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科室教学管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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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科室教学管理条例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

教学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医院教育领导小组由医院分管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以及临床教学人员代表组成。

教育领导小组在医院党委和院务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划、计划、监督、评估,组织协调教学力量,落实教学任务。

二医院教育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全体会议,讨论有关医院教育、教学的事宜。

医院教育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三医院教育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为科教科和第一临床医学院办公室。

医院教育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形成的决议,涉及医院职工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由科教科负责落实,涉及医学生教育的工作内容由临床医学院办公室负责落实。

临床医学院办公室承担医院教育领导小组的秘书工作。

四医院教育领导小组的全体会议的议题来源于以下四方面:

1、医院党委或院务会提议;2、职能科室(科教科、学院办)提议;3、医院教育领导小组成员三人以上提议;4、医院或临床医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指示。

紧急情况时,院领导有权直接提出会议议题和召集紧急会议。

五医院教育领导小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全体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才能生效。

当全体会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经半数以上到会人员同意,可提交医院院务会决定。

六在全体会议中,相关职能科室应汇报前次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提出进一步工作的建议。

 

临床学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临床医学院院长领导下,负责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及其他专业的临床理论课、见习、实习教学的安排和检查,认真完成鉴定工作。

2、拟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经院长和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3、组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修订以及每学期的教学、见习安排,负责教案规范化管理、年轻教师试讲、检查性听课、教学观摩、期末考试、出科考试、毕业考试、试卷分析、教学总结等工作。

4、深入教学基地、各教研室,了解、检查、督促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教学管理进行指导,协调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5、定期召开教学办公会议,传达教学文件并通报教学情况,加强对外交流和教改工作,及时解决教学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6、组织各教研室教学评估工作,公平、公正评选优秀带教老师,积极鼓励申报教学课题并监督课题的实施情况以及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等工作。

7、审核各教研室教学设备、专业实验室器材的预算、申报工作。

8、加强年轻教师的技能培训和规范化管理,组织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管理水平。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科室教学管理条例

临床教学是高等医院校附属医院所必须承担的常规工作之一,所有科室都应当积极认真、高质量地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临床教学的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培养与管理,圆满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特制订本院科室教学工作管理条例。

一、科室教学工作包括:

研究生课程与本专科课程(包括成教学院本专科课程)的教学大纲的修订、自编教材的编写、理论授课、临床见习带教、实验课带教、临床毕业实习带教、研究生带教、学生社会实践带教、巡回教学检查及教学改革等内容。

科室的教学工作应在科主任统一领导下,科室成员全员参与,由科室教学秘书协助科主任组织实施。

二、科室教学质量纳入医院综合质量目标管理体系,占总分5分。

各科按要求将本科室教学工作登记入《教学工作登记本》,由科室教学秘书负责登记保管,每月5日前交第一临床医学院办公室检查一次。

三、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根据学校对各专业教学计划调整或各课程教材更换的需要,进行相应的教学大纲编写与修订。

全院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与修订由临床学院统一安排,由各教研室负责分配到相关科室,各科室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大纲的编写与修订工作。

四、理论授课工作:

各科室对所承担的研究生课程与本专科课程(包括成教学院本专科课程)的理论授课任务,由科主任、教学秘书根据科内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统一协调与安排。

1、新学期开始前至少举行一次科室集体备课,讨论相关课程的时数安排、教学范围、教学重点和教学方法,讨论启用新版教材时的教学内容变更。

集体备课内容应有记录。

2、教学秘书负责填写《授课通知书》,并发放到每位任课教师,病区住院总负责将授课任务与安排列入科室人员排班表。

3、首次参加讲课的教师应先由科室组织试讲评估,试讲课时不少于30分钟,经评估合格后方可正式安排授课任务。

4、任课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后必须做好提前备课,完成教案编写。

教案质量要求参照《温医第一临床学院教案管理规范》,任课教师应根据《授课通知书》按时按地完成理论授课任务,严防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的发生。

5、授课教师应认真按照《温医第一临床学院临床教师理论授课规范》进行,科室在有授课任务的学期必须组织两次以上检查性听课,每次听课应有2人以上参加,并有书面的评估记录。

五、临床见习与实验课带教工作:

1、临床见习与实验课带教老师原则上应由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医师承担,低年资住院医师的培养性带教不得超过科室总带教学时的20%。

2、首次承担带教的教师必须先参加1-2次的带教观摩,正式带教前由科室组织试讲评估,试讲课时不少于30分钟,评估合格后方可正式安排带教任务。

3、带教老师应针对教学内容进行充分准备,并在带教过程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4、科室在有临床见习与实验课带教任务的学期,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带教质量检查评估,每次检查应有2人以上参加,填写临床见习与实验课教学质量评估表,并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

六、临床毕业实习带教工作:

1、制订本科室实习方案(包括计划、内容要求与考核方法等),切实加强学生临床基本技能培养。

2、根据实习轮转表,安排落实三级带教老师,定期检查实习生的实习质量和带教教师的带教质量

3、加强实习生管理,重视实习生的医德医风教育,严格执行实习生考勤制度,落实实习生值班与交班制度。

4、安排落实科内教学查房(每两周1次)、小讲课或病例讨论(每月1次),加强对学生临床思维能力与学习方法的训练。

5、落实毕业实习生指导师,履行指导师职责。

6、按时组织进行实习生出科考核,重点进行本专业相关临床知识与临床技能的考核,并进行成绩登记。

七、研究生带教工作:

科室应根据研究生教学任务,组建研究生指导教师小组,研究生导师在科室的统一安排下,牵头进行研究生的临床与科研带教工作。

八、学生社会实践带教工作:

由医院统一安排,选派中级职称以上的卫技人员参加,科室应对社会实践带教工作予以优先安排。

九、巡回教学检查工作:

年度两次的巡回教学检查由医院、学院统一安排,派遣副主任医师(副教授)以上人员参加,科室在人员工作安排上应予以配合。

参加人员按照学院统一布署和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全程巡回教学检查工作。

十、教学改革与创新:

科室要以提高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为前提,不断地总结教学经验,大胆地进行教学改革与教学创新,努力创造教学成果。

十一、其他教学工作:

科室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教学活动,按要求完成其他各类教学任务。

十二、科室的各项教学任务由科室教学秘书提出任务分配方案,经科主任审核后由科主任下达。

科室应为教师顺利完成教学任务提供便利,任务涉及的人员在无正当理由下不得拒绝或推委教学工作,如有发生,科室应在一周内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临床学院办公室,由临床学院办公室进行建档登记,作为其教学工作评估的依据。

温医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教研室工作条例

一、临床教研室是按临床课程设立的教学工作基层组织。

教研室以学科名称命名,原则上一门课程设置一个教研室。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和学科特点,一个教研室可以承担多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临床教研室的设置原则上与临床科室相统一。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可设置组合临床科室的大型教研室(如外科学、内科学)、临床科室内的小型教研室(如精神病学)以及跨临床科室的教研室(如诊断学、临床流行病学)。

三、临床教研室由临床教师(医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组成。

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临床科室范围的医师均属相应教研室的教学人员。

四、临床教研室设主任一人,全面负责教研室管理工作。

根据教学需要,可设副主任若干人,协助主任工作。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原则上由临床科室主任、副主任兼任。

教研室主任统一协调相关临床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的人员安排。

临床教研室设兼职教学秘书一名,协助主任、副主任处理日常教学的管理事务。

组合临床科室的大型教研室,须在各临床科室中设置兼职的教学干事,协调本科室的教学工作。

五、临床教研室行政上隶属附属第一医院领导。

教学工作上接受第一临床医学院的分配、指导与检查。

教研室必须抓好政治思想工作,团结全体医务人员,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教学积极性,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六、临床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制订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实验、见习、实习手册;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进度表安排,高质量的实施课堂讲学、课间见习、毕业实习等教学活动以及相应的考核、考查、考试;开展教学理论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探索提高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效果的新方法,开设和编写相应医学科技发展和医学教育改革的新课程、新教材;根据教学需要,设置教学实验室,配备必要的实验设施。

教学活动中要体现素质教育,融合政治思想教育、教书育人。

七、临床教研室必须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

根据临床教学工作的需要,制订师资培训计划。

要充分重视教学力量的配备,以保证各项教学工作的质量,要重视年轻教师基本功的培养与训练,通过各种途径,有计划的提高临床教师的教学技能和临床业务水平。

八、临床教研室应重视研究生的培养及管理工作,保证研究生的政治和业务培养质量,认真组织研究生指导小组,制订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审核实施研究生的具体培养计划。

教研室定期检查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工作。

九、教研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临床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教研室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任教老师会议,落实教学任务,统一教学要求。

教研室定期组织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教学工作,做到教学相长。

一十、教研室应建立和完善资料保管和活动记录制度,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管理,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实施。

管理好教研室的财产和物资、健全领用登记制度。

温医第一临床医学院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教研室主任全面负责教研室管理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教研室主任要做好教师政治思想工作,团结教师,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教研室主任要负责组织教研室的教学活动,制定或审定本教研室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

调配本教研室的教学力量,以保证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三、教研室主任要注重课程建设。

组织教师对教材进行选择与分析。

针对教学计划制定或修订教学大纲。

设计安排实验课内容。

定期检查教学效果。

四、教研室主任要注重学科建设。

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计划,积极鼓励教师钻研业务,努力成材,组织教研室的业务学习,开展专业科研和教学研究,在提高专业业务水平的同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五、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对学生的考试、考核。

主任应亲自审核考试(考核)的内容和形式(试卷),做好考试内容的保密工作,做好考试(考核)成绩的登记上报工作。

六、教研室主任负责对本教研室成员的全面考核。

提出对本教研室人员奖励、惩戒或晋升的建议。

温医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纪律管理条例

一、教学差错认定:

1、因个疏忽,上大课迟到超过5分钟但未到20分钟者;见习带教迟到超过15分钟但未到30分钟者。

2、未经学校教务处、临床学院办公室同意,擅自改变教学计划,压缩课时,上大课、见习带教提早10分钟但未超过30分钟下课。

3、主考监考迟到或擅自离开考场或监考时看报看杂志。

4、未认真命题、校对,造成试卷差错较多,直接影响教学效果。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

1、在教学活动中,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宣传唯心论或资产阶级人生观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意识形态观点,造成恶劣影响者。

2、因个人疏忽,上大课迟到超过20分钟或脱课停课,见习带教迟到超过30分钟或停课者。

3、未经学校教务处、临床学院办公室同意,擅自停课者,或擅自调课致使5%以上学生不能到课者。

4、考前未能及时命题,造成原定考试时间延后者;未认真命题与校对,造成试题出现重大差错,引起考场秩序混乱和学生强烈不满者。

5、泄露试题或监考失职造成考场纪律混乱者。

6、考试评分出现严重差错,或随意评分、送分者。

7、实验课中,违反实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造成实验设备严重损坏或人员伤害者。

三、教学事件处罚

1、发生教学差错经查实后,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扣除责任人劳务费50——300元,并按医院综合目标管理条例扣除所在科室当月的相应评分。

2、发生教学事故经查实后,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扣除劳务费200——500元,并按医院综合目标管理条例扣除所在科室当月的相应评分。

温医第一临床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条例

一、各教研室应重视考试管理。

保证考试工作的公平,发挥考试评价学生成绩和检验教学效果的作用。

二、贯彻教考分离的原则。

任课老师应承担出题的任务,但不负责组卷的工作。

教研室指定中级以上职称,对课程内容较熟悉的教师组卷。

教研室主任必须对组成的试卷进行最终的审核。

三、除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应由计算机题库组卷。

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教师提出组卷要求,由专业教师在指定的计算机上随机选择试题组成试卷。

每次考试均须编组同等广度、深度的A、B两卷,并附标准答案。

试卷样稿正本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发密封后由学院办公室统一上交教务部门,试卷样稿副本与标准答案密封后由教研室指定专人负责。

四、各临床教研室平时应接受学生的疑问咨询。

授课时不能划重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答疑活动。

接触试卷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漏题。

五、试卷评分应由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主观题采用流水作业,三人以上集体改卷。

客观题(多选题)尽可能采用计算机改卷或机器直接阅卷,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结分。

六、试卷应严格按照事先拟定的标准答案评分,任何人不得随意加分或扣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修改标准答案评分方法的,须经多数评卷人员同意并经教研室主任批准方可实行。

考试成绩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答案后连同试卷分析表上交学院办公室或学校教务处。

七、时限:

组卷应在实际考试七个工作日前完成上交。

改卷成绩应在考试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交,特殊情况改卷成绩上交不得超过六个工作日。

八、教研室应在教分报酬中划拨一定的金额用于组卷、评卷的劳务补贴,组卷、评卷工作的质量应做为工作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温医第一临床医学院试卷检查评估表

试卷名称

考试对象

检查份数

检查

日期

评价内容指标

A级

B级

C级

一、阅卷方面

1、主观题的给分规范

2、阅卷按流水线操作

3、阅卷后的分数无涂改

4、有标准答案

5、调整分数系数有书面批准记录。

二、试卷统计与分析(成绩登记,考试内容与考试成绩分析)

三、试卷管理(整理、放置)

其他意见与建议:

 

检查者: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科室教学工作评分要求

检查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分值

(总5分)

检查方法及评分方法

理论授课

安排合理、落实有序且有登记

0.5分

检查登记本及抽查,未按规定落实扣0.5分,登记不全扣0.25分。

临床见习带教

安排合理、落实有序且有登记

0.5分

检查登记本及抽查,未按规定落实扣0.5分,登记不全扣0.25分。

毕业实习带教

三级带教制度落实

0.25分

检查登记本,未落实扣0.25分。

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

0.25分

检查登记本及抽查,未执行扣0.25分。

执行实习生值班与交班制度

0.5分

抽查,未执行一项扣0.25分。

教学查房有安排有落实有登记(每两周一次)

1.0分

检查登记本,未进行一次扣0.5分,记录不全或过于简单一次扣0.25分。

小讲课或病例讨论有安排有落实有登记(每月一次)

0.5分

检查登记本,未落实扣0.5分,记录不全扣0.25分。

出科考核有落实有登记

0.5分

检查登记本,未落实扣0.5分。

教学监督

与评估

检查性听课有安排落实(每月一次)

0.5分

检查登记本,未进行扣0.5分,有进行但记录不全扣0.25分。

无教学任务时期不扣分。

培养性听课、试讲评估有计划进行并有登记

0.25分

检查登记本,未进行扣0.5分,有进行但记录不全扣0.25分。

无教学任务时期不扣分。

其他教学任务

按要求完成

0.25分

检查工作记录,未按要求完成扣0.25分。

教学差错、教学事故

无教学差错发生

扣分

发生一次扣2.5分,5分扣完为止。

无教学事故发生

扣分

发生一次扣5分,5分扣完为止。

送检日期

每月5日前送交学院办检查

扣分

迟一天扣0.25分,以此类推。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科室教学工作评分表

检查内容

执行标准

分值

(5分)

检查情况

实得分

理论授课

安排合理、落实有序且有登记

0.5

临床见习带教

安排合理、落实有序且有登记

0.5

毕业实习带教

三级带教制度落实

0.25

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

0.25

落实实习生值班与交班制度

0.5

教学查房有安排有落实有登记(每两周一次)

1.0

小讲课或病例讨论有安排有落实有登记(每月一次)

0.5

出科考核有落实有登记

0.5

教学监督

与评估

检查性听课有安排有落实(每月一次)

0.5

培养性听课、试讲有计划进行并有登记

0.25

其他教学任务

按要求完成

0.25

教学差错、教学事故

无教学差错发生

扣分

无教学事故发生

扣分

送检日期

每月5日前送交学院办检查

扣分

总得分

 

科室:

年月

 

温州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教师教学工作量要求

临床教学工作是我院工作常规之一,也是每位职工应尽的义务,任何科室、个人都必须积极认真且高质量地完成,决不允许对该承担的教学任务马虎草率完成或进行推脱。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培养与管理,圆满地完成各项教学工作,现对我院所有有承担温州医学院各项教学任务的各级临床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做以下几点要求。

一、每位临床教师每周教学工作量应在4学时以上,每学年教学工作总量必须达到160学时以上。

各学年的时间确定为:

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二、教师教学工作量由教研室、临床科室的教学秘书负责登记至《教学工作量登记本》,由临床学院负责输入我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数据库,每学年就输入2次,时间分别定在9月5日——15日和3月5日——15日,由各科教学秘书送交至临床学院办。

三、为促进教学经验交流,加快年轻教师培养,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初步明确我院各级教师各单项教学活动的基本工作量要求。

(一)、助教(住院医师)

1、参加全院性业务学习(二类学分项目):

每学年20次以上。

2、参加医学院相关课程听课:

每学年10次以上。

3、参加院内相关课程临床见带教听课:

每学年8次以上。

4、参加院内毕业实习带教:

每学年30周以上。

5、参加科室内教学查房:

每学年10次以上。

6、参加院内临床见习带教(确定职称三年以上者):

每学年15学时以上。

(二)、讲师(主治医师)

1、全院性业务学习(二类学分项目):

每学年15次以上。

2、参加医学院相关课程听课:

每学年8次以上。

3、参加院内相关课程临床见带教听课:

每学年6次以上。

4、参加院内毕业实习带教:

每学年30周以上。

5、参加院内临床见习带教:

每学年15学时以上。

6、参加医学院理论授课(确定职称三年以上者):

每学年4学时以上。

7、担任院内毕业实习生指导师(确定职称三年以上者):

任期内承担1届以上。

8、参加科室内教学查房:

每学年8次以上。

9、主持科室内教学查房(确定职称三年以上者):

每学年4次以上。

10、参加学生下乡社会实践(脱产带队下点):

任期内承担1次以上。

(二)、副教授(副主任医师)

1、参加全院性业务学习(二类学分项目):

每学年10次以上。

2、参加医学院相关课程听课:

每学年4次以上。

3、参加院内相关课程临床见带教听课:

每学年4次以上。

4、参加院内毕业实习带教:

每学年30周以上。

5、参加院内临床见习带教:

根据所在科室实际工作情况定。

6、参加医学院理论授课:

每学年8学时以上。

7、全院性业务学习(二类学分项目)主讲:

任期内2次以上。

8、任院内毕业实习生指导师:

任期内承担2届以上。

9、主持科室内教学查房:

每学年4次以上。

10、参加巡回教学检查:

任期内1次以上。

(三)、教授(主任医师)

1、参加全院性业务学习(二类学分项目):

每学年6次以上。

2、参加医学院相关课程听课:

每学年2次以上。

3、参加院内相关课程临床见带教听课:

每学年2次以上。

4、参加院内毕业实习带教:

每学年20周以上。

5、参加院内临床见习带教:

根据所在科室实际工作情况定。

6、参加医学院理论授课:

每学年8学时以上。

7、全院性业务学习(二类学分项目)主讲:

每2年主讲1次以上。

8、担任院内毕业实习生指导师:

由学院根据实际工作另定。

9、主持科室内教学查房:

每学年4次以上。

10、参加巡回教学检查:

参加1次以上。

四、我院临床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医学院理论大课授课

1、研究生课程:

实际学时数*2

2、本、专科课程:

授课学生数/50人*实际学时数

、临床见习带教:

3学时/次

、毕业实习带教:

1、日常带教:

3学时/周*实际带教周数

2、有登记的科室内小讲课:

3学时/次

3、主持科室内教学查房:

3学时/次

3、毕业实习生出科考核:

考核学生数*0.5学时

4、毕业实习生指导师:

30学时/届

、参加相关课程听课:

1学时/次

、社会实践带教或巡回教学检查:

6学时*实际工作日数

、教研室兼职:

1、教研室主任、副主任:

20学时/学年

2、教研室秘书:

30学时/学年

温州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课程理论授课规范

课堂教学(理论授课)做为各门临床课程教学的重要实施部分,其上课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整门课程的教学质量,保证且提高临床课程理论授课质量是每位教师应尽的责任与努力方向。

一、各教研室在接到教学任务后,根据各专业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迅速安排授课人员,把授课进度表草稿送交到学院办公室,经学院办公室打印整理后分发到各教研室,由科室教学秘书分送到各授课责任教师,做到人手一份课程表、进度表及上课通知书。

每位教师在接到上课通知书后,应提前做好备课工作。

教案(包括多媒体课件制作)编写应在授课前一周完成。

二、我院临床教师教案编写要求参见《温医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教师教案规范》。

三、教师要在上课前五分钟到达教室,严格掌握讲课进度,不得提前下课或拖堂。

教师不得擅自调整上课人员,上课内容和上课时间。

四、我院教师临床课程的理论授课质量评价标准:

1、教学目标明确,符合大纲要求,突出重点,难点。

2、讲课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时间分配合理,概念阐述准确、清楚。

3、注意与相关课程、后继课程的联系。

4、能结合临床病例,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机地结合学科的新发展。

5、能合理运用多媒体技术、板书及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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