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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512地震灾后重建

 

通江县“5.12”地震灾后重建

土地利用规划

 

通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目录

一、灾区土地利用概况2

(一)灾区自然经济社会概况2

1、自然条件2

2、社会经济条件4

(二)地震灾害影响4

(三)灾区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6

二、规划目标、指导思想与原则7

(一)规划目标7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7

1、规划范围7

2、规划期限7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8

三、重建用地规模安排9

(一)抢险救灾应急用地9

(二)过渡性安置用地9

(三)永久性用地10

1、城镇用地规模10

2、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11

3、工矿用地规模11

4、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11

5、其他用地12

四、各类重建用地的总体布局12

(一)城镇用地12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13

(三)工矿用地14

(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14

(五)其他用地15

五、土地整理复垦计划16

(一)土地整理复垦总体要求16

(二)近三年安排16

1、迁并居民点和废弃工矿用地的整理复垦16

2、受灾耕地的整理复垦16

3、临时安置用地的复垦16

(三)后五年展望16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7

六、规划保障政策措施18

(一)多途径保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满足灾后重建用地需求18

(二)鼓励恢复农业生产的各项用地18

(三)及时为提供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用地服务18

(四)、加大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的支持力度,为恢复生产生活创造条件19

(五)、切实保护群众的土地权益,维护社会稳定19

通江县“5.12”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

为了保障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展开,保障灾区重建的各项用地需求,统筹灾区各类各业用地的安排,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条件,促进灾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制定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

一、灾区土地利用概况

(一)灾区自然经济社会概况

1、自然条件

通江县地处四川省东北部,位于米仓山东段南麓大巴山缺口处,属巴中市管辖。

地理坐标为东经106°59′—107°46′,北纬31°39′—32°34′。

县界北抵陕西省南郑、西乡、镇巴三县,南连巴中市平昌县,东接达州市万源市,西临巴中市巴州、南江二县(区),幅员4125.6km2,辖49个乡(镇)、524个行政村,总人口73万。

通江县在地质构造上属扬子地台北部范围,地处四川台向斜向秦岭地槽褶皱带的过渡地区,地质构造的复杂性形成了县内地貌类型的多样化,根据全国地貌划分标准,全县属中、低山区,包括中切割低山、中切割中山和深切割中山,呈“三峡两谷”地形,主要地貌类型有台状山、单面山、背斜山、猪脊背、中山垄岗山盆、喀斯特地貌等。

全县海拔最高点2088.6m,最低点305.9m,整个县境从东北向西南倾斜。

县内地表径流主要是大气降水,径流地区分布同降雨趋势一致,径流总量丰水年为37.41亿m3,特枯年为8.61亿m3,多年平均径流总量为26.9亿m3,在空间分布上具有南少北多的特点。

据1983年县农业资源调查,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0.2亿m3,多年平均年陆面蒸发量为23.3亿m3,县过境地表水数量较大,主要来自大通江河、小通江河、澌滩河,多年平均径流量32.8亿m3。

境内地表水和过境地表水构成县水资源总量,多年平均为59.7亿m3。

通江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特征是夏季气温高,日照多,雨量集中,秋季气温下降快,多阴雨,冬季无严寒,多阴天,少雨雪,常发生冬旱,基本雨热同季,冷热四季分明,干湿两季明显。

气候受地形影响比较明显,呈典型的立体气候特征,多年平均气温16.7℃,极端最低气温-7.6℃,无霜期200-280天左右,全年气温随时间大致成正态分布,具有内陆性季风气候的一般特征。

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1107.9mm,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112.8mm,相对湿度75%。

气候特征主要表现为春旱、夏热、冬暖,灾害性天气比较频繁。

根据1983年第二次土壤普查结果,按全国土壤分类方案,全县境内土壤分6个土类、10个亚类、16个土属、38个土种,其中自然土壤7个土种。

土壤在县境内的水平分布随成土条件的差异而变化,山区成土条件复杂多变,形成的土壤类型常严重插花,在县境地貌和气候条件下,土壤形成中的黄化过程和初骨化过程对比十分明显。

通江县由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因此植被茂密,有多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野生植物生长,植被资源丰富,主要地带性森林植被有亚热带针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林,山地针叶、阔叶混交林,竹林等,县内已知乔灌木77科、308种,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水杉,二级保护植物有杜仲、银杏、铁杉等5种,属三级保护植物的有红豆树、厚朴等8种。

草本植被主要有山地灌丛草地植被、山地草丛草地植被和农林隙闲地草地植被,能提供牲畜食用的野生牧草384种,占县已知牧草植物总数的62.4%,此外还有丰富的中草药资源,共有169科1386种,其中珍贵中草药33种。

由于人类活动频繁,农垦历史悠久,自然植被破坏较严重,原生植被比较少,以次生植被为主。

2、社会经济条件

通江县幅员面积4125.6km2,辖49个乡镇,524个农业行政村,3332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总人口73.8万(其中农业人口63.5万,乡村劳动力达42.7万),耕地842307亩(土地变更调查面积面积),2007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344303万元,人均GDP4665.35元,远低于全国和四川的平均水平。

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74274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973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4671万元,地方财政支出9533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312元。

通江县在人均粮食占有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人均消费品购买额、人均储蓄余额、人均财政收入等多项经济指标中均低于全国及四川省的平均水平。

全县公路通车里程为4910公里,实现了乡乡及90%以上的行政村通公路,90%的行政村通电话,农村社会基础设施较为完备。

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且以农业为主,结构单一,农民生活水平低下。

(二)地震灾害影响

受5.12汶川特大地震影响,我县49个乡镇和城区机关单位、企业均不同程度受灾,直接经济损失4.93亿元。

1、人员伤亡情况:

地震造成5人死亡、123人受伤。

2、房屋受灾情况:

全县农房受损147.2万平方米、54684间,其中全毁5.8万平方米、5767间,直接经济损失6335万元;城镇居民房屋受损26万平方米,其中全毁1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62万元;乡镇和机关办公楼受损1196间,直接经济损失1562万元;卫生院房屋受损397间1.7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800万元;政法系统房屋受损,直接损失达2832万元;事业单位直接损失1100万元;民政福利设施损失140万元;体育设施损失80万元;武警部队损失300万元。

3、学校受灾情况:

全县受灾学校358所,其中中学18所、中心小学81所、村小259所。

共有64间教室和宿舍完全倒塌、3023间教室和宿舍受损,受损房屋总面积131980平方米、活动场地525平方米、围墙674米。

直接经济损失约5447万元。

4、道路桥梁受灾情况:

省道公路损坏7公里,县道公路损坏2.5公里,乡村公路损坏14.1公里;通洗路赵村坝桥、甘坎子桥、回笼桥等7座桥梁裂缝,已成危桥;通达公路多处桥梁成为危桥;全县6处道班房屋倾斜、沉陷。

交通系统损失约4023.5万元,其中桥梁损失2812万元。

5、水利设施受灾情况:

全县共128处水利工程受损较为严重。

其中,53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2处场镇饮水工程受到严重损毁,损毁引水管道5.5万余米、净化设施12处,造成4.2万人饮水严重困难;49座水库出现涵卧管断裂、大坝内外滑坡等险情;养渔场受损8处。

水利系统直接经济损失达2211万元。

6、供水、供电、通讯及公益设施受灾情况:

诺江镇西寺村净水厂水池墙体开裂,加药房、加压泵房等均出现墙体裂缝和地基沉陷现象,直接经济损失2750万元;城镇下水道管网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损失2260万元;县城南门索桥桥头开裂,西门大桥引拱开裂,城镇道路桥梁损失607万元。

城镇供水、供电、通讯及公益设施直接经济损失达6758万元。

7、其他受灾情况:

农业生产设施损失达1687万元,工矿企业损失895.8万元,服务行业损失3467万元,生态环境损失6951万元。

地震后地质灾害隐患点增加366处,引发滑坡136处,崩塌8处,其他灾害7处,造成直接损失6951万元。

(三)灾区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1、灾毁土地的数量、分布及损毁情况

据2007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全县土地总面积为412560.14公顷,其中农用地35601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3%。

包括耕地5615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园地面积3620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林地面积23735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5%;牧草地面积1265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其他农用地1365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

建设用地1257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1150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交通运输用地71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水利设施用地34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其中河流水面4507.46公顷。

此外未利用土地面积4397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9%。

本次地震及次生灾害在全县毁毁耕地35.13公顷,损毁城镇房屋占地1.15公顷,损坏农村房屋占地120.39。

此外地震及次生灾害还造成多处公路、电力设施、学校、工矿等基础设施不同程度损坏。

2、灾区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灾区重建的各类用地需求量较大,但根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指标严重不足,在用地报批上将存在困难。

二、规划目标、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规划目标

为建设安全、安居、安定、安康美好家园搞好土地利用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根据《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中的“灾害范围评估”结果确定,根据灾害评估结果,我县绝大部分区域属于本次地震灾害受灾区,局部地方属于异常区。

本次规划时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要求按受灾区的要求完成相关规划内容,只完成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未,未编制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

2、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三年(2008年-2010年),为恢复重建期,同时展望到2015年,为发展提高期(2011-2015年)。

规划期内以保障恢复重建为主,做好恢复群众正常生活和生产的用地安排,统筹安排过渡性安置用地;同时搞好受灾耕地、废弃城镇村和工矿用地、临时用地的整理复垦。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规划编制时主要围绕恢复人民正常生活生产和促进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全面统筹,科学规划。

要以科学评估为基础,专家指导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吸收各方面特别是灾区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注意了远期与近期相结合,区分缓急,突出重点,统筹时序;同时与相关规划的进行了充分协调,注重衔接。

在用地安排上优先安排过渡安置住房、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民生产与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根据城乡人口合理安排用地规模和城乡用地比例,形成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建设布局。

土地利用安排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优先保障人民生活和生产恢复的用地,合理配置各项基础设施与产业用地;

2、坚持以地质、地灾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为基础,科学安排用地规模和布局;

3、坚持从保障人民长远生计出发,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土地整理复垦;

4、坚持区域和城乡统筹,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三、重建用地规模安排

本次用地规模安排上按临时用地(抢险救灾应急用地、过渡性安置用地)、常规用地(永久性用地)区分用地性质,统筹安排用地规模。

(一)抢险救灾应急用地

抢险救灾应急用地主要用于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部门抢险救灾设施应急用地,根据此次地震灾害的具体情况,共安排抢险救灾应急用地6.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19公顷。

分部门安排情况为交通3.6公顷,主要用于地震灾害造成部分桥梁损坏和局部地段严重塌方阻断交通而临时开辟公路便道用地;电力0.8公顷,主要用于抢修设备开辟临时便道用地等;通讯0.4公顷,包括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铁通公司及广电网络公司抢险用地;供水1.5公顷,包括县供排水公司西寺水厂和受灾乡镇供水站的供水抢险用地。

该部分用地待抢险工作结束后能恢复原装原状的必须恢复,占用的耕地要恢复耕作条件。

形成永及建筑或无法恢复的要按《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二)过渡性安置用地

过渡性安置用地主要满足此次地震灾害或地震次生的地质灾害导致房屋局部损毁,需修复后才能居住的农户以及地质灾害隐患未解除威胁房屋安全的农户临时居住用地。

根据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核查结果,建议全县共226户1051人需采取临时避让措施,待房屋加固完善和地质灾害隐患解除后放可搬回居住。

此次搬迁共涉及到10个乡镇。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规定,过渡性安置用地户均安置用地标准为40平方米/户,包含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安置点周边道路交通用地等部分。

因此全县共安排过渡性安置用地0.904公顷,其中临时占用耕地0.54公顷。

该部分用地待安置农户原房屋可居住后要撤除地上的临时建筑物,占用的耕地要恢复耕作条件。

(三)永久性用地

1、城镇用地规模

全县原址重建城镇新增用地规模为507.5公顷(未设镇的乡集镇所在地的重建建设用地也纳入城镇用地规模内),包括在城镇(集镇)规划区内恢复重建的医院、卫生院、中小学等。

卫生部门的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原地重建用地4.15公顷(含在同一场镇规划区内的异地重建),其中新增用地1.85公顷;教育系统的中学、中心小学(农村村小学及教学点重建用地也统计在该项内)原地重建新增用地248.5公顷。

全县中小学灾后重建用地规划测算是结合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教育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精神,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对学校占地面积进行测算后减去现有占地规模得出。

全县需要复垦的废弃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1.15公顷,主要是因为地震引发的滑坡损毁房屋,造成建设用地条件破坏需整理重新形成建设用地条件的。

2、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用于此次地震及其引发的滑坡、崩塌等使农房完全损毁的农户和地质灾害隐患无法在短期排除而影响农房安全的农户搬迁用地。

根据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核查结果,建议全县共1647户7768人需采取永久避让措施。

鉴于此次避让农户一般采用选择比较安全无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方集中建房,因此在用地测算上参照《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的有关规定,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按60平方米/人确定,因此共安排用地44.61公顷。

全县需要复垦的废弃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3.86公顷,主要是因为地震引发的滑坡损毁农房,造成建设用地条件破坏可复垦为耕地的。

此外1647户需采取永久避让措施的农户搬迁后原有空闲宅基地共116.53公顷也需通过复垦改造为耕地。

因此,全县通过复垦农村居民点可增加耕地120.39公顷。

3、工矿用地规模

根据生产恢复要求、原址损毁程度和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确定的重建规划方案,重建的工矿用地规模为249.6公顷。

4、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

根据交通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和重建规划方案,共安排用地66.93公顷,其中原地重建(含改扩建)交通基础设施安排用地50.46公顷;异地重建主要包括省道通达公路重建及通铁公路和通前公路的连接线工程,共安排用地16.47公顷。

根据水利基础设施损坏情况,按照县水利局的重建规划方案,原地重建和恢复水库枢纽等基础设施共需用地4.38公顷。

根据电力部门基础设施损坏情况和今后重建全县电力需求状况,按照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建规划方案,原地重建和异地重建35KV、110KV、220KV变电站等共需用地6.37公顷。

按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确定的重建规划方案,能源基础设施重建共2个项目,安排用地59.6公顷,包括天然气调峰电站和在民用天然气建设项目。

根据电信等通信单位的重建方案,其主要用地为损坏的业务用房建设,基本上是原址改、扩建,其用地计算在城镇用地之内,在此不再单列。

5、其他用地

该项用地共安排2.64公顷,包括瓦室镇长胜中心小学、诺水河镇楼子中心小学及陈河蚕种场单独选址重建用地。

四、各类重建用地的总体布局

以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估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划分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确定各类用地的总体布局。

(一)城镇用地

全县原址重建城镇新增用地规模为507.5公顷(未设镇的乡集镇所在地的重建建设用地也纳入城镇用地规模内),包括在城镇(集镇)规划区内恢复重建的医院、卫生院、中小学等。

其中全县272所中学、中心小学(农村村小学及教学点重建用地也统计在该项内)原地重建新增用地规模为248.5公顷,其他城镇建设用地为259.0公顷。

原址重建城镇新增用地在时段安排上分为2个阶段,在恢复重建期(2008-2010年)安排用地406.0公顷,其中中、小学建设用地198.8公顷;发展提高期(2008-2010年)安排用地101.5公顷,其中中、小学建设用地49.7公顷。

全县因为地震引发的滑坡损毁房屋占地1.15公顷,主要集中在诺江镇、永安镇和草池乡。

由于这些地方均处于城镇中心位置附近,区位条件较好,可以通过工程措施整理后恢复建设用地条件,不需复垦为耕地。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本次规划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用于此次地震及其引发的滑坡、崩塌等使农房完全损毁的农户和地质灾害隐患无法在短期排除而影响农房安全的农户搬迁用地。

根据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核查结果,全县有江镇、民胜镇、火炬镇等38个乡镇的647户7768人需采取永久避让措施,规划用地规模为46.61公顷,用地时段安排在2008-2010年。

全县需要复垦的农村居民点为120.39公顷,其中3.86公顷地震及引发次生地质灾害损毁农村居民点,主要分布在广纳镇、文峰乡兴隆乡等乡镇。

因地质灾害威胁永久避让搬迁的农村居民点为116.53公顷,主要集中在杨柏乡、广纳镇、文峰乡、春在乡等乡镇。

废弃农村居民点复垦全部在2010年前完成。

(三)工矿用地

根据生产恢复要求、原址损毁程度和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确定的重建规划方案,易址重建和新建的工矿用地规模为249.6公顷。

其中在原地改扩建的项目共6个,需增加用地40.2公顷,布局上毛浴乡浴江村4个,诺江镇1个、广纳镇金堂村1个;易址重建和新建的工矿项目7个,用地规模为209.4公顷,其中诺江镇3个、广纳镇3个、铁溪镇1个。

用地时段全部安排在2008-2010年。

(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

根据交通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和重建规划方案,原地重建和异地重建交通基础设施共安排用地66.93公顷,其中原地重建(含改扩建)用地规模50.46公顷,包括省道公路重建(含改扩建)5.084千米用地4.32公顷,县道公路重建(含改扩建)8.184千米用地5.72公顷,乡村公路重建(含改扩建)80.5千米用地40.24公顷,公路养护设施修复用地0.18公顷。

异地重建主要包括省道通达公路重建及通铁公路和通前公路的连接线工程。

通达公路因几处重要桥梁损坏需改道,共安排用地4.5公顷,涉及广纳、春在、三合、麻石、铁佛等乡镇;因历史原因,省道通(江)巴(中)公路、通(江)铁(溪)公路和通(江)前(进)公路的连结点在县城,3条省道互通必须经过县城城区,本次地震后县城内的西门大桥成为危桥,致使3条省道之间的互通十分困难,造成县城内交通十非常拥挤,因此规划从县城东经城北村至县城西石牛嘴的新建通铁公路和通前公路的连接线,考虑到交通流量较大,按山岭重丘区一级测算,安排用地11.97公顷。

交通设施重建用地时段全部安排在2008-2010年。

按照县水利局的重建规划方案,水利设施恢复重建需用地4.38顷,其中有22座水库涉及枢纽设施和渠系等水利基础设施修复,共需占地64.73公顷,涉及广纳、火炬、铁佛等19个乡镇。

此外还安排场镇安全饮水2处需占地0.067公顷,涉及新场和青浴两个乡;种鱼场2处需占地0.1公顷,涉及诺江镇和毛浴两个乡。

水利设施重建用地时段全部安排在2008-2010年。

根据电力部门的重建规划方案,原地重建和异地重建35KV、110KV、220KV变电站等共需用地6.37公顷,其中35KV变电站17处共用地3.4公顷,分布在诺江镇、火炬、陈河、烟溪等16个乡镇,110KV变电站处共用地1.4公顷,安排在至诚镇和诺水河镇,35KV和110KV变电站用地时段均安排在2011-2015年。

220KV变电一处用地1.5公顷,用地地点在新场乡,用地时段安排在2008-2010年。

按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确定的重建规划方案,能源基础设施重建共2个项目,安排用地59.6公顷,包括在涪阳镇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和在广纳镇建设民用天然气建设项目,用地时段安排在2008-2010年。

(五)其他用地

该项用地共安排2.64公顷,包括瓦室镇长胜中心小学、诺水河镇楼子中心小学及陈河蚕种场重建用地,因上述项目用地是在城镇之外单独选址,所以单列统计。

项目用地时段安排在2008-2010年。

五、土地整理复垦计划

(一)土地整理复垦总体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轻重缓急和全面恢复的原则,争取在三年内完成所有建设内容。

(二)近三年安排

1、迁并居民点和废弃工矿用地的整理复垦

全县需要复垦的农村居民点为120.39公顷,其中3.86公顷地震及引发次生地质灾害损毁农村居民点,主要分布在广纳镇、文峰乡兴隆乡等乡镇。

因地质灾害威胁永久避让搬迁的农村居民点为116.53公顷,主要集中在杨柏乡、广纳镇、文峰乡、春在乡等乡镇。

废弃农村居民点复垦在2010年前要全部完成。

此次地震损坏的城镇和工矿用地将采取工程措施恢复建设用地条件,不复垦为耕地。

2、受灾耕地的整理复垦

此次地震灾害造成的耕地土体裂纹和滑坡耕地的治理安排在2008年完成,共35.13公顷,主要分布在东山乡、铁佛镇、文峰乡等10个乡镇。

3、临时安置用地的复垦

全县应急抢险用地和临时安置用地共占用耕地1.73公顷,这部门用地在2008年底之前要全部恢复耕作条件。

(三)后五年展望

鉴于灾后恢复重建用地量较大,需占用大量耕地,耕地减少势必影响到群众的生活水平,为保证灾后群众的生活不受较大影响,保持社会总体稳定,必须增加耕地面积,缓解人地矛盾。

根据全县耕地后备资源的赋存情况,在展望期(2011-2015年)全县计划在民胜镇等12个乡镇通过实施土地整理3309.22公顷,实现新增耕地410.22公顷。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本规划投资估算根据项目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标准,按照项目工程规划方案和设计的工程量和物资用量以及项目所在地其他同类项目的建设投资,参照《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试行)》(2008年)、《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试行)》(2008年)和《四川工程造价信息》及当地物价水平进行测算。

根据测算结果,本次灾后重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共需资金9310.31万元,其中近期土地复垦整理项目投资概算1415.28万元,展望期内的土地整理项目投资概算7895.03万元,整个投资中申请上级财政补助7589.77万元,自筹1720.54万元。

近三年安排的土地复垦整理项目投资概算为1415.2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235.11万元,占总投资的87.27%;其它费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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