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考试复习题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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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规考试复习题完整版
安规考试复习题
一、填空:
一)公用部分:
1.生产厂房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完整。
2.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
3.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4.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盖板。
5.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井、坑、孔、洞或沟道的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
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6.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毫米高栏杆和不低于100毫米高的护板。
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拦,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
7.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
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
8.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以免阻碍通行。
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9.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应保证足够亮度。
在操作盘、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还必须设有事故照明。
10.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例如:
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等。
11.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
汽油、煤油、酒精等。
运行中所需小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枪,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
12.所有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
当室内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一般不超过50℃。
13.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14.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安全帽。
15.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
16.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正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等物。
17.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修理工作。
修理中的机器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
18.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以及把手伸入栅栏内。
19.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
20.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需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21.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22.上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必须抓牢,并不准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
2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24.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25.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中的有关规定。
26.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27.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28.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
29.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30.在金属容器(如汽鼓、凝汽器、槽箱等)内工作时,必须使用24伏以下的电气工具。
31.电气工作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32.在发生人身触电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33.进入高空作业现场,应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34.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35.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6.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栏,以防碎片打伤旁人。
37.挫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38.砂轮必须进行定期检查。
砂轮应无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
砂轮必须装有用钢板制成的防护罩,其强度应保证当砂轮碎裂时挡住碎块。
39.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
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
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40.使用钻床时,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
使用钻床不准戴手套。
41.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断电源。
42.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须戴绝缘手套。
43.使用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
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伏。
44.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的降压变压器供给。
45.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能互相插入的插头。
46.行灯变压器的外壳须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最好使用三线插头。
二)专业知识部分
1.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地执行,然后在工作票上签字,才允许开始工作。
2.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后,由工作负责人一并交给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
3.工作票不准任意涂改。
涂改后上面应由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盖章,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
4.许可进行工作前,应将一张工作票发给工作负责人,另一张保存在工作许可人处。
5.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和运行班长或值长应在工作票上签字注销。
注销的工作票应送交所属单位的领导。
工作票注销后应保存三个月。
6.工作如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7.运行班长或值长在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注销退回之前,不准将检修设备加入运行。
8.所有转动机械检修后的试运行操作,均由运行值班人员根据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要求进行,检修工作人员不准自己进行试运行的操作。
9.转动机械检修完毕后,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应牢固地装复,否则不准起动。
10.在转动机械试运行起动时,除运行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先远离,站在转动机械的轴向位置,以防转动部分飞出伤人。
11.禁止在起重机吊着的重物下边停留或通过。
12.工作人员进入容器、槽箱等内部进行检查、清洗和检修工作,必须经过分场领导人的批准和得到运行班长的许可。
13.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14.在没有脚手架或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15.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
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16.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17.高处工作用的脚手架或吊架须能足够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的重量。
18.搭设脚手架的工作领导人应对所搭的脚手架进行检验合格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准使用。
19.当移动脚手架时,脚手架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下来,上面有人工作的脚手架禁止移动。
20.梯子的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
21.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
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22.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23.起吊重物不准让其长期悬吊在空中。
有重物暂时悬在空中时,严禁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或做其他工作。
24.绳索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所承受的荷重不准超过规定。
25.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26.生产现场禁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27.工作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28.施工现场的危险的区域,要采取围栏、盖板等措施或设置醒目的“危险”、“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牌及安全宣传画,夜间应设红灯警示,非危险区内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29.执行“两票”的所有人员必须符合与从事工作有关的规程要求,并经《安规》考试合格。
30.《作业安全措施票》应统一编号使用,工作结束后保留三个月。
31.重大作业现场,由分场制定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32.凡是对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构成威胁的设施或生产现场设备和设施不符合《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规定的情况,均属于装置性违章。
33.人工搬运重量,女工不得超过20Kg,男工不得超过30Kg。
34.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完工期限完成时,工作票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向工作许可人、班长、单元长或值长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35.电气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
36.湿手不准去摸触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设备(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外)。
37.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
38.禁止在机械转动时,从靠背轮上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39.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
40.地面上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41.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
42.工作票不准任意涂改。
43.许可进行工作前,应将一张工作票发给工作负责人;另一张保存在工作许可人处。
44.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须记在运行班长(或值长)的操作记录簿内。
45.汽、水管道及瓦斯、油管道的检修工作,必须经分场领导批准和得到运行班长的许可,并应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
46.汽、水管道及油管道的检修工作,工作人员应熟悉管道系统的连接方式及各阀门和配件的用途和检修方法。
47.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48.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49.操作票应先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
作废的操作票应盖作废印章,已操作的票应盖已执行印章并保存三个月。
50.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51.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因为有触电危险。
52.工作票三种人是指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
53.在交接班前后30分钟内不办理工作票,但事故抢修例外。
55.不准在有煤块掉落的地方通行或工作,有必要时应戴安全帽。
56.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57.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送交运行班长。
58.在接收工作票时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
59.如工作票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重要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60.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应报告运行班长,经运行班长了解执行情况无误后,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
61.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
如需变动安全措施时应先停止工作并经双方同意。
62.如果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63.工作许可前,由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
64.对待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65.油管的法兰和阀门以及轴承、调节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
如有漏油现象,应及时修好,漏出的油应及时拭净,不准任其留在地面上。
66.修理中的机器应作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切断风源、水源、气源;所有有关闸板、阀门等应关闭;上述地点都挂上警告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
67.扑救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火灾时,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
68.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做。
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69.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的人员遵守本规程,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应立即制止。
70.管道检修工作前,检修管段的疏水门必须打开,以防止阀门不严密时漏泄的水或蒸汽积聚在检修的管道内。
71.坚决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
72.担任发、供电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员、生产工人、技术人员以及电力工业的设计、安装、试验、修造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均应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73.凡独立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
对外厂来支援的工人、临时工、参加劳动的干部,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74.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反安规的命令。
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规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75.对违反安规并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
76.“两票”是指工作票、操作票;“三制”是指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和设备定期倒换试验制。
77.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设备运行。
78.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79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80.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
8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
82.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83.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
84.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85.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
86.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87.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
88.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89.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90.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它保护装置,以防落物伤人。
91.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
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子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92.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
93.起吊重物不准让其长期悬在空中。
有重物暂时悬在空中时,严禁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或做其它工作。
94.使用摇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担任,测量用导线应使用绝缘导线,其端部应有绝缘套。
95.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试验电源。
96.增设的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97.电动机及起动装置外壳均应接地。
禁止在运转中电动机的接地线上进行工作。
98.在测量绝缘前后,必须将被试设备对地放电。
测量绝缘时,必须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
99.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测量时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不得触及其它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
观察表计时,要特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100.电气设备救火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
101.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102.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03.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104.电气工作人员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105.已结束的工作票应保存三个月。
106.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是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107.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
108.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是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09.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110.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111.雷电时,严禁测量线路绝缘。
112.工作票破损,不能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113.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
11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
115.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116.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117.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更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118.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工作。
119.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
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120.工作尚未全部终结,而需送电试验电动机或起动装置时,应收回全部工作票,并通知有关机械部分检修人员后,方可送电。
121.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给值班员,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以前交给值班员。
12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123.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动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
12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125.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126.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127.在屋外变电所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判断:
1.在生产现场利用蒸汽管道悬吊阀门。
(×)
2.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
3.检修现场电焊线利用平台上下通道通过。
(×)
4.生产现场的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
(√)
5.检修中将油漏到设备保温层上,采用擦拭干净的方法消除。
(×)
6.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应有专人维护管理。
(√)
7.检修的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可以将设备上的标示牌送交运行人员。
(×)
8.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电气试验单位定期检查。
(√)
9.用行灯时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
(√)
10.在容器内工作时,可以将行灯变压器放在容器内。
(×)
11.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可由工作班中的成员办理延期手续(×)。
12.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13.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
14.所有电动机及起动装置的外壳均应接地。
(√)。
1.电力设备系统改进设计,安全方面应符合设计院要求。
(×)
2.新参加工作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学习安规,并经考试合格。
(√)
3.工作需要调到新岗位工作的人员工作前要进行安规学习并考试合格。
(√)
4.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应经安监部门审核许可。
(×)
5.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
消防工具不准移做他用。
(√);
6.在设备运行中发现防护罩松了,立即将其取下。
(×)
7.机械的转动部分和露出的轴端必须装防护罩。
(√)
8.每次开工前,检修负责人都要对工作票中所列的安全措施进行核对检查确已正确地执行。
(√)
9.可对备用设备的转动部位进行清扫。
(×)
10.在检修工作中工作需要可将沟盖板取下,并设临时围栏,完活后恢复。
(√),
11.禁止将手伸入栅栏内进行清扫和擦拭运行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
(√)
12.工作需要可站到栏杆上作业,但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
13.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放人员和负责的运行值班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
14.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进行抢救。
(×)
15.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
16.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现场时,要将电源切断。
(√)
17.行灯电压不准超过24伏。
(×)
18.工作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规和安全措施。
(√)
19.运行布置好安全措施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即可开工。
(×)
20.工作票一旦涂改,就无效。
(×)
21.凡距地面1.5米及以上的地点工作都视为高空作业。
(×)
22.在架子上作业时,工具可以上下投掷。
(×)
23.在梯子上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蹬在与梯顶距离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
(√)
24.靠在管子上使用的梯子上端要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
(√)
25.放在门前使用的梯子要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
26.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使用梯子时,梯子下端要与固定物拴好。
(√)
27.在梯子上只能进行短时、不繁重的焊接工作。
(√)
28.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下面通行或逗留。
(√)
29.动火工作票的内容应包括动火地点、时间、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审核人、批准人、安全措施等项。
动火工作的批准权限应明确规定。
在油区内的燃油设备上动火,须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
30.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
31.油管路应尽量少用法兰盘连接。
(√)
32.有压力的管道上不准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
33.转动机械试运行起动时,除运行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先远离,站在转动机械的轴向位置。
(√)
34.所有临时电线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
35.当移动脚手架时,脚手架上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下来,上面有人工作的脚手架禁止移动。
(√)
36.家用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