单位协调;
2.2.9.3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在各层次的沟通,如要求检验、交工申请等;
2.2.9.4施工单位的保险;
2.2.9.5与公共交通的关系,与公共设施部门的关系;
2.2.9.6安全状况;
2.2.9.7天气记录;
2.2.10索赔:
2.2.10.1延期索赔的要求;
2.2.10.2费用索赔的要求;
2.2.10.3施工单位已经提出哪些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答复了哪些等。
2.2.11对施工单位的通知和指令。
2.2.12杂项(上述议题没有提及的事项)。
2.2.13下次会议的地点与时间。
2.3经常性工地会议记录纪要的要求
经常性工地会议记录应由监理组整理成会议纪要,及时发送到相关单位。
从保存完整的工地会议记录、纪要,可以清楚地看出工程的具体进程,能对工程评价、解决纠纷、处理索赔提供有力的根据,也为今后改进设计提供依据。
完整的会议记录、纪要应是工程竣工的重要资料。
会议记录、纪要应清楚地列明以下内容:
2.3.1会议地点和时间;
2.3.2出席人的姓名和职务、单位;
2.3.3会议中发言内容(记录中应如实记载,纪要中则应有选择);
2.3.4会议决议事项;
2.3.5行动的执行者及执行时间;
2.3.6遗留问题。
2.3.7其他。
3.打(压)桩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3.1打(压)桩工程的预控
3.1.1审核施工图纸及熟悉有关地质报告、有关桩基施工技术规范及工艺要求,拟定监理控制的要点。
3.1.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对施工的机械设备配置、保障打桩质量的措施、打桩的顺序等应仔细审阅。
3.1.3对预制桩生产厂进行考查,确保预制桩的质量。
3.1.4对运到施工现场的预制桩要严格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1.4.1核查有关技术资料、出厂合格证、材料检验记录、钢筋隐检记录、混凝土试件强度报告、桩的质量检验记录等。
3.1.4.2结构复核
①目测桩的表面是否平整、密实。
蜂窝和掉角的缺损总面积不得超过桩表面的0.5%,也不得过分集中,掉角深度不应超过10mm,混凝土收缩产生的裂缝,深度不得大于20mm,宽度不得大于0.25mm,横向裂缝长度不得超过边长的一半(管桩和多角形桩不得超过直径或对角线的一半),桩顶或桩尖不得有蜂窝,麻面,掉角和裂缝。
②用回弹仪测定桩的强度。
3.1.4.3按规范要求测外形偏差。
3.1.5试桩后,根据试桩所采用的技术参数,确定出控制打桩的落距,标高与最后贯入度。
3.2打(压)桩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3.2.1经常督促施工单位,以固定轴基线控制桩校核桩位(因为在打(压)桩过程中土体会产生隆起和位移变化,一次性确定的桩位可能变化)。
3.2.2打桩的控制原则:
应由设计明确是以贯入度控制为主还是以标高控制为主。
3.2.3经常巡视和监测打桩过程,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的打桩施工记录。
3.2.4接桩方法目前有三种:
一是焊接法接桩,二是法兰接桩,三是浆锚法接桩。
桩的节点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接接桩:
预埋件铁件表面应保持清洁,上下节桩之间隙应用斜钢板填实焊牢。
焊接时,应采取措施减少焊接变形,焊缝应连续饱满,焊缝高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法兰接桩:
上下节桩之间宜用石棉或纸板衬垫,拧紧螺帽,经锤击数次后再拧紧一次,并焊死螺帽。
硫磺胶泥锚接桩:
锚筋应事先清刷干净和调直,应预先检查锚筋长度、孔深和平面位置等;
锚筋孔内应有完好螺纹,无积水、杂物和油污;
接桩时节点的平面和筋孔内应灌满硫磺胶泥;
硫磺胶泥灌注时间不得超过两分钟,硫磺胶泥试块每班不得少于一组。
3.2.5凿桩时可用人工、风镐或小爆破法,但不得把桩身混凝土打裂并应保证桩身主筋伸入承台内。
监理工程师应对凿桩情况进行验收。
3.3适用规范或标准。
4.灌注桩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4.1灌注桩工程的预控内容
4.1.1研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位平面布置图、桩基结构施工图,弄清设计要求,对灌注桩工程进行预测分析;
4.1.2审核施工单位的灌注桩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
4.1.3审查施工单位申报和进场的原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钢筋等的合格证及复试单;
4.1.4考察砼搅拌厂或现场搅拌等机械设备的状况(生产能力、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等);
4.1.5核查钻孔机、起吊、灌注、清渣与排浆,以及加工和压浆等设备状况;
4.1.6审核砼配合比及检查施工配合比(水泥标号不宜低于325#,每M3砼水泥用量不少于350kg,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含砂率为40~50%);
4.1.7考查现场排污,排渣的安排;
4.1.8认真做好第一孔或试桩的监理工作、以取得经验和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工艺操作,以保证施工质量。
4.2灌注桩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要点
4.2.1复查桩孔定位及标高,检查钻杆的垂直度;
4.2.2对水泥浆试验和调制进行质量控制;
4.2.3进行终孔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孔深、孔径、沉渣厚度;
4.2.4监督施工单位在1.5~3小时内(最多不超过4小时)完成砼浇注的准备工作,就绪后,监理工程师书面下达浇注通知;
4.2.5成孔后不能立即灌注混凝土的桩孔,应检查是否满水,以防塌孔。
灌注前应进行第二次清孔,清孔后,再检查沉渣厚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6检查钢筋笼的制作质量,压浆管的焊接质量,对钢筋笼进行隐检验收,检查保障保护层的措施;
注意起吊钢筋笼情况,防备严重变形;
4.2.7检查压浆头在钢筋上焊接的是否牢固;
4.2.8检查导管、防止导管破裂、脱节或漏水造成事故,浇注过程中应保持导管
始终在孔洞中心,随时量测浇注深度,确定埋置深度,防止导管提拔过快、
过多,造成断桩;
4.2.9下导管后,灌注混凝土之前,应检查压浆管是否已灌满水,防止混凝土灌注时,把压浆头上封闭的橡胶膜冲破;
4.2.10核算砼浇注量;
4.2.11控制检查停机前的桩顶标高;
4.2.12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地质条件以及设计和施工的情况,对成桩进行单桩承载力试验,和批量动力试验,以检查成桩的质量(断桩、缩颈等),以此对桩基工程进行验收;
4.2.13桩头的整修工作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4.3适用规范或标准。
5.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5.1土方工程质量预控内容
5.1.1组织现场勘查,掌握熟悉图纸
5.1.1.1了解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下埋设物、地上障碍物和邻近建筑;
5.1.1.2了解水,电供应、市政排水管网和运输道路情况;
5.1.1.3核算土石方工程量;
5.1.2审定施工方案及土石方调配计划的合理性;
5.1.2.1土石方作业方式
大面积或深基坑作业宜采用机械施工,一般桩基、基槽和沟槽土方宜采用人工作业;
岩石开挖,山地大型土石宜采用爆破作业。
5.1.2.2根据作业方式制定作业方案
采用人工作业应确定适宜的流水区段、合理的循环顺序、科学的作业参数。
包括:
沟槽开挖宽度、开挖边坡控制坡度、边坡临时加固或支撑措施、弃土堆放和运输措施。
分层回填的虚土厚度、夯实厚度和夯实机具。
采用机械作业应根据合理的土方机械和辅助机械,并确定适宜的运行路线和开挖方法。
机械碾压应确定铺土厚度和碾压遍数。
5.1.2.3场地排水
施工区域应做临时排水系统。
应注意排水坡度、流向、排水沟的横断面,边坡坡度及出口。
5.1.2.4降低地下水方案,有集水井降水,大口井降水等,对井位布置图进行审核
5.1.3定位放线的验收
根据规划部门给定的建筑红线(桩),按设计要求的座标和标高确定单体建筑的实际轴线位置(中心线),并应在轴线延长线外设置半永久或永久的控制桩,以便上层施工及各层复核检查时使用。
5.2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5.2.1无护坡桩措施的开挖边坡控制
在开挖中或回填前不允许边坡塌陷,为了预防边坡塌陷,现场要注意纠正三个问题:
5.2.1.1开挖边坡顶部附近加荷过重。
5.2.1.2放坡或坑壁支撑不良。
5.2.1.3发生软化、流砂等现象。
5.2.2不允许扰动老土
基槽开挖中绝不允许超挖后再撒土找平,发现超挖的基槽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按照规范规定采取加深基础或夯实的补救措施。
基坑挖好后,最好能及时做基础或垫层,如不可能,则应在坑底保留厚200mm左右的土层,等做基础或垫层时再临时铲去。
基础作业前如发现基槽被雨雪或地下水浸软,必须将浸软的土挖去后,按超挖处理。
5.2.3槽底部要平整
常见通病是基底不清理有浮土等,或基底为萝卜坑,补救措施是进行二次清理。
5.2.4开挖断面验收
为实测项目,槽底部宽度、长度不得小于设计基础底边尺寸。
实际验收要先用经纬仪重新复核中心线,基槽断面尺寸,要从轴线向两边量。
5.2.5开挖标高验收
为实测项目,验收以水准控制点为标准,用水准仪直接检查,验收中应结合检查基底是否平整。
5.2.6基底土质情况由设计单位或地质勘探单位检查验收。
5.2.7基槽隐蔽工程记录(验槽记录)
要全面记录基槽施工检查情况,包括平面位置、开挖断面尺寸、基底标高、边坡坡度、地耐力复查结论,基槽底下异常地质处理施工情况、设计变更或扰动老土基底处理情况、排水降水施工措施等。
5.2.8回填土控制及验收
5.2.8.1回填土质要求
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5.2.8.2基槽清理
回填前应将基槽中杂物清理干净,排除积水并防止地面水流入。
5.2.8.3基础保护
回填应在基础具有一定强度下进行,并在两侧同时夯填。
5.2.8.4夯填要求
回填要求分层夯实,采用动力打夯机械,虚铺厚度不大于300mm,每层压实遍数,采用平碾时为6~8遍,采用蛙式打夯机时为3~4遍。
人工夯实时,虚铺厚度不大于200mm,夯打要求一夯压半夯,每层夯打3~4遍。
采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碴作回填材料时,为保证夯实,最大粒径不得超过铺填厚度的2/3,粘性土应注意最优含水量。
5.3适用规范或标准。
6.模板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6.1模板工程的质量预控内容
6.1.1审核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
6.1.1.1能否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及相关位置的正确,对结构节点及异型部位模板设计是否合理(是否采用专用模板);
6.1.1.2是否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否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6.1.1.3模板接缝处理方案能否保证不漏浆;
6.1.1.4模板及支架系统构造是否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清理和混凝土的浇注、养护;
6.1.1.5要求施工单位绘制全套模板设计图(模板平面图、分块图、组装图、节点大样图以及零件加工图);
6.1.2对进场模板规格、质量进行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对模板质量(包括重复使用条件下的模板),外型尺寸、平整度、板面的洁净程度以及相应的附件(角模、连接附件),以及支撑系统都应进行检查,并确定是否可用于工程,提出修整意见。
重要部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预拼装。
6.1.3隔离剂(脱模剂)
6.1.3.1注意脱模剂对模板的适用性。
6.1.3.2要考虑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最终饰面要求。
6.1.3.3要注意施工时的气温和环境条件。
6.1.3.4应注意施工工艺的适应性。
6.2模板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监理要点
6.2.1墙、柱支模前应先在基底弹线,以弹线校正钢筋位置,并为合摸后,检查位置提供准确的依据。
6.2.2为防止胀模、跑模、错位、造成结构断面尺寸超差、位置偏离、漏浆造成蜂窝麻面,模板支撑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
6.2.2.1柱模应有斜撑或拉杆。
6.2.2.2剪力墙模板穿墙螺栓规格和间距应符合模板设计。
6.2.2.3梁模板一般情况下采用双支柱,支柱中间或下边加剪力撑和水平拉杆。
梁模板上口应用卡子固定,当梁高超过60cm时,加穿梁螺栓加固。
6.2.3对模板拼缝、节点位置模板支搭情况及加固情况,应认真检查、防止漏浆及缩颈现象。
6.2.4梁、板底模当跨度大于4m时应起拱。
6.2.5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标高、尺寸应复核;
预埋件固定方法应可靠,防止位移。
6.2.6模板在下列情况下要开洞:
一次支模过高,浇捣困难;
有大的预留洞口,洞口下难以浇注;
有暗梁或梁穿过;
钢筋密集,下部不易浇注。
6.2.7合模前钢筋隐检已合格,模内已清扫干净,应剔凿部位已剔凿合格;
合模后核验模板位置、尺寸及钢筋位置,垫块位置与数量,符合要求才能浇注混凝土。
6.2.8模板涂刷隔离剂时首先应清除模板表面的尘土和混凝土残留物,再涂刷,涂刷应均匀,不得漏刷或沾污钢筋。
6.2.9混凝土整体结构的拆模原则
6.2.9.1底模混凝土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
6.2.9.2侧模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
6.2.9.3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暂停拆除,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
6.2.9.4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的拆模时间,除应满足混凝土强度要求外,还应考虑产生温度裂缝的可能性。
使混凝土内外温差降低到25℃以下时方可拆模。
6.3适用规范或标准。
7.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7.1钢筋工程的预控
7.1.1钢筋
7.1.1.1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单。
7.1.1.2钢筋进入工地后应进行外观检查,按批量进行复试。
即物理试验和化学试验。
7.1.1.3集中加工的钢筋,应由加工厂单位出具出厂证明及钢筋出厂合格证及钢筋试验单批件和复试报告单(复印件),但须加盖加工单位印章。
7.1.2焊条及焊剂
7.1.2.1焊条及焊剂应有出厂合格证,且应与焊接型式,母材种类或设计所要求的品种、规格一致。
7.1.2.2需要进行烘焙的应有烘焙记录(恒温250℃,烘焙1~2小时)。
7.1.3结构节点钢筋密集,交叉复杂时,应根据工程情况绘制节点钢筋布置实况图(翻样),或做出节点样板,以合理布置钢筋和安排好穿钢筋顺序。
此项工作施工单位应当做,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学透图纸、绘制必要的图表,以免控制失误。
7.1.4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焊工的焊工考试合格证。
在正式焊接前,必须监督焊工在现场条件下进行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7.1.5审核钢筋接头机械连接的施工方案和专业施工队伍的各项资质证明资料和型式试验报告。
7.2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7.2.1必须熟读设计图纸,明确各结构部位设计钢筋的品种、规格、绑扎或焊接要求,特别应注意结构某些部位配筋的特殊处理,对有关配筋变化的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结构施工图上,避免遗忘,造成失误。
要掌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中有关钢筋构造措施的规定。
7.2.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对成型的钢筋进行检
查。
钢筋焊接、机械连接均应按规定批量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并对外观进行检验。
7.2.3在钢筋绑扎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巡视应特别注意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箍筋加密范围、钢筋除锈情况等问题的监视。
7.2.4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确认所绑扎的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长度、锚固长度、接头设置等,正式签发认可书。
7.2.5以下几点构造措施应加强检查:
7.2.5.1框架节点箍筋加密区的箍筋及梁上有集中荷载处的附加吊筋或箍筋。
柱根部第一道箍筋和墙体第一道水平筋应放在离结构结合部边缘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