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类19项工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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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类19项工作规程

185-1.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类(专项申报)(19项)

185-1.1工作事项:

是指纳税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其相关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属于专项申报的事项。

185-1.2管理部门:

税政管理部门

185-1.3执行岗位:

综合服务岗(办税服务厅)资料管理岗

所长岗税源管理岗税政管理岗行政审批岗

185-1.4工作规程:

(一)受理

综合服务岗(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的相关资料。

基本资料:

1、《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2、企业财务报表

专项资料:

资产损失种类

报送资料清单

现金损失

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3、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

5、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

企业因金融机构清算而发生的存款类资产损失

1、企业存款类资产的原始凭据;

2、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件;

3、金融机构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情况资料。

金融机构应清算而未清算超过三年的,企业可将该款项确认为资产损失,但应有法院或破产清算管理人出具的未完成清算证明。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存货盘亏损失

1、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3、存货盘点表;

4、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

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2、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3、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4、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存货被盗损失

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2、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

3、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

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

1、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2、固定资产盘点表;

3、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4、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情况说明;

5、损失金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3、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4、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5、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固定资产被盗损失

1、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2、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3、涉及责任赔偿的,应有赔偿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

1、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

2、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

3、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在建工程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损失的扣除

1、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

2、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

3、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工程物资损失的扣除

1、工程物资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2、企业内部关于工程物资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3、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4、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损失

1、生产性生物资产盘点表;

2、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情况说明;

3、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金额较大的,企业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因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1、损失情况说明;

2、责任认定及其赔偿情况的说明;

3、损失金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

对被盗伐、被盗、丢失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1、生产性生物资产被盗后,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或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2、责任认定及其赔偿情况的说明。

企业由于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使抵押资产被拍卖或变卖,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可认定为资产损失

1、抵押合同或协议书;

2、拍卖或变卖证明、清单;

3、会计核算资料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或已经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已经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损失

1、会计核算资料;

2、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3、技术鉴定意见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的书面申明;

4、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限文件。

企业债权投资损失

1、投资的原始凭证、合同或协议、会计核算资料等相关证据材料。

2、债务人或担保人依法被宣告破产、关闭、被解散或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失踪或者死亡等,应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

无法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且上述事项超过三年以上的,或债权投资(包括信用卡透支和助学贷款)余额在三百万元以下的,应出具对应的债务人和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或查询证明以及追索记录等(包括司法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

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企业对其资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应出具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赔偿证明、资产清偿证明等;

4、债务人因承担法律责任,其资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的,应出具法院裁定证明和资产清偿证明;

5、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或仲裁的,经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债务人和担保人均无资产可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的,应出具人民法院裁定文书;

6、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后被驳回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的,或经仲裁机构裁决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应提交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证明,或仲裁机构裁决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文书;7、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应提供国务院批准文件或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

金融企业符合坏账条件的银行卡透支损失的扣除

1、债务人或担保人依法被宣告破产、关闭、被解散或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失踪或者死亡等,应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

无法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且上述事项超过三年以上的,或债权投资(包括信用卡透支和助学贷款)余额在三百万元以下的,应出具对应的债务人和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或查询证明以及追索记录等(包括司法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

金融企业符合坏账条件的助学贷款损失的扣除

1、债务人或担保人依法被宣告破产、关闭、被解散或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失踪或者死亡等,应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

无法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且上述事项超过三年以上的,或债权投资(包括信用卡透支和助学贷款)余额在三百万元以下的,应出具对应的债务人和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或查询证明以及追索记录等(包括司法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

企业股权投资损失

1、股权投资计税基础证明材料;

2、被投资企业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文件;

4、政府有关部门对被投资单位的行政处理决定文件;

5、被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证明文件;

6、被投资企业资产处置方案、成交及入账材料;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权益)性损失的书面申明;

8、会计核算资料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发放贷款损失的扣除

比照债权性投资等相关事项办理

综合服务岗(办税服务厅)收取纳税人填报的《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根据资产损失种类,对照报送资料清单,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核对:

1、报送资料不全的,打印《一次性告知书》和《补正通知书》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资料内容。

2、资料齐全的,立即打印《申请资料接收单》,当场交申请人,告知申请人等候,凭此单取结果;并立即将纳税人申请纸质资料传递至行政审批岗(办税服务厅)进行审核。

(二)办理

1、行政审批岗(办税服务厅)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进行以下操作:

(1)申请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在《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上写明不准予受理申报的理由,传递给综合服务岗(办税服务厅);

(2)申请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经初步审核符合税法规定的,在《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上写明初审同意先享受税前扣除的意见,并传递给综合服务岗(办税服务厅)。

2、综合服务岗(办税服务厅)根据行政审批岗(办税服务厅)初审结果,进行以下操作:

(1)对申请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一式三份),并注明不准予受理申报的理由,打印后由申请人确定并签收,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送税务所,一份送税政管理岗;

(2)申请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经初步审核符合税法规定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打印后由申请人确定并签收,一份交申请人,告知其已受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自受理之日起暂可享受税前扣除。

综合服务岗(办税服务厅)将申请纸质资料传递至所长岗进行后续审核。

同步在市局信息管税平台—专业化管税平台传递待办任务,做好工作日志。

(三)审理

1、所长岗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情况复杂需调查核实的分配工作任务至税源管理岗,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资产损失和纳税情况、依据等进行调查和实地核查。

税源管理岗调查完毕制作《调查报告》,在《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签署意见,传至所长岗。

所长岗审核后应在《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签署意见,将所有资料报送区局税政管理岗。

同步在市局信息管税平台—专业化管税平台传递待办任务。

2、税政管理岗对税务所转来的资料进行审核,在《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签署意见报行政审批岗(税政管理)审核签署意见。

同步在市局信息管税平台—专业化管税平台传递待办任务。

3、税政管理岗对税务所转来的备案资料审核后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同意税前扣除的,在《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签署意见后,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写明不同意税前扣除理由,送综合服务岗(办税服务厅),由综合服务岗(办税服务厅)通知申请人领取或以适当方式送达,并经申请人确认签收,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终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收回上一份暂时同意税前扣除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补缴未缴税费并加收滞纳金;经申请人确认签收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再传递至内务管理岗、税政管理岗。

同步在市局信息管税平台—专业化管税平台传递待办任务。

(四)处理

内务管理岗应及时将《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及《税务事项通知书》交税源管理岗,通知申请人停止税前扣除,并督促纳税人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若违反征管法及有关规定则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转稽查。

(五)资料归档

内务管理岗对纸质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及时交税政管理岗对全部纸质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后制作案卷归档,接受检查。

(六)工作时限

受理环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税务所后续审核、调查、处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税政管理岗审核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风险点提示

综合服务岗(办税服务厅)对资料的完整情况负责。

行政审批岗(办税服务厅)对税前扣除的基本合法性及规范性负责。

所长岗、税源管理岗对税前扣除条件的数据的准确性和资料完整性负责。

税政管理岗对纳税人税前扣除合法性及税前扣除的管理工作负责。

(八)表证单书

1、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2、一次性告知书

3、补正通知书

4、税务事项通知书

5、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185.5流程图

 

185-2.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类(清单申报)

185-2.1工作事项:

是指纳税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其相关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属于清单申报的事项。

185-2.2管理部门:

税政管理部门

185-2.3执行岗位:

综合服务岗(办税服务厅)资料管理岗所长岗税源管理岗

185-2.4工作规程:

(一)受理

综合服务岗(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的相关资料。

资料明细:

基本资料:

1、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二)办理

综合服务岗(办税服务厅)收取纳税人填报的《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并将电子申报数据扫描入信息管税平台,同步在市局信息管税平台—专业化管税平台传递待办任务,做好工作日志。

(三)处理

税务所在信息管税平台及时查看信息,结合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对纳税人申报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纳税人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可依职权采取相应处理。

(四)资料归档

资料管理岗将纸质资料扫描上传至信息管税平台,将纸质资料归档

(五)工作时限

受理事项当场完成,资料扫描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风险点

为防止纳税人采用伪造、变造有关资料、证明等手段导致税前扣除事项不符合条件或扣除数额有误,需要对自行申报类税前扣除事项进行专项风险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推送相关部门进行风险应对。

(七)表证单书

1、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185-2.5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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