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在执法机关座谈会讲话与市长在扶贫企业座谈会发言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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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在执法机关座谈会讲话与市长在扶贫企业座谈会发言汇编

市长在执法机关座谈会讲话与市长在扶贫企业座谈会发言汇编

市长在执法机关座谈会讲话

这次座谈会,主要是按照市委要求和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部署,深入实施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凝聚查办案件工作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刚才,院长、检察长、局长分别讲了话,要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强化共识,切实提高对查办案件协作配合重要性的认识

查办案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和省、市委都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查办案件工作尤其是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市执纪执法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加强协作,主动担当,合力做好查办案件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而共同努力。

(一)合力推进办案是执纪执法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

《党章》确定了各级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

中央纪委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

省纪委要求,要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重大案情通报制度和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以及组织人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工作合力。

市委张秋波书记在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协作配合机制,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发挥查办案件联席会议作用,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党章和有关法规规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反腐败工作尤其是查办案件工作的要求上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查办案件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

(二)合力推进办案是保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

“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在叠加交汇。

两大战略的实施,必将带动的大开放、大发展,也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张秋波书记在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上再次强调,廉政是第一责任、第一保证、第一形象;越是加快发展,越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健全反腐败工作运行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

我们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努力维护政令畅通,创优发展环境,为两大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合力推进办案是惩治腐败的内在要求。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执纪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共同责任。

在工作实践中,由于各个执纪执法机关的工作对象、工作性质、工作措施、工作手段不同,执纪执法的侧重点也各有区别,客观上需要统筹协调,合力实施。

大量事实表明,一些案件需要有关执纪执法机关保持信息互通才能真正办好,否则往往因为信息沟通不及时导致贻误时机或线索流失;一些案件需要有关执纪执法机关相互配合才能办实,否则往往因为缺乏办案手段导致出现“夹生案”或不了了之;一些案件需要有关执纪执法机关相互移送才能真正形成完整链条,否则往往因为没有及时移送而查不了、查不好或达不到应有效果。

从当前我市反腐败的形势看,尽管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但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没有根本改变,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合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任务依然繁重艰巨。

多年来,全市执纪执法机关各负其责,认真履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维护了党纪政纪法纪的严肃性,较好地实现了政治效果、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对公、检、法、信访、审计等机关给予纪检监察系统的大力支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发扬这一优良传统,进一步提升查办案件协作配合的层次和水平,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二、认真履职,积极配合,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工作

(一)携手联动,严格规程,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全市执纪执法机关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协作配合的意见》,严格落实协作配合的各项任务,加强查办案件的系统联动,做到信息互通,相互支持,成果共享。

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或刑事案件中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涉及党员干部的,要及时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情况。

审判机关审判党员干部涉刑案件,应于一审开庭前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并于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及时将判决书或裁定书副本抄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党政纪处理。

信访部门每月要将涉及党员干部的信访情况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件,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审计机关要及时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情况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支持公、检、法、信访、审计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需要移交的案件或通报的情况,要及时移交有关执纪执法机关处理或通报有关信息。

(二)加强配合,优势互补,努力形成查办案件工作的合力。

各执纪执法机关具有不同的工作特点和职能优势,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政治优势,统筹协调办案工作,对执纪执法机关需要有关方面协助的案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给予支持;对涉及非党员、非监察对象的案件,要及时协调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给予协助;对涉及经济来往的案件,要及时协调审计部门参与审计。

审判、检察、公安、信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查办案件中相互支持和配合,及时向有关方面提供案件线索或移交有关证据;对于不便采取强制措施或不便正面接触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可以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协助。

各有关执纪执法机关要从办案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合理使用和调配办案力量,特别是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案件,要统一调度,合力推进,形成快速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集成优势。

(三)准确定位,认真履职,切实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一是要把握好维护大局与查办案件的关系。

促进发展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促进发展不是不要办案,而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为科学发展排阻清障。

各执纪执法机关要着眼全局,重点查办党员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破坏发展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要区分情况、把握政策,既要严肃惩治腐败行为,又要教育宽容在发展过程中的失误者,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要强化预防措施,搞好案件剖析,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

二是要把握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案的关系。

查办案件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查办案件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实践中就是要求各执纪执法机关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把依法查办案件与维护大局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把党的意志贯穿到依法办案之中,实现查办案件法纪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纪委组织协调查办案件工作,既要坚持牵头抓总、协调调度,又要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支持其依法依纪查办案件、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三是要把握好顾全大局与敢于担当的关系。

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是对各单位依法履职的加强,决不是取代各执纪执法机关的法定职权。

要真正通过协作配合机制做到相互支持,形成办案合力,决不能以案件通报移交为由消极作为,推卸责任,把矛盾上交。

要敢于负责,主动担当,切实发挥好主观能动性。

四是要把握好严格执纪执法与安全文明办案的关系。

要严格执纪执法,遵照法律法规规定查办案件,坚决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同时,也要严格办案措施,提倡人文关怀,保障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违规逼供现象,切实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领导,科学推进,确保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取得实效

实施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自职责,确保协作配合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适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最近市委调整充实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各有关执纪执法机关,都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两个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强化措施,协作配合,切实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效果。

(二)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

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是查办案件工作协作配合的重要组织方式。

要根据查办案件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统筹协调。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和组织协调的作用。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互相支持配合。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研究联席会议的运行方式,加强日常联络协调,认真落实协作配合的具体事宜,搞好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确保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真正落实到位。

(三)健全完善查办案件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

要研究制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案件情况制度、查办案件配合制度、案件移送及案件线索移交等配套制度,完善落实措施,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协作配合的有效性。

各县区要参照市里的做法,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各县区、各开发区纪委(纪工委)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逐步形成全市上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整体联动。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全市执纪执法机关以深入实施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查办案件的协作配合,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加快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长在扶贫企业座谈会发言

市里确定召开这次扶贫龙头企业座谈会,其目的: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向绝对贫困发起总攻”的号召;二是通过抓好龙头,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如期完成全市脱贫目标任务。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意见,供大家讨论和下步工作中参考。

一、进一步认识支持和发展扶贫龙头企业的重要意义

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是大力促进贫困地区的产业化进程,这也是今后扶贫资金投入的重点(省90%以上的扶贫资金投入到产业发展)。

产业化扶贫既是增加贫困农民收入的需要,又是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形成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新阶段扶贫开发要将产业化扶贫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通过扶贫龙头企业的带动,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为尽快消除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扶贫龙头企业,担负着农产品加工和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主体的作用。

通过各种利益连接机制,带动农户走进市场,提高竞争力,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实现贫困地区产业结构有效调整,实现广大贫困农户增收致富。

在国家提高扶贫标准后,我市有113万贫困人口需要扶持,这113万贫困人口中,大部分需要在“十二五”期间达到脱贫要求。

同时市委、市政府提出全市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抓好茶叶、竹业、干果、中药材、蔬菜、辣椒、红梁和畜牧业八大产业,资金投入量将大幅度增加,给龙头企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平台。

为此,各级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重要意义。

树立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

要站在新的高度认识扶贫工作,用新的理念谋划扶贫工作,以新的机制提升扶贫工作,引导扶贫龙头企业树立“农民兴、企业兴,基地存、企业存”的观念,不断完善与农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双赢”目标。

切实加快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的进程,带动贫困地区的发展,稳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

二、我市扶贫龙头企业的现状及运行情况

1.起步较快。

自XX年全省开展首批扶贫龙头企业的申报和认定以来,我市各级扶贫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抢抓机遇,依据省、市确定的扶贫产业,紧紧围绕贫困地区产业优势和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广泛宣传,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扶贫龙头企业,在各县、区(市)推荐上报90多家县级扶贫龙头企业的基础上,首批推荐省级认定扶贫龙头企业36家,占全省首批认定扶贫龙头企业的36%。

XX年全市扶贫龙头企业获得省级扶贫贷款贴息资金补助973万元,占全省贴息资金补助总额3000万元的32.4%。

市级扶贫龙头企业48家。

加上先期已认定的3家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市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87家,主要涵盖了种植、养殖、畜牧、茶业、食品加工、市场营销等产业。

其中:

种植业5家,养殖业11家,农产品加工业60家,各类专业合作社8家,农产品交易市场3家。

2.运行较好。

一是全市87家市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XX年资产总值达25.8亿元,固定资产净值12.8亿元,营业收入32亿元,实交税金8150多万元,从业人员7.9多万人。

与企业有固定联结关系的贫困农户达近22万户。

主要原料及年加工原料206万多吨,企业原料省内采购比重占83%。

二是我市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作用明显,目前我市87家扶贫龙头企业中,大多数企业在带动农民增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中起到较大的作用。

如:

湄潭茯莹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在湄潭县的西河、高台、复兴、抄乐、鱼泉5个贫困镇(乡)建立1.3万亩辣椒原料生产基地,涉及农户1万余户,其中贫困农户2316户。

公司与基地农户首先签订收购合同,按照市场运作,实行保护价收购。

XX年全市辣椒市场低迷,市场价为每斤0.45元,公司按签订的保护价每斤0.76元进行收购,当年收购基地农户辣椒1500吨,等于直接补贴农户资金93万多元。

而当保护价低于市场价时,公司遵循随行就市的市场规律,按市场价进行收购,同时,凭据公司的收购码单对基地农户按每斤辣椒补助0.05元进行返利,XX年公司在基地收购辣椒3100吨,返利30.5万多元。

这极大地保护和激励了农户的种植积极性,降低了农户的市场风险,为稳定辣椒基地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贡献。

粟香茶业有限公司通过基地向农户提供统一的苗、种、膜、肥和设备等生产资料,统一技术规范和生产标准,统一开展指导和培训,统一收购产品,实行最低收购保护价。

加快了地区主导产业的形成,促进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育,使农民稳定增收。

公司吸纳成员13896名,在永兴、马山、复兴、洗马等镇(乡)建茶叶基地22618亩,涉及和带动贫困农户8000多户、贫困茶农约30000余人,使贫困村茶农茶园每亩收入近4000元,亩均增加收入790元,人均收入2460元。

茅贡米业有限公司发展优质稻基地13万亩,带动农户6.5万户,其中贫困农户5000户,基地农户共增收9100万元,平均每亩比一般水稻增收700元以上。

凤冈老鸹山生态茶业有限公司把农民的土地、资源等折价入股,与企业实行股份合作,企业把农户土地集中起来,按照生产需要进行整治,建厂建成生产基地。

农户在按股份分红的同时,也可以到企业打工,得到工资性收入,从而增加农民收入。

公司采取租赁和茶农茶园入股方式建设标准化茶园3769亩,直接和间接带动农户7400户,其中贫困农户5000余户,每年人均增收180元以上。

另外,市金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助学、捐赠、解决贫困户就业等方面积极参与贫困地区的开发与建设。

公司从全省选招了20名品学兼优的贫穷学生,到相关学校定向培养,其学费和部分生活费共计30000元由公司资助,XX年学生毕业后,安置在公司就业。

光勋绿色产业有限公司近年出资110多万元,为基地农民修建仁江桥一座、乡村公路20余公里和贫困农户危房改造等,经常给学校、贫困农户、五保户、军烈属捐油、盐、菜、米、衣、被等日用品和慰问金。

凤冈黔风有机茶业有限公司,通过省红十字会、茶叶协会、民政局、团委等渠道,向汶川、玉树地震灾区,贵阳、等地贫困家庭,赈灾、扶贫、捐资助学等资金近100万元。

贵山红辣椒食品厂在发展基地带动大批农民脱贫致富的同时,随时不忘企业“立足农业,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经营宗旨,解决了大批农民工到厂就业。

企业现有固定员工145人,辣椒收购季节时有临时工300人以上。

员工中有下岗人员6人,计生“两户”人员22人,残疾人5人,农村特困户17人,这些人通过在企业就业,每月有了1000元以上的工资收入。

三、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市扶贫龙头企业总体情况是好的,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发挥是明显的,但有一些扶贫龙头企业在经营管理的理念、企业发展思路、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扶贫龙头企业分布不均,发展不平衡。

我市首批确认的36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中,多的县8家,占全市的22%,而有3个县没有一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

全市87家市扶贫龙头企业中多的县达16家,少的县只有一家。

二是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主要是给企业提供贴息贷款扶持方面,虽有少部分企业享受到政府减、免税优惠或财政资金扶持,但很多企业享受不到,申请使用信贷扶贫资金手续复杂,抵押担保困难,企业资金投入不足,经营比较困难。

三是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

尽管不少扶贫龙头企业在带动贫困地区发展、贫困农户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多数企业的规模偏小,辐射带动作用有限;一些龙头企业管理方式、生产方式落后、技术含量低,发展后劲不足,企业成长速度缓慢,市场开拓能力不强,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辐射面不宽,市场竞争能力比较弱。

四、加大力度,加快我市扶贫龙头企业发展

(一)提高认识,把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作为重要任务。

各级扶贫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责任意识,把扶贫龙头企业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整体布局之中来谋化。

一是要围绕基地抓龙头,围绕龙头办基地,为扶贫龙头企业提供充足的加工原料,促进全市龙头企业的大发展;二是要制定有效的扶持措施,推动龙头企业发展。

在劳动力转移培训中,要优先满足扶贫龙头企业对技术工人的需要,优先安排培训。

要协调有关方面,创新担保和保险机制,积极为龙头企业提供服务,探索扶贫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贫困农户承贷承还、提供贷款担保等有效办法,确保贫困农户在产业化过程中受益。

同时,要协助金融部门做好扶贫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回收工作,确保贷款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二)强化宣传,给扶贫龙头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对参与扶贫开发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应当本着在政治上肯定、精神上鼓励、政策上引导、经济上支持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给予及时宣传,总结典型经验,表彰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参与扶贫开发光荣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环境。

要大胆探索,深入研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相关的政策支持和措施建议,包括无偿捐助的税收减免、扶贫项目支持、企业贷款贴息、企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创新体制机制,调动企业参与开发扶贫的积极性。

(三)加强指导,提供优质服务,帮助扶贫龙头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

扶贫部门要主动牵头,动员和组织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对这项工作的支持,为企业参与扶贫开发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律和社会环境。

要认真研究、切实加强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工作指导,积极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搞好信息服务,特别是要指导企业协调好与农户的利益关系,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贫困群众的利益和权益,帮助化解矛盾,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管理,健全完善扶贫龙头企业管理办法,促进龙头企业健康发展。

规范对扶贫龙头企业的管理,明确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措施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带动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持续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

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龙头企业考核和检查指导,对企业的考核评分指标要进一步细化。

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显著的企业,对考核优秀的扶贫龙头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加大扶持力度;对考核不达标的,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法经营的,或不发挥扶贫作用甚至坑害贫困群众的企业,将取消其“扶贫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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