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与公司债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及程序详表表格文件下载.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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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发债用于技改项目的,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的30%;
用于基建项目的不超过20%。
4、取得公司董事会或市国资委同意申请发行债券的决定。
1、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3千万;
2、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不低于6千万;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其它同在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5、其他软性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二)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三)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四)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六)其他软条件利率水平市场招标(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发行的10年期利率一般在4.2%-4.8%之间同左发行利率由发行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一般以市场招标确定(近期一般为1.3%-3%)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一般以市场招标确定(近期一般为3.4%-4.5%)债券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以10年和20年居多一般是5-10年,以10年居多1-6年最长不超过365天。
发行企业可在上述最长期限内自主确定每期融资券的期限付息方式一年一次一年一次一年一次发行规模(相互占用额度)不超过净资产40%,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不低于10亿元不超过净资产40%,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
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发行对象境内机构均可购买(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境内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和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自然人、法人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3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多选题,如给出某公司的各种具体条件,让考生判断它是否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每一条的具体内容可出单选、判断)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
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3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企业债公司债定义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但金融债券和外向债券除外。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法审批机构不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发行主体不同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对象发债资金用途不同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受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影响)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信用基础不同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实施不可撤消全额担保,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是公司债券的信用基础管制程序不同发行审批机关为发改委,其审核通过后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会签后下达发行审批文件。
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就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用等级、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
企业债券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管理。
企业债券的上市审批由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负责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
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市场功能不同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为此,不论在众多的企业融资中还是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一只重要力量是否可以上市交易经核准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买卖交易。
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条件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净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
近3年连续盈利且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发债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债额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20%等。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利率水平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期限短期融资券指企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中国人民银行融资券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融资券不对社会公众发行。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三)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四)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五)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六)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七)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