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最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学校内,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校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因实验室、校医院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6)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实验室、校医院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
在学校广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根据《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由于我校校区分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有关单位要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要形成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政负责人。
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部署;
统一指挥和研究、部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防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责任部门:
负责与上级部门和校内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将上级部门的最新防控工作精神传达到校内各单位,及时向省教育厅、高新区管委会报告学校防控情况。
2、卫生防治组
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加强与附近医院的联系和沟通,做好转诊转院工作;
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开展健康教育,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保健知识,减少此类疾病的发生;
对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区域的消毒提供技术支持等。
3、安全保卫组
加强学校和生活区门卫值班,维护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加强校园、生活区治安工作。
4、后勤保障组
负责必要的物资、工程、服务的保障;
定期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要确保学生食品安全、饮水安全。
5、教职工工作组
加强在职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做好全体教职工防控工作。
6、学生工作组
加强学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学生防控工作。
要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7、离退休人员工作组
加强离退体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好离退休员工的防控工作。
8、教学工作组
院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上级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教学排。
9、东校区工作组
全面负责统筹协调东校区防控工作。
10、宣传信息组
做好舆情监测,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要利用校园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展板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科学防治能力。
11、督导执纪组
做好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发挥好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履职。
加强监督执纪,对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行工作职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
信息报告
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情况向学校防控工作办公室报告。
防控工作办公室要确保每天及时将信息报告省教育厅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
特殊情况时要确保信息在半小时以内报告到省教育厅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
各单位要指定一位处级干部为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联系人(见附件1)。
报告联系人电话要保持24小时开通,及时收集防控工作信息,每天两次上报,突发应急情况随时上报。
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等。
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四'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应急反应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学校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本单位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单位内发生。
(二)应急反应措施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1)综合协调组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卫生防治组立即组织医疗救治并联系附近医院,做好转诊。
(3)资产与后勤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学生工作部负责与中毒或患病学生(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5)后勤部门负责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传染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6)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7)党委办公室负责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学校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属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学校除按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信息报告人(见附件2)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的应急反应
学校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
5.其他未达到一般事件(IV级)的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按分级响应权限,由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向有关部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与处理的建议,报批后宣布应急响应处理结束。
五'
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科研秩序。
(一)调查及评估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认真总结分析应急处理经验教训,对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工作总结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人员善后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单位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责任追究
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整改
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卫生防治组要对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
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恢复教学秩序
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后勤部门必须在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楼、家属区、公共厕所等学习、生活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
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经校医院认定签字后方可复学。
六'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学校防控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项防控措施,并为防控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
各专项工作组要按照责任分工和领导小组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及进将相关情况上报防控工作办公室。
(二)加强信息技术保障
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学校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同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
(三)加强物资经费保障
财务处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四)加强宣传教育保障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公共卫生知识,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知识,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师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学校校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
为做好疫情期间预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此制度(试行)。
一、疫情期间,各处室、学院实行每日体温检测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测和收集测温情况。
二、对体温检测异常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报备校防疫领导小组,及时先隔离并引导就医。
三、检测人员佩戴手套及口罩,使用红外额温计对准眼眉之间,距离前额中心5cm以内位置;
若室外温度偏低,则测量颈部衣服遮盖处或者手腕至肘关节衣服遮盖处。
四、每次检测前及检测完成后使用75%酒精进行全面擦拭消毒。
五、监测过程中,对于体温N37.3C的师生:
(1)仔细询问师生是否有武汉旅居、接触史,若明确无,且身体无严重慢性疾病的,则建议隔离观察,有异常情况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有武汉接触史的或者本身有严重慢性疾病的,联系其家属,由疫情领导小组安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同时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安全。
六、各学院由专人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
各部门每日登记缺勤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
七、校园大门设立监测点,由保卫处负责,每日配置1-2名保安对进校人员逐一进行核查登记体温检测。
八、对体温检测超过37.0°
C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进行复测。
九、对体温异常人员(N37.3C),详细记录其各项信息,汇总后报防疫领导工作小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疫情期间,校园设隔离室,隔离室及隔离设施、设备由专人专人管理;
进入隔离室时须更换隔离服,不得穿便服进入隔离室。
二、校医对在校园内发现的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三、凡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隔离观察。
四、对发生疫情部门或班级在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到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和活动。
五、学校隔离室供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排查期间使用,只接待隔离人员,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六、按照规定,每天至少两次用有效含氯量500mg/1的消毒液对隔离室进行消毒。
七、患病师生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待隔离期满,疾病痊愈后要有医院开具证明方可回校上班或复课。
一、总体原则
(一)防控原则与适用范围
1.防控原则。
科学防治、依法管理、分类指导、家校联防、医教联控,确保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全覆盖,无死角。
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
)。
各类儿童青少年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使用。
(二)分区分级实施防控
1.低风险地区。
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
学校开学(园)复课均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开学(园)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临时)隔离室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物体表面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等工作,做好肥皂、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开学(园)后开展晨午(晚)检,落实报告制度;
禁止校园外无关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错时错峰就餐。
对外地返校返园师生员工进行全面排查,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一律严格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禁止返岗返校返园。
对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及时上报并配合核查排查。
2.中风险地区。
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
推退学校开学(园)复课时间,合理开展在线教育、网上学习和居家教育;
做好开学前人员排查,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3.高风险地区。
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
策略。
学校严格采取停课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在线教育、网上学习和居家教育力度。
对师生员工进行追踪随访和登记报告,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明确部门职责
进一步强化落实“四方责任"
,即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教育主管、卫生健康监管、学校主体、师生员工及家长全力配合的力量,阻断疫情在学校的传播。
(一)教育行政部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指南。
督促检查本区域内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本指南,指导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保障方案有效实施,指导学校做好在校师生防控制度落实、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协调当地疾控机构、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等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卫生应急处置指导,确保防控工作科学开展。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安排学校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含经培训的乡镇社区公共卫生人员)每周不少于3次对已开学的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和师生健康服务工作指导。
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予以执法监督。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师生员工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和校园卫生消毒等进行技术指导,免费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员或相关工作人员,为学校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提供技术支持。
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接到聚集性疫情报告后,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四)学校。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
严格遵守、认真执行防控方案,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学校派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卫生健康指导工作,学校应积极配合并接受指导,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建立防控工作体系
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防联控;
关口前移,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分类管理,部门协同,分工合作;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精准防控;
信息共享,心理辅导,依法辟谣。
(一)成立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园)长(法人代表)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校医(保健教师)、班主任、后勤处、教育处、少先队、团委、学生社团负责人及志愿者等,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信息汇总组、疫情应急处置组、宣传组、防疫物资统筹组和后勤服务保障组等,各项工作须任务明确、分工清晰、职责分明、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
(二)制订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制度
学校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本校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两案九制"
等方案和制度,即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
晨午检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落实各项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演练(推演)(图2)。
(三)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要建立健全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医疗机构等单位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同处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要联合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检查专班,制定检查程序,确定检查内容,开展联合督查,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行,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从严从快查处。
督促加强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强化履职监督。
对防控不力、漏报、退报、瞒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对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的,严查严处,绝不姑息。
(五)明确学校岗位职责
1.校(园)长岗位职责。
校(园)长(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是主要负责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责、党政同责,建立健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校疫情信息。
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2.教师(班主任)岗位职责。
(1)掌握本班学生假期和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及旅行和居住史,指导学生填写和提交健康卡。
落实对来自中风险地区学生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的要求,决不允许带病返校。
(2)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通过微信、短信、校园网等途径发送给学生和家长,指导学生和家长自我学习,提高防控知识和技能,强化疫情防控法律责任,做好科学防护。
(3)开学后配合校医(保健教师)做好本班学生每天晨午检,对寄宿制学生开展晚检。
重点做好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核查排查,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校医(保健教师)和家长,提示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