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鹏东北师范大学网考 社会保障制度高起本 考前练兵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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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鹏东北师范大学网考社会保障制度高起本考前练兵doc
单选题
1.社会福利是现代社会中()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A.企业
B.社会
C.个人
D.政府
答案:
D
2.下面选项里哪个不是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
A.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管理
B.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C.社会保障对象管理
D.社会保障目标管理
答案:
D
3.法律最基本的特征是()
A.说服性
B.服务性
C.强制性
D.顺应性
答案:
C
4.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属于哪种类型()
A.强制性失业保险和国家失业救济相结合方式
B.自愿性失业保险和国家失业救济相结合方式
C.强制性失业保险
D.强制性失业保险和自愿失业保险相结合方式
答案:
C
5.失业保险的对象是
A.摩擦性
B.结构性
C.自愿性
D.非自愿性
答案:
D
6.以下不属于“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区别的有
A.实施理念不同
B.实施标准和内容不同
C.实施作用和目的不同
D.实施的对象不同
答案:
D
7.目前,我国的主要养老模式是以下哪一种
A.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社区养老为基础、居家养老为依托
B.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
C.以居家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补充
D.以社区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居家养老为依托
答案:
B
8.较为公认的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以德国1889年颁布的()为标志的
A.《疾病保险法》
B.《老年、残疾和遗嘱保险法》
C.《黄金法典》
D.《社会保障法》
答案:
B
9.不属于社会保障主要内容的是()
A.慈善事业
B.社会保险
C.社会福利
D.社会救助
答案:
A
10.不属于具备基金管理职能的主要政府职能部门的是()
A.民政部
B.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C.外交部
D.财政部
答案:
C
11.下列属于福利国家的是
A.美国
B.德国
C.英国
D.新加坡
答案:
C
12.下列哪一国家的医疗保险模式是储蓄性医疗保险模式
A.德国
B.英国
C.新加坡
D.日本
答案:
C
13.我国667座城市和1638个县政府所在地的镇全部建立起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时间是
A.1999年6月
B.1999年9月
C.2001年9月
D.2002年6月
答案:
D
14.在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方面,1951年我国颁布实施了
A.《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B.《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D.《关于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措施的指示》
答案:
C
15.社会福利研究方法的基本观点有
A.实证主义
B.批判理论
C.批判理论
D.理性主义
答案:
A
16.古代社会的( )措施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直接源流。
A.社会福利
B.社会保险
C.慈善事业
D.救灾济贫
答案:
D
17.在以社会保险筹资为主的国家,医疗保险资金最主要的来源是
A.雇主
B.雇员
C.国家补贴
D.雇主和雇员共同缴款
答案:
A
18.国际劳工组织综合各国失业情况和工人生活状况,规定失业保险金给付期上限和下限分别为( )个工作日
A.154,79
B.156,78
C.160,80
D.155,77
答案:
B
19.是什么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所遭受的风险事故增加
A.工伤保险体系不健全
B.生产的社会化
C.技术落后
D.对劳动者的保护不足
答案:
B
20.社会性救助以( )为基本特征
A.自助
B.他助
C.互助
D.自利
答案:
C
21.不属于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选项是?
A.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责划分不清
B.社会保障法制化管理进程仍旧滞后
C.基金运营仍未实现透明监管
D.管理机制仍未解决层次不清
答案:
C
多选题
1.下列发展规律属于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规律的有
A.立法滞后
B.立法先行
C.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D.单一化发展
答案:
B,C
2.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特征表现在
A.制度的开放性
B.筹资社会化
C.服务社会化
D.管理与监督社会化
答案:
A,B,C,D
3.测量贫困的方法主要有( )
A.市场菜篮子法
B.恩格尔系数法
C.生活形态法
D.国际贫困标准法
答案:
A,B,C,D
4.()构成了社会保障待遇给付的主体。
A.现金援助
B.实物援助
C.劳务服务
D.精神慰籍
答案:
A,B,C
5.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的社会条件
A.不同社会制度变革新旧体制变革
B.同一制度下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调整和冲突的不可避免性的要求
C.社会有一定的剩余产品可供扣除和储存
D.有一套完整的调节收入分配制度
答案:
A,B
6.社会保障的功能包括
A.稳定功能
B.调节功能
C.促进发展功能
D.互助功能
答案:
A,B,C,D
7.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包括
A.公平原则
B.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
C.责任负担原则
D.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
答案:
A,B,C,D
8.根据养老保险的责任分担机制,养老保险责任承担模式分为()
A.政府责任型
B.责任分担型
C.个人负责型
D.混合责任模式
答案:
A,B,C,D
9.从保障层次上划分,社会保障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A.制度保障
B.经济保障
C.精神保障
D.服务保障
答案:
B,C,D
10.在农业社会中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所拥有的功能
A.文化功能
B.消费单位
C.生产单位
D.教育、养老和生育功能
答案:
B,C,D
11.三无对象”中的“三无”是指
A.无劳动能力
B.无生活来源
C.无法定抚养义务
D.无政治信仰
答案:
A,B,C
12.妇女福利包括()等内容
A.特殊津贴
B.用工优先
C.劳保福利
D.相应的社会服务
答案:
A,C,D
13.养老保险的特征有( )
A.普遍性
B.重要性
C.长期积累性
D.复杂性
答案:
A,B,C,D
14.建国初期,我国政府采取的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和措施
A.实行急赈
B.动员因残、因灾流人城市的农民回乡生产,以工代赈
C.接收、改造旧的慈善机构,收养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和孤儿
D.收容、遣送乞丐和无业游民,对国民党的散兵游勇,组织他们生产自救
答案:
A,B,C,D
15.社会保障基金以基金来源为依据分类,可以被划分为
A.财政性社会保障基金
B.社会保险基金
C.社会福利基金
D.社会慈善基金
答案:
A,B,C
16.属于社会保障法的特征的选项有
A.安全性
B.平等性
C.社会性
D.鼓励性
答案:
A,B,C
判断题
1.《宪法》是制定社会保障法的依据
A.错误
B.正确
答案:
B
2.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四项构成: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3)财政补贴;(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A.错误
B.正确
答案:
B
3.企业年金是在工资、奖金、津贴、股权和期权之外,雇主对员工分配的另一个重要手段。
A.错误
B.正确
答案:
B
4.“统账结合”的财务机制将导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从单一的“以收定支”“现收现付”转向部分积累制
A.错误
B.正确
答案:
B
5.我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A.错误
B.正确
答案:
A
6.在法定年龄内,有工作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
A.错误
B.正确
答案:
B
7.社会保障基金在性质上属于私人基金
A.错误
B.正确
答案:
A
8.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获得的货币、实物收入的总和
A.错误
B.正确
答案:
B
9.儿童福利机构是政府举办的集中收养孤儿、弃婴的设施,是目前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的主要载体,包括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儿童部、SOS儿童村、孤儿学校、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社区特教班等
A.错误
B.正确
答案:
B
10.医疗救助是政府通过提供资金、政策和技术上的支持以及社会通过各种慈善行为,对贫困人群中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人群,或者因支付数额庞大的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的人群,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使他们获得必要的卫生服务,以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改善目标人群健康状况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A.错误
B.正确
答案:
B
11.郑功成认为:
社会保障要依法建立,即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是立法先行的原则。
A.错误
B.正确
答案:
B
12.新加坡实行的是国家保障模式
A.错误
B.正确
答案:
A
13.社会救助是公民无力维持其最低生活需求时由国家和社会施行的救助行为
A.错误
B.正确
答案:
B
14.残疾人社会福利的目的是为了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态,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帮助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A.错误
B.正确
答案:
B
15.社会保障属于社会化行为,即由政府或社会团体来承担义务,个人不必承担义务。
A.错误
B.正确
答案:
A
16.英国在1601年即颁布了《社会安全法》
A.错误
B.正确
答案:
A
17.非法定员工福利,是指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必须建立的,在工资收入之外向雇员本人及其家属提供的一系列福利项目。
A.错误
B.正确
答案:
A
18.按照失业的程度,失业可分为自愿性失业和非自愿性失业。
A.错误
B.正确
答案:
A
19.员工福利是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福利的或工资的形式提供给员工的报酬。
A.错误
B.正确
答案:
A
20.俾斯麦通过德皇威廉一世在1881年发表《社会保险基本法》
A.错误
B.正确
答案:
A
21.社会保险是构成社会保障事业的主体和核心
A.错误
B.正确
答案:
B
论述题
1.论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内容。
答案: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具体来说:
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试点的任务目标是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从2009年开始试点,到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是:
1)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2)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3)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人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4)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5)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制度提出各地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6)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7)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
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论述我国促进就业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措施。
答案:
(一)扩大覆盖面,实现所有从业人员都有失业保障
由于失业本身是一种广泛的社会现象,因此要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让所有非自愿而处于失业状态的人都能够享受一定的失业保障并获得就业的机会,使失业保障进一步社会化,做到应保尽保。
而目前失业保险覆盖人群与失业人员是如此不匹配,以及越是易失业人群,越是被排除在失业保险这扇保障大门之外。
因此,要尽快将刚毕业暂未找到工作的学生、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被精简下来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农民合同工、农村潜在的失业者等纳人失业保险的范围。
扩面的重点从那些最容易失业的人群抓起,近期应在在岗未参保的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以及农民合同制工人等的参保上下工夫。
通过重点突出和灵活政策,加快失业保险的覆盖步伐,最终目标应是使所有从业人员,都能被纳入失业保险的有效保障之中。
(二)改革现有失业保险的保障水平
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基础目标。
我国可以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以保证有是够的支撑力来维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
当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会涉及很多方面。
首先要考虑失业保险水平是否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一旦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的提高超过了经济增长的承受能力,那就会出现西方福利国家的“失业陷阱”。
再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提高还要考虑企业的缴费能力,因为给付标准的提高也意味着保险费率的提高,这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劳动力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力减弱。
因此,给付标准的确立需特别慎重,在现阶段应是适当地、逐步地提高,使我国的失业保险既有足够的支撑能力以保障失业者,又能确保水平的适度性。
在考虑待遇水平上,改变现在待遇“一刀切”的状况,仅考虑了失业人员缴费年限和年龄两个要素的状况,要将待遇逐步与缴费年限、年龄、失业前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特别是家庭中子女抚养和残病状况等综合考虑,从而更好地利于失业人员及其家庭的
基本生活维持,保持社会的公平,促进效率。
此外,鉴于现在失业保险的更大作用应该是最大限度促进和稳定就业,因此可以借鉴国际的失业保险差别待遇来促进就业,可以将领取矢业保险金的期限进行分段,然后将待遇逐段递减,从而拉大了保险待遇差距,造成失业时问越长,保险待遇越低,目的是使失业人员能尽快寻找工作,而回到劳动岗位上去。
当然在此设计中,还要充分考虑失业保险给付的上限和下限,不能无限地递减。
此外,为了增加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动力,可以加大再就业后退出的奖励力度,即再就业越早,所获就业补贴的鼓励也就越多,这样也可以起到鼓励就业的作用。
(三)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的用途
目前世界发达国家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是围绕二大功能展开,如何通过有效调配各项支出,从雨形成合理的基金支出结构,就需要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的用途。
在现阶段可以对基金的支出作以下调整:
1.在失业保险的支出结构方面,加大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方面的投入,为实现就业保障型的社会失业保险制度提供资金上的保证。
可以考虑灵活发放失业保险金,对于有可行创业计划的失业者考虑一次性发放多月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其创业的资金。
经验告诉我们,职业培训是打开就业之门和稳定就业的最主要手段。
为此,我们必须要从更高的视角来看待培训的作用,并且更充分利用失业保险的现有基金力量,强力推动职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不仅重视失业人员的培训,还关心在职人员的培训,不仅负担失业人员的所有培训费用(必要时可提供所需交通费和书籍费等),也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培训(包括转岗等)资助。
对于矢业人员来说,强推培训仍要以鼓励支持为工作主线,只有这样培训工作才能持续展开,培训促就业的效果才能更加显现。
为了进一步推动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我们建议对按规定自始至终完成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失业人员,分别给予不同额度或依照证书等级增加失业保险给付的奖励。
2.制度设计应考虑失业预防机制,可运用失业保险来抑制企业的解雇行为。
为此,首先可以试行浮动费率。
在我国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过去仅有工伤保险实行有差别的浮动费率,即根据事故发生率来确定应缴费率,结果成效卓著,有效抑制和减少了工作事故的发生。
据此,为了抑制一些企业恶意解雇,或在不景气时大批量解雇员工,在失业保险领域试行浮动费率是可行的。
所谓浮动费率,即在法定费率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解雇的发生率,来最终确定该企业的失业保险费率,解雇多费率就高,应缴失业保险费就多;反之,解雇少费率就低,应缴失业保险费就少,如果企业在2~3年内不发生解雇行为,则该企业可降低法定费率,即减少失业倮险费的缴纳以资鼓励。
此举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应该说都是可行的。
此外,还可以根据情况对企业进行就业补贴和培训补贴,帮助其改善就业环境,以稳定就业岗位,来达到企业少解雇甚至不解雇。
资助企业的方式可有雇佣补贴、培训补贴、低息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求职补贴(针对民营企业)等。
资助重点应是那些不景气而被迫缩小生产规模的企业;虽面临困难但不解雇劳动者的企业;留用、吸纳大龄、残疾劳动者的企业;通过转岗培训能实现内部重新就业的企业;期望改善企业就业条件和环境,以减少离职、跳槽的企业;招用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企业等。
我们的意图是明显的,就是要在前述的制度制约解雇的同时,通过强化政策鼓励,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克服困难减少解雇,以达到最终稳定就业岗位之目的。
(四)资金筹集的三方负担和提高失业保险社会统筹层次
在国外实行失业保险的40多个国家中,由政府、企业和被保险人三方负担基金的有18个国家,占总数的45%%失业保险基金应按照“以支定收,留有适当储各”的原则筹集,政府对失业保险提供补贴,无论是按国际惯例还是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性来说,都是必要的。
而为了更好地承担失业的风险,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已是大势所趋。
从现在世界上实行失业保险的国家来看,大部分是由国家一级统筹。
失业保险具有集中资金、分散风险的功能。
为了充分发挥这个功能,同时结合我国在不同地区失业的不平衡,应当最大限度地提高统筹的层次,坚持推行以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为主要特征的失业保险管理方式,尽快补提补缴省级调剂金,逐步实现省级统筹,建立并尽快完善“省级统筹,中央调剂”的目标运行模式,而后再由省级统筹上升到全国性的统筹。
这样不仅可以保证资金的集中程度,又能减少管理环节。
这样才能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才能增强失业保险基金的调剂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
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实现全省→全国的大统筹是必然的。
(五)加强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审查
世界各国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有着严格的规定。
其中就业期、投保期和非自愿失业是主要的三个条件。
我国促进再就业最大的缺陷是对失业者积极求助缺乏经济激励作用。
所以,我国目前应当在失业登记的资格条件与程序办法、失业统计的方式和指标等方面,加强研究,进行补充和完善。
比如,把失业者是否履行求职登记、是否参加求职指导和技能培训、是否积极寻找工作,作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审查条件。
如果消极等待就业和拒绝介绍工作,就应通过缩短失业保险金期限等惩罚手段,来刺激失业者尽快重新就业。
(六)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
应加快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就业信息网络,通过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来加强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的联系,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布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及时便利的就业服务。
优化现有的各项传统就业服务活动,如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及就业规划等等,切实提高这些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为此,可以由人保部专门建立全国劳动力市场管理局,各省市地区(县)建立分支机构,负责管理劳动力市场,调研劳动力市场行情,提供就业信息,制定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管理和支配由各企业上缴的失业保险基金,向就业计划提供资金,向中小企业提供就业贷款;协调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同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对失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协助失业人员寻找临时工作,或通过与外国公司签订合同,协助他们在国外就业等。
推动社会中介组织为就业服务。
解决就业问题不单是政府的职责,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协同配合,政府不能也不可能包办一切。
政府要制定就业的政策、法规,把握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市场,尤其在体制转型时期,更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监督。
对一些具体的项目,可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推动社会中介组织来做。
成立这些中介机构,本身既可增加一定的就业岗位,亦可提高社会就业效率,因此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挟持,同时还应当规范其自身行为,做到守法、守信、公正。
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