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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苏州宣传

苏州市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苏州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争创文化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我们要进一步深刻认识文化是苏州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加快推动苏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根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三城”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充分发挥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推动发展的功能,牢固确立宣传思想文化“主战线、主阵地、主力军”的地位,全面落实文化改革发展“三加快一加强”任务,推动文化科学发展,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加快文化改革创新,不断开创苏州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二)发展目标

贯彻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围绕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加快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体系,不断提升苏州文化软实力和对外影响力,努力建设文化凝聚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和产业繁荣、文化人才荟萃、吴文化特质鲜明的文化强市。

——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不断巩固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扎实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和“崇文、融和、创新、致远”的苏州城市精神,有效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努力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苏州特色经验。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以创建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率先建成较为完善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公益性文化单位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公共文化建设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构建文化产业发展体系。

以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目标,大力促进文化与科技、创意、金融、旅游相融合,将苏州丰厚文化底蕴和对外开放优势、科技创新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打造区域特色鲜明的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体系。

到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左右,占全市GDP的比重确保达到6%,力争达到7%,努力将苏州建设成为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城市。

——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

建立完善科学的、符合苏州实际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机制,加强古城古镇古村落、历史街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扎实做好大运河、苏州古城相关项目和江南水乡古镇申遗工作,推进吴文化考古和大遗址保护工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建设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保护机制,大力促进遗产资源合理利用取得新进展,着力彰显吴文化特色魅力,打响历史文化品牌。

——构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体系。

突出文明创建活动的群众主体性、区域均衡性和工作针对性,实施城乡文明一体化推进,探索具有苏州特色的公共文明建设模式,实现公共文明建设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改善,进一步形成和巩固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确保苏州市、张家港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力争昆山、常熟、太仓、吴江四个县级市全部进入文明城市行列,形成“全国文明城市群”。

(三)基本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

把文化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推动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相协调。

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统筹城乡、区域文化发展,统筹繁荣精品文化与活跃群众文化,统筹对内凝聚人心与对外塑造形象,实现文化建设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协调。

——坚持改革创新。

大力推进文化观念、文化体制机制、文化内容形式、文化传播手段、文化业态和文化科技创新,推进文化与经济、科技融合发展,加强高新技术在文化发展中的运用,提高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使创新作为推动文化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动力。

——坚持发展为民。

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弘扬城市精神,建设公共文明提升工程

1.加强理论学习宣传。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坚定理想信念。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断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以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轮训、专题培训、领导干部“菜单式”选学、“苏州论坛”等为主要形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巩固提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把理论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决策和能力。

充分发挥干部理论教育宣讲团的作用,探索利用媒体、文艺作品、出版物等多种载体和渠道,广泛开展理论和形势政策宣讲活动,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先进文化“进基层、进网络、进人心”。

创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研究工作,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苏州建设“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实践,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苏州的实践”、“科学发展观在苏州”、“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苏州城乡一体化”等课题研究,形成一批优秀成果,培育具有苏州特色的优势学科。

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坚持以项目为纽带,以专家为龙头,以市级重点研究基地为载体,加大对人才和精品的激励力度,引导和规范各类民间社科研究机构和团体的发展。

3.培育弘扬城市精神。

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三大法宝”有机结合,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崇文、融和、创新、致远”的苏州城市精神,不断赋予城市精神时代内涵和新鲜活力,使之成为建设“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强大精神动力。

进一步确立城市精神在城市价值观中的指导地位,加强典型宣传,加强载体建设,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活动、重大事件等积极宣传、传播城市精神,推动城市精神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使弘扬城市精神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成为苏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根基和源泉。

4.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正气。

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倡导市民群众自觉践行《苏州市民守则》,积极营造“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氛围。

广泛开展公共文明教育实践,加强公民诚信、社会责任、科学精神教育,弘扬团结互助、友爱诚信的人际关系。

进一步巩固扩大“乡风文明”建设成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培育具有自立意识、合作精神、法制观念、创业本领和文明生活方式的新型农民。

全面落实《苏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整合社会资源,构建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持续深入打造一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载体和特色品牌,持续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保持未成年人德育工作在全国领先。

5.深化精神文明创建。

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

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

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积极推动实施政务效能提升、文明素养培育、公共环境优化、公共事业普惠、交通文明共铸、城乡文明一体化推进和文明建设示范七大行动,全面提升社会公共文明程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确保苏州市、张家港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力争其余四个县级市全部进入文明城市行列,率先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群”。

着力推动文明建设城乡统筹、一体发展,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深入开展各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到2015年,全市80%村镇和社区建成各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

6.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创新,营造社会和谐氛围。

以党报、电台、电视为主体,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多种宣传资源,努力形成主流舆论强势。

做大做强苏州日报报业集团、苏州广电总台,力争进入全国地方报业和广电业第一方阵。

办好“名城苏州”、“苏州新闻”等新闻网站,壮大网络媒体实力。

支持市主要媒体发展手机网站、手机报刊、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以及轨道交通广播、电视、报刊等载体,加强规范管理,建设一批优质新媒体品牌,抢占舆论引导制高点。

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工作机制,完善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重大民生问题新闻发布工作,探索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加强社会热点的舆论引导。

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网络文明建设,提高网上舆论引导和监管能力。

加强新闻行业自律,大力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提高传播艺术,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公共文化惠民工程

7.优化文化设施网络。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建管用并举,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

苏州市区重点建设现代传媒广场、苏州新闻大厦、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苏州艺术剧院、“中国昆曲”剧院、苏州演艺中心二期、吴中区现代文体中心、高新区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重大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苏州文联文艺家之家。

加快构建资源共享、协同采编、统一检索、一卡通用的城乡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全市新建公共图书馆分馆不少于200个。

各县级市(区)继续建设一批体现区域特色的大型文化设施,加快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和镇(街道)文化站全部达到国家等级标准,实现评弹书场(票友活动场所)、“基本现代化广电站”镇(街道)全覆盖,建立起农家书屋、党员现代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乡村图书室“四位一体”的“基层综合信息服务站”,高水平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

到2015年,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每万人拥有量达3000平方米,人均公益性文化设施面积达0.18平方米,全面建立起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

8.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着力提高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着力提升市和县级市(区)两级综合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重点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现代化运作和管理能力,做优做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阵地和示范窗口。

加强基层文化站人员的配置和管理,建立基层文化阵地建管用长效机制,繁荣群众文艺创作。

加快提升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推进数字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剧场、农家书屋建设,实现文化资源向数字化、共享型资源转化。

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的方式,支持文化企业生产质优价廉、安全适用的公共文化产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文化资源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合理流动,拓宽选择公共文化产品的空间。

发展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鼓励、引导农民和社区居民自办文化,开发独特文化资源,丰富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文化产品种类和数量。

9.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做优做强“苏州阅读节”、“群星璀璨”文化惠民活动,推动全民阅读活动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深入开展文化下乡和文化“三送工程”、舞台艺术和数字电影“四进工程”,发挥苏州市文艺家志愿者队伍和苏州文联艺术团作用,定期举办“送欢乐到基层”、“苏州百名书画家惠民进万家”活动,开展昆曲、评弹、少儿喜剧、古琴等优秀艺术为在校学生公益演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及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服务,力争年均开展各类公益性展演展示活动不低于3万场次,年均向基层送书10万册、送戏3000场次、送电影1.3万场次以上。

广泛开展“一镇一品、一镇多品”以及“一村一品”特色群众文化活动,鼓励举办各类基层民间文艺节、农民文化艺术节和镇(街道)、村(社区)文化节,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文化艺术之乡”和“文化示范镇、文化先进镇(街道)”建设,至2015年,全市50%以上的镇(街道)要建成“文化示范镇、文化先进镇(街道)”。

(三)加快转型升级,建设文化产业跨越工程

10.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着力扩大文化产业规模总量,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加快发展创意设计业、文化旅游业、出版发行业、新闻传媒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业、会展广告业、印刷复制业、工艺美术业、演艺娱乐业、影视制作业十大重点产业门类,重点建成虎丘地区保护开发利用工程、胥江一号——5D炫幻秀文化商业综合体、中国工艺文化城、中国光华(苏州)文化创意产业园、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启动项目、华谊兄弟电影主题公园、苏州国际科技园五期——创意产业园、苏州太湖古村落保护与文化旅游开发、苏州国际影视娱乐城、金枫路创新创意产业街区、东渚特色工艺美术产业基地、苏州阳澄湖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园、苏州凤凰国际书城、台湾诚品书店文化商业综合体、苏报集团印刷数字化产业园、昆山玉骐麟动漫城堡、张家港软件(动漫)产业园等一批具有产业集聚效应的项目,在全市力争发展建设50个文化产业载体、板块和集聚区。

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确保达到6%,力争达到7%。

11.优化文化产业结构。

加快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着力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创新型文化企业。

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和重点非遗项目的保护性开发,积极运用电子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加快对传统文化产业的改造,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和创意、科技有机融合。

加快发展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发展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文化创意特征鲜明、市场需求旺盛、品牌效应显著的创意企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创意设计产业的良性互动发展,加快“苏州制造”向“苏州服务”、“苏州创造”和“苏州创意”的转变,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生产、经营、服务、运作模式。

以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和绿色环保为主线,加快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业提升发展。

推进高清电视节目制播,发展地面数字电视和数字声音广播、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户外新媒体“城市视频”,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大力推进电影数字化,积极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数字印刷。

“十二五”期间,力争全市创意产业年增长率高于文化产业平均增长率;到“十二五”末,创意产业在文化产业增加值中的占比达到15%。

12.培育文化名企名品。

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发挥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促进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带动行业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打造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骨干企业,促进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积极鼓励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壮大企业规模。

积极鼓励苏州福纳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蜗牛电子有限公司、苏州创捷传媒展览有限公司、江苏如意通动漫产业有限公司等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实现我市上市文化企业零的突破。

扶持苏州日报报业集团、苏州广电总台加快产业发展,实施资本运作,成长为文化产业生力军。

着力培育文化产业优势项目,积极扶持我市文化优势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做出精品,培育自主文化品牌。

做优做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扶持和壮大一批具有品牌特色的文化产业企业群和创意文化园,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品牌产品和品牌项目,提升文化产业的对外影响力、辐射力。

13.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深挖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对旅游的推动力,大力促进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转化,精心策划一批以古城古镇古村落、历史街区、园林、博物馆、丝绸刺绣、民间工艺、地方戏曲、民俗节庆、文物古建等为主体的文化旅游产品,精心设计一批具有独特文化魅力和吸引力的精品旅游线路,推动旅游行为由观光型向体验型、度假型转化,发展文化体验经济和审美经济,打造古城文化、新城浪漫时尚、太湖生态休闲三大文化旅游品牌,推进苏州古城区创建全国文化旅游示范区,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创建首批国家商贸旅游示范区,推进环太湖地区积极发展省级生态旅游区。

借助旅游平台,促进文化交流传播,大力推动有条件的文化遗产保护点、保护区、保护基地融入旅游功能区建设,使之成为文化传播的载体;积极打造反映苏州人文历史底蕴和江南风情的高品质文化大戏,展示、宣传苏州文化,提高苏州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加快做大做强苏州文旅集团,发挥其行业带动作用和示范作用,加快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特色明显的文化与旅游相结合的企业,促进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提升。

(四)彰显吴文化特色,建设文化苏州品牌工程

14.加强引导繁荣文艺精品创作。

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龙头,突出反映苏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主题,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重点抓好文学、戏曲、美术、书法、广播影视、音乐、舞蹈、摄影、动漫等各类精品的创作和生产,力争我市文艺创作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形成具有苏州风格、苏州气派、苏州特色的文艺精品生产高地。

加强昆曲、评弹、吴门书画、滑稽戏(少儿剧)、苏剧等代表性、标志性的文化品牌建设,建立江苏省少儿剧和版画创作生产基地。

精心办好中国昆剧艺术节、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虎丘曲会等品牌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好重大主题美术创作,打造“苏州——中国书法名城”品牌。

加强广播影视、动漫、图书出版产品的生产引导,积极推进影视、动漫作品生产和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栏目节目特色化、精品化建设以及图书出版优质品率居省内领先水平。

15.加强古城古镇古村落保护。

坚持在城市更新中保护、弘扬和传承吴文化,积极推进苏州古城、江南水乡古镇和大运河申遗,争取苏州古城申遗相关项目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预备清单,周庄、甪直、同里、沙溪、千灯等古镇全部列入“江南水乡古镇”国家申遗预备清单,扎实做好大运河申遗点文物维修和环境整治。

实施虎丘地区保护开发利用工程,打造苏州“城市客厅”和吴文化核心区域。

推进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打造吴文化集中展示区、“文化苏州”重要展示窗口和苏州旅游发展新亮点。

开展相门、阊门、平门三个区段的古城墙修复保护试点工程,进一步做好平江路、山塘街等历史街区保护,彰显历史文化。

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吴中区东山、金庭古村落为试点,探索建立古村落古民居社会化、多元化保护的新机制,制定古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完善相关经济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利用。

16.加强文物和非物质遗产保护。

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不断扩大各级文保单位和控保建筑数量,稳步提高文物保护完好率。

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市各级文保单位在“十一五”基础上增加15%左右,总量达到800处,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完好率达100%,市级文保单位完好率达80%左右,控保建筑完好率达70%左右。

张家港、相城等县级市(区)要实现国保单位零的突破。

加强吴文化考古和大遗址保护。

加强博物馆建设和馆藏文物保护,建设以苏州博物馆为核心的数字化博物馆群和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行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之城。

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建设,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保护机制,确保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国家级保护名录项目的有效保护率要达到100%,省、市、县级市(区)级保护名录项目的有效保护率分别不低于80%、70%和65%。

积极推进吴文化研究,办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中国昆曲国际学术研讨会。

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组织编纂《苏州通史》、《苏州文献丛书》,打造完整反映苏州沿革的权威文化历史典籍。

17.促进遗产资源科学合理利用。

创新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机制,推进遗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推动有市场前景的文化遗产资源、项目,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更好保护和传承,在参与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实践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结合古城、古镇、古村落、历史街区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繁荣民俗文化节庆活动,提升城市魅力。

加强历史建筑的修缮、维护,推进历史建筑开放利用,建设特色博物馆、展示馆、纪念馆,提升城市功能品位。

配合市“改厕”重点工程,推进古城区古民居的合理流转和社会化保护利用。

研究出台促进遗产资源合理利用、扶持生产性保护的相关政策,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建设生态性保护基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培育形成一批优势突出、效益显著的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区。

(五)发挥开放优势,建设文化外宣精品工程

18.深化对外文化交流。

以旅游、招商、引智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对外文化交流,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培育一批外向型的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和文化营销企业,大力扶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发展成为跨国公司,扶持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对外输出,使苏州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成为新的对外贸易增长点,推动苏州文化产业在全国文化产业竞争中抢占先机。

继续有计划推动昆曲、评弹、古琴、江南丝竹、传统工艺、吴门书画和苏州园林等优秀地方特色文化走向世界,培育一支“苏州风情”对外文化交流展演展示队伍,发展一批文化交流精品项目,不断提升“文化苏州”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

积极开展民间对外文化交流,鼓励更多民间机构、组织和个人从事中外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更多优秀文化产品多渠道走向海外,构建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

19.实施“城市品牌营销”。

研究制定苏州城市品牌营销战略规划及相应工作计划,利用国际主流媒体和国内强势媒体,依托大型节庆、境外招商等活动,进行城市整体形象宣传,打造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影响深远的城市品牌,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运作、企业参与的城市品牌营销格局。

办好太湖文化论坛,推动太湖文化与区域经济、社会、生态建设的深度融合,打造苏州太湖“文化新地标”。

办好第九届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和亚洲教育论坛、历史城市联盟活动等大型国际文化交流活动,举办每年一次的友城文化交流活动,打造文化外宣新高地。

强化文化外宣精品意识,做精一批电视专题片、宣传片和《苏州文化精粹》(英文)、《今日苏州》宣传册、《名城苏州》电子名片等外宣品。

20.打造“家在苏州”外宣品牌。

充分利用在苏外资企业集聚、外籍人士众多的优势,以“家在苏州”、“hi-nehao”为统一识别标志,组织实施“家在苏州”系列活动,确保每年“家在苏州”活动的外籍人士参与率达10%以上,影响率达80%以上。

每年举办一届外企运动会,每两年举办一届外国人才艺大赛、举行一次“hi-nehao”大型主题活动、拍摄一部“家在苏州”宣传短片,不断丰富“家在苏州”活动内容,扩大活动影响,为在苏外籍人士提供更多更优咨询服务,打造具有全国影响的外宣“灯下亮”工程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建立文化建设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科学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之中。

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指导协调、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文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文联、社科联、作协、记协等社会团体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形成共同推进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经济政策,制定并落实“十二五”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

加大对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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