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最新淄博市五险金办事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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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最新淄博市五险金办事指南

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灵活人员与个体工商户参保条件

城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自由职业者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

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包括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基金会(包括基金会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

城乡居民参保条件

我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需资料:

灵活人员与个体工商户参保材料

1.首次参保的城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一张一寸照片。

2.灵活就业人员: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一张一寸照片。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人员: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任选一个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城乡居民参保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一寸彩色相片

参保流程;

1、持所需申请材料

2、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3、参保成功

注:

职工变动工作时,由单位到社保管理机构办理结转手续,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所在的社保管理机构。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缴纳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所需资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领取材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企业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待遇领取

1.参保人员档案;

2.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养老保险手册、个人账户对账单、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等);

3.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继承人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有遗嘱的,提供经过公证的遗嘱原件和复印件;

7.法定继承人银行卡(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8.《在职职工死亡一次性待遇领取单位信息登记表》。

注:

参保单位在职死亡人员提供1.2.3.8项资料,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在职死亡参保人员提供1-7项资料。

领取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转移指南

转移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所需资料:

本市统筹范围内转移

1.身份证原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企业转市机关事业单位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证明原件或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调动手续原件和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人员跨统筹范围转移

1.身份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缴费凭证》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省内调动

1.《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2.本人养老保险手册

3.调入单位单位名称、调入单位所在社保机构的名称

调到外省市工作的

1.《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2.本人养老保险手册

3.调入单位单位名称

4.调入单位所在社保机构的名称

5.开户银行和帐号

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转移时:

  1、参保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向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缴费凭证》

  3、到新就业地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4、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无误后,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基金转移

  6、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根据《信息表》完善相关参保缴费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新用人单位或参保。

参保人员统筹范围转移时:

  参保人员在本市统筹范围内转移时,可凭身份证原件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减员手续即可。

参保人员调往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证明原件或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调动手续原件和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医疗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城镇居民参保条件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覆盖本市区域内各高等院校、中专和技校学生,中小学阶段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未满18周岁的未入学(园)的少年儿童(含新生儿);

2.其他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成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城镇职工参保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全部员工;

2.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医保;

3.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新生婴儿参保条件

新生儿父母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

所需资料:

城镇居民参保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一寸免冠照2张

3.低保居民、残疾人员还需凭《低保证》、《残疾人证》

4.在校学生由其学校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城镇职工参保材料

1.首次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灵活就业人员:

非农业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一张一寸照片。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人员: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新生婴儿参保材料

户口簿

参保流程;

城镇居民参保流程

1.在校(园)学生和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由所属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费用代缴等工作。

其中,已在家庭参保缴费的,由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提供参保证明,学校(托幼机构)可不予代收代缴。

2.其他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农村居民由所属村委会负责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费用代缴等工作。

同一家庭中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不含学生和儿童),应选择同一类别的缴费标准。

3.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指经残联认定的残疾等级达到1级或2级的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指按照《淄博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享受缴费补助的人员)及区县政府规定的其他代缴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由街道(镇)、村(居)委会分别填写代缴人员名册,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后拨付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城镇职工参保流程

1.新成立的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2.参保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新生婴儿参保流程

办理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应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认真填写《淄博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登记表》。

报销指南

所需资料:

1.医疗住院收费票据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3.住院病历复印件

4.出院诊断证明书

5.出院小结

6.住院批准书及住院病历

报销流程;

城镇职工和一档缴费居民在省内联网医院就医全部实现即时结算,二档缴费居民市内就医即时结算

三、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

暂无指南

参保指南

参保对象:

城镇居民参保条件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覆盖本市区域内各高等院校、中专和技校学生,中小学阶段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未满18周岁的未入学(园)的少年儿童(含新生儿);

2.其他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成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城镇职工参保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全部员工;

2.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医保;

3.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新生婴儿参保条件

新生儿父母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

所需资料:

城镇居民参保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一寸免冠照2张

3.低保居民、残疾人员还需凭《低保证》、《残疾人证》

4.在校学生由其学校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城镇职工参保材料

1.首次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灵活就业人员:

非农业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一张一寸照片。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人员: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新生婴儿参保材料

户口簿

参保流程;

城镇居民参保流程

1.在校(园)学生和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由所属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费用代缴等工作。

其中,已在家庭参保缴费的,由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提供参保证明,学校(托幼机构)可不予代收代缴。

2.其他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农村居民由所属村委会负责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费用代缴等工作。

同一家庭中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不含学生和儿童),应选择同一类别的缴费标准。

3.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指经残联认定的残疾等级达到1级或2级的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指按照《淄博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享受缴费补助的人员)及区县政府规定的其他代缴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由街道(镇)、村(居)委会分别填写代缴人员名册,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后拨付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城镇职工参保流程

1.新成立的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2.参保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新生婴儿参保流程

办理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应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认真填写《淄博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登记表》。

四、失业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失业保险人员情况表》;

4.本年度职工工资发放表;

5.单位开户银行、账号。

注:

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参保流程;

1.缴费单位应按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及时办理缴费申报手续,填报《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基本情况表》和《参加失业保险单位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

2.工作人员对相材料进行审核!

3.对审核不对过者,当场告诉原因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所需资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本人档案材料等

领取流程;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对上述材料证明进行审查。

2.对经审查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发给《失业证》,并在《失业证》上进行有关内容的记载

3.《失业证》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仅在原《失业证》上进行有关内容的记载。

以后,失业人员凭《失业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

淄博市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8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

转移指南

转移条件:

员工在进行工作岗位变更后,企业应当在依法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经地税部门批准后,30日内到失业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

所需资料:

1、办理增员手续需带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

(2)社保增员名单原件;

(3)缴费第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

(4)税务部门缴费第一个月的缴费凭证;

(5)已录入人员资料的U盘;

(6)个人免冠1寸近照1张。

2、办理减员手续需带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

(2)《失业保险人个缴费凭证》;

(3)社保减员名单原件;

(4)缴费最后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

(5)税务部门缴费最后一个月的缴费凭证;

(6)已录入人员资料的U盘。

转移流程;

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险关系转移手续。

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险金,不需划转资金。

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险关系。

五、生育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实施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要依法参加生育保险,为全部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所需资料:

单位经办: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注:

生育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经办的,个人不能办理

参保流程;

1.新成立的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2.参保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所需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正常产、剖宫产的

1、淄博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原件

6、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明细费用清单(有并发症的提供)

报销流程;

1.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准备好之后,由企业负责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日内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填写《淄博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告知书》,予以受理。

2.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淄博市生育保险待遇材料退回告知书》,将申请材料全部退还申请人

六、公积金

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淄博公积金中心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8)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9)支付廉租房房租的;

(10)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房首付款的;

(11)支付公共租赁房房租的;

(12)纳入工会帮扶系统的困难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家庭纳入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医疗费用支出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学费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所需资料:

淄博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办理承诺书》

4.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5.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6.购房发票或税控收据

7.职工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8.单身的需开具单身证明

9.家庭成员(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房屋产权登记查询证明

提取流程;

1、单位初审

凭领取的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公积金中心审批

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公积金中心拨款发放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

贷款指南

贷款条件:

淄博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良好信誉、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6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本人及配偶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本人及配偶没有或已解除为他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或质押;

(六)购买自住住房,并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买受人或共有人;

(七)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淄博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选择房产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3.银行审查

4.签订购房合同

5.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7.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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