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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核辐射应急预案

医院核辐射应急预案

【篇一:

医院核辐射突发事件医学应急预案要点】

医院核辐射突发事件医学应急预案要点

所谓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指为应付应急照射情况所制定并实施的一份经审批的文件,它描述了该文件的编制与实施单位的应急响应功能、组织、设施和设备,以及和外部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和相互支持关系,该文件还必须有专门的执行程序加以补充[12]。

为了有效应对核或放射突发事件,使受照射和受放射性核素污染的人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救治,同时保障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制定一份好的医学应急预案是做好医学应急响应的必要条件之一。

1背景

核事故、放射事故、核或放射恐怖袭击事件(以下通称核辐射突发事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突发性和危害程度的不确定性,一旦发生,往往危害人数多,波及面广,除了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外,还会引起人们严峻的心理恐慌和社会经济秩序混乱,因此,国家已经将核辐射突发事件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治理的范畴,给予高度重视。

医学应急是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至关重要的环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提出,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专业防治机构或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和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承担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包括现场医疗救援、伤员转送和医院救治[34]。

本文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125-9],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考有关标准和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10-14],提出医院核辐射突发事件医学应急预案内容、要点和格式方面的初步建议,供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核辐射突发事件医学应急响应和制定医学应急预案负有责任的医疗机构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时,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参考。

2医院核辐射突发事件医学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

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所规定和明确的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意核辐射突发事件医学应急救援的需要。

需要强调的是,医院的应急预案应明确在核辐射突发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环节,详细谁来做,怎么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来做。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复审和修订。

3医院核辐射突发事件医学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点

3.1封面与标题

封面页应包括下列内容。

应急预案的标题、批准日期、版次和签名。

标题应清晰的指明提交预案的组织(医院)。

签名应包括任何参加本预案组织(如医疗急救服务中央、辐射防护机构等)负责人的签名。

3.2总则

(1)目的:

描述预案的目的,例如:

“预案为(参加组织或负责范围内)的核辐射突发事件医学应急响应提供了基础”。

(2)编制依据:

应说明编制本预案所依据的法规、标准、导则等。

到目前为止,可依据的法规、标准、导则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24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安全与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核事故医学应急治理规定》(卫生部令第38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核应急预案》,《卫生部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卫法监发[2003]53号),《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等。

(3)工作原则:

要求明确详细。

应当体现《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国家核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原则。

(4)适用范围:

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组织法定医学应急响应责任范围内的可以预见的核事故、放射事故、核或放射恐怖袭击事件的医学应急预备与响应。

应明确适用事件的种类和级别限定。

预案一般不会为充分响应提供充足的细节。

细节的程度应包含在根据预案制定的应急程序中。

(5)参加组织:

所有参加预案的组织名单。

(6)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文件:

描述本预案与同时应用的其他应急预案之间的关系。

在附录中提供所有支持性文献的清单。

3.3医学应急组织与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以医学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本医院突发事件医学应急各环节的责任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预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

要体现应急联动机制要求,最好附图表说明。

(2)应急组织的职责:

明确描述本医院、与本医院在医学应急响应中涉及的协作关系(例如运输服务、清理废物)的组织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3.4预案的技术基础和应急预备

(1)威胁类型:

简要描述医学响应预案中重要辐射威胁的特征。

(2)可能的应急情景及其相关后果:

类型、严峻度和量级(患者数,损伤类型等)。

(3)响应设施、设备和药品:

提供用于应急响应的医院设施的清单,并作简要描述。

说明用于应急的必备设备和器材,例如放射性污染和辐射剂量监测仪器、应急药品、防止放射性污染扩散的措施等。

(4)响应通讯:

明确参与应急活动所有部门的通讯方式,分级联系方式,及备用方案。

(5)后勤/资源保证:

应急所需的后勤、资源预备与调用,经费保障。

(6)培训、演习和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按照国家规定描述对应急培训和演习的安排。

培训应包括各级领导、应急治理和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

演习应包括演习的类型、频次、范围、内容要求、组织等。

保持随时具备应有的应急响应能力,除了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外,还应做到应急响应的人力、物力与日常工作“积极兼容”;对用于应急响应的设备、器材和用品常常进行检查和维护;定期修改或更新应急预案或程序等。

(7)操作理念:

简要描述事件整体应急中本医院的优化的响应模式,单独描述对大规模伤亡事件的应急预备与响应安排。

3.5医学应急响应

(1)应急启动、通知和报告:

说明应急启动的实施程序,应急响应启动的水平(常规模式、待命、启动和恢复模式)和启动的标准;说明通知有关应急响应人员的程序;说明医师(首先识别和启动整体响应)识别的应急如何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应明确规定用于启动、通知和报告的电话号码。

(2)医学响应的应急治理:

介绍医院内用于治理医学响应的指挥和控制系统及其与国家医学指挥控制系统之间的关系。

(3)采取紧急防护行动:

预案应包括应急防护标准(在附录中给出)和负责实施(或建议)稳定碘防备的组织机构。

描述与其他相关组织协调的制度安排。

(4)向公众提供信息、警告和指导:

按照国家有关应急信息的规定,描述向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的安排。

(5)保护应急医疗人员:

描述一般原则、个人监测和控制安排、剂量记录和随访等。

(6)提供医学救援和减轻非辐射后果:

描述一般原则,并为伤员分类、筛查、监测和撤离人员去污提供标准。

描述伤员治疗、转诊、出院、设定应急区域、污染控制、人员监测、剂量估算、心理学支持的一般原则。

(7)应急响应终结:

描述应急响应行动的终止程序,应急情况上报事项,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应急情况工作报告,善后处理安排。

(8)保持医疗记录和数据治理的安排。

3.6附加要素

(1)名词术语:

明确给出预案涉及的重要专业名词术语、缩略语的含义。

(2)分发名单:

本预案拟分发的个人、组织的名单。

(3)附录:

给出必要的附录,如应急通讯联络电话号码,应急所需器材药品清单,应急区域计划,预先建立的监测点、接受区、应急设施的地图,与有关组织达成的协议或备忘录,应急所需的支持性文件等。

参考文献

1gbz/t170-2006.核事故场外医学应急计划与预备.

2gbz/t171-2006.核事故场外医学应急计划与预备.

3闪淳昌.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上).中国急救复苏与灾难医学杂志,2006,1

(1):

5-8.

4闪淳昌.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下).中国急救复苏与灾难医学杂志,2006,1(2-3):

67-68.

5刘长安,刘英,苏旭.核与放射事故医学应急计划指南.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138.

6刘长安,刘英,苏旭.核与放射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小分队行动导则.北京: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5.1-119.

7刘长安,刘英.电离辐射事故的特别医学预备指南.中国工业医学杂志,2005,18(5),317-319.

8刘长安,陈尔东,刘英.核辐射突发事件的伤员分类.中国急救复苏与灾难医学杂志,2006,1(2-3):

81-87.

9刘长安,刘英,耿秀生.核与放射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小分队行动导则研究.中国辐射卫生,2006,15

(2):

135-137.

10iaeawho.planningthemedicalresponsetoradiologicalaccidentssafetyreportsseriesno.4.vienna:

iaea1998.

11iaeawho.genericproceduresformedicalresponseduringanuclearorradiologicalemergencyepr-medical-2005.vienna:

iaea2005.31-32;35-87;177-179.

12oecd/nea.short-termcountermeasuresincaseofanuclearorradiologicalemergency.paris:

oecd2003.13-21.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防范突发辐射事件的发生,保障辐射环境安全,控制或减缓突发辐射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保障公众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案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区环境保护局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放射科突发辐射污染事件的及时应对及处理工作。

4、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公众,保护工作人员,保护环境的原则。

二、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

1、本单位成立辐射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辐射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①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保护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院辐射安全环

【篇二:

医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xxxxx中医医院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辐射事故的发生及危害,规范有序地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及患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依据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卫生部《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令第16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和国务院令第376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武汉世纪国医堂中医医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武汉世纪国医堂中医医院放射科射线装置失控而导致工作人员、患者或公众人群受到意外的、非自愿的异常照射等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

(二)辐射事故中的职责

1、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及日常工作要求开展预防与检监测工作。

2、发生放射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卫生和环保部门报告,协助监督部门开展现场调查、接受当事人的要求,组织放射事故鉴定。

二、辐射事故分类与应急机制

(一)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钴-60治疗机钴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本院无此类放射源设备》

(二)重大辐射事故:

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钴-60治疗机钴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性、局部器官残废。

《本院无此类放射源设备》

(三)较大辐射事故:

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性、局部器官残废。

《本院有射线装置》

(四)一般辐射事故:

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本院有射线装置》

三、医院应急机构组成

医院应急机构的组成为:

医院主管领导,医院放射科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医务部,办公室,总务科、放射科,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科室应急小组。

四、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一)发生放射事故时,有关科室应当立即向医院报告。

由院领导统一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并以书面形式同时

上报上级卫生和环保部门。

放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处理,检测检验,放射损伤诊断鉴定工作。

(三)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五、现场调查和检测

(一)医院放射科辐射安全领导小组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派出的调查检测组共同进行现场调查和检测,不得单独或自行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或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和检测尽量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小组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必须携带相关快速检测仪器,携带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等,携带现场记录或档案表等。

(二)调查检测小组进入现场后会同市环保局及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工作有:

1、现场控制;

2、决定相关人员是否需要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

3、向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员了解事发经过,必须包括受照人员所描述的事发情况;

3、记录受照人员的临床症状和医疗机构检查的情况;决定病人是否必须进行其他项目的辅助间查。

六、检测分析与诊断鉴定

(一)检测检验小组在收到事故现场检测数据后应当立

即进行分析,即早得出检验结论,如涉及超出检测能力的项目要及时与上级单位或外部实验室联系,并负责送取分析报告。

检测检验应当首选国家公布的标准方法进行,无国标方法的要予以注明。

检测检验结果应当返回到调查处理小组。

(二)需要对事故进行鉴定的应当由当事人或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科室负责收集相关医学、现场等资料,联系有资质机构依法进行诊断鉴定。

诊断或鉴定结论应当返回到调查处理小组。

七、结论

调查处理小组对有关资料和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必要时咨询上级有经验的机构,找出事故原因,形成书面的结论报告。

【篇三:

医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医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医院内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减少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辐射安全事故,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在辐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事故应急方案,采取防范措施,尽全能降低事故危害,同时按要求报告当地环保、公安和卫生行政部门,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明确职责、大力协同、及时处理、常备不懈、保护员工、保护环境。

三、适用范围

1、放射源应用中发生的事故。

2、放射性物质存放中发生的事故。

3、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事故。

4、其它辐射事故。

四、指挥体系及职责

1、医院设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2、医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医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辐射应急的方针政策和辐射应急工作要求;

2)负责向上级和属地有关部门报告医院内发生的辐射应急事故和事件;

3)组织制订医院应急响应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期间充分调动人力、物力支援,实施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行动;

5)采取各种有效快速的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危害,避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对医院的负面影响;

6)组织人员参加辐射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7)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审定工作。

4、医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职责分工组长:

,全面负责本小组工作副组长:

,具体负责本小组工作及时收集有关工作信息,向分管院长汇报。

,分管医院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工作。

成员:

分管辐射管理中各科室间的协调工作。

负责事发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放射科日常工作的安排和管理,对放射设备维护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陈松劲,负责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的管理。

五、医院辐射应急处理程序

(二)发生射线装置或电磁波、同位素等放射源泄露、污染等严重事件时:

1、立即终止原放射诊疗操作,关闭操作电源,切断继续泄露可能;

2、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

3、迅速撤离有关人员,对事故受照射人员进行及时的检查、救治和医学观察。

4、实行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

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事故

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5、及时报告医院辐射应急领导小组,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及时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6、根据放射事故的性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相应的去污染措施。

(三)丢失放射性物质时:

1、保护事故现场。

2、及时报告医院辐射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及公安部。

3、协助公安及卫生部门迅速查找,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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