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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有时候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判断猝死原因,责任在谁,法医的检验对案件的判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还有就是感谢老师给我们上了这门课,使我加深了对法医学的认识。
从这门课中,我认识到了现代法医学体系是如此的发达。
也许我不会去做法医,但是我相信这会对以后我的每一门课程都带来巨大的帮助。
【篇二:
法医学课程心得体会】
法医学课程心得体会
这学期我们开了法医学这门选修课,之前由于经常看一些破案类的电视剧对法医学的课程十分的期待,终于迎来了开课,法医学老师在讲课时常常结合具体的事例给我们讲解,使得本应该枯燥或是严肃的课堂充满了轻松的气息,虽然有的图片比较血腥或是令普通人难以接受,但是作为法医学的例子,它们鲜活的向我们传达了法医的高超技能、智慧、与知识,令我对揭露犯罪真相的法医十分崇拜。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查、审判实践中涉及的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
法医学为制定法律提供依据,为侦查、审判提供科学证据,因此法医学是连接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科学。
后者则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司法、立法和行政上的有关问题,包括受理杀人、伤害交通事故、亲子鉴定等案件的鉴定,为侦查、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为制定死亡判定、脏器移植、现代生殖技术以及解决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的法律提供依据;
另外通过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检验来发现传染病,进行中毒和灾害事故的防治及行政处理。
随着科技的进步,随着dna技术的发展和应用,dna标志系统的检测将成为破案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此方法作为亲子鉴定已经是非常成熟的,也是国际上公认的最好的一种方法。
目前法医基本需要做以下工作共五个部分。
尸体:
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死亡方式、作案工具;
活体:
损伤程度、伤残等级;
物证:
如现场一堆血,判断血是谁的,是男的还是女的,怎么形成的;
人类学:
通过物件(如骨头)判定年龄、身高、性别;
另外还有法医精神病学。
现举一例,说说我对法医学在医疗因素介入的亲子鉴定中的意义的看法。
dna还傻女一个清白高科技让歹徒认罪伏法
一个因小患乙型脑炎留下发育迟滞后遗症的弱智傻女,竟被多人,多次强奸,致使她怀孕。
在公安部门多次破案过程中,在证据不足,无法定案的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还蒙受不白之冤者一个清白?
有什么办法能将案发时间过长,又毫无证据的罪犯送上法庭?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中心运用国际尖端的法医dna技术,通过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提取dna进行检测鉴定,确凿可信的高科技使案件真相大白。
一例整整拖了一年零10个月的强奸案,耗费了公安干警大量的人力、财力、心血和时间,终于在西安交通
大学法医中心的法科学技术鉴定书前,让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一)
1997年5月7日,翠华山下刘村的街道上,18岁的刘媛正在同几个4、5岁的小孩追打嘻闹。
村里人都习以为常了,知道这媛媛从小得过脑病留下后遗症,智力同2、3岁的孩子差不多。
正乐着哩,不知怎的,一个5岁的男孩把她逗哭了,她跑回家找妈妈告状。
媛媛妈心痛地给她擦去眼泪,拍拍她的肚肚,“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让妈操心!
”猛然间,媛媛妈感到刚才手拍的肚子“不对头,肚子怎么鼓得又大又硬!
呀,这是怎么啦?
”媛媛妈急坏了,“有病人?
可她还跑得那么欢!
那、那、莫非?
..?
不可能!
”当天下午,刘媛跟随妈妈到医院检查,结果证明媛媛确实怀孕,而且已经妊娠六个月了。
这怎么得了!
媛媛的爸爸刘明亮气急败坏,一拍桌子要审女儿,可女儿只是傻乎乎地痴笑,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也不明白什么事让她爸气成这样。
“谁人敢欺侮我刘家的女儿!
”刘明亮望着痴笑的儿女,抱着头,颓丧地蹲到了地上,想起16年前的一幕:
1岁半的爱女高烧不退,昏迷不醒,他们心急火燎地把女抱到40公里外的大医院抢救,小命保住了,却留下这后遗症!
十几年来,他一直悔恨自己把孩子的病耽误了。
如今,爱女又被人糟蹋,“我非要抓住罪犯不可!
”气得脸都变了形的刘明亮,领着女儿在村里转,让女儿告诉她,有谁碰过她,欺侮过她?
第二天一早,刘明亮跑到太乙派出所报案,说本村一个叫黄宝财的强奸了他的女儿,强烈要求政府严惩罪犯。
太乙派出所民警接待了刘明亮,详细询问案发经过,刘明亮一无所知,就凭一张媛媛怀孕医院证明和一个弱智傻女的指控,真是说不清也道不明。
案发时间已过去6个多月,无根无据无凭证。
众人都感到:
这案例不大,可真棘手!
根据报案,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立案侦查。
在调查中发现,除了刘明亮指控的黄宝财,还有3个有作案嫌疑。
一个是本村人李进,38岁,4年前夫妻离异,曾与刘媛有过接触。
另外还有一个叫刘军,18岁,一个叫刘涛,19岁,群众反映与刘媛有来往。
而刘媛指控的黄宝财何许人也?
黄宝财,现年68岁,原是邻乡马河庄人,后来上门到了刘村。
正当公安干警深入群众积极调查时,刘明亮又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
在他报案的第二天,刘军家,李进家分别托人找上门来,自动送来现金数仟元,愿意私了此事。
刘涛家人也想用钱私了,被刘明亮一口拒绝。
这些事实足以说明李进、刘军、刘涛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接到报案的第三天,5月11日,太乙派出所决定正式传唤犯罪嫌疑人黄宝财,李进、刘军和刘涛,谁知这4人先行一步,全部出逃了。
案件无法侦破下去,一时陷入僵局。
刘媛于1997年8月6日产下一男婴,取名冬冬。
(二)
1998年7月,在严打战役中,太乙派出所将这无法侦破的案子又重新提起。
新近调来的靖民生所
长望着调查材料,犯罪嫌疑人之多,年龄层次不一,有老年人,中年人,还有年轻人,而且从案发到报案之日,时间过长,加上受害人刘媛是个弱智傻女,根本说不清案发经过,无法收集直接证据,仅凭手中掌握的一些间接证据,难以说明问题。
目前几个犯罪嫌疑人又全部外逃。
“决不能容忍犯罪!
”靖所长迅速召集全体干警开会,分析案情,决定开始重点调查这4人的社会关系,派人每天到他们的舅家或姑家等凡可能沾上边的亲戚家中及本人家中明查暗访,并做好嫌疑人家属及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广泛发动群众,齐心捉拿罪犯。
1998年9月25日,群众举报,有2名犯罪嫌疑人潜回家中。
太乙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出动,分别将潜逃在外一年之久的刘军和黄宝财抓获。
经审讯,两人矢口否认与刘媛有过性行为。
由于证据不足,只能取保侯审。
责令2人不得远离,随传随到。
2人回家后再次潜逃。
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眼看着犯罪嫌疑人交了钱取保回家,群众的反响更大了:
“咋,还是钱能办事,把钱一交就不受法了。
”群众不知道,证据不足不能刑事拘留。
群众的误解使不辞劳苦的干警们寝食不安,但面对如此棘手的案子,又让他们束手无策。
(三)
1999年元月,此案引起了长安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及各级领导的高级重视。
县政法委书记李军昌同志批示:
“请薛勇同志(县公安局政委)过问一下此事,如属实定要依法办理。
保护人民打击犯罪是我们的责任,切不可草草了事。
”紧接着县公安局陈伟副局长亲自下到太乙派出所坐镇指挥,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自己挂帅任组长。
他说:
“不行我就把铺盖搬到派出所来,咱们一块儿搞案子。
”争取年前,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
太乙派出所靖民生所长,李祥副所长及指导员孙进忠自接到上级指令后就没有回过家。
数九寒天,专案组的干警们冒着严寒,对嫌疑人住址及有关地方进行严密监视,蹲点守候,一直到阴历正月十四,各路干警终于将李进、刘军、黄宝财3个犯罪嫌疑人分别抓获。
(四)
3名嫌疑人一抓到,陈伟副局长和法制科田军娃科长连夜赶到太乙派出所,亲自参加审讯。
首先制定审讯方案,寻找突破口,运用审讯技巧,进行政策攻心。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斗智,李进坐不住了,想到家中70多岁的老母亲,想到那2个正读小学的孩子,他认罪必将服法,以后谁来招呼家中老小?
不能承认!
可是,他见过刘媛生的男孩,那孩子真有几分像他!
在强大的政策攻势面前,李进和刘军终于交代了基人选案经过。
李进供认:
1996年7月至10月,李进曾以钱或食物等诱骗方式,在他自家房内,在村东麦场上,先后20多次将刘媛强奸。
刘军供认,1996年12月的一天,刘军到刘媛家想找她可可玩耍,家中无别人,只有刘媛一个赤裸下身站在房内,刘军顿生邪念,将刘媛压倒床上强奸。
根据案犯交代的作案时间,按照产科妊娠期限计算,估计受孕时间在1996年11月20日左右,如此说来刘军更有可能是刘媛所生之子冬冬的亲生父亲,那么冬冬到底是谁的孩子?
本案涉嫌4人,现有2人坦白交代了作案经过,68岁的黄宝财拒不承认,19岁的刘涛仍潜逃在外。
干警们都清楚,这只是一个口供案,只有事实,刘媛被强奸,孩子都生下了,可没有任何证据,受害人又是个瓜瓜女。
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法医中心的陈伟副局长在这个关键时刻想到了自己的母校,决定委托法医学院做亲子鉴定,借助高科技的刑侦技术,为本案找出更有力的证据。
3月2日下午4时,由长安县公安局法医卢有志陪同,将抓获的3名犯罪嫌疑人与媛媛母子俩一同带到法医学院。
在法医学院物证系,先从每人身上各抽取5毫升静脉血,然后做鉴定处理。
众人都焦急地在外等候鉴定结果。
被鉴定的5人中,除媛媛母子2人外,其他人表面镇静,内心却忐忑不安,生怕鉴定结果证明孩子是自己的,那将罪加一等,必定服法。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中心从事亲子鉴定已经15年了,准确率达100%。
他们采用国际标准化的仪器,试剂与技术,对所提取的标本分别进行dna分析检测,根据遗传学原理和遗传规律,子女的遗传标记必定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通过基本遗传标记检测,当即排除刘军、黄宝财与冬冬不存在生物学父子关系,而为李进所进行的一系列检测结果显示:
李进与冬冬在各项遗传标记中均符合遗传规律,完全可以认定,李进就是冬冬的亲生父亲!
随即,太乙派出所又委托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对刘媛做司法精神医学鉴定。
鉴定结果:
刘媛患中度精神发育迟滞,1996年至1997年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性行为时无性防卫能力。
1999年3月3日,李进、刘军被依法刑事拘留,黄宝财被取保候审,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刘明亮感慨地说:
“多亏了高科技,终于还我女儿一个清白!
dna,神了!
”【2004-4-16中国法医网】
通常dna亲子鉴定适用于认子(亲)相关的家族亲缘鉴定案例,如失散多年的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的认亲,这对于满足相关家庭的亲情需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外,还可用于以下一些案件中:
1.户口申报中亲生血缘关系鉴定
2.离婚、财产继承案中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
3.婴儿错抱案、拐卖儿童案中身份的鉴定
4.移民案中有关人员的亲缘关系鉴定
5.强奸致孕案中确定胎儿的亲生父亲
6.其他一些需要确认争议个体间亲缘关系的鉴定
“胎儿亲子鉴定”是指利用基因技术鉴定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当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是谁不得而知时,“胎儿亲子鉴定”可从孕妇的羊水中提取细胞,通过鉴定胎儿的dna(脱氧核糖核酸)确认父子关系。
一般在怀孕四个月以上,只要方便抽羊水,就可以做。
(b超下就可以看得到)。
做胎儿亲子鉴定,必须要到4四个月以后抽羊水才行,那时子宫里有大量的羊水,只抽出几毫升羊水对胎儿的正常发育基本没有影响。
dna亲子鉴定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分为个人鉴定和司法鉴定,那么二者有何异同呢?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是我国主要的法律鉴定制度。
司法鉴定的原则规定:
1、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
换言之,不参与诉讼活动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dna亲子鉴定;
需要打官司,诉讼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司法dna亲子鉴定。
2、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
司法鉴定要做到:
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合法,鉴定方法、标准合法。
司法鉴定必须由相关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出具委托书,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并只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鉴定结论必须接受法庭质证方为有效。
目前dna亲子鉴定80%以上都没有启动司法鉴定,都属于个人鉴定。
个人鉴定是鉴定机构对个人的遗传基因所做的生物学鉴定,在取样环节,不需要公检法出具委托书,也不完全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和同意书,仅做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并可作为证据之一,但鉴定流程、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
对我们医学生来说,法医学不光是遥不可及的只有侦探警察破案时才会用到的知识,它对于医疗纠纷等方面的意义十分重大,所以我认为学校开设法医学课程十分必要,虽然我们将来可能不会从事这一行业,但是有了初步的了解,会给我们将来处理问题上带来很多帮助,同时也在告诫我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如何,都不要做违背法律与道德的事。
【篇三:
法医学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法医学的内容
法医学的内容主要有:
死亡与尸体现象。
讨论死亡概念、死亡过程和死亡分类;
研究死亡诊断标准;
鉴别真死和假死;
研究死后尸体在内外因素作用下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包括早期尸体现象(肌肉弛缓、尸冷、局部干燥、尸僵、尸斑、组织自溶)、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干尸、尸蜡、泥炭鞣尸、霉尸、白骨化)以及昆虫等动物对尸体的毁坏;
推断死亡时间等。
各种机械性窒息的发生机制、征象、后果和检验方法。
如对缢死、勒死、扼死、闷死、压迫胸腹部所致的窒息死、异物堵塞呼吸所致的窒息死、溺死进行鉴别;
研究各种机械性窒息的作案方式。
机械性损伤的分类、形成机制。
讨论钝器、锐器、火器损伤的基本形态、损伤后果、致死原因;
阐述各种徒手伤、器械伤坠落伤、交通工具所致损伤、咬伤、切创、砍创、刺创、剪创以及枪弹创和爆炸伤的特点和鉴定要点;
鉴别生前伤与死后伤;
推断致伤物;
判断打击次数、打击顺序和方向;
推断伤后经过时间;
确定损伤性质(他杀、自杀意外事故、灾害事故)。
高温、低温、电流或其他物理因素所致的损伤和死亡。
讨论烧死、烫死、冻死、电击伤、雷击伤的机制和征象,鉴别生前烧伤(死)与死后焚烧。
各种毒物的性状、毒理作用,毒物进入体内的途径和代谢过程,中毒症状,病理改变。
中毒量和致死量,毒物检验方法和预防措施。
各种猝死与自杀、他杀引起的突然死亡。
性功能的生理和病理状态。
讨论强奸、猥亵、性变态行为的作案方法和手段,及人身检查和鉴定标准。
研究妊娠和分娩,确定受精时间和妊娠期间。
研究堕胎、杀婴的方法,后果和法律责任。
各种人体组织、体掖、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斑迹的种属、红细胞型、白细胞型、血清型、酶型以及遗传基因纹(dna指纹)、基因频率分布的理论和检验方法;
出血部位、出血量和出血时间;
亲子鉴定的理论和方法。
法医人类学的个人识别。
根据骨骼、牙齿、毛发推断人种、性别年龄、身高、职业特点、面貌特征,确定无名尸及碎尸的身源;
研究如何根据颅骨复原生前面貌,以及将颅骨与嫌疑人相片重合以确定是否同一个人等。
他杀、自杀他杀伪装自杀、自杀伪装他杀的特点和规律。
研究自伤他伤的规律和损伤程度鉴定;
研究诈病(假装或夸大病情)、造作病(或自残)的特点和规律以及检验和鉴定方法。
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工作中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分清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及医护人员应负的责任,帮助医疗机构提高质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法医学的尸体检验方法和步骤研究。
研究无名尸体检验、碎尸检验、重大灾害事故尸体检验、挖掘尸体检验的特殊方法和技术。
活体检验的各种方法和技术,确定相应的鉴定标准。
涉及法律的其他医学问题。
如研究违法或犯罪行为与精神病态的关系,精神病人违法或犯罪后的责任能力鉴定等等。
我的心得
以前曾看过《鉴证实录》、《少年包青天》和《大宋提刑官》,超级喜欢主人公的思维方式,他们聪明的脑袋总是可以找到案件的真相。
处于对剧情里的法医(验尸官)的崇拜,我对法医这个职业很是感到兴趣,当看见可以选修《简明法医学》这门课程时,我毫无疑虑的选择了它。
这门课让我初步的认识了现代法医学,知道了法医学的发展历史、主要的研究内容等等。
原以为法医只研究尸体,现在才明白法医的研究对象还包括活人等,而它的内容也不仅仅局限于验尸。
在课堂上看了许多的图片,懂得了许多死亡的定义与迹象,那些死者的图象实在是残不忍睹啊。
在看过的电视剧里面,警察局里新到的法医第一次看见现场时候都会恶心的吐出来,原本不明白为什么,想不通啊,有那么恐怖吗?
现在看了那些图片,才理解了他们的心情。
我对法医们更是升起一股敬佩之情!
!
记得很久以前看《c.s.i.犯罪现场》时,男主角说了法医学由来的故事,而最后的解答竟是公元1247年中国人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
从一个金发碧眼的洋人口中说出中国古代的人物,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那个叫“宋慈”的法医,很自然地成了我的偶像。
后来,我从网上下载了全本的《洗冤集录》,和偶像开始了一段纯精神的交流,我逐渐读懂了他写的每一个字。
略显滞涩的文字背后,是他挣扎但不绝望的内心。
而从《大宋提刑官》中,我更深入的了解了“法医”这个职业。
在南宋,那样一个浮花浪蕊的年代,法医的职业使他如此卓而不群.面对尸体,他的执著、清醒与坚定让我为之动容?
?
他就是为尸体而生的。
如果时空倒转、轮回,能让我和宋慈在某一时刻相遇,我只想问一句:
在那个时代,你做“法医”开心吗?
有一句罗马谚语是这样说的,“有证据证明的才是存在的”,可能是现代证据学中“疑罪从无”的原始描述,而在漫长的中国封建时代,一直奉行的是“疑罪从有”的潜规则,冤狱的产生遂成为不可避免。
宋慈的思想是靠近现代证据学的思维的,《洗冤集录》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
“洗冤”就是“还无辜者以清白”,宋慈认为这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这种责任无法逃避,因为人命重于天。
他撰写《洗冤集录》书的初衷是让有关人员避免因“差之毫厘”,而“失之千里”。
和包拯、狄仁杰相比,包、狄都有杀权,有先斩后奏的权力,而宋慈没有。
他所拥有的只是一颗坚定、执着的心。
可以说,我对法医学的兴趣最初便是始于对宋慈这个人的崇拜。
感谢老师给我们上了这门课,使我加深了对法医学的认识。
将来的我也许会成为一名法医,而这门课便是我的启蒙课。
我是学经济的,对医学是没有什么了解的,两个学科之间距离也着实隔得很远。
当时我选择这门课主要是因为好奇。
医学世界是复杂和神秘的,而法医更是其中最神秘的。
法医是如何工作的?
法医学研究什么?
案件是怎样一步步水落石出?
也许等我大学毕业就再也没有机会碰触到这些领域,好奇心催使我选择了这门公选课。
课程中,我看到了造成机械性损伤的各种工具,从刀、剑、锯子、榔头,到冲气钻、切割
机,工具一件比一件凶残,案情一件比一件发指。
看到那些触目惊心的作案工具,我的心情异常沉重。
仇杀、情杀、凶杀,每一个“杀”都是一个宝贵的生命,因财、因色、因仇,每一个“因”都走向了一条不归之路。
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件件残留血迹的冰冷凶器,更不仅仅是一历历凶残的画面,摆在我面前的,是泯灭的人性,是对生命的践踏。
也许镜头充满了血腥,让人感到不适,甚至恐怖。
但我以为,恐怖的不是案件照片,恐怖的是那血淋淋的现实。
课程中,我看到人的脆弱。
溺死、坠死、缢死、掐死、勒死、憋死等等10多种,专业的词汇我记得不多,但是那是我在一节课当中听到的最多的死法。
这让我触动很大,一个人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实在太容易了,而正是它太容易失去让我备感珍惜。
看到那些上吊死亡的人微露的舌头,我在慨叹!
看到那些溺毙身亡的人那化成手套状的手,我在痛惜!
我慨叹,我慨叹为什么每一天都有像他们这样的人这么想不开!
我痛惜,我痛惜为什么他们抉择最终选择了逃避。
对于我们这些医学的门外汉,通过课程,我了解了尸斑、尸僵的原因和特点,机械性损伤的特点,什么是猝死,什么是体位性窒息,如何作法医鉴定。
这些只是法医学博大精深的一小部分,而我们对这一小部分的了解也只达到走马观花的水平。
但学习的过程中,课程让我对生命和人性进行了深一步的思考。
法医,无法让他们的“病人”苏醒,然白真相于天下,让逝者得到最后的尊严。
法医,无法劝止那些意图轻生的人,然现悲剧于人间,让生者珍惜享有的生命。
这就是我,一个门外汉走近法医学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