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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监理细则.docx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44省道武义城区段改建工程

 

 

金华市通达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编写人:

李忠诚

审核人:

盛含军

批准人:

盛含军

 

42省道武义城区段改建工程J1监理办公室

二0一四年二月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一、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

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等。

3、地方性法规、文件

4、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

5、项目的环境行动计划(贷款项目均有此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

7、监理合同及工程建设合同

二、环境保护监理应遵循的原则要求

从事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确立环境保护监理是“第三方”的原则,应当将环境监理和业主的环境管理、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督执法严格区分开来,并为业主的环境管理和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督服务。

三、环境保护监理人员素质要求

环境保护监理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具体从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环境保护或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而且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工程与环保有联系和交叉时,起到协调和指导作用。

四、环保监理的工作内容及方式

环保监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

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以日常巡视为主,辅以必要的环境监测,以便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

环保工程监理从合同、计量到支付等都与其他工程的监理相似,工作方式主要以工程监理的方式进行。

对于环评中的相关要求和内容,环保监理人员应在开工前熟悉与工程有关内容。

五、环保监理的工作制度

日常工作制度、例会制度、月报制度、污染事故报告制度、验收制度等。

六、

(一)监理要点

1.对现有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理

(1)公路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林木的砍伐量,严禁砍伐公路用地范围之外的树木。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有效的环保措施,如施工设置的便道、施工场地等尽量占用荒地,少开挖,以减少对地貌和植被的破坏;应开挖的也应尽量减少开挖面积,保护自然被面免遭破坏爆破。

2.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理

(1)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沥青混合料及混凝工拌和站,不得堆放或倾倒任何含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不得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取土、弃土,破坏土壤植被。

(2)散装水泥采用密罐运输、存放;搅拌场、施工便道等易扬尘位置经常洒水养护,减少粉尘对人体的危害。

(3)施工污染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装载机、搅拌机、发电机以及木工机械等。

主要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同时作业的机械台数,对噪声大的作业不安排在影响人的休息的时间内。

3.路基挖方弃碴的监理

(1)应按国家土地利用的基本政策,指定堆放和弃置,本着尽量占用荒地、少占耕地、控制侵占良田,尽可能少的改变原有自然环境的原则,选择、规划弃碴场地。

(2)严禁向河谷倾倒弃碴,确保本岸、彼岸、下游不出现各种水害。

(3)对可利用的工程弃碴,尽可能的用于路基填筑,或就地加工成块、片石或粗、细骨料用于工程,以减少堆放数量和减少占地。

4.公路工程施工环保监理工作内容

(1)对被监工程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

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仔细阅读设计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校对与调查。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环境保护措施。

承包人提出的环保措施是否全面、可行,与施工方案是否协调一致。

(3)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环保措施。

检查承包人用于环保设施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等;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环境保护设施配套情况;检查环保工程质量、数量;及时纠正承包人环保措施的违规作业。

(4)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施工场地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和站、预制场等)和料场等是否洒水防尘。

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材料堆场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

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是否合理。

是否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

(5)如发现施工中存在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6)施工中发现文物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法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

(二)环保控制目标

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力求施工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保护环境,不破坏水源,杜绝沥青混凝土运输的散漏,减少沥青烟的污染环境,减少噪声污染源,保持施工现场清洁。

(三)环境保护监理程序

 

环境保护监理程序图

七、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图

总监理工程师:

杨连社

环保负责人:

徐洪岩

四标环保负责人:

代家钢

五标环保负责人:

金立成

八、文明施工监控措施

总监理办将根据“创标化工地”的要求,要求承包人做到;

1、实行挂牌施工,公开施工负责人,联系协调人,开竣工日期,监督举报点及电话。

2、开工前,与沿线单位、征地单位和个人及时联系,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安排、交通、治安、环保、消防、后勤等方面支持配合、帮助和谅解。

3、在开工前即对车行通道进行围护采用护栏。

4、在行人较多的施工地段、主要交叉口及特殊地段设置明显的标志护栏,夜间设照明红灯。

5、施工场内保持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废浆集体清运。

各种物具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存放,做好标识,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隔。

6、严格按环保要求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生产的噪音。

7、所有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均佩戴标准胸卡,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8、在正式施工前,派有关人员,根据既有管线的交底资料,进一步了解既有管线走向,管位布置、埋深等情况,掌握真实的现场一手资料,用此指导和帮助现场施工作业,杜绝施工中的盲目行为,最终达到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隐患。

(1)在对现有管线加固、保护之前不得施工,禁止在涉及管线处1M范围内用机械挖土。

(2)施工现场准备保护管线的常用物品,以备应急之需。

九、环境保护监控措施

1、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

(1)审批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方案。

(2)定期跟踪检查环境保护方案的执行情况,监督承包人落实环保要求。

(3)监理在日常的巡检中,发现不利于环保的现象或苗头,立即督促承包人着手解决,排除隐患。

(4)定期向业主汇报环境保护的有关情况。

2、环境保护的方法

(1)土地资源保护。

妥善处理废方,弃土应尽量避免破坏或掩埋林木、农田及其它工程设施。

沿河弃土应避免堵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面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

应重视弃土堆的复垦,有条件时,宜在弃土堆顶面绿化,或整平成为耕地。

(2)防止和减轻水、大气受污染

A、保护水质

①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和水库,不得排入饮用水源。

②施工区域,砂石料场,在施工期间和完工后应妥善处理,以减少对河道、或溪流的污染。

③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操作用水,应采取过滤、沉淀池处理或其它措施,使其能做到达标排放。

④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应堆放管理,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⑤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B、控制扬尘

①为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施工便道及其他主要运输道路,应随时进行洒水、养护或其他抑尘措施。

②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应予以遮盖或适当的洒水润湿。

运输时应用帆布覆盖。

③运转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现场。

如水泥砼拌和站、沥青拌和站等投料器均应有防尘设备。

在这些场所作业的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

④如果承包人预防措施不力,并已对邻近池塘、农田或卫生环境造成了危害,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应由承包人负责。

5、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按规定车速行驶。

6、科学选择运输路线。

C、减少噪声、废气污染

①各种临时设施和场地,如堆料场、加工厂、沥青厂等距居民区不宜小于300M,而且应设于居民区主要风向的下风处。

②使用机械设备的工艺操作,要尽量减少噪声、废气等的污染;并应遵守当地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规定。

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

3、沥青混凝土集中拌合,合理安排沥青拌和场。

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装置,并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气净化和排放设施。

4、拌和场为操作人员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并定期体检。

5、水泥混凝土集中拌和,封闭装罐运输。

采用先进的水泥混凝土拌和装置和配套除尘设备。

6、如施工地点附近存在环境敏感点应设置临时的隔音围护;高噪音作业应与医院、学校以及敬老院的时间相互错开;夜间停止包括打桩在内的高噪声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夜间不准开山放炮。

D、保护绿色植被

①承包人应尽量保护施工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

若因修建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的绿色植被,应负责在拆除临时工程时恢复。

②施工期间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应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应再发生其它形式的人为破坏。

E、水土保持

1、通过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使边坡稳定,岩石、表土不裸露,避免水土流失对工程本身的危害。

2、取土场全部做防护处理,使开挖坡面不裸露,并覆土加以利用。

3、通过对弃土(渣)场进行综合治理,使工程施工过程中生产的弃土、石渣得到有效拦挡或利用。

4、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使泥沙不进入下游河道,不影响河流正常行洪。

5、做好公路绿化工程的养护,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F、生活区、办公区的环境影响

1、妥善处理生活垃圾。

生活区若管理不善,易造成垃圾遍地,甚至会引起传染病,给人们带来危害,给施工带来重大影响。

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各个生活区设置垃圾箱和垃圾临时堆放点,定期将生活垃圾转运到附近的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电池必须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应在每个施工区设置垃圾箱和垃圾堆放点,由专人负责清理并集中处理垃圾。

可与当地的环卫部门联系定期将生活垃圾转运到附近的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若所在地区生态敏感,则应该将垃圾运离环境敏感区后再处置。

生活区垃圾堆放点应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渔用水体的废弃沟凹或废弃干塘,堆放点应直通沟道与邻地相通,不得向垃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

建立生态厕所。

2、生活区和办公区应修建临时性污水处理设施。

3、厨房应设置排风系统。

加装油烟净化器净化油烟,并以高于周围建筑的高度排放;油烟净化器应安装在室内。

4、施工完成后,应做好场地的清理工作,使其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和标准。

十、施工准备阶段的环保监理要点

1、熟悉工程资料,掌握工程整体情况。

环境保护监理人员应掌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熟悉环评和水保批复的内容,对照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以及现场环境,对施工期的环保情况形成一个整体的概念,并对敏感的保护目标作出标识。

2、根据情况,配备必需的环境监测设备和仪器。

3、建立环保工作网络,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不符合工程环保要求的环节和内容提出改正要求,对遗漏的环节和内容要求增补。

5、审查取(弃)土场、采石场的选址,对生态敏感点和取(弃)土场、采石场进行必要的实地踏勘。

6、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所有便道、便桥、便隧,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使用。

7、第一次工地例会,对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理交底。

8、对现场实验室放射源的处置,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旁站监理,保证放射源得到妥善处置。

9、施工场地和便道附近有敏感保护对象时,对施工车辆作出限速行驶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检。

10、对营地、办公区、实验室、材料堆场、拌和场、预制场以及取(弃)土场地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巡检。

十一、施工阶段环境保护监理

A路基工程环境保护要点

1、在清除表层淤泥、杂草前,应明确清理对象和范围,不能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沿线两侧的植被。

路基范围内的旧桥、旧涵洞、旧路面和其他障碍物的拆除,若周围30m范围内有居民点的,要注意不要引起二次污染。

2、土石方开挖将开挖范围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不得随意破坏施工范围之外的土壤和植被。

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光缆、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的保护。

路基开挖,应有相应的土石方调配方案,尽可能利用。

特别是剥离表土予以保护和利用,若不用于本工程回复的,应直接转运至供耕作的地块加以整平和利用;如果需用于本地生态恢复的,应在施工区域附近集中堆置,并设置相应的防雨和排水设施。

对于取土,需做到边开采、边整平、边绿化,同时要做到计划取土,及时还耕。

挖、填方工程量过大的路段应避开雨季施工,以免带来水土流失。

开挖回填时应做好临时排水系统,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

石方开挖,应充分重视挖方边坡稳定。

在地形、地质、开挖断面适合时,应采取欲裂、光面爆破技术开挖边坡,减少对山体的扰动,保持边坡稳定。

在土石方工程完成后,应立即开始护坡、挡土墙、路基边坡植草、铺砌排水沟等工程。

3、路基填方是应注意扬尘,污染周边空气环境。

应严防施工机械跑、漏、滴油,以避免对土壤和水环境的污染。

填方工程量过大的路段应避开雨季施工,避免雨季施工带来的水土流失。

B)、桥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明挖基础施工过程中,应核对地质水文资料,若得知基础地基下有涌泉、流沙、溶洞等地质情况时,施工单位应考虑有关准备措施。

2、钻孔灌注桩基础

在现场选择或开挖一低洼地作泥浆沉淀池,用于储存将来使用后废弃的泥浆。

泥浆池应选择在不宜外溢的地段。

当现场没有可以利用的低洼地时,应自行挖掘或砌筑泥浆池。

泥浆池周围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以免雨水过大而造成泥浆外溢破坏当地的环境。

钻孔柱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泥浆直接排入河水或河道中,经沉淀后上清水排放,减少悬浮固体的排放量。

大型桥梁通常利用钢护筒作泥浆储备周转,并采用泥浆过滤设备,清除残渣。

废弃的钻孔泥浆以及废弃物,应运至事先准备好的沉淀池临时贮存,待风干后,运往弃渣场,不得弃于河道或河滩地,以防止抬高河床,淤塞河道。

在水上钻孔时,一般采取平台施工。

采取围堰或者筑岛施工时,应及时对围堰和筑岛进行清理,以免破坏水生环境,影响行洪。

应对施工机械及船只进行严格检查,防止漏油,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挖孔桩施工时,应选择合适的孔壁支护类型,挖孔时,应注意施工安全,挖孔工人必须有安全装备,提取土渣的机具要经常检查,井口围护应离地面20-30CM,防止土、石、杂物落入孔内伤人,如孔内二氧化碳等含量超过0.3%或孔深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混凝土浇筑时,溢出的泥浆应引流至事先准备的适当地点处理,待吹干后,运往弃渣场,以防止污染环境或堵塞河道和交通工具。

C)、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监理

1、环境保护初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工程完工,环保资料编制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初验申请。

监理工程师审查申请。

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现场和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环保初验会议,监理工程师主持,对施工单位执行环保合同条款与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与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审查环保遗留问题整改措施和计划,讨论决定是否通过初验。

会后,有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环境保护初验报告。

2、施工单位应具备的环境保护资料

工程资料、环境保护制度与措施、环保检查记录、整改措施、环境保护月报、环境恢复措施等。

3、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监理

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对环保遗留问题整改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施工单位对整改计划进行调整。

监理工程师检查已实施的环保达标工程和环保工程,对交工验收后发生的环保问题或工程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调查和记录,并指示施工单位进行环境恢复或工程修复。

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完成环保施工资料。

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整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提出工程试运行前所需的环保部门的各种批件,并予以协助办理;收集保存竣工环保验收时所需的资料;完成竣工验收小组交办的工作。

十二、环境保护法律的基本原则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即认真贯彻三同步方针和三统一原则。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预防为主的原则,就是防患于未然。

预防是环境保护第一位的工作。

但是根据目前的技术和经济条件很难做到,因此还必须与治理相结合。

3、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通常也称为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其基本思想就是明确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经济责任。

6)消除施工污染:

场地废料、土石方处理,按设计要求及监理工程师指定地点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尽量减少对周围绿化的影响和破坏。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污染水源、耕地、农田、灌溉渠道,采用渗井或其它措施处理,工地垃圾及时运到指定地点。

清洗集料,机具或含有油污的操作用水,采用过滤的方法或沉淀池处理,使生态环境受损降到最低程序。

2、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工地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加强噪声作粘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加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防噪声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3)加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做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成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

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3)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采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环境台账表格附后:

 

44省道武义城区段改建公监理办公室

二0一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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