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3247229 上传时间:2023-05-05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4.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docx

税源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全县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要点(草案)

根据省、市两级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2011年全市地税工作意见》,2011年全县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组织收入、基层建设、队伍建设、税源专业化管理等省局中心和重点工作,以增加税收收入、提高税源管理质量、提升税收征管水平、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和谐征纳关系为目的,本着服务领导、服务科室、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和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培养税源管理专业化人才队伍,夯实税源管理基础,规范工作程序,持续提升税源管理水平。

根据全省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省局税源管理处的工作重点,2011年全县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以税源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和分析应用为基础,以综合性税源管理为保障,以税源监控和税收预警为手段,以纳税评估工作为重点,加强税收分析和应用,及时发现税收征管漏洞和纳税风险点,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增收提效,强化纳税服务,提高税务信息化水平,促进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发展。

一、逐步完善税源管理机制,全方位地构建切合实际的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围绕管理统筹、综合协调作用的发挥,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岗位,细化税源管理的分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征管、政策法规、稽查、纳税服务、计财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特长和职能功效,增强与基层一线、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

积极为基层部门强化税源管理提供指导、帮助和监督,多渠道多领域地实现税源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地构建税源管理体系。

(一)完善税源分级控管机制。

进一步明确税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县级税源管理部门与基层一线在任务派发落实、工作指导调度和税源数据采集、审核维护等方面的紧密衔接,合理界定与基层征管机构的管理分工,密切上下联动。

按照省局“抓大、控中、定小”的征管工作思路,对税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将税源按照“年纳税额分类法”和“行业分类法”分类管理方式,分成重点税源、一般税源、零星税源三种类型。

对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及重点行业规模较大的重点税源,由县局税源管理科进行重点监管;对一般税源,实行县级、基层分局(中心税务所)双向监控,进行预警式管理;对零星分散的税源,由基层分局(中心税务所)实行划片分区管理。

 建立分级分层、重心下移的税源管理组织体系。

按照对税源监管的侧重点的不同,将税源管理组织体系分为两个层级,即县局、基层分局(所)。

第一层级是县局税源管理部门,为专门的税源管理机构,主要侧重税源的宏观分析与监控,通过税源对比分析、变化趋势预测,分析行业规律、下发预警以及组织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纳税评估,监督指导基层分局(所)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源管理质量;第二层级是基层分局(所),为税源管理的主要实施部门,具体负责县局税源管理科下发税收预警、纳税评估任务的核实处理、本辖区内的税源监控分析工作的实施,侧重分析、监控影响本地区主要行业和重点企业税负的相关指标及其增减变化情况,找准本辖区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为明确责任,使税源分级控管机制落到实处,由每个基层分局(所)至少设立两名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业税源管理人员,对口负责预警评估任务的处理、微观税源分析预测、开展税源企业巡查、采集生产经营数据、进行单户项监控分析、掌握企业税源动态情况等税源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至县局税源管理科。

(二)理顺工作关系,构建联动机制。

要树立税源管理一体化工作理念,以数据共享利用为纽带促进与相关部门的良性互动,建立税源数据共享平台和传递、发布、交换渠道,形成与征管、稽查、法规、监察、税收政策、收入核算、纳税服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传导机制,通过信息交互密切业务协作,利用信息服务赢得工作支持。

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增进交流沟通,加强工作配合。

采取联合或协助工作的方式,与相关部门进行税源管理领域的广泛合作,发挥协同效应。

(三)健全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建立职责明晰、监督有力的税源管理考评体系,细化工作督导考核。

根据税源管理的需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对税源管理岗位的基本职责从工作内容、目标、时限、标准及步骤等方面进行量化、细化、固化,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根据省局的考核意见,建立全县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考核标准,依托山东地税工作平台,实行“人机结合”的考核方式,对税源管理工作进度、质量等进行全面、高效的考核,对税源管理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实行以能定级、以级定岗、以岗定责、以责考绩、以绩定酬;建立税源管理工作复核制度,税源管理部门对基层分局(所)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复核,督导过程中,着力针对信息采集、税收分析、税收预警、纳税评估等几个关键环节,对各单位落实税源管理措施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建立内部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廉政有关规定,加强监督制约,严防问题发生。

(四)加强全方位的调研交流和经验推广。

深入基层搞好调研,根据基层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工作方向、制定工作措施;通过设立有关专栏,刊发工作简报、专题调研报告等方式,搭建税源管理部门交流平台,大力推广各单位的先进经验;采取工作点评会、现场评析会等方式,及时总结交流各单位的成功做法;适时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分析会,通过交流总结,使纳税评估人员的评估水平在相互探讨中得以共同提高;加强与兄弟单位的联系互动,吸收先进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二、突出加强纳税评估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五)制定规范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使纳税评估工作有章可循。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和省、市局有关要求,结合全县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加强对评估工作质量的全过程控制,明确评估工作中征收、管理、稽查的相互协作关系,使各环节、各项工作互相紧密衔接,保证评估管理操作行为规范运行。

(六)科学筛选确定纳税评估对象,使纳税评估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根据纳税评估对象的不同,将纳税评估分为日常评估、专项评估、专案评估,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结果等数据,结合各项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运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等方法科学的筛选纳税评估对象。

按照市局税源办的纳税评估要求,各地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2010年度缴纳地税收入(含煤炭开采企业)应占当地总收入的80%左右,按照市局的标准,我县2010年的重点税源评估对象为390户;在税收监控对比分析中发现有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等疑点的纳税人要列为日常纳税评估的重点分析对象;专案评估对象根据市局、县局下发的评估对象确定。

(七)制定纳税评估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使纳税评估工作有的放矢。

为保证纳税评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实评出效果,对2011年纳税评估工作实行分级评估制。

日常评估主要是针对税收预警及重点税源监控分析发现的纳税人当年的重大纳税疑点,随时开展评估,税源管理科既可以自行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将评估任务下发,交由征收分局进行,并由税源管理科督导协调。

专案评估主要针对市局通过纳税评估系统或其他方式下发的纳税疑点,以及县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应进行评估的纳税人,税源管理科既可以自行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将评估任务下发,交由征收分局进行,并由税源管理科督导协调。

专项评估主要针对重点税源企业及重点行业上一年度的纳税疑点,根据市局下发的评估方案,筛选确定评估对象,制定评估方案,以税源管理科为主,必要时可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开展。

对确定的390户重点税源企业要保证今年全面评估一次,其中县局税源管理科根据行业评估模型的需要,选取其中4-6个行业中约60余户规模不同的企业,自行进行评估;其余重点税源企业,按照分类实施、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评估与汇缴、评估与日常征管相结合的方式,属于县局汇缴辅导的,由汇缴小组负责评估,没有纳入县局汇缴辅导的,由基层分局(所)自行评估。

县局税源管理科对汇缴小组和基层分局(所)的纳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和审核,并于评估工作结束后进行抽查和验收。

(八)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

建立定向信息交换渠道,发现税源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通过纳税评估查找纳税异常的纳税人具体原因,涉嫌偷骗税案源及时移交稽查部门专案检查,防止“以评代查”;形成以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纳税评估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稽查验证纳税评估实效、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解决税收分析发现的问题的工作机制。

(九)加强税源数据采集管理,为纳税评估工作夯实基础。

针对评估工作实际需要,积极协调获取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收入效益等内容的第三方信息,规范所需信息的种类、口径,建立长期固定的信息来源渠道,逐步形成包括“大集中”数据和第三方信息的内外部数据相结合的评估数据资源。

完善税源数据审核修正制度,加大税源数据质量监测力度,及时发现整改税源评估监控过程中的数据质量问题,满足纳税评估的需要。

(十)创新纳税评估方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

按照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原则,在总结近几年纳税评估经验的基础上,从企业的物耗、能耗、工耗等生产要素入手,完善信息资料采集系统,对收录、整合的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建立统一规范的重点行业纳税评估的指标体系,科学合理确定行业税负和预警值,在此基础上形成重点行业的纳税评估模型,合理修正后形成不同行业的评估模型,组织开展评选推广工作,逐步建立评估模型案例体系,指导税源管理人员实际应用。

县局税源管理科在完成好本年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要把纳税评估模型的建立工作作为重点。

首先确定交通设备制造、挂车配件制造、纺织、图书出版、交通运输、房地产等几个重点行业,选取60余户“大、中、小”规模不等的纳税人,利用评估中采集的信息和第三方信息,并深入企业进行行业调研,对企业的能耗指标、主要材料消耗率、利润率、税负率等,按照分行业分规模的方法,进行摸底调查和测算,建立起行业评估模型,并在实践中检验修正,力求科学实用。

(十一)完善纳税评估方式。

突出县级税源管理部门的评估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扎实落实上级评估任务,因地制宜开展本地评估工作,力求评估一个企业规范一个企业,评估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以质量和效益衡量绩效,努力实现堵塞税收漏洞和解决管理问题的双重效益;探索行之有效的评估方法,锻炼评估人才队伍;探索联合内部相关部门、联合国税、联合社会资源开展评估的方式,集合各方力量,提高评估水平。

(十二)重视纳税评估系统应用,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强化对评估人员的操作培训,开展系统应用过程中,要求结合具体评估案例,坚持干中学、学中干,使每一个评估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系统的应用和操作;抓好数据清理与整改,做好数据采集,严控垃圾数据和无效数据,使系统内的评估数据更加全面、完整;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积极探索行业评估模型的应用,及时反馈改进评估系统的建议。

(十三)严格纳税评估的总结与验收,确保纳税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县局要适时对各项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并于日常评估、专项评估或特定评估工作结束后,以抽样复评的方式对基层分局(所)纳税评估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评估人员评估中未发现问题,但在税务稽查或上级抽查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纳税评估人员的相应责任。

抽样复评可通过抽调纳税评估经验丰富的税源管理人员,在县局范围内开展第三方交叉抽查的方式进行。

日常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评估结果由基层分局(所)按年进行总结,报县局税源管理科,县局税源管理科汇总本单位年度纳税评估工作总结,并报市局;专项评估和特定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评估结果由发起人按评估计划要求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县局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同时报市局。

三、进一步做好税收预警工作,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十四)规范预警流程,构建预警新机制。

建立以县局税源管理科、基层分局(所)长、税收管理员为主体的三级责任运行机制,明确专人负责,随时跟踪监控税收预警软件系统,确保预警任务的及时分配、核实处理与反馈。

加强税收预警成果的利用,实现税收预警与税源监控分析、数据整改、纳税评估、稽查的互动互促的新格局,使税源管理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十五)加大预警评估核实力度,确保处理完成率和处理正确率达到100%。

根据税收预警监控系统的预警信息,迅速分配给税收管理员,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核实预警信息,形成核实意见后,向税源管理科反馈。

加强对核实意见审核,确保工作质量。

税源管理科审核人员对各项数据与大集中系统数据进行逐项核对,对逻辑关系不正确、反馈意见描述不清晰的一律不予审批,并结合纳税评估工作对部分预警信息进行实地核实。

加强对预警信息后续管理,查偷堵漏。

对于核实需补税的预警指标,督促及时通知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切实强化税收预警机制的威力,促进纳税人自觉依法申报纳税的自觉性的提高。

加强对不需补税预警信息的监管,对不需的补税预警信息,督促修改错误数据,提高纳税申报准确率,促进税收预警机制的不断完善。

(十六)加强税收预警分析,提高税源管理质量。

税源管理科在每季度预警结束后,针对税收预警疑点产生的数量和原因,认真分析和总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深入调查分析出现预警信息的原因,形成分析报告,及时提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对容易出现预警的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实行事前预防处理,努力达到税收管理越来越规范、预警信息越来越少的目标。

(十七)开展预警复查、抽查,严格监督考核,全面提升预警工作质量。

根据省、市局税收预警工作有关要求,采取分类督导的办法,对预警税款10万元以上的要求全部复查,10万以下的抽查率不得低于10%。

复查和抽查由县局税源管理科具体实施,原则上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逐户项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把税收预警纳入了全年岗位目标考核,按照日常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和个别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月考核、季通报,对预警任务的完成时限、错误信息的修改、任务分配、核实处理质量、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等进行全面考核,增强基层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四、深入开展税源监控分析,推动税源信息增值利用水平。

(十八)建立重点税源户采集和监控指标体系,拓展税源监控的内容。

深入重点税源户开展调查研究,从围绕税款入库的核心延伸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了解重点税源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税收变化情况,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与税收监管工作相关的信息,积极从纳税人同行业企业了解税负、物耗、能耗等指标水平,了解业务往来情况及市场信息,全面、深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用、财务核算等各环节情况,并对信息进行初步加工、整理、筛选,全方位的掌握税源变动趋势,为监控掌握税源整体情况提供依据。

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重点税源户采集和监控指标体系。

县局税源管理科在对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的同时,抽取4-6个行业60余户重点税源企业,充分利用所采集的各种数据信息,对四个行业的重点税源企业采集和监控指标进行峰值测算,具体包括销售利润率、总资产利润率等基本财务指标;税负率、税负变化幅度等纳税指标;企业所得税税负率、营业税税负率等主控预警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利润总额变动率、投入产出比、单位定额能耗等辅控比对指标。

力求精确计算出行业标准值和预警值,用以及时发现企业纳税漏洞,化解税收风险,指导税收征管工作。

(十九)建立完善的分层级重点税源分析监控体系。

从对重点税源实行分类、分级监控管理入手,在整体分析重点税源现状的基础上,以重点税源管理精细化目标为切入点,细化重点税源管理内容,建立县局和基层税务分局(所)两级重点税源分析监控体系,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强化内部协作,实现规范化管理。

一方面,由上而下进行指导与监督;另一方面,由下而上进行管理与反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分析的良好局面。

在具体分工上,基层税务分局(所)的税源管理组负责微观的税源监控。

每月申报期结束后,按照县局税源管理科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名单,逐户采集与税收监管工作相关的信息,内容包括纳税人的财务信息、申报纳税信息、第三方信息等,并填制各种分析表格,将被监控对象的税收、收入、成本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以及通过监控发现的问题及异常现象,形成分析报告,于申报期结束后10日内连同分析表格一并报送至县局税源管理科。

县局税源管理科负责宏观的税源监控,根据基层税务分局(所)上报的有关资料和通过调研等方式取得的信息,结合建立的监控指标体系,按行业进行综合汇总分析,预测税源增减变化趋势,分析行业规律,找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改进措施和管理建议,形成综合性的分析报告后逐级上报。

(二十)选择有效的监控方式。

充分利用大集中系统中的数据,广泛采集第三方信息,利用“应税收入变化情况表”、“经营成本变化情况表”、“利润变化情况表”、收入成本配比分析表“等表格,动态分析被监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主营业务成本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负率”等财务指标,并以座标图、散点图、柱形图的形式表现各类数据的变化情况,反映重点企业的税收变化情况及未来走势。

在监控中发现企业存在异常情况的,认真分析产生的具体原因,查找漏洞,揭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按季度编制分析报告。

(二十一)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监控。

提高对重点税源监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就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的手段。

一是以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借助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平台,实现重点税源的现代化管理。

二是结合当前税源管理,积极研发税源分析软件,提高税源综合分析能力,降低税源综合分析的操作难度。

(二十二)重视税源监控成果的利用,为组织收入工作服务。

一是坚持税源调研。

监管人员经常深入重点企业开展税源调查,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化,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强化税收收入分析和变动状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注重成果的共享和利用。

监控结束后,出现税负异常、税收减幅较大等情况,及时转入重点评估,发现有偷税嫌疑的,转交稽查处理,防止税款流失;属于一般性税收违法的,将情况通报征管分局,并督促整改;属于广泛性问题,需通过制度规范的,提出征管建议逐级上报。

五、认真搞好大企业服务与管理,提高纳税遵从度,防范重大风险发生。

认真落实“信息管税”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根据总局和省局、市局关于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总体要求,按照“有利于政策执行统一、有利于加强税源控管、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以提高纳税遵从度为目标,以差异化管理与服务为基础,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源监控能力为核心,以防范重大风险发生为重点,探索推行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

(二十三)适时确定县局定点联系企业。

除总局、省局、市局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外,根据我县企业纳税规模及跨区域经营状况,按行业确定4-6户左右县局定点联系企业,深入了解大型企业的组织架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联合开展企业税收风险内部防控机制建设等工作。

(二十四)加强领导,健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制度。

参照总局《大企业服务与管理工作规程》,以提高纳税遵从为目标,以个性化服务和针对性管理为主要内容,以遵从引导、遵从管控、遵从应对、保障与支持为主要环节,拟定我县的《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二十五)加强分析,全面掌控大企业整体税源状况。

县局在建立税源信息采集和共享制度基础上,对大企业进行整体动态管理和全面监控。

每月申报期结束后3日内,各主管税务机关将所辖大企业分税种、分级次入库税款的增减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上报县局税源管理科。

县局税源管理科按月汇总从核心征管系统提取的大企业的分税种申报、入库税款资料,结合各主管税务机关上报的资料和县局纳税服务中心提供的从相关部门收集的信息,形成大企业税源和收入综合分析报告,并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改进措施,提出下步工作任务和要求,防范税收风险。

(二十六)实施风险管理,提供个性化服务。

认真研究大企业集团的行业特点、行业背景以及它的商业模式,根据历史的征管经验,找出带有共性的,而且是易发、多发、频发的税收风险点,将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的环节适当前移,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涉税风险内控机制,建立税收征管风险应对机制,防范税收风险,不断降低征纳成本。

建立高效的税企沟通渠道和企业涉税诉求的快速响应机制,重点向大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服务。

建立定期交流和纳税服务质效回访制度,通过税企面对面交流的形式,互通情况,交流信息,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效,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

   

  六、持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税源管理人员素质能力。

(二十七)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强化廉政意识,高度重视防范廉政、执法风险,及时针对评估监控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服务意识,低姿态、高水平地为各方提供税源信息服务;倡树务实作风,立足实际,干实事,出实招,见实效。

(二十八)加强税源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教育。

加大税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税源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税源管理人员在税收业务上必须做到“五知五会”:

即知悉税收法律法规,会解答和处理一般的税收业务问题;知悉财务、会计知识,会查阅纳税人会计凭证、帐簿和分析报表;知悉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会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税收征管等软件的操作和应用;知悉纳税人的基本情况,会帮助纳税人提高依法纳税能力和财务管理、经济核算能力;知悉各项行业指标和预警值,会进行税源监控和分析。

对大量的涉税信息,要能够进行综合梳理和归纳、比较分析和判断,不断提高科学分析能力,为提高税源管理水平提供科学的依据。

 

梁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科

2011年2月1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