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群众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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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群众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群众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做好农村群众工作作为夯实根基、优化环境和提升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在群众利益综合协调、群众利益平衡保障、不稳定因素防控化解、群众利益诉求畅通等机制构建方面做出了积极尝试和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经验。

根据县委政研室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积极组织专人,就我乡群众工作情况展开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乡党委、政府加强群众工作的主要经验措施及成效  

(一)重疏导,加强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的构建。

1.充分发挥综治工作平台作用,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处置工作。

一是夯实了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建设。

近年来,借助每年初人民调解工作安排部署和村支部、村委会换届的契机,我们充实完善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队伍。

在调解员的选择上,我们既考虑了一批思想道德水平高、年长资深、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老同志老干部,又选配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干部充实到了人民调解队伍,做到优势互补。

现全乡共有16个调解委员会(乡1个、村15个),58名调解员。

二是健全了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首先,坚持“一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19年,为全面规范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我们以乡党委、政府发文的形式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综治维稳中心及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意见》。

今年,结合上级要求和我乡实际,我们又以乡党委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综治维稳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意见》,狠抓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情况,将矛盾纠纷控制化解在最基层,做到了排查有根据,调处有协议。

其二,坚持“一季一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形势分析研讨,乡综治维稳中心在每季末统一组织综治办、司法所、安监站、林管站、国土站等部门负责人就本季度矛盾纠纷形势进行研讨、调度,会上及时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产生、集中、多发原因,研究下一步对策,会后积极向党政班子会议进行专门汇报,并做好对外通报工作。

其三,坚持“两季两班”的调解培训工作。

每年春季和秋季定期开展乡村两级调解工作培训会议,分别在调解主任、调解员培训会上为他们讲解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及《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治安处罚法》、《土地承包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常识,三年来受训人数达920人次。

三是完善了重大项目纠纷调处维稳机制。

针对我乡企业密、项目多的实际情况,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靠前指挥,同时在领导小组下设立优化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抽调司法、国土、林业、水利、派出所等站所人员与乡综治办合署办公,引入综治工作机制,采取“5+ 2” 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方法,全程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的隐患信息跟踪、矛盾纠纷调处和环境优化工作,进驻项目所在村,做到信息“全报告”、纠纷“零报告”、服务“多报告”,促进项目快速稳定推进。

  

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我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0余起,其中项目建设引发的纠纷90余起,其它各类纠纷70余起,群体性矛盾纠纷苗头隐患1起。

得到及时化解的有158起,调处成功率达98%。

有效控制了2019年唐家坝村“11.25事件”,成功遏制了群体事件的发生。

对所调解的纠纷,乡司法所、各村调委会均按照回访制度规定进行了回访。

  

2.有效借助政务服务大厅平台,及时做好群众释疑解惑工作。

为拓展政府人员服务群众的工作方式,经过反复酝酿和多方考察,今年我们在乡政府综合服务大楼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确保群众办事进得了门,找得到人。

同时为更好履行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这项职责,我们在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还设立了农村法律服务窗口,侧重农村医疗保障、社会养老保障及弱势群体维权等咨询服务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法律服务工作办公地址、咨询电话、申请法律服务的范围、条件、程序,推行免费法律咨询制度。

仅今年上半年共接受相关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群众办事满意度较往年大幅上升。

  

(二)强保障,加大群众利益综合平衡机制的构建。

  

1.加强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群众利益平衡。

近年来,以城镇廉租房建设、长昆高速铁路、夜郎文化开发为代表的重大项目陆续在大湾罗落地,为配合县委、县政府总体发展战略的快速推进,我们始终把项目维稳、保障项目涉及群众利益作为全乡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民生实际,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和真实想法,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

考虑到施工便道的扩建影响村民的出行和水渠灌溉,弃砂倒土影响农田,“三杆”拆迁影响生产生活等问题,乡党委政府积极召集施工队伍和项目部的负责人到现场解决;考虑到房屋拆迁后砖、瓦等建筑材料无处堆放,乡党委政府主动为拆迁户租地进行安置,以实物形式解决群众民生;考虑到拆迁户建房困难,乡党委政府主动与县民政部门协调,积极争取将拆迁户新建房屋列入农村危房改造,以项目形式改善群众民生;考虑到冰冻时期和春节期间拆迁户生活困难,乡党委政府努力克服财政困难,积极筹资给拆迁户发放生活物质和慰问金,以资金形式支助群众民生。

  

2.加强重点人群最直接最现实利益平衡。

一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方面:

近三年每年保障力度和保障面都有大幅提高。

仅2019年,全乡新进低保户85户,新进五保48人,发放临时救灾款9.5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4.37%。

实施农村危房改建工作及恢复重建工作,落实23个户重建房屋资金25.4万元,目前,该23户已全部住进新房;二是劳动力转移推动农民就业工程方面:

首创“订单”培训模式得到上级认可,通过进门培训与走出去考察等方式,与省内外企业开展“定向式”培训和“订单式”培训,截至今年底,累计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326人,实现转移就业326人,转移就业率达100%,是全县唯一从培训现场到就业工厂一体化服务单位,农民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三是落实惠民政策工程方面:

推行农村养老保险,目前覆盖面达到60%,实施水稻保险和母猪保险,提高了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抓源头,加大群众中不稳定因素防控机制的构建。

  

1.侧重不稳定因素的群众宣教工作。

近三年来,以“12·4宪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综治宣传月、农村法制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创建“国家级平安县”、“基层法律服务六进活动”为契机,从思想观念上积极消除不稳定因素在群众中的滋生扩展。

三年来共举办法制宣传活动19次,就《婚姻法》、《劳动法》、《治安处罚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残疾人权益保障》、反邪教法律法规等进行了宣传和现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6500份,出动流动宣传车15台次,受教育人员达6000余人次。

  

2.侧重稳定因素在群众中的创建维护。

在学校,每年从4月开始,切实开展了以狠抓安全管理、法制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和禁毒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及创建活动,三年来共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12条并得到积极落实;在医院,以整治单位内保和规范完善规章制度为切入点,完善了值班制度,加强了巡查力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开展了职工纠风活动、医疗服务竞赛、下村进寨入户义诊等活动10余次;在林区,开展了“兴林、爱林和护林”宣传教育活动。

适时开展了林区治安持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毁林盗林犯罪。

近三年来,森林火灾、乱砍滥伐现象明显减少;在各村,以“五家”目标为中心,开展了“平安村寨”、“无邪村寨”等平安创建活动,按照集“小安”为“大治”的思路,先后把兴隆坳村和大湾罗村作为“平安创建十佳村”创建试点村,以点带动全乡的平安创建工作有序铺开;在边界,从2019年开始,我乡每年都及时完善《综治协作与平安联创边界协议》和《无邪边界联创协定书》,调整充实了联络员和信息员,并派出专人专组到贵州省黄道乡和高楼坪乡召开联席座谈会,逐步深化边界治安、反邪合作。

  

(四)保畅通,加强维护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的构建。

  

1.积极把握当前信访工作的规律。

随着社会利益多元化,群众利益独立化、差异化以及非正常化态势的发展,当前我乡信访工作呈较为稳定的上升态势,信访总量每年都有所增加,信访事由主要集中在要求化解积案、物权利益维护等方面,信访事由及类别因较少涉及集体利益导致信访个人化特点鲜明,总体上,属于正常上访范畴,信访维稳工作压力较轻。

但个别信访案因历史原因、时间原因、乡镇职能权限因素,仍然比较棘手。

  

2.畅通渠道强化信访稳控工作秩序。

一是对待一般信访群众,我乡平时采取“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办理”的方式,认真听取群众信访意见,积极落实群众信访要求,及时回复信访信息。

同时,采取四、九墟日领导接访的方式以及包案制,确保“开门接访、主动约访、下村走访、上门回访”工作机制的实现。

二是针对信访积案,我乡采取乡、村、组、户四位一体开展对象思想疏导工作,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做好跟踪汇报和信息反馈工作。

  

二、当前群众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与非正常化手段使用并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对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生活环境、政府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与此同时,群众的平等意识、参予意识、自主意识、监督意识及综合素质明显增强,由于涉世不深、认知不足等客观条件限制以及教育引导不足,个别群众片面认为利益问题、矛盾纠纷问题的处理总是“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甚至认为,乡镇一级形同虚设,只有大单位大部门大领导才能保证自身更多利益的实现,故而出现矛盾纠纷不信任乡级调解或是调解后反悔,打官司走诉讼又嫌麻烦不愿意,只相信“到县告御状”,于是层层上访和越级上访逐渐攀升。

       

(二)政策落实与机制不顺并存。

一方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上级决策部门初衷往往是惠及基层民生、赢取群众支持、确保建设进度。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投资方、投资管理方、项目建设方、乡镇、村组之间因告知、配合、联动机制不明朗,特别是项目建设方与乡镇、村组群众如不能实现很好沟通,就会产生很多后遗症,结果就是乡镇苦口婆心的群众工作只有徒劳,村组干部对群众的耐心解释工作费力不讨好,群众中反倒流传着“政府对老百姓都是连哄带骗”,从而不仅不利于项目建设的推进,而且造成基层其它工作的被动。

另一方面,由于城郊基层干部日常事务繁杂,有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利益诉求不及时不主动进行落实处理,有时对关系民生的政策和改革措施乡群众宣传解释不够,从而引起群众的误解。

  

(三)少数群众非法利益获取与“合法”外衣掩饰并存。

群众正当利益诉求通过正当渠道进行维护是可以得到支持理解的,但目前农村也存在少数人为获取一己私利或不当利益,而牺牲他人名誉和集体利益的不良现象风气。

如在农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某些人因选不上,功利心得不到满足,于是就以程序不合法、选举不合规为名向县市组织部门告状,或是本着“此消彼涨”、“这边受苦,那边弥补”的恶性心态,在此后的政府工作和村级工作中找岔子、敲竹杠、损人毁誉,之后还要千方百计找托辞,以自身利益受到侵害为由向上信访告状,想法设法给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制造麻烦,来满足其不当的个人私利。

  

(四)乡村干部积极的工作态度与欠缺的工作方法并存。

经过村支两委换届后,当前新当选的村组干部工作始终保持较高的积极性,上级交办的任务能够顶着烈日完成,下面出现的问题能够冒雨及时向上反映汇报,但部分乡村干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工作方式上简单、单一、偏执。

一方面,不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导致群众积怨和不满。

如日常与群众打交道、言谈举止方式的不当;另一方面,不善于协调多方关系,导致工作被不认可或是被动。

如片面强调维护基层微观或是宏观利益,导致给今后工作埋下了较多隐患。

  

(五)繁重的乡镇职责与有限的职能权限并存。

一方面,目前乡镇一级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九年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乡清洁工程、机关效能建设、公共卫生安全等工作中责任重大,每项工作都有任务有指标,都是全局性或阶段性中心工作,乡镇工作日益加重。

另一方面,乡镇一级在履行配合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移民安置等职能工作时,不可避免要触及群众的个人利益。

乡镇一级根据群众个人利益得失情况和有关政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是进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在一般情况下能被大部分群众接受,但也往往难免会有小部分群众会认为利益得不到平衡或达不到预期值而提出反对意见,从而想方设法阻止,甚至不惜采取非法手段。

而乡镇政府在多次思想动员、劝道调解都不能奏效的情况下,通常寄托执法的形式来处理这些不当行为。

随着体制改革和乡镇执法权的上划,乡镇一级因无执法权而觉得倍受制肘。

  

 三、群众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一)做好群众工作,要依法按章。

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在做到广泛宣传、充分协商、深入疏导、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还要坚持依法按章处理,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重法律。

在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退耕还林承包权纠纷、山林权确定、医患纠纷、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等问题时,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诉求,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坚决制止以上访取利、以闹取利、以人多取利。

对涉黑、涉恶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干扰重点工程建设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毫不手软,确保打击极个别、震慑极少数、教育一大片的效果;二是重政策。

严格执行惠农、惠民补贴、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等奖补政策,采取定期督查,村干部作出书面承诺,签订责任状等多种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坚决制止贪占、截留、挪用上级下拨的各种补贴、资金,做到不越轨、不碰“线”、不打折扣。

对违规违纪现象坚持查处,严肃处理,绝不允许侵占农民利益的事情发生;三是重乡规民约。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制定并执行好村规民约,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在宅基地调整、土地征地款分配等,既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又尊重乡规民约。

既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又考虑到少数人的利益,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做好群众工作,要完善服务载体。

一是与服务民生工作相结合。

根据乡镇工作需要和群众需求,利用赶集日,认真开展为民办事、为民解惑、纠纷调处、政策咨询、信息发布、时事宣讲、民情了解等工作。

二是与主题活动相结合。

将便民活动作为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转变乡镇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是与“干部大下访”活动相结合。

将“干部大下访”活动中的定期下访、定点下访、预约下访、专题下访和联合下访的有效做法,运用到便民活动中来,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变被动办为主动办,让乡镇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尽可能为老百姓释疑解惑、济困解难。

  

(三)做好群众工作,要拓宽诉求渠道。

要不断拓宽广大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

群众有反映问题的权力,各级政府都有替群众解决问题的责任和义务。

很多问题尽管发生地是在乡镇,但问题的源头却不是在乡镇,只重结果不问过程是不切实际的。

各级政府尤其是问题的源头单位或部门,不能因为“吃不消”而一味往下推,而是应该不断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了解和掌握问题的内容与实质,从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研究方案或调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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