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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范畴的演化从斯密到马克思

收入范畴的演化从斯密到马克思

  [摘要]斯密根据他的“外在观察法”提出了收入范畴,但他并没有真正理解收入,并将收入与“内在观察法”的研究混为一谈,以至于给自己带来灾难。

对于斯密的双重观察法,马克思既肯定了他的合理之处,又批判了他的肤浅性。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发现了社会表面上的收入现象是资本运动内在规定的颠倒反映。

据此,对收入进行切近的规定之后,开始研究资本运动,最后又回到收入上,既再现了具体总体,形成了《资本论》的第五大范畴,又批判了资产阶级及其理论家的错误。

  [关键词]收入范畴;演化;斯密;马克思

  [中图分类号]F09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0)03-0001-05

  

  斯密很重视反映社会表象,但却因为简单和肤浅,反而受社会表象迷惑。

由此产生许多双重性的规定,特别是“斯密教条”。

其遭遇的全部不幸,都是“收入”这个范畴造成的。

马克思在批判斯密错误的同时,也肯定了其中包含的某种合理因素,发现和意识到理论必须再现对象的内在规定在社会表面上的颠倒表现,并重建了科学的收入范畴――《资本论》第五大范畴。

  

  一、斯密收入范畴的合理性与庸俗性

  

  在斯密的经济学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范畴:

收入。

它既给斯密带来荣誉,也带来灾难。

  与斯密研究的本质性的价值范畴相比,收入是个现象性的范畴。

价值是看不见的,而收入却是在社会表面上直接表现的。

斯密在这两方面都有考察,作为经济学家,他必定要把探索对象的内在规定作为自己的研究目的;同时,作为资产阶级学者,他又必然要“按照联系在竞争现象中表面上所表现的那个样子,也就是按照它在非科学的观察者眼中,同样在那些被实际卷入资产阶级生产过程并同这一过程有实际利害关系的人们眼中所表现的那个样子,把联系提出来”。

这样他就有了两大任务,“一方面,他试图深人研究资产阶级社会的内部生理学,另一方面,他试图既要部分地第一次描写这个社会外部表现出来的生活形式,描述它外部表现出来的联系,又要部分地为这些现象寻找术语和相应的理性概念,也就是说,部分地第一次在语言和思维过程中把它们再现出来。

前一任务,同后一任务一样使他感到兴趣”。

马克思认为,对“收入”的描述和简单再现,既是“第一次”,又是“合理的”。

因此,这是属于斯密的荣誉。

  但是,斯密的这种“外在观察法”与其“内在观察法”彼此没有联系,或者说,他的这两种研究是独立进行的,因此,不仅使两者都完成得不够理想,而且他又将两者混为一谈,造成研究的双重性,给他带来灾难。

  人们总以为,科学研究只是要揭示对象的内在本质,却忽视了这种本质规定的揭示是因暂时抽象了一系列条件而获得的,它已经远离对象,所以必须使之接近对象的外部表现。

就像黑格尔所说的,一个化学家将一块肉拿去蒸馏,加以多方的割裂分解,析出一般性的氮气、氧气、碳气等元素,但这些抽象的元素已经不复是肉。

人们无论如何是不会相信这些元素就是肉。

黑格尔由此提出要进行一定的综合,从一般性的规定达到个别性。

黑格尔虽然没有说清楚这种个别性是什么样的,但这个说法并不带有唯心性质,并且强调不能停留在一般性,这是非常合理的。

  在经济学上,也有必要这样做。

从再现某种社会表面的“收入”现象来看,这是有意义的。

一方面,这是理论反映现实的一种有益尝试;另一方面,收入只是现实的一个侧面,它的提出,不管是否科学或合理,都将不同侧面的关系提了出来,从而形成了不同范畴之间的关系。

虽然斯密的做法存在着很多弊病,但在当时能够这样研究问题,已经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

这是他的过人之处。

  事物或过程的内部生理与其外部现象都不过是同一事物或过程的不同规定,它们本来是统一的(但不是等同的,不可混为一谈),所以科学研究应该阐明和表现两者之间的联系。

就像天文学史上的“日心说”与“地心说”一样,它们本来是日地关系的本质和现象的反映,日心说反映的是本质,是看不见的,而本质一定要表现为现象,但由于地球人是在地球上观察日地关系,而地球在围绕太阳公转的同时还进行自转,所以本质关系就颠倒地表现为太阳绕地球转了。

可见,天文学只有既揭示日心说,又阐明它会颠倒地表现为地心说,才是完整的科学。

同样的道理,科学而彻底的经济学研究也应该如此。

但是,斯密并不了解这种内在规定与外部表现的联系。

因此,他的研究就表现了两种彼此独立的“理解方法,一种是深入地研究资产阶级制度的内在联系,可以说是深入研究资产阶级制度的生理学,另一种只是把生活过程中外部表现出来的东西,按照它表现出来的样子加以描写、分类、叙述并归入简单概括的概念规定之中”,并且两者之间没有关系。

而且,既然资产阶级及其理论家都生活在竞争和流通中,而竞争和流通又必然产生泡沫和假象,那么,在没有真正建立科学方法、受狭隘利益限制、眼界不够广阔、洞察力不够深邃的情况下,必然不能将外在的表象进行必要处理,更不能将它与被其掩盖的内在规定联系起来。

斯密就是这样,所以他的外在研究比较简单和肤浅。

不仅如此,他还使内外两种规定安然并存在同一个体系中。

这就决定了他的收入范畴内容必然是肤浅的,甚至是混乱的。

在他那里,收入既是社会表象的反映,又是决定商品价值的东西,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将内在规定与外部表现统一了,反之,是将两种本来有内在联系的规定彼此割断,从而不断地自相矛盾。

  收入是相当复杂、而且混杂的现象。

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表面上,凡是能够获得的货币,都是收入。

不管是资本家投资获得的利润、利息,土地所有者获得的地租,还是工人获得的工资,甚至乞丐讨乞得到的货币,统统是收入。

显然,其中包含着两种性质不同的收入:

一般的“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收入”和资本家的特殊“资本收入”。

就特殊“资本收入”而言,在竞争和流通中,一个资本家的资本,对另一个资本家来说就是收入,因为前者的资本以货币形式流入后者的钱袋中。

但是,在社会表面上,它们却没有什么区别。

显然,要在理论上科学而合理地区分并说明和反映这种经济现象,是不容易的。

斯密既不能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也经常把投入的资本和它的收入混为一谈。

可以说,他不仅没有真正了解这个范畴,而且还深受其害。

  简单再现收入对斯密的整体研究所产生的不良影响,最突出的当属价值理论和再生产理论。

  就价值理论看,如上所述,因为有种种原因和局限,他的生理学研究并不彻底全面。

他一方面认为,价值是生产商品的劳动决定的,另一方面又认为价值是由收入决定的。

之所以会这样,因为斯密首先把价值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随后又反过来,用不依赖于价值而决定的工资、利润和地租来构成价值。

马克思说,斯密“被表象所迷惑,被竞争中表现出来的事物联系所迷惑,而在竞争中,一切总是表现为颠倒的、头足倒置的”。

显然,斯密是将这种已经颠倒了的、头足倒置的表象当成内在规定,以至于将价值实体本身与价值所分解的东西混为一谈了。

马克思指出,产生这种错误的原因有多种,其中之一就是简单地观察社会表象并以此为依据。

因为在社会表面上,的确存在着这种情况:

“资本家的资本,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工人的劳动力或者不如说他的劳动本身(因为他实际出售的只是外部表现出来的劳动力,而且象以前所说的那样,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劳动力的价格必然会对他表现为劳动的价格),对资本家、土地所有者和工人来说,表现为他们各自特有的收入(利润、地租和工资)的三个不同的源泉。

它们从下述意义上讲确实是收入的源泉:

对资本家来说,资本是一台永久的吸取剩余劳动的抽水机;对土地所有者来说,土地是一块永久的磁石,它会把资本所吸取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吸引过来;最后,劳动则是一个不断更新的条件和不断更新的手段,使工人在工资的名义下取得他所创造的一部分价值,从而取得由这部分价值来计量的一部分社会产品,即必要生活资料。

其次,它们从下述意义上讲是收入的源泉:

资本会把价值的一部分,从而把年劳动产品的一部分固定在利润的形式上,土地所有权会把另一部分固定在地租的形式上,雇佣劳动会把第三部分固定在工资的形式上,并且正是由于这种转化,使它们变成了资本家的收入、土地所有者的收入和工人的收入”。

简单说,在一般人看来,只要有这些生产要素,就可以源源不断地获得收入,似乎这些生产要素就是价值的源泉,这就产生了内在规定的第一步颠倒,即将赖以获得相应收入的根据转变为价值本身的源泉。

进一步看,由于在社会表面上,雇佣劳动和一般劳动合二为一,从而工资和劳动的产品合二为一,工资所代表的价值部分也就会和劳动所创造的一般价值合二为一。

这样一来,其他的价值部分,即利润和地租,也就能够分别与据以获得利润的资本、与据以获得地租的土地合二为一,于是,由资本、土地、劳动力而获得的各种收入就“转化成了真正的源泉,这个源泉本身产生出这几个价值部分和这几个价值部分借以存在或可以转化成的那些有关产品部分,因而是产生出产品价值本身的最后源泉”。

经过第二步转化,收入就成为商品价值的源泉了。

在马克思看来,由于收入范畴的滥用,导致了斯密价值理论的双重化、庸俗化。

这不能不说是个灾难。

  就再生产理论看,斯密又根据他的收入决定理论,把商品中包含的c部分分解掉,从而将其丢掉。

他提出的著名的“斯密教条”认为,这个资本家的C是由别的资本家的利润、地租、工资构成的,从而全部分解为利润、地租和工资。

但他也意识到,以此来考察社会总资本的运动必然存在着困难,于是,他只好玩弄文字游戏,修补漏洞。

马克思分析说:

他借助“总收入”和“纯收入”的区别这个名词游戏,背弃了自己的“教条”。

单个资本家卖出他的商品后,形成了一定的收入,或按原来的用词,就是形成“Revenue”(“eve-nu”是动词“revenir”的分词,意思是“回来”),但这是资本收入。

这个商品产品的价值,一方面必须用于补偿生产中消费掉的资本,另一方面,形成几个价值组成部分,在不同阶级之间进行分配,“或是作为他们的劳动的工资,或是作为他们的资本的利润,或是作为他们占有的土地的地租――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收入。

按照这种观点,全部产品的价值,无论是单个资本家的还是全国的,都会形成某个人的收入;不过一方面是资本收入,另一方面是与此不同的‘收入’。

因此,在把商品价值分解为它的组成部分时除掉的东西,就又从后门――通过‘收入’这个名词的双重含义――引了进来”。

马克思指出:

“亚?

斯密在这里遭遇的全部不幸,都是‘收入’这个范畴造成的”。

  总之,斯密通过收入范畴有意识地使自己的理论接近现实,这是必要的、合理的。

但是,他并没有真正理解收入,不能正确地反映它,甚至将价值的源泉归结为收入,将内在规定与社会表象直接合而为一,这就产生了足以颠覆自己理论的错误。

  

  二、马克思收入范畴的创新性与科学性

  

  马克思深入研究了斯密的双重任务和双重方法,以及由此产生的双重理论规定,既充分肯定了其理论贡献,又指出了其先天不足和弊病。

但是,他并不是简单地抛弃斯密的错误,而是发现其中包含的“合理性”和“天才的东西”,在批判扬弃的基础上,从中得到启发,即要接近现实和社会表层。

正所谓“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在其中”,即使是错误的理论,也可以通过批判而了解其中的合理成分,从而建立新的。

范畴。

对斯密的收入范畴或理论的批判和重建,就是一个典范。

由于不理解马克思批判斯密收入范畴的真正用意,人们也就不了解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建立起的科学的收入范畴,构成了整个《资本论》范畴体系的最具体的范畴。

马克思重建收入范畴,充分体现了他的理论的批判性、创造性和科学性。

  首先,马克思认为斯密是歪打正着,错误中包含着一定的合理内核。

虽然他的“外在观察法”与其“内在观察法”相左,但马克思认为这种方法“合理地……表达了外部表现出来的联系”。

虽然他的基本倾向是错误的,特别是“斯密教条”,但是,“错误在这里又是建立在更为深刻而真实的基础上的”。

虽然这种真实的东西不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但毕竟是普遍的现象。

在《资本论》终篇,马克思全面地阐释了这些现象的存在。

在资本家的生产经营实践中,工资、平均利润、利息、地租的变动都导致价格的变动(虽然是短期的局部的);而成本价格、工资、平均利润、利息、地租,在资本家的观念和实际经营中又都表现为预先确定的量;由于再生产过程是连续进行的,因果关系的链条很长,不仅前提不断地地表现为结果,而且结果也好象会不断表现为前提,因此很容易产生颠倒的认识;在资本家的意识和理论中,根本没有什么价值概念,在他们看来,使再生产能够进行而必须作为商品出售的那种起调节作用的界限,不是什么价值,而是工资、地租和利润。

简单地说,在竞争中,在各种现实运动中,在资本家的经验和意识中,都好象是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价值。

由于商品价值的各个组成部分是作为独立的收人互相对立的,并且分别与三种生产要素发生关系,因而就好象价值是这些东西产生的一样。

最后。

一部分剩余价值转化为地租,更使各种内部联系最终割断,剩余价值的源泉完全被掩盖。

这些情况虽然只是一些表象,但却是客观存在的,是资本运动的题中应有之义,因而是科学的理论必须反映或再现的。

在《资本论》第三卷开头,马克思也是这样安排的:

“我们在本卷中将要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式,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竞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

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

  其次,马克思透过斯密的简单反映,将其与生理学研究联系起来。

斯密的“内在观察法”与“外在观察法”之间“缺乏任何内在关系”,只是简单的依葫芦画瓢,真与伪、粗与精、表与里、此与彼全都杂乱地堆积在一起。

在马克思看来,科学研究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所以科学再现不是直接的,而是要经过深化后再折射、外化。

要全面把握所有的现象,进行必要处理,再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在析出一系列内在规定之后,再回过头由里及表、由真释伪。

马克思在阐述其方法的时候举例说:

“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经过更切近的规定之后,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

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

由此观之,马克思面对的“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就是终篇所研究的“各种收入”:

包括资本家的利润和利息、土地所有者的地租,以及工人的工资。

虽然工人的工资与前两种收入的性质完全不同,但在社会表面上都表现为货币收入,而被资产阶级学者当成相同的东西而混为一体。

由于这种混同,真实的资本关系就被颠倒表现为混合物了。

而《资本论》开头处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显然不包含工人的收入,是经过处理即“切近的规定”的东西,换句话说,马克思在实际上是从那种混合物中暂时撇开工人的收入,从生产、流通到分配,专门研究包含剩余价值的资产阶级财富,从其生产、流通到分配,而将工人出卖劳动力安排在第一卷研究,先说明它作为一种交换是属于流通领域的事情,进而研究其价值的再生产,再说明它在社会表面会颠倒地表现为工资。

最后在全书终篇考察各种收入及其源泉的时候,再借批判“萨伊公式”和“斯密教条”而接近社会表象:

“在考察分配关系时,人们首先是从年产品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种所谓的事实出发。

,但是,把事实说成这样是错误的。

”也就是说,“这种所谓的事实”是一种假象,是囿于混沌的社会表象而产生的并被资产阶级学者故意渲染的假象,是内在真相的颠倒、折射。

但因为这是资本运动在社会表面上呈现出来的东西,是资本家意识中的观念,所以是科学再现资本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科学的叙述方法看,“凡在过程开始时……作为前提和条件的东西,在过程结束时则必然出现”。

既然在起点处将工人的工资收入暂时撇开,到终点处,它就应该回归研究过程了。

这样处理,混沌表象的起点就是潜在的终点,具体再现的终点则是充分展开的起点,但终点又不是简单地回归,而是高于起点、扬弃起点。

将起点因为“切近规定”而暂时撇开的东西包含进来,这样的终点,是对象内在规定在社会表面上的颠倒表现。

这样处理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假象也是本质的一种规定。

列宁说:

“就连泡沫也是本质的表现!

”,“假象的东西是本质的一个规定,本质的一个方面,本质的一个环节。

本质具有某种假象”。

所以揭示本质不能忽视阐明本质的表现,特别是象“泡沫”一样的颠倒表现。

马克思说:

“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

因此,科学不仅要研究过程最内层的规律,还要研究其如何表现为较外层现象的规律,阐明后者是如何实现、颠倒表现的。

只有这样,才能将内外研究统一起来。

进而言之,这也是深层的理论规定接近实际、联系实际的必要性决定的。

同时,这也是对内在规定的检验。

在马克思看来,从研究目的看,是要揭示内在规定,但从科学研究的完备性看,除了必要的论证外,还要经过实事或实践的检验。

没有经过检验的理论,即使其研究是极其严格地按照科学的程序进行,即使其逻辑演进无懈可击,还是不可靠的。

  再次,马克思在终篇通过批判而接近对象总体的社会表象。

在终篇,马克思最直接的批判对象是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但是,在详细地分解批判它的错误之后,他还有意识地分析它的理论依据和社会表象依据。

很显然,“萨伊公式”的错误是直接来源于“斯密教条”的。

在终篇,马克思再次用了很大的篇幅来批判这个教条。

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曾风趣地把对“教条”的批判戏称为“幕间曲”,并说要“一直演奏到结束”。

我们看到,这段幕间曲在《资本论》全三卷中也是一直演奏到结束的,在各卷末篇都分别批判了这种“教条”,并且,在《资本论》最后一篇即终篇,对“教条”的批判还与接近社会表象紧密联系。

这里的社会表象就是抹杀了一切性质差别的收入,是资本运动的内在规定在社会表面上颠倒表现的收入。

所以,这是由批判而接近社会表象,导致阐明内在规定的外化、异化。

如果不了解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简单地用“对立统一规律”阐释马克思的科学方法,无论如何也不能体会到这一创见,也不能深刻领会马克思资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难以体会到理论思维的快感。

这样安排,不仅与斯密的收入范畴形成强烈的反差,而且充分显示了马克思驾驭思想材料的能力和艺术。

  最后,通过批判斯密的收入理论重建科学的收入范畴。

客观对象在社会表面上的映像和资本家意识中的观念――观念虽然是主观的,但在资本主义社会却是必然产生并占统治地位的客观存在,“收入的形式……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外表上表现出来的存在,它同潜在的联系以及中介环节是分离的”。

――就是资本的“现实存在的形式”,是《资本论》所必须再现的。

终篇研究和再现客观对象,是整个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理论体系的最后环节,所以这里所涉及的范畴规定是最具体的。

也就是说,收入范畴是《资本论》最具体的范畴,它扬弃了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这些范畴所包含的重要规定,与这些范畴一起,构成《资本论》范畴体系的五大范畴。

它体现了马克思对复杂的总体对象的科学处理以及最后回归,让人们看到“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

从资产阶级财富总体的细胞开始,最后又回到资产阶级财富总体的社会表象本身。

这样的过程正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逻辑圆圈。

就如列宁所说,辩证法把起点同延续和终点联结起来,是“回到出发点的运动”。

从起点向终点的圆圈式的发展,从终点对起点的扬弃和超越,从终点向客观现实的接近等,这样来理解收入范畴,对理解《资本论》很有意义。

  

  责任编辑:

孙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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