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三批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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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三批施工

临泉县2017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三批)施工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J(JQ-2017-019)

招标人:

临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文件编制人:

李静

招标代理机构文件审核人:

谢尚涛(签字并加盖招标师印章)

注册编号:

CT2901

二○一七年一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评标办法…………………………………………3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2

第六章图纸(另册)……………………………………66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7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8

第九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监督管理部门意见…88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临泉县2017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三批)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泉县2017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三批)已由临泉县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临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临泉县高塘、滑集等8乡镇。

2、工程概况:

全长246.78km,道路路面宽度4米,路基宽度5米,路面采用混凝土面板,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15个标段。

第一标段:

全长16.278km(吕寨镇),包含徐庄路、东盐店路(A、B段)、沈庄路、栾小庄路、郭小庄路、西韦庄路、谷庙路、陈庄路、新谷路、选庄路、韦河南路、小寨子路、周庄路、洪庄路、陈老庄路1、陈楼路(A、B段)、前宅路、陈老庄路、谷庄路、李庄路、水厂路、老街路、新幼儿园路、前曹庄路、前马小庄路、八里庄路、铁庄路、陈小寨(东、西)头路、小王庄路、岳棚路共33条路,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第二标段:

全长15.632km(吕寨镇),包含李营路(1、2、3段)、周大庄路、大韦庄路(1、2段)、小卢庄路、后小庄路、小芝庄路、小腰庄路、韦闫路、小洪庄路、魏桥头路、陶庄路、大洪庄路、陈楼路、东厂路、老楼路、马庄寨路、刘楼路、姬庄路、油李西路、任谷路、高会路、方庄路、高堰路共26条路,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第三标段:

全长13.567km(滑集镇),包含李庄路、刘庄村-KO+396A、段刘庄村-KO+396B段、何楼路、小陈庄路、大杨庄西路、马庄南路、李老庄路、刘小寨路、刘雷路B、刘雷路A、史金路、金梁路、金泽庄路、西来顺东街路、双朱路、董史路、洪庄路、洪商路共19条路,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第四标段:

全长15.413km(老集镇),包含王小庄路、裴刘路1、裴刘路2、傅庄路、大傅庄路1、大傅庄路2、柳湖路、梁杨路1、周新路、腰庄路A、腰庄路B、西具路、水厂路、李老家路、韩李路、柳李路、马寨西路、柳寨路-土老路、柳寨路-老集-中、柳寨路-大吴庄、李马路、前孙路、顺河路、张小庄路、枣田闫路、枣田闫路延伸路、六里路共27条路,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第五标段:

全长15.584km(老集镇),本标段包含卫汪路A1、卫汪路A2、卫汪路A3、原滑老路、马寨东路、加宽原滑老路、卫汪路B段、范老路、关王路、刘庄路1、刘庄路2、刘后园路、小李庄路、邢于路、邢港路1、邢港路2、邢港路3、张庄路、甜井路、谢赵路、黄土园路、于柿园路、张徐路、前九坊路共24条路,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第六标段:

全长22.084km(土坡乡),包含郭陈路、李陈路、周寨路、园孜路A、园孜路B、老庄路、郭东路A、郭东路B、谢西路A、谢西路B、后机房路、前机房路、新宅路、张庄路、孙家楼A、孙家楼B、王大路、后小路、小唐庄路、陶庄路、前斜沟路A、前斜沟路B、后王庄路A、后王庄路B、小陈庄路A、小陈庄路B、刘庄路A、刘庄路B、宁庄路、东周寨路、郭庄路、东张庄路、岳庄路A、岳庄路B、岳庄路C、岳庄路D、岳庄路E、小周庄路、东周路、新宅路、谢郭路、王大路、斜沟路、村村路9、周家岭路、王尚路、周小庄路、小刘庄路共48条路,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第七标段:

全长22.823km(土坡乡),本标段包含顺河路、彭西路、王小庄路、大郭庄路、后姜庄路、后毕庄路、小郭庄路、姚庄路A、姚庄路B、李胡坡路、西湖小庄路A、西湖小庄路B、西湖小庄路C、吴庄路、王庄路A、王庄路B、中前路、竹园路、东周庄路、周张路、东风路、农贸市场路、胡老村路、王油坊路、姜老庄路、土兆村路、土崔路、彭胡路、梁金路、村村路1、梁寨路、李楼路、南小庄、李家冲路、张庙路、王张路、后张庙路共37条路。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第八标段:

全长14.6km(高塘镇),包含赵湾路、大坡路、K0+K0+867、后老庄路1、后老庄路2、姚东路、王庄路、卞老路A段、卞老路B段、卞老路C段、郭铁路A段、郭铁路B段、郭铁路C段、冯徐路A段、冯徐路B段、冯徐路C段、姚老路A段、姚老路B段、姜郭路A段、费楼路、齐楼路、李小路1、李小路2共23条路,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第九标段:

全长11.752km(高塘镇),包含后门口北路、白铁店路、魏庙村-魏庙村、杨庄路、姚马路1、姚马路2、张庄路、范颜路、范季路、农姚路、牛后路、东小庄路1、东小庄路2、东小庄路3共14条路,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第十标段:

全长21.886km(杨桥镇),包含牛张庄路、才树园-大刘庄路、王菜园村-K1+107、刘大中心路、中心村路、后老庄路-K1+415、刘大村部循环路、大苗庄路、王郭庄柿树路、王郭庄西南路、李店村-K1+629、后刘庄路、刘菜园路、贾庄东路、郭老庄-王桥路、胡庄路、王菜园路、刘大路、前王园-罗高路、大闫东路、后王园-罗高路、刘庄中心路2、刘庄中心路1、张工路002、董庄中心路、张工路004、七里桥路、加宽姜庄路、七里桥村中心路、八里北路、加宽刘菜园路、加宽杨老庄-胡园路、加宽薛庄-王桥路共33条路,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第十一标段:

全长17.693km(杨桥镇),包含大闫中西路、大闫南路、黄杜路、朱李庄村-大王庄、东韩庄-小冯庄、丁营-王园路2、丁营-王园路1、张庄-河庄路、破庄路、马庄-水库路2、马庄-水库路1、魏庄至酒坊园路、加宽染坊-s328、小张庄路、加宽刘大-姜寨路、加宽牛小张-李庄、加宽s328-刘大南、加宽菜园-张庄路、八里窑厂路、刘西坝路、郭庄路、朱新路共22条路,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第十二标段:

全长11.741km(谭棚镇),包含冯屯路、刘瑶村-张寨、前杨庄路、大洪庄路、许庄路、大张庄路、刘庙合路、张小庄路、丁庄路、朱庄路、加宽孙庄路1、加宽孙庄路2共12条路,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第十三标段:

全长19.842km(谭棚镇),本标段包含李寨路、李庄路、大新东路、柳林路、镇东路、小张庄路、孙寨村-X060、小香铺路、杨庄路、李营路、加宽镇西路、加宽张王路共12条路,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第十四标段:

全长14.034km(城关街道办),包含药铺庄路(城关镇)、后小庄路、西大村-东老庄、张营路、东老庄至于大庄路、耿营村-马楼、耿马路、耿吕路、赵马路、油坊路、王湾路、赵湾村部路、于大北路、于大东路、后冲至东老庄路C段、后冲至东老庄路B段、后冲至东老庄路A段、八里至于大路、贾庄路、孟大南路、孟大北路、王东路共22条路,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第十五标段:

全长13.851km(城关街道办),包含苏营路、李湾至武沟路、武沟至李湾路、张周至李湾路、梁庄村-大王庄路、西代营路、代祖寺路、后戴营路、劳塘路、马武至张周路、侯坡路、西李湾至周集路、张周至大马庄路、侯腰庄至小李庄路、周邵路、武沟路共16条路,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未被省市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未被禁止进入阜阳市建设市场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未被临泉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限制投标且在限制(不得)投标期内;未被各级各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以网上公告、书面材料为准)。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

有无在建工程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8〕48号)第九条规定,属第(三)项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

项目经理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8〕48号)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项目负责人网上变更手续。

拟任项目总工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每一投标人可投以上多个标段,但只可依次中一个标段。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省属企业如有特殊情形的,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cn)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临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韩秀侠高飞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静

电话:

电子邮箱:

交易场所: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联系人:

李晓亮

电话:

监督部门: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

传真:

八.备注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费用600元/份,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临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韩秀侠高飞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临泉县城鲖阳西路94号

联系人:

李静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临泉县2017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三批)

1.1.5

建设地点

临泉县高塘、滑集等8个乡镇

1.2.1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80-21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

/

④信誉要求:

未被省市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未被禁止进入阜阳市建设市场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未被临泉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限制投标且在限制(不得)投标期内;未被各级各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以网上公告、书面材料为准)。

⑤业绩要求:

近三年以来(以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6个月)具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⑥项目经理资格:

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

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8〕48号)第九条规定。

(二)项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公路工程指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

属第(三)项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

项目经理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8〕48号)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项目负责人网上变更手续。

⑦项目总工资格:

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特别提示:

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

2.2.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7年2月14日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①按投标人须知4.3款对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

②评标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

□√否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0万元整(所投标段数量不限)。

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不接收当面提交的现钞。

保证金转账凭证(银行转账回单、网银回单原件或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提交。

投标人应承担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到账的风险。

是否在截止时间到账,以交易中心财务到账记录的时间为准。

截止时间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银行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临泉县支行

账号:

37899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来(以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6个月)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不良行为情况的年份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

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当场退回。

3.7.5

装订要求

不宜活页装订(宜用胶装),并逐页打印页码,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于因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1.2

封套上写明(单层封套,正本和副本分开包装)

临泉县2017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三批)第标段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

在2017年2月14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4.2.6

招标人通知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代表检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

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招标人代表应具有评标专家资格或熟悉相关业务。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招标人委托县公管局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2名

7.3.1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10%

2、时限:

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按要求提交到位的,合同签订并送县公管局备案后,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未按要求提交到位的,视同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收款单位:

临泉县金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支行;

账号:

2081201021000042558

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人代表

1、投标人宜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是法定代表人的:

出具身份证;是委托代理人的,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合法。

2、投标人代表需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的,投标文件应附其社保证明复印件)。

3、办理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必须为投标人代表。

10.2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

9228442元

第二标段:

8942830元

第三标段:

9285016元

第四标段:

第五标段:

第六标段:

第七标段:

第八标段:

第九标段:

8560609元

第十标段:

第十一标段:

8350063元

第十二标段:

5164451元

第十三标段:

8160632元

第十四标段:

第十五标段:

9776214元

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

10.3

类似业绩定义

近三年(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6个月)具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不能反映路面材质的需附业主证明材料)。

类似业绩应是经过国内公开招投标,且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机构网站可查询中标情况的(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所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为准。

10.4

投标人确保通讯畅通

递交投标文件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请确保畅通。

10.5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6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10.7

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与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为准。

10.8

开标、评标、定标顺序

按1标、2标...顺序依次开标、评标、定标,在前一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段参与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0.9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日。

10.10

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视为中标人收到。

10.1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县公管局对中标候选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及项目经理)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进行集中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

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时,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单独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提交的复印件应和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应相同。

10.12

约谈制

约谈时间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放前,中标企业将由县公管局及招标人进行约谈,约谈对象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如不按规定参加约谈,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10.13

履约要求

1、人员履约

按投标文件所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在岗每月不少于22天。

(1)如项目经理不到位,每人每天按人民币1000元处罚,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其他人员每人每天按500元处罚。

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考核3次,每次项目经理考勤不在岗(包括无故不参加或提前离席推进会)的处罚3000元,其他人员不在岗的处罚1000元。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累计三次考勤不在现场的,其他人员累计五次考勤不在现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承包人索赔损失的权利。

(3)施工期间原则不得更换中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如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业主单位有权中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经研究同意变更,须完善相关手续,并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变更违约处罚30000元/人次,其他人员变更违约处罚10000元/人次。

如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不胜任,发包人和监理有权指令其更换,并处罚5000元/人次。

施工单位人员有事确需请假的,须书面报经监理组长、业主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擅自离岗处理。

施工期间每名施工单位人员每月请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

2、工程进度

(1)、各标段在合同工期内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如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及交(竣)工,每延误一天按5000元处违约金,并把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列入不良信用名单,一年内不得在临泉县境内的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活动中进行投标活动。

(2)、在整个工程完工后,将参照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试行)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对评定等级为A级、AA级的将行文向市局、省厅推荐表彰;对评定等级为C级、D级的将行文向市局、省厅建议列入公路建设市场不良信用名单。

3、工程质量

(1)、加强材料管理,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

在施工料场堆放的石子、沙子、钢筋、水泥等材料经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清除出料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罚5000元,第三次处罚1000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

材料堆放无序,无原产地名、规格等标识牌的,项目办检查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县、市检查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

(2)、严格按规范要求使用施工机械、设备。

凡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如不使用强制性拌合机械、钢模、钢支撑,水稳施工不使用木模等),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罚5000元,第三次处罚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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