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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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模板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1.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县委编办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3.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4.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二)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1.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理由等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26个试点领域的县直牵头部门,通过试点推进、现场调研、在线督导等方式,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3.2020年10月底前,按照编制完成的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务大厅、基层公开查阅点、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目录内容。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三)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1.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县政府、乡(镇)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县司法局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
1.全面阐释稳就业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乡(镇)政府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
2.全面阐释稳金融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县金融工作局
各乡(镇)政府
3.全面阐释稳外贸、稳外资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县商务局
各乡(镇)政府
4.全面阐释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县发展改革委
各乡(镇)政府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
1.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乡(镇)政府
2.实时发布保基本民生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县发展改革委
各乡(镇)政府
3.实时发布保市场主体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政府
4.实时发布保粮食能源安全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政府
5.实时发布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乡(镇)政府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
6.实时发布保基层运转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县财政局
各乡(镇)政府
7.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乡(镇)政府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
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政府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
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
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
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信息公开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本地区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
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县卫生健康委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信息公开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
县应急局
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
2.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县卫生健康委
各乡(镇)政府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信息公开
(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
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县卫生健康委
各乡(镇)政府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
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2020年底前,县政府及其部门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三)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2020年底前,县政府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结合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或者修订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政府
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明确领导责任。
1.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向其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各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本乡(镇)村级政务公开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
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1.县政府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乡(镇)为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
2.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为本单位办公室负责,如指定其他科室,要说明理由,报县政府办公室同意,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三)强化培训工作。
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
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四)规范考核评估。
认真梳理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
优化第三方评估,清理规范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