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供电电源停电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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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供电电源停电应急预案.docx

煤矿矿井供电电源停电应急预案

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井煤矿

 

编制:

张全启

审核:

机电副总:

总工程师:

日期:

二0一三年一月

一.编制说明

 

二.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三.供电事故危险源的分析

 

四.防止事故危险源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应紧急救援程序

 

六.事故后的恢复

 

七.会审意见

 

编制说明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煤矿本质安全程度及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与控制煤矿生产建设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煤矿职工的健康、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

在生产中,对许多事故分析的结果表明: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主要体现在设备的故障(或缺陷)、人的失误和管理缺陷、环境因素等方面,并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我们辨识的目的就是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防制措施,降低事故的发生。

随着煤炭生产的发展,生产过程中潜在着危险源,尤其是重大的火灾、水灾、瓦斯与煤尘爆炸、机电事故危害极大,通过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对设备及设施的安全设计、操作、维护、检查等措施,可以预防事故,降低风险,但还达不到绝对安全。

煤矿生产是一个由许多环节组成的复杂系统,供用电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在煤矿井下使用电能存在一系列危险,因此;为保证东井煤矿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有必要进行制定对机电事故的分析或万一发生事故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应急方法。

为保证全矿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当发生高压供电线路停电事故时,提高处理停电事故的应变能力,及时、准确、高效的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停电事故的进一步扩大,特制定本应急预案措施。

一、供电系统基本概况:

格目底东井煤矿35KV变电所为双回路供电。

I、II回路由玉舍110KV降压站至格目底东井35KV变电所(即玉格线301#、302#),正常情况下使用Ⅰ回路玉格线301#供电,Ⅱ回路玉格线302#带电备用。

主变压器2台,正常情况下使用1#主变压器(10000KVA)向全矿井下、地面生产、生活供电,2#主变压器(10000KVA)备用。

详见东井煤矿地面、井下供电系统图

1、东井煤矿35KV变电所担负米萝井10KVI回路(508#盘)、中井10KVI回路(515#盘)、中井10KVII回路(518#)、老地沟煤矿I回路(510#盘)、东井煤矿二采区10KV变电所I回路(513#盘)、东井煤矿二采区10KV变电所II回路(524#盘)、井下变电所I回路(521#盘)、井下变电所II回路(526#盘)、工业场地10KVI回路(507#盘),工业场地10KVII回路(512#盘)。

2、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担负东井煤矿一采压风机I、II回路、瓦斯泵I、II回路、3米绞车I回路,3米绞车II回路引自1335配电点,1335配电站担负1335片区掘进供电。

3、1260采区变电所该变电所I、II回路引自地面35KV变电所,担负着1335配电站I、II回路供电,1260片区、1185片区掘进、101b03采煤工作面供电。

4、二采10KV变电所担负东井煤矿二采压风机I、II回路、瓦斯泵I、II回路、3米绞车I、II回路及井下动力。

矿方与供电部门签订了供用电协议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二、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东井煤矿成立供电停电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供电事故应急工作。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矿党委书记、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

机电副总、通风副总、掘进副总、采煤副总、地测副总、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通防科、车队、机电工区、运输工区、矿山救护队、物资站、后勤管理科、保卫科及矿属相关单位负责人。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职责:

当发生矿井停电事故后,组长负责进行指挥,组织全体成员,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井上下现场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负责组织供电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及单位应急演练情况。

副组长职责:

坚持各自分管的工作岗位,协调现场人员实施具体应急方案。

调度室:

负责井下各作业人员安全撤退,做好停电期间人员撤离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安检科:

负责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讲解紧急情况下井下避灾常识、各工作面人员避灾路线。

通风工区:

负责对井下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维护工作,确保通风设施性能完好。

负责恢复供电后井下各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工作。

机电科:

负责应急斯间井上、下供电负荷调配,积极与上级供电部门联络,迅速组织抢救,尽快恢复送电。

机电工区:

负责加强对变配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加强供电线路的巡视,确保停电后恢复供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负责联系调度本工区要害岗位,确保安全恢复供电,负责组织人员对35KV变电所、主风机房、瓦斯泵房等要害岗位做好巡回检查,以便提前发现和排除隐患。

运输工区:

负责对矿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对、确定入井职工升井情况、对井下排水设备做全面检查,确保排水设备安全运行。

通防科:

负责瓦斯超限时编制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好通风工区做好相关工作。

物资站:

负责事故过程中急需解决的物资联系、协调供应。

后勤管理科:

负责事故救援中生活保障供应。

矿山救护队:

负责停电后瓦斯超限排放工作。

保卫科:

负责事故过程中保卫维稳工作。

车队:

负责事故过程中急需车辆供应调配工作。

各单位必须认真学习本预案,积极配合应急小组工作,无条件服从调度指挥,确保应急预案的可靠实施,各单位区(科)长为第一责任人,跟班人员为现场实施第一责任人。

三、供电事故危险源的分析

1、矿井地面供电

矿井地面供电的电气危险源主要有:

⑴架空线路架设不合理、雷击、线头搭接质量不高、异物碰击等造成断线;⑵断线、杆基不实、雨季洪水冲击、其它外力造成倒杆;⑶供电电压不稳定,使用电设备过负荷;⑷保护装置失灵、拒动作而越级跳闸,引起大范围停电;⑸用不合格的避雷设施及避雷器遭雷击停电;⑹动物进入变电所或攀蹬在高处触及带电设备引起短路而停电;⑺保护装置的整定不合理或未按时试验使保护失灵;⑻不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操作失误(9)系统电压不稳定造成主扇风机和井下局部风机停风等。

2、井下供电

井下生产过程中,由于漏电、短路、接地等会造成井下电气事故。

主要的危险源有:

⑴个别人带电作业、电缆耐压绝缘等级低、水淹电气设备、维修操作不当、安装不正确、外力碰击电气设备、雷击入井电缆而发生漏电;⑵电气失爆;、⑶误操作、异物砸、压、挤、碰等外力的作用而短路;⑷安全保护失灵、整定不规范等。

四、防止事故危险源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判断和处理故障的能力。

2、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搞好巡回检查工作,做到定期检查、按时检修,确保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发挥备用设备的作用。

3、正确选择、安装电气设备,确保不因过电流、过电压而击穿绝缘。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预防性试验。

5、按用电设备的负荷,合理整定,使过流保护灵敏可靠,防止越级跳闸、拒动和误动而造成事故扩大。

6、坚持使用漏电保护装置防止漏电扩大成短路而造成事故。

7、改善电气设备的安装环境,防止外界因素危击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8、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

9、对入井的管路、电缆、轨道在井口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可靠接地,消除静电的危害。

10、保证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全组织措施,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制度。

11、严格按工程质量标准组织、施工、验收、使用、维护。

12、严格按“一工程一措施”的规定进行组织施工。

13、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前的岗位技术、安全培训工作。

14、从技术、安全、质量上,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和把关。

15、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供电管理中相关规定进行安排。

16、在安装、使用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条至第四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17、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18、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19、加强对机电系统“三大保护”检查、完善力度。

20、加强在雨季期间“三防”防护检查、巡查、维护工作。

21、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2、非专职人员,严禁操作电气设备。

23加强巷道维护与管理,改善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4、加强“风电、瓦斯电闭锁”管理工作,防止因电气设备在瓦斯超限情况下引起事故。

25、对入井设备必须认真检查,杜绝不完好及失爆现象的发生。

26、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完善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作到无保护不工作不生产。

27、对电气设备的继保整定工作,根据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28、当出现突然系统停电时,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到主扇风机房恢复井下通风,一旦不能及时恢复主扇正常运行,按照《东井煤矿突然停电停风撤人》措施执行。

29、当出现供电事故后,应先及时切断电源,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事故发生地点的施工人员向矿有关单位汇报。

30、当由于供电事故引起火灾时,应先及时切断电源,在就近处找到灭火器或灭火砂将火扑灭。

31、当由于供电事故引起人身伤害时,应及时对伤者进行强救

五、应急救援程序

当发生高压停电事故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说明停电事故的基本情况。

调度室要负责记录事故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详细情况,并立即汇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高压停电应急处理预案标准,决定启动第几套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套应急预案:

(单回路停电应急方案)

当正在使用的供电线路停电后,煤矿副组长(机电矿长)立即和供电部门联系,咨询停电原因。

迅速确定事故性质及预计恢复供电时间,同时地面变电所值班人员立即启用另一备用回路供电。

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操作,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当使用Ⅰ回路供电,I回路突然断电造成停电事故时,值班员应迅速按以下操作顺序操作:

(1)让301保持热备用状态。

(2)向水城县电调汇报,申请倒至Ⅱ回路运行。

(3)经水城县电调同意后,将302手车摇至热备用状态→合302真空断路器开关。

(4)向水城县电力调度、矿调度、机电工区值班室汇报倒闸完毕。

*.当使用Ⅱ回路供电,Ⅱ回路突然断电造成停电事故时,值班员应迅速按以下操作顺序操作:

(1)让302保持热备用状态。

(2)向水城县电调汇报,申请倒至I回路运行。

(3)经水城县电调同意后,将301手车摇至热备用状态→合301真空断路器开关。

(4)向水城县电力调度、矿调度、机电工区值班室汇报倒闸完毕。

*.当所内10KV分盘故障造成35KV开关越级跳闸事故时,值班员应按以下操作顺序操作:

(1)迅速将所内所有10KV分盘断开;

(2)恢复主变压器供电;

(3)合303#(304#)真空断路器开关;

(4)按照恢复送电顺序,先恢复重要线路:

工业场地10KVI回路(507#盘),工业场地10KVII回路(512#盘)、515#中井10KV配电所I回(518#中井10KV配电所II回)、507#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I回(512#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II回)、513#二采风井场地10KV变电所I回(524#二采风井场地10KV变电所II回)、521#井下变电所I回、526#井下变电所II回、其他变电所、配电点值班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工作。

(5)各分盘合闸送电前,必须先观察综合保护装置显示情况,如为速断动作严禁送电,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方可送电。

综合保护装置显示为过流动作,分盘试送电后,有异响或再次跳闸,严禁再送该盘。

(6)将恢复送电及故障情况及时向矿调度、机电工区值班室汇报。

第二套应急预案:

(双回路都停电应急方案)

当由玉舍110KV降压站至格目底东井35KV变电所I、II回路(即玉格线301#、302#)两趟回路均出现故障,致使我矿地面双回路电源同时断电,造成全矿停电、主扇风机停运停风,通知风机房(地面10KV变电所)值班人员立即打开风井防爆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保持与调度室联系,一旦恢复供电时,要迅速关闭防爆风门,然后开启主扇风机运行。

主扇停运时,进下采掘面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先撤到新鲜风流巷道中,听侯调度指令。

若停电超过半小时不能恢复矿井供风,调度室立即下达命令,由各工区第一负责人组织井下全部工作人员安全有序地撤至地面。

当玉舍110KV降压站至格目底东井35KV变电所I、II回路恢复供电后,立即进行恢复全矿地面供电,恢复全矿地面供电后,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风井值班人员,恢复主扇风机运行,若瓦斯浓度在1%以下,主扇风机正常运行10分钟后,方可恢复井下高压供电。

采掘工作面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各掘进工作面局扇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运转,若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通防科制定专项排放瓦斯措施,由矿山救护队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排放,各掘进工作面待排放瓦斯后,恢复正常供电。

六、事故后的恢复

1、矿井恢复供电后,由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

2、清点由于事故造成的受损程度。

3、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发生区进行恢复工作。

4、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5、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作出分析报告,并参照相关的规定作出处理

 

会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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