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防灭火工作计划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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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防灭火工作计划DOC
XXXXXXXXX煤矿
防灭火工作计划
XXXXXXXXX
2017年防灭火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基本方针;坚持“预防为主、消防并举”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理、装备、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抓好煤矿防灭火现场管理,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监控、防尘、防灭火系统,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有效防止煤矿火灾的发生,保证我矿防灭火系统稳定、可靠,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二、成立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XXX
成员:
XXXXXXXXXXXXX
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安全科长XXXX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灭火工作。
三、职责
1、本矿防灭火工作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
2、安全科、通风科负责自然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以地面及井下明火管理。
3、机电科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4、技术科负责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然火灾和外源火灾。
5、采煤队及各工程队负责各自煤区域内的电气火灾和日常明火管理。
6、供销科负责煤矿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
7、财务科负责煤矿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四、地面引发火灾的防治
(一)地面储煤场防灭火措施
1、完善地面储煤防灭火管路,安设足够数量的三通、闸阀及喷雾装置。
2、必须确保防灭火水源充足。
3、正常使用煤场降尘喷雾装置,定期冲酒煤尘。
4、储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5、杜绝煤场场地火源,易燃易爆物在煤场场地存放。
6、在煤场场地醒目位置设置好防火警示牌,经过煤场场地或进入煤场场地人员严禁吸烟。
(二)、地面矸石场防灭火措施
1、地面建立消防水池,水池的容积要满足防灭火的要求,而且必须随时有水。
2、消防管路必须完善,暴露必须铺设到矸石场。
3、矸石场必须设备灭火器并确保能正常使用。
4、要安排专人对矸石场的防灭火工作负责。
5、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防灭火器材的完好情况。
6、负责人要熟知灭火器材的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三)、办公场所及宿舍防灭火措施
1、办公场所、宿舍、食堂等按照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2、加强供电线路和用电器具的检查工作,防止发生电器火灾。
3、规范厂区用电、取暖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线路,严禁使用矿规定外以外的取暖工具,更严禁采用火炉取暖。
4、单身宿舍内严禁做饭。
5、定期对宿舍、办公场所的杂物进行清理,防止印发火灾事故。
(四)、用电管理防灭火措施
1、必须经常对地面各区域的供电系统进行检查,检查供电线路的完好情况,防止因线路破损引发火灾。
2、任何人严禁私拉乱接线路,严禁使用矿规定以外的取暖设备和大功率电器设备,防止因线路过负荷而引起电器火灾。
3、如出现供电故障,电火花、短路等,必须立即停止电器设备的运行,通知相关单位处理好后方可使用。
(五)、瓦斯泵房防灭火措施
1、必须完善泵房内供电线路的接地保护装置,防止过流、过负荷引发电器火灾。
2、必须完善瓦斯泵房的防雷接地装置。
3、瓦斯泵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严禁电气焊,如需电气焊时,必须编制专门的电器焊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方可按照措施进行电气焊施工。
4、严禁烟火和点火之物进入瓦斯泵房内。
5、瓦斯泵房内严禁使用手机和其他电子产品。
6、瓦斯泵房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沙箱等。
7、必须定期对泵房内的杂物及易燃物品进行清理。
(六)、变电所、压风机房防灭火措施
1、必须完善防雷接地装置,防止雷击。
2、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灭火设施、设备。
3、严禁吸烟、点火,严禁使用火炉、电炉等取暖设备。
4、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5、必须保证接地保护的可靠,防止因过压、过负荷引发电器火灾。
五、井下引发火灾的防治
1、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采取使用灭火器、灭火沙或水等相应的措施直接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相关处理情况;若火势较大时,要迅速查明火灾原因,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
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势、瓦斯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2、切断火区电源。
处理掘进工作面火灾时,应保持原有的通风状态,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3、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系统,其中:
在主平硐、副平硐内及车场发生火灾时,可采用全矿井反风,指挥部下达反风命令前,必须将火源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采取风流短路的措施时,必须将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全部撤出。
如果停风后也能使风流逆转,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行。
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
4、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
⑴、控制烟雾的蔓延,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超限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地点;
⑵、不致于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防止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而造成危害;
⑶、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
⑷、有助于防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直接灭火条件;
5、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
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封闭前必须将封闭区的所有人员撤出。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封闭范围应尽量缩小。
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时,应先设置防爆墙,在防爆墙的掩护下建立永久隔离火区的密闭墙,且其位置和建筑顺序应有明确规定。
即封闭火区时,应采取“进、回风侧同时封闭”。
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可以采用“先封火源进风侧,后封尽量火源回风侧”的封闭顺序,一般不得采用“先回后进”的封闭顺序。
6、在封闭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
密切注意氧气浓度、风量、风向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无有效防爆安全措施时,必须将全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六、井下外因火灾防治
外因火灾的主要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迅猛,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出人意料之外。
由于这种突发性和意外性,常使人们惊慌失措而造成恶性事故。
矿井中一切能够产生高温、明火、火花的以及由可燃材料制成的器材和设备,如使用不当都可能会引起外因火灾。
绝大多数外因火灾是由于机电设备质量不高,安装不良,又缺乏严格的检修、维护制度,长期带病运行而引起的。
由于机械化程度较低,其中爆破和明火是造成外因火灾的主要原因。
外因火灾的防治主要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其次是在井下尽量采用不燃或耐燃的材料和制品。
(一)电气事故引发火灾防治措施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本矿变电所硐室,应注意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1)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妨碍运输,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2)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3)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故应在硐室内设喷粉灭火器2个和砂箱1个,砂箱用1.5~3.0mm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0.2m3。
4)硐室不应有滴水,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5)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
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6)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7)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和变压器油,擦拭机械用的棉纱、布头等,要存放在铁桶内封闭,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8)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住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7)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8)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并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3)低压负荷开关选用BKD型并配合JY82-3型检漏继电器,以保证安全用电。
4)向井下配电的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5)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掘进工作面实现两闭锁(风、电及瓦斯、电闭锁)。
局部通风机由专人负责管理。
6)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电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7)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必须进行接地。
3、井下电缆
1)电缆选择
(1)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橡套软电缆。
(1)井下各配电站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套铜芯电缆。
照明电源均引自中央变电所,采用阻燃的矿用橡套电缆(MY);煤电钻采用矿用电钻电缆。
2)电缆悬挂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2)在倾角在30°以上的井巷中,电缆用卡箍固定;
(3)悬挂电缆有适当的弛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4)悬挂点间距不大于3米;电缆要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3)电缆连接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七、带式输送机着火的防治措施
(1)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米设置洒水支管及阀门。
(2)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
(4)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应安装电话。
(5)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
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6)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7)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8)设置烟雾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对带式输送机进行监测监控,当带式输送机周围温度和烟尘浓度达到设定值时,发出声光报警,同时断电停机、洒水灭火。
(9)每台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附近配备灭火砂箱、灭火器。
(10)每台胶带输送机设置DMH自动灭火系统。
八、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
1、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1)地面必须设置消防水池,经常保持不少于300m3的水量;设置消防材料库,以便于消防材料运输。
2)井口房、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
4)严禁携带烟火下井;
5)矿灯房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有单独的间隔和出口;通风要良好,严禁烟火,备有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灭火器材;充电装置要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6)井架、井口房严格按防火要求设计,矿井各井口附近地面建筑均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在主平硐口安设防火铁门,以防止地面火灾波及井下,防火铁门设置必须密封可靠,平时不影响通风和运输。
7)为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在井口附近20m内严禁有任何火源。
矸石山、炉灰场、木料场距进风井口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木料场至矸石山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井口房、坑木场应设置消防水管、撒砂灭火装置及高倍泡沫灭火器等设施。
矸石山不得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米以内有煤层的地面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2、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的措施
1)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2)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3)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4)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查试验。
5)为防止地面雷电导入井下,必须在通往井下的轨道,管路在井口附近设可靠接地保护装置。
3、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
1)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m内严禁烟火。
3)井下严禁使用电炉。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
5)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6)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
7)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8)严格火区管理。
4、空压机的防火与防爆措施
地面空压机的防火与防爆措施
1)防火措施
(1)空压机的电源开关必须装设过流保护装置,并按负荷要求进行整定。
(2)空压机所用油脂必须设专用房间存放,不得存放在空压机机房内。
(3)在机房进门处设置1m3消防沙箱一个,并保证有足够的沙袋。
(4)机房内悬挂CO2灭火器3个。
(5)严禁在机房内升火。
2)防爆措施
(1)空压机润滑油脂必须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使用合格的润滑油脂,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润滑油脂。
(2)定期对空压机进行检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空压机的压力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并动作灵敏可靠。
(4)在储气罐出口管路直线段安装一个释压阀。
(5)空压机储气罐设在隔雨棚,严禁雨淋日晒。
本矿井下无空压机。
5、防止机械摩擦、撞击等引燃可燃物的措施
1)严禁使用劣质、不合格的润滑剂。
2)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检修。
3)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
4)杜绝机械设备互相撞击。
5)加强机械设备附近的瓦斯检测。
6、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2)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协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7、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
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水比油重,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3)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水蒸汽逆风而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水煤气爆炸。
4)灭火水量必须充足,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为氢气和一氧化碳气体,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8、自救和互救方面的措施
1)当井下发生火灾时,遇险人员必须及时打开自救器,正确佩戴好自救器,并帮助其他遇险人员佩戴好自救器,组织遇险人员按避火灾路线迅速撤离灾区到安全地点的新鲜风流中。
2)发现火灾时,必须及时通知地面调度室,并通知其它地点可能受火灾威胁人员,撤离井下。
3)调度室接到火灾通知后,须立即向矿长汇报,并通知矿山救护队组织营救遇险人员。
4)灾区受威胁人员,遇险不要惊慌,不要到处乱跑,要镇定自若,要有组织地逆风流方向,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5)一旦发生事故或发现灾害预兆,必须尽快就地按避灾路线撤退到地面。
如果是非火灾和水灾事故,应首先就地进行简单救护,然后送往井下急救站或地面医务室。
9、井下采掘设备
1)采掘工作面的移动式机器,每班工作结束后和司机离开机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打开离合器。
2)采掘工作面各种移动式采掘机械的橡套电缆,必须严加保护,避免水淋、撞击、挤压和炮崩。
每班必须进行检查,发现损伤,及时处理。
3)严禁带电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
九、防灭火装备
1、矿井必须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地面建筑物及机房、库房、变电硐室等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水管及灭火器、砂配备数量见下表:
存放地点
灭火器材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配电硐室
干粉灭火器
8kg
台
2
高倍泡沫灭火器
10L
台
2
灭火砂
kg
200
CO2灭火器
台
2
采煤工作面配电点
干粉灭火器
8kg
台
2
灭火砂
kg
200
CO2灭火器
台
2
高倍泡沫灭火器
10L
台
2
掘进工作面配电点
干粉灭火器
8kg
台
2
灭火砂
kg
200
CO2灭火器
台
2
高倍泡沫灭火器
10L
台
2
乳化泵站
干粉灭火器
8kg
台
2
高倍泡沫灭火器
10L
台
2
中央变电所
干粉灭火器
8kg
台
2
高倍泡沫灭火器
10L
台
2
灭火砂
kg
200
CO2灭火器
台
2
避难硐室
干粉灭火器
8kg
台
2
高倍泡沫灭火器
10L
台
2
灭火砂
kg
200
CO2灭火器
台
2
2、该矿井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编制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
3、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4、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为提高井下灭火能力,在井下配备一套高倍数远距离泡沫灭火器,供井下火灾发生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