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 商鞅变法 新人教版选修1教学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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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商鞅变法新人教版选修1教学设计

高中历史选修一专题二商鞅变法

专题教学总体设计思路

本专题主要叙述战国时期使秦国发生巨变的商鞅变法,分两课时讲授。

首先,要让学生了解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和变法的内容。

战国初期,因铁器和牛耕的推广,社会生产力大大提高。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生产关系也必将发生变动。

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激烈动荡的大变革时期,各国都面临着政治、经济制度的重建。

为了适应社会的变动,各诸侯国都在寻求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纷纷实行变法。

魏国李悝变法起到了先驱作用,此后,赵国、楚国、齐国等国也进行了一些改革。

由于当时社会处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型时期,改革者也大多是社会转型时期的人物,所以改革不可避免地带有妥协性和不彻底性,仍保留了一些奴隶制残余。

各国变法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比较而言,秦国商鞅变法是比较彻底的。

其次,要让学生掌握变法对秦国的影响,理解变法的实施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强弱。

当时的秦国远远落后于其他各诸侯国,秦国的统治者为改变本国的落后状况,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是秦国推行的一次影响深远的改革。

商鞅变法与其他列国变法相比是较彻底全面的,它使西部边陲国穷力单的秦国一跃而成为地域辽阔的大秦帝国,在兼并战争中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商鞅变法改变了秦国在众诸侯国中的弱势地位。

虽然最后商鞅被保守势力迫害而死,但是变法措施却由于顺应了历史、时代的发展潮流而在秦国得以延续。

本专题的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

1.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

2.了解商鞅变法的具体措施和内容,认识其特点。

3.商鞅变法的成功因素。

难点:

如何理解商鞅变法的重大历史意义。

■一“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

(一)教学目标

[内容标准]

了解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大变革时期;知道变法之前秦国在各诸侯国中的地位,了解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知识与能力]

了解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认识其必然性。

根据商鞅变法的具体内容,分析变法对秦国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并用唯物主义的发展观点分析变法对整个历史进程的积极意义。

[过程与方法]

根据教科书和教师提供的相关资料,加深对各项变法举措的了解,认识秦国变法之前政治经济制度的落后性和变法的重要性。

展开讨论,互相交流;收集关于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资料,独立思考,探究问题。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商鞅变法的历史背景、内容、目的的认识,了解战国时期各国为了建立霸王之业先后进行了改革,认识到改革是发展的惟一出路,明确改革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

(二)教学内容分析

本课所述的商鞅变法有深刻的历史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大变革时期,无论在政治、经济领域,还是在思想领域都发生了空前的变化。

随着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演变和私有制的确立,新兴的地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要求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获得政治权利,各国为了实现国强民富,相继进行变法。

当时的秦国地处西部边陲,政治经济制度相对落后,给其发展造成极大的制约。

秦国统治者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从献公开始就着手改革。

大规模的封建改革是在秦孝公统治时期(前361一前338)实现的,而这场改革是秦孝公依靠商鞅进行变法来完成的,故习惯上称之为“商鞅变法”。

各项改革措施的施行,对促进秦国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大变革时代]

本目主要讲述两个问题:

一是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在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

在经济方面,从公元前475年(秦厉公二年)开始,中国历史进入了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之交,社会生产力有相当的发展,铁工具和牛耕已经在广大地区使用,水利灌溉事业也迅速发展,农作物产量显著提高,生产的发展反映了社会历史在前进。

从政治上看,在生产力发展和阶级斗争的推动下,奴隶社会已经瓦解,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中原地区初步确立起来,新兴的地主阶级登上了政治舞台,并在一些重要的诸侯国内掌握了政权。

这些新兴的地主阶级掌权后,在各诸侯国内都先后不同程度地进行政治改革并建立了封建国家。

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魏、楚、赵等国,这些国家经过改革迅速强大起来,为商鞅变法提供了经验。

二是在思想领域的变革。

社会大变革引起了思想领域里的空前活跃。

自春秋末年以来,在思想文化界就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和以墨翟为代表的墨家出现较早,战国初期又正式出现了法家学派,除此之外,道家、名家、兵家、阴阳家、纵横家等都在战国时期各自形成为独立的学派,他们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自己的主张,形成了中国思想史上的第一次思想解放,有力地推动了当时的社会变革和文化发展,成为商鞅变法的思想先导。

社会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剧烈变化是社会性质发生根本改变的前奏。

在那风云激变的时代,中国从奴隶社会走向封建社会。

各诸侯国内部新旧贵族的斗争直接推动着各国不断前进,不甘落后的秦国必然要奋起直追其他诸侯国,这就是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

[取信于民,立志变法]

本目讲述了两个问题:

第一,商鞅变法之前的秦国改革。

春秋时期,秦国在各诸侯国中处于劣势地位,到战国时期,秦国的政治、经济、军事虽有所发展,但和东方各诸侯国相比还是落后的。

秦国的统治者认识到本国的不足,力图改革,但在旧势力的阻碍下收效甚微。

直到公元前384年,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秦献公即位,秦国改革时代才真正到来。

秦献公曾经有过三十年流离在外的磨炼,目睹东方诸国改革所带来的富强,也深悟本国的旧制度在很多方面都与中原各国的封建制发展不适应,必须对奴隶社会的旧制度进行彻底改革才能使封建制确立下来,才能改变秦国多年积弱的局面。

即位后的秦献公立刻与革新派联手,推行新政,为秦国带来新精神、新气象。

主要改革措施是:

废除人殉的恶习;迁国都;发展商业等。

秦献公之后,秦国进行了更为彻底的改革,这场对于中国历史有深远影响的伟大改革,就是秦献公的儿子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

秦国的改革,由献公开始,经过秦孝公(前36l一前338),前后共四十余年。

第二,孝公重用商鞅及商鞅为变法所做的前期准备。

商鞅在魏国没有得到重用,得知秦孝公正在求贤,就带着他自己用心收集到的与政治、经济及军事有关的资料离开魏国奔赴秦国,希望在秦国展现才华,实现自己的抱负。

到秦国后,商鞅向孝公展示了他渊博的知识,畅论各种治国的方法以及它们所达到的效果,包括帝道、王道、霸道及强国之术。

“霸道”及“强国之术”符合秦孝公所要追求的目标。

秦孝公虽然赞赏商鞅的变法主张,也认可商鞅在“强国之术”、“霸道”上所能做到的工作,然而,商鞅毕竟是外来的宾客,对秦国而言,他那一套理论和方法是完全陌生的,秦国上下能否接受?

这是秦孝公所顾虑的。

虽然秦国的保守势力不是很强硬,但变易“祖宗家法”时,必定有反对者,也必定有存心阻挠者。

所以在变法之前,孝公安排商鞅在朝廷中与反对变法派代表进行了一场辩论,宣传变法思想,驳斥反对派的意见,以进步的历史观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

他的主张适应秦国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符合秦孝公“图强”的愿望,得到一部分大臣的响应,也坚定了秦孝公任用商鞅进行变法的决心。

最初商鞅还只是客卿的身份,法令由商鞅草拟,政策由秦孝公推行,也就是由孝公首行改革。

这次改革用的是商鞅起草的《垦令》及相关的一套法令,主要精神和目标是发展国内的经济。

就当时而言,鼓励农耕就是发展经济,秦国推行的第一个改革措施《垦令》就是鼓励垦殖。

改革推出之初,全国出现一片大兴农业的景象。

贵族的利益被剥夺,商人被迫从事劳动,游士被迫耕种,农人被迫增产,所有秦人都是叫苦连天。

然而,不出三年,秦国经济实力大大提升,开始体会到变法之利:

乡野富庶,百姓享有前所未有的安适,国家趋于安定。

在此基础上,公元前356年,秦孝公委任商鞅为左庶长,正式领导秦国全面的改革运动。

为了取信于民,树立新法令的威信,商鞅通过“徙木立信”首先在百姓中获得了威信。

与此同时,商鞅还对破坏新法的人予以严厉打击。

自此之后,商鞅就将一生的精力和学问,连同他宝贵的生命,完全奉献给了秦国。

[强国之术]

得到秦孝公的大力支持,商鞅立刻放开手脚,将中原各国的改革经验引

进秦国,结合秦国的实际,酌情付诸实行。

由于秦孝公首行改革实验成功,这更增加了商鞅的信心,放胆迈开脚步。

商鞅改革所涵盖的层面相当广,包括了农业经济、社会组织、家庭制度、作战军功及爵制等,影响了国家制度、宗法、礼制、习俗及传统文化,可以说整个社会都在他改革的范围内。

商鞅共进行了两次变法,本目主要介绍了商鞅两次变法的主要内容:

一、商鞅第一次变法的内容。

为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秦孝公任用商鞅推行了以“农战”和“法治”为中心的变法活动。

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6年,主要内容包括:

(1)实行什伍、连坐制度。

早在献公的时代,秦国已经重编户籍,“为户籍相伍”,将全国的老百姓,不论社会阶层或居住处所,全都编组,以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

商鞅在秦献公的基础上,再次将全国人民编入户籍,较献公时更为严密:

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

如果一家犯罪,其余四家就要连坐,同时把连坐的量刑加重了。

商鞅制定如此严苛的法令,最大目的在于控制全体人民,使全国人民对政府完全“一边倒”,不容有异议。

(2)奖励耕织,重农抑商。

不可否认,商鞅是一位重农抑商的极力主张者。

以当时的社会形态和结构而言,农业是国家的根本,当时是农耕社会,生产力相对低下,要富国强国,养活越来越多的人口,重农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至于抑商,应该被视为重农的另一面。

为了达到重农的目标,商鞅不惜采用各种方法裁抑商人及商业活动,如不准私贩粮食、提高酒肉价钱、加重商品销售税、废除旅馆、奴仆服役等,这些措施无一不是直接或间接地在裁抑商人,减少商人的数目和活动。

抑制商人,减少商人使商人流向农业,使人民专心于农业,这样农业就迅速发展起来。

但是也应该认识到,重农虽然在当时是必须的,但是一味地以重农为借口而抑制商业发展,不仅不利于商业的发展,而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阻碍农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到明清时期,这一政策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

(3)奖励军功,按军功大小给予赏赐。

只要在战场上获得了敌人的一个首级就可以进一级爵位。

拥有军功的人除独享赐爵外,还可以享有“给田亩”、“益宅地”、“与雇佣”等各种优待,在全国形成了全民皆军,惟军为荣的风气。

新法推行几年后,渐见成效,秦国在对外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

二、公元前350年,商鞅进行第二次变法。

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是: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第一次改革时提出,按军功授爵赐田,很明显,田地的所有权掌握在国家手中;在第二次改革时,他借重整耕地的机会,在全国范围内废除井田制度,把贵族及大户们“闲散”的耕地彻底收回,同时准许民间买卖土地,这样政府在承认土地私有权的同时,也掌握全国的土地。

因此,所谓“开阡陌、封疆”,也就是重新整治耕地,既使人民能尽最大力量利用土地,又借机将田地彻底收归国有,使军功授爵赐田发挥更大的效用,收归国有后的土地再按军功分配,最后转为私有。

(2)推广县制。

秦的郡县制度是逐渐形成的。

在秦孝公时期,秦开始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同时逐渐将地方官吏任免大权集于国君一人身上,但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商鞅在第二次推行改革时,继续落实这项政策,进一步推广郡县制,使它成为秦国的治国基础。

特别是对于新占领地区,秦必须构思出一套管理的办法,而郡县制度正好满足这个需要。

商鞅此时加以推行,说明秦国新占领地区逐渐增多,另一方面也是未雨绸缪,使这套制度推行到全国去,成为秦治国的基本政体。

(3)统一度量衡。

新法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规定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就当时情形而言,各国之间的度量衡及货币不但有差异,而且同一国家内也有不同,情形相当混乱,统一度量衡标准是刻不容缓的一项工作,商鞅走在时代的前头,强力推行改革。

除了颁布政令,商鞅也采取具体步骤来达到这个目的。

首先是将全国的度量衡及货币规定出相同的进位率,规定全国的度量衡都必须统一进位制度,即把升、斗、权、衡、丈、尺划一规定,据说六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步过六尺者罚”(《新序》);其次是制造统一的标准度量衡器,并将它们发放到全国各地,要求各地以此为标准。

例如,流传至今的“商鞅方升”,原来就是作为标准器而造的。

秦国政府还不断下令用标准器检验和校正各地的度量衡。

度量衡的统一意义重大,它有利于秦控制下的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发展,增强秦国的经济实力,也显示了秦统一的决心,有利于秦完成统一。

(4)“塞私门之请”,移风易俗。

这项政策主要是为杜绝腐败滋生而在社会习俗方面进行的改革。

主要内容一是禁止请客、送礼、走后门,违者重罚;二是禁止父子兄弟共居,使家庭制度起了很大的变化。

比较商鞅的两次改革就会发现,第一次比较着重于基本方面:

加强法制建设;挖掘农耕劳动力,发展农业经济;鼓励百姓争功,实行军功爵制。

改革基本上围绕着农耕、军战两大主题。

到第二次改革,则进一步拓展改革的范围:

废除井田制,统一度量衡,推行新的县制,改变旧俗。

所有这些措施都使秦一步步走上富国强兵之路。

本课的重点和难点

重点:

1.商鞅变法的背景。

2.商鞅变法的内容。

难点:

商鞅两次变法的作用。

(三)问题解答

[学习思考]

为什么说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社会大变革的时期?

答案提示:

(1)经济上,春秋战国之交,社会生产力有了相当的发展,铁工具和牛耕已经在广大地区使用,水利灌溉事业也迅速发展,使农作物的产量显著提高,在生产力发展和阶级斗争的推动下,奴隶社会开始瓦解,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中原地区初步确立起来。

(2)政治上,新兴的地主阶级登上了政治舞台,并在一些重要的诸侯国内掌握了政权。

这些新兴的地主阶级掌权后,在各诸侯国内都不同程度地进行政治改革,建立了新兴的地主阶级专政。

(3)思想上,由于政治经济的变革,引起思想领域里的空前活跃。

自春秋末年以来,在文化思想界就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儒家和墨家出现较早,除此之外,法家、道家、名家、兵家、阴阳家、纵横家等都在战国时期形成独立的学派,他们极力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有力地推动了当时的社会变革和文化发展。

(4)军事上,中原各国为争夺土地和人民常常混战,通过兼并战争,开始出现局部的统一。

(5)民族关系上,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战争的进行,各族人民迁徙往来,出现了民族大融合的局面。

所以说,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社会的大变革时期。

[查一查]

什么是“刑名”之学?

答:

建立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一套法家学说。

(详见历史问题注释)

[自我测评]

简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答案提示:

变法共进行两次。

第一次的主要内容:

实行什伍、连坐制度;奖励耕织,重农抑商;奖励军功,按军功大小给予赏赐。

第二次变法的主要内容:

废井田,开阡陌;推广县制;统一度量衡;“塞私门之请”,移风易俗。

[材料阅读与思考]

结合材料请回答:

1.商鞅认为农民贫困的原因是什么?

答:

粮食价格低,农民虽然辛苦但获利少。

2.商鞅采取重农抑商措施的目的是什么?

答案提示:

商鞅采取重农抑商措施的目的是发展农业,从而达到巩固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目的。

(四)教学评价建议

[评价目标]

通过课堂发言和讨论,以变法背景和内容等知识为载体,对学生在本课中表现出的理解能力、分析归纳问题的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进行评价。

[评价方法]

问答法、讨论法、历史调查法。

[评价过程]

指导学生学习关于商鞅变法的历史背景及变法的内容。

通过课堂提问和讨论,了解学生在学习本课时参与多项教学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各种能力并及时进行客观的评价,做出相应的记录。

[评价总结]

教师对在问答和讨论中表现比较好、积极参与问题讨论的学生,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对表现不够理想的学生也应在肯定其优点和长处的同时,指出其不足,以待改正。

(五)历史问题注释

[商鞅]

商鞅(约前390一前338),出身于卫国没落贵族家庭,原姓公孙,名鞅,又名卫鞅,后因在秦国变法有功,被封在商邑,尊为商君,故史称商鞅。

商鞅从小喜爱刑名之学,他尊崇李悝的学说,少年时就立志革新政治。

他对道家、儒家学说都很精通,对社会时局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为了实现抱负,他先到了魏国,为魏相公孙痤的家臣,在这里学习和研究李悝的《法经》。

公孙痤很器重他,临死前把他推荐给魏惠王,并告诫魏惠王,如果不重用商鞅,就杀掉他,免得被他国任用而威胁魏国。

但惠王没有听公孙痤的意见,商鞅既没有得到任用,也未被杀。

公元前361年,商鞅看到秦孝公的《求贤令》后,就带着许多与政治、经济及军事有关的资料,只身入秦。

到秦国后,商鞅通过秦的大臣景监去见秦孝公。

第一次见到孝公时,他向孝公说以“帝道”。

秦孝公对这一套丝毫不感兴趣,商鞅边讲,孝公边打瞌睡。

第二次商鞅又求见孝公,这一次向孝公说以“王道”,孝公仍不愿听,并十分生气地责备景监竟给他找来这样一个无用之人。

商鞅第三次求见孝公,说以“霸道”。

这次孝公听后才对商鞅重视起来,开始有用他之意。

商鞅建议修订法令,重视农业,加大对在战争中立功官兵的奖赏,从而富国强兵。

这些变法强国之术是法家的主张,孝公觉得这是有效的。

秦孝公赞赏商鞅的变法主张,但是又担心顽固派的反对。

商鞅劝说道:

“疑行无名,疑事无功”,要想变法就要坚决果断,不能犹豫不决。

同时,他又在朝廷中通过辩论,宣传变法思想,驳斥反对派的意见。

他认为: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

”即治理国家不能用一种方法,富国不必效法古制。

他的主张得到秦孝公的赏识。

秦孝公先实行鼓励开垦荒地等变法政策,很快收到良好的效果。

公元前356年,商鞅被任命为左庶长(秦国把爵位分为二十级,第一级最小,二十级最大,左庶长是第十级),正式实行变法。

经过变法,地处西部边陲、国穷力单的秦国,一跃而成为地域辽阔的大秦帝国。

商鞅变法改变了秦国在诸侯国中的弱势地位,虽然最后商鞅因保守势力的迫害而死,但是变法的措施却仍在秦国延续。

在此后的一百年间,秦国基本上建立起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社会经济也不断发展,变法时期形成的崇尚耕战的风气得以延续。

战国中后期,各诸侯国长期进行兼并战争,互有胜负,但是在秦国强大的经济、政治和军事优势面前,兼并战争开始演变成秦国统一六国的战争。

[刑名之学]

什么叫刑(形)名之学呢?

从词面上来说,“刑”(形)就是形态、外形,“名”就是名号、名称。

凡物必先有“形”,然后才有“名”。

刑名之学应该是发端于齐国稷下诸贤,在《管子》一书内就保存了许多当年的言论,如《心术》上云:

“物固有形,形固有名;此言不得过实,实不得延名。

姑形以形,以形务名,督言正名,故曰圣人……执其名,务其应,所以成之应之道也……以其形因为之名,此团之术也。

这段文字,清楚地说明了形、名的关系,并且说明据形求名、据言正名的重要性。

《管子•九守》又说:

“修名而督实,按实而定名。

”就是责求名、实(形)相合的名言。

这套形、名之学运用到法家理论上时,就演变成为刑、名法术之学了,成为建立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一套法家学说。

《管子•明法解》中说:

“主操术任臣下,使群臣效其智能,进其长技。

故智者效其计,能者进其功,以前言督后事所效,当则赏之,不当则诛之。

”这段文字充分阐述了形、名法术之学的理论,是法家的核心思想。

[“坐”与“连坐”]

《辞源》上讲“获罪”为“坐”。

这种说法最早见于《史记•商君列传》,以后逐渐沿用。

比如因罪被撤职,叫“坐黜”或者“坐免”;因贪赃获罪,叫“坐赃”;因犯法而获罪统称“坐法”。

“连坐”也称相坐、随坐、从坐、缘坐,是一种存在已久的株连政策。

商鞅变法使这种株连政策更加确定化,并将其与什伍制度相结合,以后被代代传承。

在各朝各代,都有因连坐诛死的无辜的人民,这是十分残忍的刑罚。

[秦国的县与郡]

县,是秦国原本就存在的一级行政组织机构。

不过,以前它只设置于个别地区。

商鞅变法时将县制在秦国推广,将过去的邑、聚等组织都合并为县。

开始共设县三十余个,以后随着土地的扩展逐渐增加,县成为国家在地方设置的惟一政权机关,县令是一县之长,县丞、县尉分管县里的民政和军事。

县令可以随时撤换,官职不能世袭。

县令、县丞、县尉之下还设有“史”,分别为令史、丞史、尉史,是令、丞、尉下属的办事人员。

此后,秦惠王时设上郡。

随着秦疆域的不断扩充,郡的设置逐渐增加。

至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全国共设36郡。

由于郡多是新兼并的领土,负有防卫边地的责任,所以一郡长官称为“守”,多由武将兼任。

郡统辖领土辽阔,往往内含若干个县,所以逐渐形成了郡下辖县的制度和中央、郡、县的三级国家政权体制。

郡县制在秦国的确立,为秦统一后在全国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政权找到了一个适当的组织形式。

[为田开阡陌封疆]

商鞅变法实行“废井田开阡陌”,下令“为田开阡陌封疆”。

“封疆”是指各级贵族所占有的井田界限,用土堆、沟渠、树木等连接而成;“阡陌”是井田中间的纵横道路。

阡陌、封疆的保留,不利于新的土地制度的确立和农田水利的建设。

在各国变法中,只有秦国废除了旧贵族土地所有制。

这一措施承认了私人占有土地的合法性,推动了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对封建制的发展和确立有重要意义。

■二秦国的崛起■

(一)教学目标

[内容标准]

了解商鞅变法给秦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所带来的巨大变化;知道商鞅变法得以成功的因素。

[知识与能力]

从商鞅变法的结果中认识其改革的积极性和进步性。

通过阅读和理解教材,逐渐掌握提取有效信息进行归纳的基本技能,形成历史思维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过程与方法]

根据教科书和教师提供的补充材料,加上自己对教科书的认识和理解及课外搜集的资料,使用讨论法、分析法和比较法等方法,从多维的角度来学习有关问题,主动参与,探究问题的答案,并能对所学内容进行较为全面的概括和阐释。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了解商鞅变法给秦国带来的巨变,认识到改革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国家、对社会的历史责任感,并进一步认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意义。

(二)教学内容分析

[从“世卿世禄”到“军功地主”]

本节主要讲述秦国“爵制”的改变。

可以分为两个问题:

一、世卿世禄制度走向消亡。

在西周及春秋时代,爵位是世袭的,只要祖先对国家有功,子孙就可以世世代代地继承爵位。

除此之外,土地和爵位是紧密相连的,赐爵的同时也跟着赐给土地,领爵者也同时领有封土封邑。

有了封地,就等于有子民,经济可以独立,社会可自成圈子,政治上也可自成一个小天地,享有许多特权。

换句话说,受封者除了荣衔之外,还有实实在在的土地、人民及财产。

因此,赐予爵位几乎就等于赐予了一个“小国家”、“小天下”了。

这就是在奴隶社会实行的与宗法制和分封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世卿世禄制度。

战国时代,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快的发展,各国纷纷变法,改革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新兴的地主阶级为了争取自身的政治权利,要求废除旧贵族按宗法等级关系世袭各级官职爵位的制度,希望按才能大小或功劳高低选任官吏,这促使原来的世卿世禄制开始向赐爵制度转变,世卿世禄制度随着赐爵制的实施走向消亡。

二、“军功爵制”使新兴的军功地主成为国家统治的重要支柱。

赐爵制在战国时已经开始实行,并和官制紧密联系在一起,有爵可以为官,官爵基本一致,并享有该爵位所对应的政治和经济权益。

商鞅推行新法的一个主要内容是奖励为封建政权作战有功者,凡有军功者,均可得到赐爵、赐地、赐官等奖赏。

军功以在前线斩得敌人首级的多少来计算。

但是,在战斗中投降敌人的,要受到严厉处罚。

如果在公邑内私斗,要根据情节的轻重判处刑罚,决不赦免。

与奖励军功紧密关联的是爵制。

在商鞅变法以前秦国也有官爵,如上造、大夫、庶长等,但并不细密。

商鞅变法的过程中,对秦的爵制进行系统整理并明确规定了二十个等级,也称为“军功爵制”。

根据军功重新划定等级,取消领主贵族的世袭爵位和特权,为建立统一的地主政权创造了条件。

新法对贵族的特权予以剥夺,规定:

君主家族、宗室贵族凡是没有立军功的就不得授予爵位和取得贵族身份,不能享受特权,只有有功劳者才可享受荣华富贵。

这样,军功成为获得身份和地位的惟一凭证。

这一切无非是鼓励人们为秦国的封建政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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