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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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服务指南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服务指南
成都市**区房产管理局
二○二○年八月
第一部分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一、证明材料
(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委托书
1、业主委员会委托法人单位委托书(见附件1)
2、业主委员会委托经办人委托书(见附件2)
3、法人单位委托经办人委托书(见附件3)
二、附件
附件1:
业主委员会委托法人单位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业主委员会名称)现委托(单位名称)。
为(业主委员会名称)的代理人,代表(业主委员会名称)办理事宜。
对受托人办理的事宜及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业主委员会名称)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业主委员会名称:
(盖章)
业主委员会成员(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业主委员会委托经办人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业主委员会名称)现委托,性别:
,身份证号:
。
为(业主委员会名称)的代理人,代表(业主委员会名称)办理事宜。
对受托人办理的事宜及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业主委员会名称)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业主委员会名称:
(盖章)
业主委员会成员(签字):
年月日
备注:
受托人应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附件3:
法人单位委托经办人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我单位现委托,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
为(申报单位名称)的代理人,代表本单位办理事宜。
对受托人办理的事宜及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二部分维修资金正常使用其他证明材料
一、使用备案其它证明材料
(一)书面证明材料
1、承诺书(业主委员会承诺时用附件1;法人单位承诺时用附件2);
2、建议审计告知单(五万以下);(附件3)
3、盖鲜章的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是业主委员会时提供业主委员会备案记录、申请人是物业服务企业时提供物业服务合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二)、其它影像证明材料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服务指南》流程图中使用备案要求公示的影像资料;
2、建议审计告知单影像资料;(附件3)
3、未表决意见业主的情况公示影像资料;(见附件4)
4、工程参与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公示影像资料;
5、施工合同(或协议)的公示影像资料;
6、维修部位维修前的影像资料;
7、业主表决结果公示(网上申报使用);(见附件5)
二、使用结算其它证明材料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服务指南》流程图中竣工验收要求公示的影像资料;
2、维修部位维修中、后的影像资料;
3、工程决算书的公示影像资料;
4、工程验收结果公示(网上申报使用);(见附件6)
三、附件
附件1:
业主委员会承诺书
承诺书
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
(业委会名称)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现承诺如下:
1、遵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已经制定《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经过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程序合法。
3、提交的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如有不实,承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业主委员会名称:
(盖章)
业委会全体成员签字:
年月日
备注:
业委会成员不能履行签字义务的,业主委员会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附件2:
法人单位承诺书
承诺书
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
(申请单位名称)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现承诺如下:
1、遵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已经制定《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经过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程序合法。
3、提交的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如有不实,承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关于引入审计机构参与维修管理建议书(5万以下)
武侯区房产管理局
关于引入审计机构参与维修管理建议书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地址
区街(路、巷)号附号
工程预算总金额(元)
¥元(大写:
)
房产管理
部门建议事项
1、为确保资金安全,降低资金使用单位的法律风险,建议申请使用备案单位对维修工程引入审计机构参与维修管理;
2、建议承办使用备案单位对维修工程进行工程审计。
3、审计机构的选取建议从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建立的维修服务相关机构名录中随机抽选。
承办使用备案单位意见
意见:
不同意引入审计机构的原因:
承办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业主委员会意见
意见:
不同意引入审计机构的原因:
业主委员会名称:
(盖章)
业委会全体成员签字:
年月日
申请使用备案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
使用备案单位、业主委员会对房产管理部门的建议事项提出明确意见;
附件4:
未表决意见业主的情况公示
维修资金正常使用未表决意见业主的情况公示
(建筑区划名称+工程涉及范围)业主:
(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名称)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工程名称)的维修。
业主意见征集工作在工程涉及业主的大力支持下,已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现将意见征集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维修工程涉及的业主人数为人。
其中,已表决意见的业主人数为人,未表决意见的业主人数为人。
现将未表决意见业主的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栋-单元-房号姓名未表决意见的原因
特此公示。
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名称:
(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业主表决结果公示
业主表决结果公示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地址: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
投票组织单位名称:
组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票表决开始时间:
年月日
投票表决截止时间:
年月日
涉及范围业主总户数:
(户);
涉及范围业主总票数:
(票);
有效票数:
(票);已投票数:
(票);未投票数:
(票)。
表决内容
表决意见
票数结果
(票)
占工程列支分户总票数的比例(%)
所占面积
(m2)
占工程列支分户总面积的比例(%)
同意
不同意
特此公示。
投票组织单位:
(盖章)
年月日
公示期为5日
备注:
有效票数是指涉及范围业主实际投票数,比如:
1幢1单元有20户,但有1个业主拥有3套房子,实际投票人数只有18个,总票数计20票,有效票数只能计18票。
附件6:
验收结果公示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项目
验收结果公示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
(工程项目名称)已于年月日竣工。
经验收通过,将于日内,
由(资金使用申请人名称)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决算)备案。
特此公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金使用申请人:
(签章)
年月日
公示期为5日
第三部分维修资金紧急预案建立其它证明材料
一、书面证明材料
1、承诺书(业主委员会承诺时用附件1;法人单位承诺时用附件2);
2、盖鲜章的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是业主委员会时提供业主委员会备案记录、申请人是物业服务企业时提供物业服务合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二、影像证明材料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服务指南》流程图中要求公示的影像资料;
2、未表决意见业主的情况公示影像资料;(见附件3)
三、附件:
附件1:
业主委员会承诺书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建立
承诺书
成都市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
(申请人)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现承诺如下:
1、遵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已经制定《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并经过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程序合法。
3、提交的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如有不实,承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业主委员会名称:
(盖章)
业委会全体成员签字:
年月日
备注:
业委会成员不能履行签字义务的,业主委员会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附件2:
法人单位承诺书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建立
承诺书
成都市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
(申请单位名称)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现承诺如下:
1、遵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已经制定《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并经过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程序合法。
3、提交的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如有不实,承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未表决意见业主的情况公示
维修资金紧急预案建立未表决意见业主的情况公示
(小区名称)业主:
维修资金紧急预案建立工作在全体小区业主的大力支持下,在约定时间内已完成向全体业主的意见征集工作
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现将意见征集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紧急预案建立涉及的业主人数为人。
其中,已表决意见的业主人数为人,未表决意见的业主人数为人。
现将未表决意见业主的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栋-单元-房号姓名未表决意见的原因
特此公示
维修资金紧急预案申请人名称:
(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业主表决结果公告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建立紧急使用预案
业主表决结果公告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地址:
表决事项:
业主投票组织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票表决开始时间:
年月日
投票表决截止时间:
年月日
涉及范围业主总票数:
(票);有效票数:
(票);已投票数:
(票);未投票数:
(票)。
表决内容
表决意见
票数结果
(票)
占建立对象总票数的比例(%)
所占面积
(m2)
占建立对象总面积的比例(%)
紧急使用预案约定的紧急情形全部填入此处
赞成
反对
特此公告。
业主投票表决组织单位:
(盖章)年月日
备注:
有效票数是指涉及范围业主实际投票数,比如:
1幢1单元有20户,但有1个业主拥有3套房子,实际投票人数只有18个,总票数计20票,有效票数只能计18票。
第四部分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其他证明材料
一、紧急使用备案其他证明材料
(一)书面证明材料
1、承诺书(业主委员会承诺时用附件1;法人单位承诺时用附件2);
2、盖鲜章的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是业主委员会时提供业主委员会备案记录、申请人是物业服务企业时提供物业服务合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紧急预案使用申请报告(见附件3);
4、紧急预案备案告知单复印件;
(二)、影像材证明料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服务指南》流程图中使用备案要求公示的影像资料;
2、紧急使用预案复印件公示影像资料;
3、紧急预案使用告业主书影像资料;(见附件4)
4、工程参与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公示影像资料;
5、施工合同(或协议)的公示影像资料;
6、维修部位维修前的影像资料;
二、紧急使用结算其它证明材料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服务指南》流程图中竣工验收要求公示的影像资料;
2、维修部位维修中、后的影像资料;
3、工程决算书的公示影像资料;
4、验收结果公示(网上申报使用);(见附件5)
三、附件:
附件1:
业主委员会承诺书
承诺书
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
(业主委员会名称)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现承诺如下:
1、遵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紧急维修符合“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约定情形。
3、已经制定《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向工程涉及相关业主公示。
4、提交的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如有不实,承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业主委员会名称:
(盖章)
业委会全体成员签字:
年月日
备注:
业委会成员不能履行签字义务的,业主委员会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附件2:
法人单位承诺书
承诺书
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
(法人单位名称)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现承诺如下:
1、遵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紧急维修符合“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约定情形。
3、已经制定《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向工程涉及相关业主公示。
4、提交的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如有不实,承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紧急使用预案使用申请报告
紧急使用预案使用申请报告
街道办事处:
(小区名称)物业区域内损坏,对照小区已建立的“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本次维修符合物业区域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约定范围第条,小区拟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紧急维修,现将需维修的工程情况报告如下:
维修项目的名称:
;
维修项目所在位置:
;
维修项目损坏情况:
;
维修项目损坏的时间:
年月日;
(相关证明材料作符件)。
申请报告单位(章):
年月日
现场情况:
(申请单位名称)申请事由经工程涉及部分业主和社区现场查看(核实是否真正损坏、维修项目损坏情况是以前就存在还是现在才发生),意见如下:
工程涉及部分业主意见:
姓名
房号
损坏情况是否与报告情况一致
损坏时间是否与报告情况一致
电话
社区意见:
经实地勘查,需维修项目工程情况与报告情况一致,情况属实。
社区工作人员1:
社区盖章
社区工作人员2:
年月日
街办意见:
经实地勘查,符合紧急使用预案约定情形,同意按照维修资金紧急使用流程申报。
街道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1、申请时,申请单位需向街道办事处提供“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备案告知单”和“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复印件
2、工程涉及业主5人以上现场查看意见;
附件4:
告业主书
告业主书
(建筑区划名称+工程涉及范围)业主:
一、小区内损坏,需进行维修,维修工程情况如下:
1、维修项目的名称:
;
2、维修项目所在位置:
;
3、维修项目损坏情况:
;
4、维修项目损坏的时间:
年月日;
二、小区建立“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原则上是为了消除突发性安全隐患(以前是好的,现在突然损坏)。
本次维修项目符合“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原则(突发性)和约定情形第条,(维修资金使用人)将按照维修资金紧急使用流程,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进行紧急维修,不再向工程涉及业主书面征询意见。
三、从即日起,(维修资金使用人名称)将按照维修资金紧急使用流程,开展工程维修的相关工作和维修资金申请工作。
四、工程涉及业主对(维修资金使用人名称)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进行紧急维修存在异议的,可向(维修资金使用人名称)提出意见或通过书面材料向街道办事处、武侯区房管局反映。
街道办事处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武侯区房管局受理部门:
物业管理科;联系电话:
85448238
武侯区房管局地址:
龙江路11号
五、告知时间:
7日以上。
特此告知
维修资金申请人:
年月日
附件5:
验收结果公示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项目
验收结果公示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
(工程项目名称)已于年月日竣工。
经验收通过,将于日内,
由(资金使用申请人名称)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决算)备案。
特此公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金使用申请人:
(签章)
年月日
公示期为5日
第五部分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其它证明材料
一、应急使用备案其它证明材料
(一)、书面证明材料
1、街道办事处对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或相关业主)情况报告的回复意见(盖街办鲜章)
2、盖鲜章的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是业主委员会时提供业主委员会备案记录、申请人是物业服务企业时提供物业服务合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引入监理单位建议书(街办已提出建议时提供)或街办未建议引入监理单位的情况说明;
(二)、影像证明材料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服务指南》流程图中要求公示的影像资料;
2、应急使用告业主书影像资料;(见附件)
3、维修部位维修前的影像资料;
4、工程参与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公示影像资料;
5、施工合同(或协议)的公示影像资料;
6、引入监理单位建议书公示影像资料(街办已提出建议时提供);
二、应急使用结算其它证明材料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服务指南》流程图中使用备案要求公示的影像资料;
2、维修部位维修中、后的影像资料;
3、验收结果公示(网上申报使用);(见附件2)
附件1:
应急使用告业主书
告业主书
(建筑区划名称+工程涉及范围)业主:
一、小区内损坏,需进行维修,维修工程情况如下:
1、维修项目的名称:
;
2、维修项目所在位置:
;
3、维修项目损坏情况:
;
4、维修项目损坏的时间:
年月日;
二、本次维修(工程名称)符合川建房发【2014】445号文规定的应急使用情形第条,经街道办事处实地查勘后,同意(维修资金使用人)按照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流程申报维修资金,不再向工程涉及业主书面征询意见。
三、从即日起,(维修资金使用人名称)将按照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流程,开展工程维修的相关工作和维修资金申请工作。
四、工程涉及业主对(维修资金使用人名称)应急使用维修资金进行应急维修存在异议的,可向(街道办事处名称)提出意见或反映。
街道办事处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五、告知时间:
7日以上。
特此告知
维修资金申请人:
年月日
第六部分二手房维修资金使用
一、要件
1、产权证
2、身份证
3、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见附件:
)
4、维修证明(物管公司、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任意一个证明)
5、维修使用的发票(盖发票专用章)
二、附件
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见附件)
附件:
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使用事由
日期:
收款人帐户
与申请人关系:
本人□其它
银行帐号:
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
以上内容与事实相符,如有不符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捺手印):
第七部分审价
一、审价范围
(一)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的一般使用项目和所有紧急使用、应急使用项目,均应纳入审价范围。
(二)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一般使用项目,项目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认为应进行审价的,应纳入审价范围。
二、流程
(一)预算和结算分开申报的使用项目,应分别对预算和结算进行审价。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
属于审价范围内的使用项目,使用申请人在申请使用备案前,应签署《成都市维修资金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委托书》(以下简称《委托书》),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工程造价咨询中心(以下简称造价中心)进行第三方免费审价;《委托书》应与使用项目其他审价申请材料一起通过电子邮箱1067647468@报送至区房产管理部门。
2.受理:
区房产管理部门收到使用申请人报送的审价项目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审价项目是否属于维修资金使用项目进行判定,并负责查验送审申请材料是否齐备。
属于审价范围且材料齐备的,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发送至造价中心;属于审价范围但材料不齐备的,通知使用申请人补充相应材料,材料齐备后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发送至造价中心;不属于审价范围的,告知使用申请人。
3.预算审价:
造价中心收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发送的审价申请材料后,出具《维修资金使用工程造价预算咨询建议书》(以下简称《预算建议书》),并在《预算建议书》中注明“最终的审价金额以《维修资金使用工程结算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结算报告书》)为准”字样。
4.结算审价:
维修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后,使用申请人应在申请结算前将由施工单位编制的《维修工程结算书》等审价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区房产管理部门。
造价中心应在收到区房产管理部门传送的审价材料后,应及时完成审价工作,出具三方盖章确认的《结算报告书》,作为支取工程尾款的依据。
(二)由使用申请人垫支维修且一次性申报的项目,只需进行一次审价。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
维修工程完工后,属于审价范围内的使用项目,使用申请人在申请使用备案前,应签署《委托书》,委托造价中心进行第三方免费审价;《委托书》应与使用项目其他审价申请材料一起通过电子邮箱1067647468@报送至区房产管理部门。
2.受理:
区房产管理部门收到使用申请人报送的审价项目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审价项目是否属于维修资金使用项目进行判定,并负责查验送审申请材料是否齐备。
属于审价范围且材料齐备的,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发送至造价中心;属于审价范围但材料不齐备的,通知使用申请人补充相应材料,材料齐备后,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发送至造价中心;不属于审价范围的,告知使用申请人。
3.审价:
造价中心收到区房产管理部门传送的审价材料后,应先与使用申请人联系,派代表前往现场会同施工单位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并共同填写工程验收记录。
在此基础上,应及时完成审价工作,出具三方盖章确认的《结算报告书》,作为支取工程款的依据。
三、相关要求
1、已完成预算审价的维修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项目内容增加,需要更改合同价款,使用申请人应在申请结算审价时,将《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作为要件提供给造价中心。
并按照《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第六款工程项目变动的约定,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未超过自行约定比例的,造价中心经现场收方后,应在《结算报告书》中对增加部分明细进行单列;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超过自行约定比例的,造价中心经现场收方后,除在《结算报告书》中对增加部分明细进行单列外,应同时将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