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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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参与所属各单位检修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检修中心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根据分公司关于电力生产设备方面的标准规范,安全高效的组织开展检修工作;

(二)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编制各类检修计划,报电力生产部审核;

(二)根据本制度规定,及时申报各场站设备检修计划;

(三)按照已下达的检修计划组织检修队伍实施检修工作,落实设备检修全过程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控制;

(四)严格执行电力生产部设备检修管理目标和要求;

(五)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设备检修月报、年报及各类总结;

(六)严格执行《湖口公司电力生产单位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确保外委检修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满足相关制度、标准及合同技术要求;

(七)严格执行检修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过程控制要求;

(八)根据行业先进的设备管理、检修方法和技术,实施新工艺、新技能的实践运用;

(九)开展岗位安全及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检修人员安全意识和检修技能水平;

(十)负责设备检修作业指导书、检修图册的编制和修订,持续推进检修工艺标准化建设,参与各场站检修规程的编制和修订。

(十一)负责自主开展检修工作的检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的编制,以及外包检修项目检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及单位人员资质的初审。

第十三条发电场站职责:

(一)贯彻落实分公司电力设备检修规程、检修管理办法、标准和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检修工作的现场监督管理;

(三)开展岗位安全和技能培训,提高现场运维人员安全意识技能水平;

(四)负责设备检修所需的除集控中心远程操作项目外的停送电操作及安全措施的布置;

(五)负责所辖设备检修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意见反馈;

(六)根据检修协调会明确的责任,做好检修准备工作;

(七)参与设备检修后验收工作;

(八)作为设备管理责任单位,按照《湖口公司电力生产单位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做好外来单位人员安全培训等工作;

(九)做好检修技术资料归档及台账更新等工作;

(十)负责场站检修规程的编制及定期修订。

第十四条集控中心职责:

(二)严格执行设备日常检修工作的实施和上报工作;

(三)根据电力生产部要求,及时申报设备检修计划、检修项目;

(五)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日常检修月报、年报及各类总结;

(六)负责集控中心检修工作的现场监督管理;

(七)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现场维护人员技能水平;

(八)负责设备检修所需的设备停送电操作及安全措施的布置;

(九)负责所辖设备检修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意见反馈;

(十)向电网调度部门提出检修、延期申请并办理开工许可等手续,执行两票制度。

第三章检修计划管理

第十五条分公司电力设备检修应加强检修计划管理,保证电力设备具有高度安全可靠性。

电力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遵循“综合效益最优”原则。

第十六条电力生产部应每年组织设备状态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并结合电力设备检修规程、相关行业标准,形成检修建议计划,经公司电力生产部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电力设备检修计划包含三年滚动检修计划、年度检修计划和月度检修计划,三年滚动计划每年进行修正,年度检修计划根据三年滚动计划并结合设备状态评估结果进行编制,月度检修计划在年度计划基础上结合以下因素及电网或上级电站停电计划调整情况逐月编制:

(一)国家、行业及上级公司关于相关设备设施检修、试验的项目及周期要求;

(二)各场站检修规程规定的相关检修项目;

(三)上年度设备状态评估结果;

(四)分公司缺陷管理制度中非危机缺陷类需要停电处理的缺陷内容;

(五)技术监督、设备可靠性管理所提出的必须通过检修解决的设备问题;

(六)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标准化查评中存在的必须通过停电检修解决的问题;

(七)其他需要列入年度停电检修期间开展的工作;

(八)在变电设备、风电机组、光伏组件日常运维及检修维护过程中发现的同一类型的批量性隐患及缺陷。

第十八条检修计划中电力设备检修工期应根据设备的检修规模、项目内容、资源配备、天气等情况,参考电力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相关行业标准确定。

第十九条三年滚动检修计划及年度检修计划在上年度8月份开始由电力生产部组织编制,12月31日前予以印发。

第二十条年度计划可根据设备状态评估结果及电网或上级电站停电计划调整情况每年在年中进行一次调整。

第二十一条三年滚动检修计划内容包括:

检修(试验)项目、计划开展时间等;

年度检修计划内容主要包括:

检修(试验、消缺、技改)项目、计划工期、具体检修时间、开展方式(外委检修/自主检修)等;

月度检修计划主要包括:

检修(试验、消缺、技改)项目、具体检修时间、需停电设备、检修人员安排等。

第二十二条月度检修计划由检修中心在计划检修开始前两个月在电力生产管理系统中填报,经集控中心、电力生产部审核后由集控中心按照各级调度要求报送停送电计划;

检修开始前5个工作日,检修中心在电力生产管理系统检修项目管理模块中填报日前检修计划,集控中心审核后向调度报送日前检修计划,并据此准备倒闸操作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原则上月度计划、日前检修计划应与年度计划保持一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经电力生产部审核后进行调整,集控中心负责按照调度要求做好计划变更手续。

第二十四条经调度部门批准的计划,在实施中如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需延期的,检修中心应在电力生产管理系统中于计划时间结束前5个小时在电力生产管理系统中提起申请,经电力生产部审核后,由集控中心向调度申报计划延期。

第二十五条经批准的检修计划各单位原则上应严格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经分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可进行计划调整。

第四章检修准备

第二十六条电力生产部应根据检修计划中所列需外委开展的检修项目制定(非)招标采购计划,并报分公司合同法务部,按相关流程经审批后由合同法务部于检修前2个月完成相关采购及合同签订。

第二十七条检修开始前2个月检修中心组织召开检修工作协调会,明确检修计划时间、检修工作项目、检修相关准备工作及其时间节点及责任分工、停电范围、人员配置等事宜,其中检修所需备品备件、耗材、工器具等物资应于检修前15日天准备到位。

第二十八条检修前,检修中心应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设备勘查,并根据勘查情况编制检修方案等,检修开始前15天,检修中心完成检修记录、检修“四措一案”、作业指导书等材料的准备,发起检修开工申请,并于检修前7日完成审批。

第二十九条外委项目由检修中心组织按照《湖口公司电力生产单位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资质审查及人员教育等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第五章检修实施

第三十条检修中心应依据分公司相关电力生产及安全相关规定精心策划并组织施工,保证安全和质量,保护环境,严格控制成本,按期完成各项电力设备检修计划。

第三十一条检修中心应按照批准的检修内容和工期组织施工,并按照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相应场站检修规程规定的检修工艺及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和试验。

第三十二条电力生产部应加强检修过程管理,定期召开检修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安全、质量、进度等事宜。

第三十三条检修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因设备等客观因素不能按期完成应及时向集控中心及分公司电力生产部说明原因,申请延期,并由集控中心向电网调度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第三十四条检修后的部分试运转和通电试验,应由集控中心组织,检修中心参加,并由运行值班人员操作。

第三十五条设备检修完成后,需要电网配合做设备核相、冲击合闸、带负荷检验等试验时,集控中心应提前向调度部门提交相关试验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检修中心组织进行三级验收,其中工作负责人进行一级验收,检修中心进行二级验收,场站及分公司电力生产部根据场站检修规程及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进行三级验收。

验收通过后,方可视为完工;

属于电网调度设备,应向调度报完工。

第三十七条检修设备全部完成预定试验项目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八条检修中心应加强检修技术管理,做好检修记录整理、检修报告编写、图纸资料的修订、竣工资料归档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文档录入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检修期间应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检修现场干净、整洁,检修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四十条检修进度管理

(一)检修中心根据检修项目及工期在检修实施方案中明确检修进度计划,并组织严格执行。

(二)检修开展工程中检修中心应根据每日工作进度情况及时调整检修工作安排,确保总体检修进度与检修进度计划相符。

(三)检修中发现重大设备问题,应立即向分公司汇报并制定解决方案,如果问题影响到检修的工期时,应及时申请延期。

第六章检修总结

第四十一条检修中心、集控中心及场站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检修总结工作,检修结束后5日内检修中心组织召开检修总结会,对本次检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计划检修项目完成情况;

(二)检修发现的已处理及遗留缺陷情况;

(三)下次检修项目建议;

(四)对检修中消耗的备品备件及材料进行分析,并对备品备件、材料定额进行修订;

(五)对检修项目的工时费用进行分析、总结;

(六)对检修外委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外委检修的队伍资质重新进行评价;

(七)对设备日常维护和运行工作提出建议;

(八)对检修中的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检修中心于总结会召开后10日内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提交电力生产部。

第四十二条每年11月15日前,由电力生产部组织召开年度检修工作总结会,对分公司年度检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内容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年度检修计划执行情况;

(二)年度检修费用及成本分析;

(三)检修质量整体情况及检修评价;

(四)检修组织管理情况;

(五)检修队伍建设情况;

(六)检修技术及档案管理情况等。

第八章对外业务

第四十三条对外检修业务的报价、合同签订等工作按照分公司《玉湖新能源公司湖口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对外检修业务在合同签订后,检修中心应参照分公司内部检修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检修前准备工作,包含现场勘查、检修技术资料准备、检修工器具及物资准备、人员调拨等。

第四十五条对外检修时应明确一名检修总负责人,负责整体检修工作的协调与质量和进度的把控;

检修中心专职安全员到场进行全过程现场安全的监督和把控;

所派检修班组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2年及以上检修工作经验的人员,所有参与检修人员需持相应特种作业证书上岗。

第四十六条检修期间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工作纪律等,严禁发生违章及有损分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对外检修期间应结合所派人员、现场危险因素及分公司应急管理相关规定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确保检修期间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理。

第四十八条检修人员与甲方就检修项目、检修标准等存在不同意见的,应及时汇报电力生产部,由电力生产部或分公司出面协商解决,严禁检修人员与甲方人员发生争执。

第四十九条检修人员前往现场前应结合项目现场地理位置、危险因素等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确保突发事件的妥善的处置。

第五十条因检修工作需要,向甲方借用的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以及工器具等,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五十一条检修期间各工作班组应详实记录检修、试验数据,根据试验数据客观、真实的编制试验报告等材料,严禁报告数据及结论作假。

第五十二条检修结束后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提交试验报告、检修总结报告等成果材料,严禁检修人员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或私下向甲方提供任何材料。

第九章检查与考核

第五十三条分公司按照精益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对所属场站检修工作质量、安全进行考核,主要指标包括检修作业安全、电力设备检修一次验收合格率、检修质量保证期内无非计划停运等内容。

电力设备检修一次验收合格率考核主要指场站依据设备检修规程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对检修后的电力设备进行的验收考核。

合格率不足100%的,按照每低于2%考核1分(不足2%按照2%计算)的标准在责任单位当月绩效考核中兑现。

第五十四条质量保证期内非计划停运及其他检修不合规项,按照《玉湖新能源公司湖口公司电力生产月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分公司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分公司电力生产部负责起草、修订,经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电力生产部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抄送玉湖新能源公司电力生产部备案。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玉湖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口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试行)》(YHXNY-MK-27-2019)同时废止。

附件1:

设备检修管理流程图

附件2:

玉湖新能源公司湖口公司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项目表

玉湖新能源公司湖口公司设备

年检预试项目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检修项目

试验周期(年)

220

kV

110

35

10kV

油浸式主变压器

(一)

变压器本体试验

1

油中溶解气体色谱分析

0.5

2

绝缘油简化试验

3

绕组直流电阻

4

绕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和)极化指数

5

绕组的tgδ

6

套管主绝缘及末屏对地绝缘电阻

/

7

套管的tgδ和电容值

8

铁心绝缘电阻

9

铁轭夹件等的绝缘电阻

10

绕组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

11

测温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试验

12

气体继电器及其二次回路试验

13

压力释放器校验及其二次回路试验

14

绕组所有分接的电压比

15

局部放电测量

16

套管中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绝缘试验

17

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

18

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

19

绕组变形试验

20

阻抗测量

(二)

变压器本体及中性点避雷器试验

绝缘电阻

直流1mA电压(U1mA)及0.75U1mA下的泄流电流

底座绝缘电阻

检查放电计数器的动作情况

油浸式箱式变压器

套管的绝缘电阻

绕组泄漏电流

电压互感器

tanδ

交流耐压试验

(三)

电流互感器

绕组绝缘电阻

(四)

避雷器

GIS设备检修

GIS本体试验

主回路导电电阻(含断路器)

SF6气体含水量试验

气体密度继电器、压力表和压力动作阀的检查

GIS局部放电监测试验

各器件连锁试验

断路器试验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绝缘电阻测量

分、合闸电磁铁的动作电压

分、合闸线圈直流电阻及其投入时间

Um/3下电压互感器三相电压测量比

Um下5min耐压试验

组合电气一起进行耐压试验

(五)

Um/3下三相泄漏电流测试对比

AIS设备检修

断路器设备试验

导电回路直流电阻测量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绝缘电阻测量及交流耐压试验

分、合闸线圈直流电阻

断路器的时间参量

绕组及末屏的绝缘电阻

tanδ及电容量

按制造厂规定

电压互感器(电容式)

电压比

中间变压器的绝缘电阻

中间变压器的tanδ

避雷器试验

直流1mA电压(U1mA)及0.75U1mA下的泄漏电流

绝缘子

零值绝缘子检测

绝缘子表面污秽物的等值盐密

干式变压器检修

绕组直流电阻测量

绕组绝缘电阻、吸收比测量

铁芯绝缘电阻测量

穿心螺栓、铁轭夹件等的绝缘电阻

高压开关柜检修

母线试验

主母线直流电阻

主母线及分支母线整体交流耐压

分合闸、合闸闭锁电磁铁线圈的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

导电回路电阻(μΩ)

交流耐压(相间、对地、断口)

分、合闸电磁铁最低动作电压

断路器的合闸时间和分闸时间,分、合闸的同期性

电压互感器试验(电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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