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23124号令货车相关的部分条款解释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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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123124号令货车相关的部分条款解释汇编

 

公安部123号、124号令

(货车相关的部分条款解释汇编)

 

淄博泰通元车辆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什么限制条件?

答:

取得大型客货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大部分驾驶营运车辆,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因此规定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

一是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者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二是对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三是对有记满12分记录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被吊销、撤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醉酒驾车、超速50%以上、驾驶拼装车或者报废车上路行驶、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的严重违法行为,均属主观故意行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再次申请驾驶证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时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措施。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有什么主要变化?

答:

为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123号令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主要做了以下调整:

科目一考试,将原来的考试内容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

科目二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调整后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小型汽车取消桩考移库要求以及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科目三考试,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同时,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对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

另外,还明确了各种车型的考试里程。

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有哪些变化?

答:

为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安全驾驶能力,123号令对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将百米加减挡的考试要求放在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考核,增设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和窄路掉头考试项目。

调整后,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变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新增的模拟项目,主要考核在复杂道路条件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驾驶基本操作要求,如模拟湿滑路,主要考核学员在湿滑路段减速、保持低速挡匀速行驶等方面的基本操作技能,使学员在以后的实际驾驶中遇到这类复杂路段不紧张、合理采取安全驾驶措施。

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答: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的情形包括两种:

一是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

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审验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需要提醒的是,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部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如果没有驾驶大中型客货车需求的,可以主动申请降为小型汽车驾驶证,避免因逾期未审验受到相关的处罚。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123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审验的依据?

答: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违法行为及记分,不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

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及记分,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是否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答: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但在办理有效期满换证和转入换证业务时,还需要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降级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降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大中型客货车逐级降低准驾车型的规则是什么?

答:

对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按规定要降级的,对照下表降级:

降级前准驾车型

降级后准驾车型

A1

A3B1B2

A1A2

A2A3

A2

B1B2

A2A3

A3B1B2

A3

C1

A3B1

B1

A3B2

B2

A3B1B2

B1B2

B1

C1M

B1B2

B2

B2

C1M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哪些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答:

与在普通公路上驾车相比,高速公路车速快、路况更加复杂,一旦发生事故导致的后果严重。

因此,公安部123令针对高速公路特殊性,制定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记12分的情形有:

一是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是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三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

驶营运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答:

营运车辆一般是长时间、高频率地在道路上行驶,而且载客载货数量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驾驶人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重大。

因此,公安部123号令针对驾驶营运车辆违法规定了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

一是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二是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对营运车辆驾驶人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大中型客货车超速、超员交通违法记分是怎么规定的?

答: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2011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27起。

从肇事车型看,大中型客货车肇事23起,占85.2%;其中16起为客车肇事,占51.9%。

从违法行为看,全部存在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为了更加严格地管理大中型客货车,有效预防因大中型客货车超速、超员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公安部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速、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关于超速违法行为,

一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二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以及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三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关于超员,一是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二是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三是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对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答:

关于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公安部123号令有明确的规定:

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分。

对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如何记分?

答: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性强、社会危害性大、行为性质恶劣。

从根本上治理这些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驾驶人记分制度,通过提高违法记分分值对违法行为人实施严格的教育管理。

针对社会关注和群众呼声,公安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123号令提高了对上述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加大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威慑和惩处力度。

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为什么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答:

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不仅危害大,而且导致交通事故的几率和导致人员死伤的几率高,一直以来是公安交管部门管控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2012年上半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因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数量比2011年上半年上升32.5%。

2011年,全国因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共4768起,造成1175人死亡。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同时予以记分。

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对行驶在直行车道的车辆,遇路口时违法左右转弯如何处罚?

答:

此种行为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需要根据道路性质而定。

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驾驶人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记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遇有人行横道时可以加速通过吗?

答:

人行横道线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交通信号,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有特别的通行权利。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因此,机动车行驶遇有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对驾驶机动车时接打电话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答:

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及时发现和处置路面出现的状况。

而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和判断、处置能力。

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

对驾驶机动车没有佩戴安全带的行为如何记分?

答:

当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撞伤害。

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对机动车在路口抢黄灯通行的行为处罚吗?

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

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闯两次红灯就会记12分吊销驾驶证吗?

答:

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对酒驾行为如何记分?

答:

酒驾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公安部123号令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

酒驾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答:

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

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记分周期怎么计算?

答: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一次违法处罚涉及两个以上违法记分,都要记吗?

答: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

答:

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在异地申请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有什么要求?

答:

目前,随着物流业的迅速发展,很多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长期不在登记地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在驾驶证或者车辆临近检验期限时,需要从营运地返回登记地办理审验业务。

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123号令规定将在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运车辆纳入营运地管辖,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所有人首先要向营运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并填报包括营运企业、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这些基本信息开展提示服务和日常教育。

在办理备案登记满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

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

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

机动车因故障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算不算违法停车?

答:

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容易引发追尾、多车相撞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不得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因此,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移动不得不停在车道内,并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不是违法停车。

如果车辆无故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车辆出现故障能够移动但未移至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以及车辆故障无法移动但未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应认定违法停车。

属于违法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123号令规定,对当事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还要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

目前我国对公路限速是如何规定的?

答:

目前,我国公路限速主要有三种:

一是标牌限速。

即公路上设置的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具体的限速值由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公路的设计速度以及公路的功能类型、几何线形特性、运行交通流量、路侧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

二是法定限速。

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没有中心线的公路,限速为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公路,限速为每小时70公里;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以及掉头、转弯、下陡坡时,限速为每小时30公里。

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为每小时120公里。

三是特殊时段和天气限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普通公路行驶,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以及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限速为每小时30公里。

为严管客运车辆,《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2]42号)要求,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

大型车辆能在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行驶吗?

答:

大型车辆特别是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仅影响高速公路通行效率,而且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据我们在网上的调查,一半以上的人认为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差的原因是大货车占用最左侧车道,因此,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是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另据规定,高速公路上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因此,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除小型载客汽车外,其他车辆不得占用,但借用最左侧车道超车后驶回原车道的,属正常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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