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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的使用.docx

安全帽的使用

一、安全帽的作用

红色:

特种工或高危工

黄色:

普通工

蓝色:

监理,技术工

白色:

其他

安全常识:

光线充足的情况下,安全帽的醒目程度由高到低的排序为:

黄色、白色、红色、粉红色、银色、黑色、深蓝色;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安全帽的醒目程度由高到低的排序为:

黄色、白色、粉红色、银色、红色、深蓝色、黑色。

黄色和白色最醒目,黑色和深蓝色最差。

在建筑工地,从帽子的颜色上就能看出你是哪个方面的。

蓝色是业主,或是业主请来的工程监理;白色是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红色是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黄色是普通工人,也就是最辛苦的一些人,就象辛勤的工蜂,工地上最多的就是这些人。

   通信施工现场员工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到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二、安全帽的正确佩戴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

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

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

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

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

这样不至于被大风吹掉,或者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

任何受过中级、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5、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6、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7、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8、高空作业或者室内带电作业时,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并打开电报警开关,防止触电。

9、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

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补发或更换时要求将旧安全帽一并交回。

 

从制造完成日计算,枝条编制帽不超2年.塑料纸胶帽不超2.5年.玻璃钢帽不超3.5年.

是强制的标准。

安全帽的防护作用:

1)防止物体打击伤害;

(2)防止高处坠落伤害头部;(3)防止机械性损伤;(4)防止污染毛发伤害。

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项:

(1)要有下颏带和后帽箍并拴系牢固,以防帽子滑落与碰掉;

(2)热塑性安全帽可用清水冲洗,不得用热水浸泡,不能放在暖气片上、火炉上烘烤,以防帽体变形;(3)安全帽使用超过规定限值,或者受过较严重的冲击后,虽然肉眼看不到裂纹,也应予以更换。

一般塑料安全帽使用期限为三年;(3)佩戴安全帽前,应检查各配件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帽衬调节部分是否卡紧,绳带是否系紧等,确信各部件完好后方可使用。

要避免交通事故,驾驶者务必掌握八大要诀:

1、尽量不要操作光碟机或频繁调整收音机频道

2、在汽车进入驾驶状态之前,仔细检查车况

3、与前面的车始终保持安全距离

4、遵守交通规则,切忌超速行驶

5、文明驾驶,保持礼让

6、开车时不要使用手机

7、时刻扣佩安全带

8、不要酒后驾驶

36种交通陋习

   这36种交通陋习分为“不文明交通行为”和“危险交通行为”两大类。

其中,不文明交通行为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三类。

  

   机动车:

1、夜间会车时不关闭远光灯。

2、雨天飞车溅水。

3、行驶中乱闪大灯。

4、行驶中乱鸣喇叭。

5、行驶中占线或转弯不打转向灯。

6、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

7、遇前方拥堵逆向超车或占用非机动车道、应急车道。

8、驾乘人员向车外吐痰或抛洒物品。

9、车辆在路边乱停乱放。

10、故意遮挡、污损、隐藏号牌。

11、自行安装氙气灯和车腰灯上路行驶。

12、货车沿途漏撒。

   非机动车:

1、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或不靠公路右侧行驶。

2、逆向骑车。

3、骑车带人。

4、装载超长物件。

   行人:

1、过马路不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或人行横道。

2、过马路时打手机。

3、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危险交通行为有17种,分别为:

   1、酒后(醉酒)驾驶。

2、超速行驶。

3、疲劳驾驶。

4、超员、超载营运。

5、强行超车。

6、随意变更车道。

7、开车打手机。

8、开车不系安全带。

9、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打伞。

10、随意倒车。

11、车辆、行人争道抢行。

12、车辆、行人闯红灯。

13、骑车上机动车道或不靠右行。

14、骑车上人行道。

15、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斜穿道路。

16、行人过马路时不左右看。

17、行人随意拦乘车辆。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开通

“安全第一”公理,源起何处?

   对很多人而言,“安全第一”太熟悉了,就像有个相声说的:

“咱哥俩太熟悉了,太亲切了,太想念了。

那什么,您贵姓?

想念得我都记不得您叫什么名字了。

”天天念叨得不知道对方叫什么,还真有可能,这在心理学上叫做条件反复刺激形成抑制,就像“安全第一”,许多人耳熟能详,却熟视无睹,司空见惯,置若罔闻。

   “安全第一”现在已经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国际公认的公理——“安全第一”公理。

   “安全第一”源起何处?

谁率先提出的“安全第一”公理呢?

   最早提出“安全第一”公理的是美国人。

1906年,美国US钢铁公司生产事故迭发,亏损严重,濒临破产。

公司董事长BH凯理在多方查找原因的过程中,对传统的生产经营方针“产量第一、质量第二、安全第三”产生质疑。

经过全面计算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还有事故影响产品质量带来的经济损失,凯理得出了结论:

是事故拖垮了企业。

凯理力排众议,不顾股东的反对,把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来了个“本末倒置”,变成了“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

老凯理首先在下属单位伊利诺伊制钢厂做试点,本来打算是不惜投入抓安全的,不曾想事故少了后,质量高了,产量上去了,成本反而下来了。

然后,全面推广。

“安全第一”公理立见奇效,US钢铁公司由此走出了困境。

来自一个高速公路交警的忠告

   这是一篇转来的关于行车安全的文章,也许很多朋友都看过了。

但是类似这样安全主题的文章,我每次都会仔细看完。

这里讲的是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使的注意事项,我觉得很多地方和摩托跑在国道上的情形相似。

出门在外,开心很重要,但无论如何,安全最重要。

所以,不管您是否看过此文,请再仔细阅读一遍。

   随着道路上的私家车越来越多,作为一名高速交警,在日常的事故处理岗位上,遇到各种形形色色的交通事故,其中不乏因缺乏安全意识而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案例,下面,我将从自身几年来的工作经验出发,以一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民警的角度,来谈一谈高速公路行车的安全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司乘朋友的行车安全有所帮助:

一、安全带保安全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多司乘朋友很不以为然的问题。

诚然,在地方上开车尤其是城市道路,我个人观点安全带的作用大部分是应付交警,实际作用并不大。

而在高速公路上,系与不系安全带却会在事故后果中产生天壤之别。

我出现场的2007年度的事故中,我印象中最少有两起小车单方造成的死亡事故都是没有系安全带引起的,其中一起是辆帕萨特自翻,车上只有司机一人,如果他系上安全带的话,我个人认为最多是轻伤,法医鉴定为颈椎骨折致死,全是翻车时身体不受限制运动造成;第二起也是小车单方,在高速行驶时前轮爆胎造成车辆失控多次撞击道路护栏,共有司乘两人,司机系了安全带毫发无伤,而副驾驶上的乘客因为没系安全带,且在放倒的座位上斜躺着休息,结果在车辆失控打转时被从后风挡玻璃处甩出车外致死。

二、爆胎时的操控处理

   刚才提到了车辆爆胎,在高速行驶时小车爆胎尤其是前轮爆胎造成的后果远比大车爆胎严重,爆胎虽然不可预料,但在我们的事故处理中常常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如果是左前轮爆胎造成车辆失控撞击护栏,撞的往往是右侧护栏,反之亦然。

究其原因,在车辆爆胎时因胎径及摩擦系数的不同,车辆的运行轨迹将偏向爆胎的方向,爆左前轮向左偏,爆右前轮向右偏,而司机在打方向纠正时,指向性能反映在已爆胎的车辆上是有一个迟缓性的,加之因爆胎造成的慌乱,常常造成纠正过度,从而人为加剧车辆的失控,致使左前轮爆反而撞上了右边护栏,甚至连续多次撞击左右护栏的现象发生。

正确的做法是在车辆爆胎时,首先要紧握方向,不管车头向哪偏,给一个固定的纠正角度(与你的实际车速有关)并用力保持,同时不要采取紧急制动,因为这时车辆的制动能力在纵线上是不平衡的,让减速行为掌握在受控制的过程中并努力保持原来的行车轨迹,切忌急打方向纠正。

三、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的危害大家都知道,无论是地方还是高速,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如果你驾驶一辆时速100KM的小车,假设你身高170CM,从你眼睛发现情况,到大脑做出判断,再反映在刹车制动,生理上的反应时间是1.7S左右,而这时你的车辆已经前行了47.2M。

40米的距离!

会包含多少无可奈何的生命!

我们曾经在限速70KM/H的路段查超速(110公里我们才记录),有辆小车竟然跑了203KM/H,看着照片,我们都说这个驾驶员迟早要报销,那是他的命,命在他的手中,别人无能为力。

对于超速行为,我只有两句话:

一句是“十祸九快”,一句是不要迷信“好车”,往往有些人迷信自己的车好,性能就好,但是生命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我们手里有宝马745,有保时捷卡宴,还有S80,不管日本车欧洲车,只要超速出事,该死死该伤伤,一点不耽误。

我国最高等级的高速公路限高速是120KM/H,这是写在安全法里的法定最高时速,这不是没有根据的,据国外资料,如果一辆时速超过160KM的小车发生爆胎事故,不管你是否系安全带,司乘人员的死亡率是100%!

记住,不是50%,也不是99%,是100%!

敬告那些喜欢一上高速就把油门踩到底的司机朋友,祈祷你的轮胎安然无恙罢。

四、行车前的安全检查

   还是爆胎问题引出的题目,这是一个很偶然的因素,你说你是新车?

我们手里有5000公里不到的新车爆胎,至于车型我不方便在这里说,但可以透漏是**公司十万元左右最普通的家用车;除了出行前检查轮胎,还有机油问题、润滑油问题、降温液问题,甚至雨刮和玻璃水也要仔细检查,我们曾经下班时坏了雨刮,邪门,偏偏是左雨刮,那天又正好是雨夹雪,可想而知我们那几十公里的路是怎么回的家!

不堪回首啊,这是高速公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幸亏我们是警车又熟悉路况,打着双闪和警灯就这样歪着脖子开车坚持下了路,要是换了别人,要么受罪,要么就容易出危险了。

回到家后检查车辆,原来是雨刮连杆掉了一个螺丝,一毛钱都不到的维修成本造成了多大的麻烦和隐患!

五、高速公路的标线、标牌和警告

   相信很多经常上高速的司机朋友都会发现高速沿线不时会有这样那样的警告标语和警示灯,我以前没上高速干的时候也是没有在意这些东西,但干了这几年才深深感触,那每个“事故多发路段,请谨慎驾驶”的标语和这样那样不起眼的小黄灯、小蓝灯后面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和残酷,相信我,这些东西的设置决不是随心和随意的,没有十几条、几十条人命和规律性的大事故发生,高速公司和我们是不会费那个周折的。

当您在路上见到类似的警告标志时,一定要有意识的降低车速并保持车距,同时做好应对紧急情况的准备,毕竟,距离产生美,这点用在与老婆恩爱相处及安全行车上都很有好处。

六、尽量避免夜间行车

   在我国目前的现实里,这是一个全国普遍的规律:

夜间行车的大货车数量要远远多于白天在路上跑的。

在我们这里,光说大货车,白天与夜间的比例能达到1:

5甚至更高,晚上巡逻时左边是一溜白灯,右边是一溜红灯,一边一串看不到头,这曾经让我们困惑过,白天视野又好,车流量又小,为什么这么多的货车要昼伏夜出?

以至我们经常为处警彻夜不眠。

后来通过和当事司机聊天才知道,白天要装卸货物、维修车辆、办事找人、而且最重要的是路政、超限和交警白天都在路上,晚上行车麻烦更少!

这就造成晚上是各种事故的高发时段,作为小车的司乘人员,在晚上行车,流量大、密度高,跑着“不爽”还是其次,重要的是忙了一天的大车司机大部分涉嫌疲劳驾驶、更有证驾不符、违法驾驶等大比例牵涉其中给行车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

而且大车的座位较高,高速公路的中央隔离根本挡不住对面射过来的一串车灯,大车司机几乎是在半眩目的状态下开车,你愿意一路上和这样的司机们一同驰骋吗?

七、超车时多用闪灯提醒

   高速公路速度快,噪音大,你的车喇叭前车根本听不到,超车时还是多切换远近闪灯提醒一下对方更有用;而且,当你发现行车道内有两辆以上大货车前后距离比较近时,超车时你就要提防后面的大车突然变道超车,那时如果你正好跑到他旁边,那可就真要听天由命了,相信我,那些变道超车的大货车在变道前能有一半在观后镜里看一眼的就算阿弥陀佛了,更何况你是小车,不容易被发现且车速更快。

而且,晚上超车时,不要一直用远光灯,在你距离被超车辆尾部贰、叁佰米时最好切成近光灯,这样前车才能更好的判断你与他的距离从而不会误判,要知道,在路上让其他车辆更清楚地看到你,与你是否能清楚看到对方是同等的重要。

说到这里,想起在市里经常有晚上不开车灯或者打着远光会车的摩托和机动车,他们自认为自己能看清路面和其他车,而别人是否能看清他们呢?

那都是一些自私而且毫不体谅别人的人,我一直很鄙视这些人。

八、非紧急情况不要占用紧急停车道

   紧急停车道,顾名思义是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的车道。

我们出现场发生堵路时最头疼的就是小车占用紧急停车道,造成我们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因为小车占道,我的最高纪录是提着勘查箱步行七公里出现场,当时的心里真是既生气又无奈:

你也不想想,既然已经堵路,在交警没有到达现场前,你能插上翅膀飞过去吗?

七、八十吨连车带货翻在路面,没有吊车、施救车现场路面能通行吗?

你堵的虽是交警,其实堵的也是你自己!

这都不算是重要问题,最重要的是这些人没有意识到前面的情况也许很危急,有些人可能正在流血、正在被困,在救援车辆没有到达现场前你却把别人的求生希望给堵的死死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能因为你占用紧急停车道而使救护、救援车辆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可能因为你占用紧急停车道而使救援车辆只能冒危险逆行或从中央护栏调头,徒增风险!

可能因为你占用紧急停车道而间接造成他人死亡!

根据我国的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非紧急情况下占用紧急停车道的行为处罚金200元,并处扣六分!

如果前面出事故被困的是你的亲人,你会占用紧急停车道吗?

记住:

紧急停车道是一条生命通道!

九、保护现场?

保证安全!

   我们大队管辖的高速路段约170公里,从前事故一直是一个点三班倒,后来随着人员的增加及为了快速出警(有时早到现场十分钟可能就能救回一条人命)我们分成了两个事故出警点各辖一段,可就是这样,在自己的辖区转一圈也要两、三个小时。

有时经常接到这样的事故报警:

双方发生了简单的刮擦或追尾,事实无争议、无人员伤亡、财损不大、车辆能够移动,可无论我们怎么在电话里劝,双方当事人就是不肯将车移到路边!

一定要我们到现场“照相”后才肯动车!

七八十公里呀!

最快也要四十分钟一个小时!

有时为了百十块钱的损失,两个车横在路面阻塞通行致使堵路达十余公里!

碰到这样的司机,我捶他的心都有!

你为了自己的些微利益,不听交警的劝告一意孤行,如果你的车辆滞留路面引发二次事故怎么办?

如果你的车辆滞留路面,致使后面堵路造成事故怎么办?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再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一定会大于你的小事故,到时,后面的事故当事人如果起诉你,虽然你可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你百分百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高速公路发生财产损失轻微的事故,如果无人员伤亡、双方对成因无异议,且车辆具备移动能力,一定要将车辆移动致紧急停车道内停放,现在的人们几乎都有拍照功能的手机,可以在动车前用自己的手机将原始现场拍两张照片,当然,最好能在电话里和当班民警沟通,放心,碰到这样的“移动现场”,高速事故交警一定不会难为你的!

十、发生事故后

   当然,前面说的只是简单的小财损事故。

如果你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大的财产损失事故甚至伤亡事故,你是一定不能动现场的(抢救伤员除外),这时就牵扯到两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了:

设置警告标志和电话报警。

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无法移动的,一定要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外设置警告标志,且人员要转移到公路护栏外。

记住:

一定是一百五十米外,如果因为你设置的警告标志达不到这个距离,致使发生二次事故,那么我们事故民警是一定会在二次事故中给你划责任的,最起码也是次要甚至同等!

可惜的是,凭我在高速公路上这几年的实践,没有一个当事人会“舍得”将警告标志设置到位,真的!

没有一个!

能在车后五十米以外设置标志的就令我刮目相看了!

还记得去年夏天的午夜,我和队上的一个老同志巡逻回单位的途中,在对面半幅的下坡行车道内发现一起刚刚发生的交通事故,两辆大货车的四五个当事人就“若无其事”的或倒或躺在事故现场后方的路面上,唬得我俩赶紧连劝带赶得将人弄出护栏外,前后也就三五分钟,就又有一辆大货车驶过刚才躺人的路面在我眼前三四米的距离撞上了事故现场!

当时的腿说不软真的是假的,如果我们不是路上偶遇,而是接到当事人的报警电话才出现场,那么车后的这四五个人会一个不剩!

当然,如果你的车辆没有三角警示牌或锥桶,你也可以将色彩鲜艳的旅行包或机油桶甚至路边的树枝等等拿来借用,可是千万不要搬石头哦!

那性质就变了!

说到报警,经常有当事人发生事故后,第一个电话打给老婆孩子,第二个打给朋友,第三个打给保险公司,等到想起报警,距离发生事故已经个把钟头了!

如果因为这样发生二次事故,对不起,你一样要承担二次事故的法律责任!

发生事故后,设置警告标志、人员转移到路外、及时报警这三样缺一不可,任何一个环节的不规范致使加重事故后果或直接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放心,保险公司的报警时间限定在48小时内,你就是第二天再报也来得及,干嘛一定要在险象环生的现场避重就轻?

十一、不要在高速公路上丢弃废物、行人不要上高速

   这两条是相辅相成的,怎么,不理解?

我们这里每天都有路外的穷苦村民上路捡空的饮料瓶,赶也赶不完,你从这头把他撵下去转个圈他又从那头上路了,这就直接导致了一个后果:

我们大队每年都有三五起无名尸案件,说它是无名尸,是因为现场没有肇事车辆,也有的大货车夜间根本就不知道刮擦或撞上了行人,现场只有残缺不全的碾碎的压扁的尸体,有时男女都无法分辨,只能经DNA检验。

至于撞伤的、撞残的每年都有几例,究其原因,就是您从车窗外扔出的那一个个饮料瓶,砸坏了来往车辆还是小事,我相信被砸得一定也不会放过你,可是就用那一个个小瓶子去换一个虽不富裕但却鲜活的生命,您于心就忍吗?

当您摇下车窗抛弃废物时,您可能就是一个间接的杀人凶手!

过往的乘客朋友,不要再上高速公路上拦车、搭车了!

还有那些上路捡空瓶和煤块的人们,当高速机动车撞上人体时,人真的会碎的!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年冬天夜里一点多,我在路上守在一具无头尸旁,昏暗的车灯中地方上太平间的老王拎着找到的一个女人头走向我的镜头,开始我们还怀疑是谋杀,经县市两级法医及刑警队联合尸检,最终证实该人体是被巨大的冲击力作用于背后,致使颈部撕脱后飞出一百多米远,后来证实那个老太太精神不太好,收费站的监控显示她确是一个人走上的高速,至于她要干什么,谁也不知道。

至于路面被多车连续多次碾压的尸体我见得太多了,以致我们常常要用铁锨和麻袋来为他们收尸,你想象不到一具人的尸体散落在10X80M的路面上是一个什么情景,你也感受不到那种新鲜的破碎的尸体是一种怎样的气味,那是自然界中你永远也闻不到的,我永远也不愿再见!

再闻到!

十二、停车、停车、还是停车!

   最重要的我要放在最后面说。

高速公路行车最怕的是什么?

是停车!

在高速运动的车流里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致使道路堵塞而停车,最可怕的事情就可能要发生了。

这里我要重点说一下小车,碰到这种情况,小车司机发现前方道路堵塞时,一定要马上看观后镜里有没有大货车跟着你,如果有,一定要提前减速并打开双闪灯提醒后车注意,给后面的大车充足的距离和时间减速,如果后面的大车按喇叭或向你不停的闪灯,相信我,他一定是刹不住车了,你一定一定要加速往紧急停车道内钻!

哪怕会刮伤你的爱车。

每年!

每年我们都会碰到几起这样的事故:

因为堵路,小车停在大车后面等待放行,结果后面的大车撞上来,后面的大车车头都撞上了前面大车的车尾!

小车在哪里?

二人、三人、四人、五人!

小车上有几人就是几条人命!

几毫米厚的小车框架在几十、上百吨重量的冲击下比纸还薄!

不要迷信你乘坐的是什么车,不要自认为安全,我见过拉开后压缩的只剩一米长的红旗车,我见过被压成铁皮的面包车,我见过火中被困的人的扭曲的身影和嚎叫,我见过挤得只有二指宽的人的头颅你或许会问,后面的大车为什么不停下来?

相信我,他不是不想停,他太想把车停下来了!

可是你见过核载九吨却拉五十吨的货车吗?

你见过核载十九吨却实载九十吨的罐车吗?

你见过核载三十吨却实载一百三十吨的巨无霸吗?

交警早已不允许处罚卸载超载车了,你看看路上的大货车们,十辆车有九辆半都或多或少的超载,不超就没有盈利,不超就会亏钱!

那远不是交警一家就能够解决的问题,碰到情况,尤其是下坡路面,你就是给这些个大半挂车后面拴上一百头牛也拉不停他!

这里暂且不提。

还是要劝告所有碰到堵路的小车司机,将车停下后,就算外面在下刀子也要全部离开车辆迅速转移到路外,直到你的车后排上了七八辆以上的大车后再回到你的车上!

为什么要等七八辆?

06年我手里曾有一辆车连撞十三辆车的纪录,在我们大队一直没有人能打破,你愿意你是第几辆?

实在不行就从紧急停车道往前走,走上二三百米后再找空位腾出停车道,宁愿让交警罚你贰佰元钱,也比命便宜!

在这里,还是那句话:

紧急停车道是一条生命通道!

一条你的逃生通道!

十三、其他

   没想到这篇即兴的短文竟会写了这么多。

最后,我还有几个简单的实践经验想告诉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朋友:

   1、副驾驶位上的朋友,最安全的座位是司机后面的那个座位,相信我,遇到紧急情况,司机避让自己是本能的下意识行为,你与他的上下级关系、感情甚至亲情在这里都没用。

如果你是一个在后排卧铺休息的大车乘客,也请你选择将头朝向驾驶员的方向,你愿意失去一条腿还是“一个”头?

这不是可选择的题目!

   2、交通事故受伤致死的原因比例最高的为颅脑损伤、胸腹脏器损伤、出血过多及休克死亡;所以除非你有专业的医疗知识,在没有确定伤者伤情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轻易的移动伤员,否则,他断裂的肋骨可能就是在你的“帮助”下才插入心脏或动脉的。

如果伤者四肢大出血,你可以在他出血肢体靠近心脏端的关节上方用鞋带或腰带扎紧止血并及时报警,这才是最重要的。

   3、在高速公路上,一切非正常的行驶状态下,都要及时打开双闪灯!

包括停车、前方堵路及施工、单道放行、前方发生事故、进入雾区等等。

   4、高速公路上的重大肇事驾驶员的驾龄是6—8年!

相信我,你没有看错,这个数据从市、省到全国都是一致的,个中原因您一定能体会。

熟能生巧?

熟也能生骄!

   5、永远把与你同在道路上行驶的其他机动车当成菜鸟,不要把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寄希望于掌握在别人的手中。

(就好像我们一看到违法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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